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典型问题的治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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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典型问题的治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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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典型问题的治理措施
2016年甘肃省建筑工程质量典型问题治理措施
1.回填土质量问题
1.1室内回填土
1.1.1现象
(1)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地面空鼓、开裂及下沉。
(2)灰土回填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及下沉。
1.1.2原因分析
(1)回填土料粒径过大且含有杂质;未分层摊铺或分层厚度过大;没有达到最佳含水率。
(2)灰土体积控制不严,灰土拌合不均匀。
(3)夯实机械选择不当。
1.1.3治理措施
(1)回填土料不得含有草皮、垃圾、有机杂质及粒径大于50mm大块块料,回填前应过筛;
(2)回填必须分层进行,分层摊铺厚度为200~250mm,其中,人工夯填层厚不得超过200mm,机械夯填不得超过250mm;
(3)摊铺之前,应由试验员对回填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测定,达到最佳含水率时方可夯实;在含水率较低情况下,应根据气候条件预先均匀洒水湿闷原土,严禁边洒水边施工;
(4)通常大面积夯实采用蛙式打夯机,小部位采用振冲夯实机,夯实遍数不少于3遍,夯填方式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交叉进行;
(5)每层密实度应由试验员现场环刀取样,通过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上层摊铺;
(6)回填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
对湿陷性等级较高的黄土,应采取换填方式;
(7)灰土拌合之前,应复核配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体积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减少石灰在土中的掺量;
(8)灰土拌合尽可能采用机械拌合,若人工拌合时,翻拌次数不得少于3遍,要求均匀一致;
(9)拌合用石灰采用生石灰,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粒径大于5mm的生石灰块料。
1.2室外回填土
1.2.1现象
(1)室外回填土局部或大面积下沉,造成散水、室外台阶空鼓、开裂甚至塌陷破坏;
(2)室外检查井、管沟湿陷下沉。
1.2.2原因分析
(1)灰土体积比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操作人员不能按设计的3∶7或2∶8的体积比进行灰土拌合,且灰土拌合不均匀;
(2)填料粒径过大及含有杂质;
(3)未分层摊铺或分层厚度过厚;
(4)碾压方法或机械选择不当;
(5)最佳含水率未控制好;
(6)砂夹石回填时石材粒径过大,导致碾压不密实;
(7)回填部位受雨水和外来水浸泡,导致下沉。
1.2.3治理措施
(1)灰土拌合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体积比进行,灰土拌合应采用机械拌合;
(2)灰土所用的消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标准,储存期不超过三个月。
生石灰应消解3~4d并筛除生石灰块后使用。
石灰粒径≤5mm。
土料宜使用就地挖取的纯净黄土,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土中也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
土料粒径≤15mm;砂夹石粒径不得大于分层层厚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
(3)填料必须分层进行,灰土、砂夹石分层摊铺厚度分别为200~250mm和200~300mm;室外回填严禁一次性下料再采取“水夯法”回填;
(4)砂夹石回填采取合理的施工机械碾压,通常平碾碾压遍数6~8遍,机械行驶速度不应超过2km/h;每层密实度应通过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摊铺上层土料;
(5)灰土摊铺之前,应对回填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测定,达到最优含水量要求时方可施工;每层压实遍数3~4遍;
(6)施工时,对散水和室外构筑物下部回填位置,凡易受雨水和外来水浸泡的,应通过设计增加地下防水设防;
(7)室外检查井、地沟、直埋管道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控制回填土夯实的宽度与深度,以保证夯填土层的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瘦身钢筋”质量问题
2.1现象
一些作坊式厂家对施工单位委托的热轧盘条光面钢筋进行超出规范要求的超张拉加工,导致钢筋截面面积和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超张拉后的钢筋脆性增加、延性降低,危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
2.2原因分析
钢筋调直不采用专用机械,调直时超出规范允许的冷拉率张拉。
2.3防治措施
2.3.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
(1)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共同对所有进场钢筋联合验收,以上人员对进场钢筋的验收承担验收责任。
(2)联合验收是对原钢筋和加工后的钢筋进场时,共同检查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品种、规格、进场数量、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应当是原件,复印件必须有保存原件单位的公章、责任人签名、送货的重量和规格、送货日期及联系方式)。
(3)联合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其验收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签字,以便溯源追究责任。
(4)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进场钢筋登记入库或进行安装,建立进场台账。
不合格钢筋立即退回(退回的相关资料长期保存)。
2.3.2施工单位现场自检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对钢筋进行检验。
检验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质量检查员负责,采用便携式仪器(如游标卡尺等),重点对原钢筋和加工后钢筋直径进行检查,检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
2.3.3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次、抽检数量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对该批钢筋进行加工或安装。
3.梁柱节点核心区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
3.1设计图纸中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梁柱核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未明确
3.1.1现象
