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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波中国对外交往中不宜大力宣扬郑和
徐波:
中国对外交往中不宜大力宣扬郑和
共识网-《领导者》总第64期(2015年6月)|作者:
徐波|2015-08-27 (刊于《领导者》总第64期(2015年6月)) 从丰富的历史资源中汲取灵感、构筑中外交往与合作的共同心理基础,是中国外交的传统和特色。
近年来中国高层在对外交往中,尤其是在与邻近国家的交往中最常援引的历史事例是丝绸之路和郑和下西洋。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借用古代连通中外的陆海丝绸之路概念,可以说是典型体现。
同时,在有关我国外交活动的新闻报道中,常见援引郑和下西洋事迹作为中国与他国和平友谊象征的事例。
但是,本文要指出的是,与丝绸之路形成鲜明对比,郑和下西洋虽堪称中国航海史上的壮举,也体现了中国历史上一个时代(尽管是一个短暂的时代)的辉煌与气魄,但其在行为性质、时代背景、出使目的、客观效果和历史影响等方面颇多负面资产,而学界、媒体和相关机构对这一事件的评价和宣传却有脱离时代背景、罔顾历史事实而过度美化拔高的现象,致使人们对郑和下西洋行为无法形成客观准确的认识。
近来在外交界及国际问题学界举办的外交与国际形势高端研讨会上,不止一次有人主张推出“郑和主义”概念,作为对国外舆论以“门罗主义”评价我国周边外交政策的抵消和反驳。
这正是对郑和下西洋事迹非客观认识的结果。
在对外交往中大力宣扬郑和,并希图以此表明中国和平发展意图与和平外交政策,恐难为外界认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必须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考察 指出郑和事迹中的负面因素,并非对郑和远航历史功绩和意义的否定。
对郑和远航,如同对任何历史事件一样,必须将其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来考察。
郑和忠实、出色并创造性地执行了明成祖的海外政策。
明成祖的对外政策总体上是对明太祖政策的继承,但又有所发展和变通,这是为了因应明代政治经济以及海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也有明成祖强烈的个人因素和色彩。
郑和下西洋正如整个明初对外政策一样,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明王朝的利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从长远的历史眼光和更广阔的世界视角来看,明初对外政策对有明一代国家利益所起作用却并不是积极的,更因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而对中华民族长远利益有严重损害。
今人不能要求古人超越历史,同时也不能对古人的行为做出超越历史的评价。
郑和下西洋的确堪称中华航海史以至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郑和也堪称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之一。
以现有史料来看,作为航海家,尽管郑和是沿着由中国、古罗马、阿拉伯、波斯、印度和东南亚等地航海家千百年来已经开拓并且成熟的航线航行,所到之处基本未超过元代华商活动的区域,但其在28年间率领规模庞大的国家船队,领国家使命七次涉洋远航,并在多方面领先于欧洲的“地理大发现”,其行为足以彪炳史册;作为外交家,他出色完成了明成祖所托付的外交使命;作为军事家,他在出使过程中所指挥的几次作战行动堪称完美。
在我国东南沿海以及东南亚一些郑和故地及所到地区,民间以寺庙墓葬、遗迹遗物、戏剧评话、小说演义等载体,一度对郑和保留着相当的记忆与崇敬。
198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学术繁荣、对中国历史的重新认识和民族自豪感的重新勃兴、中外学术交往的空前扩大,中外郑和研究均趋兴盛并形成彼此交流,而尤以2005年郑和首航600周年纪念为契机,中外郑和研究出现新的高潮。
该年7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大会。
其后,学界、媒体、政界和外交界始终保持着对郑和的关注。
本文不是对郑和远航的总体评价,也不是对郑和研究的总体评价,只是希望对于在外事外宣中援引郑和事迹的行为做一些冷静思考。
需要说明的是:
本文并无新的史料,且几乎所有观点皆曾被其他学者论述,所用资料亦全部出自其他学者的汇编或著述,包括其观点不为笔者认同的学者的著述。
