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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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中电投乡宁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乡宁县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制编日期2017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电投乡宁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乡宁县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永锋
联系人
张立斌
通讯地址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042100
建设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
立项审批部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140号文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20电力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36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70
总投资
(万元)
6636.34
(升压站工程)
环保投资
(万元)
4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⑴项目建设的背景
目前,国际上以煤炭、石油作为主要燃料的国家,化石燃料储量减少及环境污染的双重危机日益加深。
因此,开发和利用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已经成为世界能源,特别是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风能的开发利用已形成规模,特别是风力发电在许多国家得到大规模利用。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定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国家发改委在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促进扶持和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鼓励石油替代资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和推进洁净煤技术的产业化,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风力发电属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山西水电资源贫乏,主要以燃煤发电为主,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煤炭资源消耗量大,燃煤排放的烟尘、SO2、氮氧化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因燃煤发电需水量大,加剧了地区干旱缺水的紧张局面。
风电作为一种清洁环保的能源,基本不存在环境污染,在山西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风电场,可减少对煤炭和水资源的消耗,保护环境,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山西省风电开发规划》,山西省风电开发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000万kW,其中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共规划风电装机容量为1200万kW,十三五(2016年~2020年)期间共规划风电装机容量为1800万kW。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3月13日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140号文“关于下达山西省2017年中南部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将本项目规划的50MW装机容量列入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附件2)。
本项目符合山西省能源发展规划。
乡宁县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是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山西省乡宁县设立的子公司,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是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属于国家核电的三级单位(附件3),该公司拥有专业风力开发技术队伍,主要用于开发山西省的风力发电资源。
中电投乡宁风电项目总体规划为200MW,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规划容量50MW。
本风电场的选址符合当地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等有关要求,具有规模开发的优势和效益,风机集中布置,分散送出原则,本期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按照200MVA容量规划设计,本期建设安装1台100MVA主变压器,预留一台100MVA主变压器位置供后期工程接入,最终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乡宁220kV变电站。
具体的本期风电场的平面布置方案见附图1。
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中电投乡宁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本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不同,乡宁县国家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分别委托我院承担中电投乡宁50MW风电项目(不包含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中电投乡宁50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报告为项目的220kV升压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评价内容在兼顾升压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主要以升压站运行期的电磁辐射评价为主,不包括风电场场外输电线路工程的电磁辐射影响评价。
⑵风电场建设的必要性
①可再生和清洁环保能源
风能是一种洁净的、可再生的一次能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当地风资源将得到有效、充分利用,从而发挥降低常规一次能源消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
②优化当地能源和电力结构
风力发电是目前新能源开发技术最为成熟、最具有大规模开发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已成为公认的战略替代能源之一,是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充分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建设风电场,所发出的绿色无污染电力,有利于临汾地区传统的以燃煤发电为主的电力系统能源结构调整,实现电力供应的多元化,提高电网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优化电源结构,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③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风电场的建设将为当地提供一定量劳动力就业机会,同时,风电场的顺利运营将为地方增加税收,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从充分利用当地风资源并减少污染、地区发展对电力需求的增大以及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2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
(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中电投乡宁50MW风电项目开发利用当地比较丰富的风能资源建设风电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2)与规划的符合性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能源领域实行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是首先加快能源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开发生产能力。
以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光电、大型沼气工程为重点,以“设备国产化、产品标准化、产业规模化、市场规范化”为目标,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
本工程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及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3月13日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140号文“关于下达山西省2017年中南部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将本项目规划的50MW装机容量列入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附件2)。
本项目符合山西省能源发展规划,工程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
3编制依据
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
(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
(12)【环办[2012]13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
(13)国家电网科[2004]85号《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2月
(14)国家环境保护局[1999]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9年2月。
3.2技术规程、评价标准和导则
(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5)《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HJ681-201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
3.3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设计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武汉联动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征求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3.4评价等级、范围、因子
⑴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4.4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
表1工程评价因子
评价阶段
评价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施工阶段
声环境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运行阶段
电磁环境
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
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
声环境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
⑵评价等级
①电磁环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规定,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详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②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区域声环境质量为1类,且敏感目标处的人员数量波动不大,故确定本次升压站评价等级为二级。
③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以及本工程升压站所在区域为一般区域,升压站占地约5368m2,升压站选址占地面积较小,通过现场的勘查,升压站建设区域的植被类型主要以草本植物为主。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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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