施工图纸中往往只分别给出了柱、梁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而梁板核心区混凝土采用何种强度等级不详。
3.1.2原因分析
(1)在框架结构设计中,对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往往为了体现“强柱弱梁”的设计概念,有目的地增大柱端弯矩设计值和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但却忽视了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差不宜过大的规定;
(2)设计图纸中往往只分别给出了柱、梁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而梁柱板核心区混凝土究竟采用何种强度等级没有加以明确。
3.1.3防治措施
(1)设计中,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差不宜大于5Mpa。
如超过时,梁、柱节点区施工时应做专门处理,使节点区混凝土强度等级与柱相同;
(2)梁柱核心区混凝土采用何种强度等级,施工图纸中应予以说明。
3.2施工单位对核心区混凝土施工未区别对待
3.2.1现象
施工单位往往将核心区混凝土与整个梁板水平构件一次浇筑完成。
3.2.2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缺乏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识别的技术能力,往往将核心区等同于水平构件来考虑;
(2)施工单位嫌麻烦,怕影响工期,怕增加施工成本,不愿采取分步浇筑技术措施;
(3)核心区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施工方法不统一,缺少有效的技术依据。
3.2.3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根据单位工程水平构件、竖向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的设计情况,采取提高水平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使之与竖向构件相同、先浇筑核心区混凝土后浇筑周围水平构件混凝土的方式加以解决,并以图纸会审、技术变更等形式履行文字手续;
(2)现浇框架结构核心区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相连接时,两种混凝土的接缝应设置在低强度等级的梁板构件中,并离开高强度等级构件一段距离。
详见图3.2.3-1;
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梁柱施工接缝图3.2.3-1
注:
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梁
(3)当接缝两侧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且分先后施工时,可沿预定的接缝位置设置孔径5×5mm的固定筛网,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后浇筑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二者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成,避免出现施工缝;
(4)当接缝两侧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且同时浇筑时,可沿预定的接缝位置设置隔板,且随着两侧混凝土浇入逐渐提升隔板并同时将混凝土振捣密实;也可沿预定的接缝位置设置胶囊,充气后在其两侧同时浇入混凝土,待混凝土浇完后排气取出胶囊,同时将混凝土振捣密实。
4.抗震构造质量问题
4.1构造柱、混凝土现浇带设置数量不够
4.1.1现象
图纸未明确构造柱、混凝土现浇带位置,施工时未按规范、图集规定设置。
4.1.2原因分析
(1)设计人员只在设计总说明里注明参照施工的设计规范或图集名称,并未明确具体设置位置。
(2)施工人员对设计规范不熟,在具体施工时对构造柱或混凝土现浇带设置不够,导致不能对砌体形成可靠的拉结。
4.1.3预防措施
(1)设计中应明确:
墙长大于5m,应按间隔不大于3m设置构造柱;墙高超过4m,在墙体半高或门洞上皮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设置的钢筋混凝土现浇带。
并明确构造柱、混凝土现浇带截面尺寸、配筋、混凝土等级。
(2)施工技术人员应学习设计规范,对构造要求了然于心,并对工人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4.2构造柱施工质量缺陷
4.2.1现象
(1)先浇筑构造柱,后砌墙;
(2)构造柱两侧砌体马牙槎留置不规范;
(3)墙拉筋锚入构造柱长度不够;
(4)构造柱钢筋预埋不符合要求;钢筋移位,未按1:
6进行纠正;
(5)构造柱混凝土振捣不密实。
4.2.2原因分析
(1)对构造柱约束砌体变形、抗震作用认识不到位;
(2)瓦工技术不熟练,马牙槎留置不规范;
(3)施工人员疏忽,在绑扎梁钢筋时,未预埋构造柱钢筋;
(4)构造柱钢筋无定位措施,振捣混凝土时造成钢筋歪斜;
(5)构造柱模板支设不合理,拉结筋锚入构造柱时没有按靠边且弯钩向下的原则放置,导致混凝土振捣困难。
4.2.3预防措施
(1)首先要加强技术交底,让操作人员明白构造柱与梁共同作用可对砌体变形起约束作用、同时自身能承受较大的塑性变形这一重要抗震措施的建议。
(2)框架结构中,构造柱不得与框架结构同时浇筑,也不得在砌砖墙之前浇筑,应在砌体完成之后浇筑。
(3)砌马牙槎时应先退后进,以保证构造柱脚为大断面。
每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0㎜,每个马牙槎退进应大于60㎜,马牙槎突出部分砌体切成45度角,以利于混凝土振捣。
(4)浇筑框架混凝土前,应在构造柱位置的框架梁底面预埋下层的4根构造柱插筋,同时在同一位置的梁顶面,预留出4根与梁筋绑扎固定的本层构造柱插筋,并控制截面尺寸满足要求。
(5)墙体拉结筋可穿过构造柱,也可锚入构造柱,锚入长度不小于Lae,同时应尽量靠边,锚入端弯钩朝下,以利于混凝土振捣。
(6)构造柱钢筋绑扎前应先弹线、剔除浮浆、清理污筋、按1:
6纠偏。
绑扎搭接长度35d,绑扎接头区段内箍筋间距不大于200㎜。
(7)浇筑构造柱混凝土时,柱顶混凝土宜采用灌浆法,高度超过梁底,模板支设喇叭口,待混凝土一定强度后凿去多余部分。
4.3填充墙墙体拉结筋质量缺陷
4.3.1现象
(1)墙体拉结筋采用化学植筋法施工,存在定位不准、孔深不足、钻孔不清、锚固胶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检验数量不足以及检测结果不合格等现象;
(2)墙体拉结筋未按砌体模数预埋,弯折压入砌体;
(3)墙体拉结筋漏放、放置数量不够、端头无180度弯钩等。
4.3.1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图省事,采用化学植筋法。
但植筋分包单位往往偷工减料,植筋质量远远无法满足规范要求。
(2)操作工人责任心不强,拉结筋、预埋件安放时未认真定位或固定不牢,拉结筋少放或漏放。
4.3.2预防措施
(1)墙体拉结筋禁止使用化学植筋法。
应采用预留拉结筋法、预埋铁件法或模板打洞插筋法。
(2)墙体拉结筋与混凝土中的钢筋一样,都属于隐蔽工程,应加强检查,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3)可在皮数杆上画出拉结筋位置,用于定位。
(4)严格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规定:
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600㎜设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全长贯通,8、9度时应全长贯通。
5.混凝土结构裂缝质量问题
5.1塑性收缩裂缝
5.1.1现象
塑性收缩裂缝简称塑性裂缝,它是指混凝土在凝结之前,表面因失水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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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质量 典型 问题 治理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