使用不同史料,固然可以得出不同结论;对于相同史料,揆诸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并基于不同的历史认知,亦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并得出不同的结论。
华夷秩序:
郑和远航活动的背景 郑和下西洋举动发生在中国古代历史的后期。
它体现的与其说是开拓进取精神,毋宁说是保守封闭心态。
诚如学者所言,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最能关系到整个世界秩序的思想就是“大一统”。
这一思想体系不仅影响着中国国内的政治制度,也对中国的对外关系影响深远。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切“对外”关系也都是内政,没有“国家间”外交的观念,也没有与中国平行的多元的国家观念。
在人们的认识中,华夏居于“天下”的中心,周边各族则被认为处于教化之外,被冠以夷狄蛮戎等称呼,并且推而广之,更加遥远的外部世界,也被归于番夷之列,尽管其中有些国家也具有“有类中国”的高度文明。
从华夏到诸夷,形成一种由中心向边缘渐次扩展的格局。
中心和边缘的范围是不断变动的。
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渐次接触到更多、更远的边缘地带民族,中央王朝直接统治区域也在渐次扩大,原先的边缘地区被纳入版图,成为“中心”的一部分,这也就是“以夏变夷”的过程;而更远处的民族则又成为新的边缘地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左传·昭公七年》),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华夏本土与周边世界共同构成所谓“天下”。
“天子”拥有统治天下的权利,“君天下曰天子”(《礼记·曲礼》)。
但“天下”是内外有别、远近不同的,夷夏之间有严格的尊卑之分,形成今人所谓“华夷秩序”。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属内以制夷狄,夷狄属外以奉中国”(朱元璋《奉天北伐讨元檄文》)。
在对中原本土建立直接的行政统治的同时,中央王朝与周边民族或国家逐渐形成后世所谓的朝贡关系,“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汉武帝《泰山石刻文》)。
朝贡体系或华夷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的基本框架,这一论断已为中外学术界普遍接受。
正如论者所说,华夷秩序是古代世界各种国际关系格局中最完整的一个,包括近代以来资本主义国际关系体系在内,没有其他一个体系有如这个秩序那样源远流长、一以贯之。
这一体系肇始于商周,成型于两汉,魏晋时期继续发展,至唐代初期和中期达到第一个顶峰。
但是经过唐代中期安史之乱,后期藩镇割据,五代十国的动荡,宋辽、宋夏、宋金对峙与战争,中央王朝权威削弱、威望下降、版图萎缩,“天下共主”和“天可汗”地位不再,反而被迫向外敌纳贡。
尽管南宋时期在北部强敌压境的情势下面向南方海上的华夷秩序依然获得发展,但金人入侵使宋朝失去半壁江山,随即蒙古入侵更导致南宋彻底亡国的现实,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传统意识遭到颠覆。
元朝的建立更使以往的宗藩体制宣告崩溃,元帝国依靠武力建立了特殊的“蒙元秩序”,先后多次侵伐高丽、日本、安南、占城、真腊、缅甸、暹国和爪哇等,这已严重破坏了朝贡传统。
因此明朝建立后在对内重建汉族统治的同时,对外力图恢复天朝威望,重建朝贡体制,再建中央王朝的天下宗主地位。
在朱元璋刚刚“定有天下”的洪武元年(1368年),即遣使四出,诏告邻国。
其对众多邻国国王的诏书,一览无遗地表明了他重建蕃贡体制的急切愿望(见《明太祖实录》相关记载)。
而如其所愿,明朝建立后的几年间,即先后与安南、高丽、占城、爪哇、琉球、日本、渤泥等17国建立了朝贡贸易关系,一时间形成“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的“万邦来朝”局面。
如朱元璋自己所说,“洪武初,海外诸番与中国来往,使臣不绝,商贾便之……凡三十国”(《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
但是,正如学者指出,明王朝的海外活动完全是着眼于国内政治的。
明朝初建,必须肃清陆上海上各种反明势力,对民间与海外交往相当戒惧。
史载“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明史·列传第九十三》)。
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此即明代海禁政策之始。
其后又多次“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等。
在朝廷看来,海外贸易与人民出海,远离官府监督,有里通外国之嫌。
唯有全面禁海,并极力减少朝贡贸易,才能杜绝隐患。
因此,一方面重建“万邦来朝”的朝贡体制,一方面严禁民间海外贸易,是明初海外政策的两个方面,互为表里。
此种畸形状况,加上胡惟庸案等的影响,洪武晚期即呈“使臣商旅阻绝”“客旅不通”(《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局面。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朱棣继位,次年改元永乐。
郑和下西洋即主要发生在永乐年间。
成祖以篡逆继位,更须以“万邦来朝”盛况彰显其帝位的合法性,继位之初即“遣官往赐”诸国番王,并反复告诫礼部大臣:
“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尔其谕之,使明知朕意”(《明成祖实录·卷十二上》),其殷殷期望之情非常明显。
同时,明成祖改变了明太祖时期的全面海禁政策,招徕番商入华贸易。
“远人来归者,悉扶绥之,俾各遂所欲。
……自今诸番国人愿入中国者,听”(《明成祖实录·卷二十三》),并为此恢复了洪武年间停止的市舶贸易。
但另一方面,明成祖继续严厉打击民间海上贸易。
他继位伊始即下诏“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番下,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以遵洪武事例禁治”(《明成祖实录·卷十上》),并且更加严厉地打击海上私商贸易和中国海上游民。
他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
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有学者指出,禁止民间建造出洋海舶和将现有海舶改为不能出远洋的平头船,是对中国海商的致命打击,宋元以来凭借中国帆船纵横东亚、印度洋水域的中国海商从此被釜底抽薪。
有论者指出,郑和大航行似乎是明王朝积极经营海外政策的标志,事实上这只是历史的表象。
郑和下西洋虽然具有发展海外贸易的性质,但仍是在传统的朝贡贸易体制下进行的,时间、地点、人物、船只、货物数量都有严格限制;这种贸易是一种特殊贸易体制,其方针是“厚往薄来”,是一种不等价的赔钱的大买卖,目的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
一方面希图彰显“万邦来朝”盛况以显示威力、渲染太平、满足虚荣心,一方面严格控制海外贸易;一方面对海外奉行开放政策,一方面对本国商人出海厉行封禁,下西洋与禁出洋同时推行——这就是郑和下西洋的时代背景。
中国走向封闭和保守的倾向 人们在谈到郑和下西洋时,常常惊叹其“云帆高张,昼夜星驰,涉彼狂澜,若履通衢”(《天妃灵应碑》),感慨其“人物之丰伟,舟楫之雄壮,才艺之巧妙,盖古所未有”(马欢《瀛涯胜览》),称颂其“宝船”之大,航程之远,所到国家之多。
但纵向(与中国既往历史时期相比)和横向(与欧洲稍后时代的航海相比)两方面对比,会对人们有更多的启发。
有学者指出,早在宋元时期,我国造船业和航运业已非常发达。
指南针在北宋时已应用于航海,南宋时已成为中国海舶普遍的导航手段。
宋元时期中国造船业异军突起,所造船舶规模大、数量多。
宋代出使高丽的“神舟”,其规模与郑和“宝船”不遑多让。
宋元时期中国帆船和华商成为中国海外贸易的主角,其活动领域之广也远非前代可比。
从中国人所到的国家和地区来看,据唐、宋、元史料看,这些时期中国对东南亚与印度洋国家和地区的了解已相当丰富且日益增多。
唐代前期宰相贾耽考订的《广州通海夷道》,提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的29个国家和地区。
南宋后期《诸蕃志》记载南海53个国家和地区。
元代前期《大德南海志》记录了与广州通商的海外国家和地区有142个。
元末《岛夷志略》涉及的海外地名达200多个,其中99个国家和地区是作者汪大渊亲身所经历、耳目所亲见,遍及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
仅在《岛夷志略》中,涉及的海外物产和商品的种类就达352种。
郑和所历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未超出元代华商活动的区域,所获得的海外资讯整体上也未超出元代华商所知。
从船只航线来看,郑和下西洋对未知海域的突破进展不快,基本是沿着宋元以来的传统航线西行,前三次航行大体上是在印度以东的传统朝贡区和贸易区之内,航线基本上是重复的,第四次航行才开拓了访问西亚和东非海岸的新航程,第五、第七次航行路线与第四次大体相同,第六次航行可能比第四次更远一些。
自梁启超等人以来,人们就在不断将郑和下西洋与同世纪欧洲大航海活动进行对比。
的确,从年代早晚、持续时间、出洋次数、船队规模、船只吨位、参与人数、组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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