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文水库导截流验收质量评价意见施工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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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文水库导截流验收质量评价意见施工改
报告编号:
ZJ.018-00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工程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工程名称:
观文水库枢纽工程
阶段: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质监机构:
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中心站
报告日期:
2017年7月
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制
批准:
惠仕兵
审定:
隆文非
审核:
王洪秋张权
编写:
刘吉吕友华
李世旭贺怀远
李蔺
前言
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于××年××月××日以《关于请求出具观文水库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验收质量评价意见的请示》(××〔2017〕××号,附件1)提请我站出具观文水库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质量评价意见。
截至2017年7月18日,项目法人将出具质量评价意见的全部附件材料提供完毕。
我站现结合古蔺县观文水库枢纽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开展质量监督的情况、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报告以及第三方抽检单位的抽检报告等基础资料,形成《古蔺县观文水库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质量评价意见》。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况
1、工程位置
古蔺县水库位于赤水河左岸一级支流菜板河的右岸支流白泥河上游,坝址地处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五桂村和复兴村交界处,距古蔺县城50km,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
2、工程等级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该工程属该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3、枢纽工程规模及主要建筑物布置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溢洪道及取水(兼放空)隧洞组成。
拦河大坝布置于主河槽,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左岸,取水(兼放空)隧洞布置于大坝左岸山体中。
拦河大坝为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正常蓄水位1090.00m,大坝坝顶高程1094.00m,坝顶轴线长168.68m,坝顶宽7.00m,最大坝高46.00m。
大坝上游设计坝坡1:
1.6,下游坝坡坡比1:
2.0。
老坝1068.00m高程以上坝体拆除,1068.00m高程以下作为新建大坝的下游排水体保留。
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总长194.00m。
形式为侧槽开敞式无闸控制溢洪道。
溢流堰采用WES实用堰型,侧槽长20.00m,堰顶高程1090.00m;侧槽首端宽4.00m渐变至槽末端宽8.00m,后接18.00m长水平调整段,调整段末端设宽8.00m交通桥,泄槽前端长60.00m,底坡0.05,陡槽段长72.00m,底宽由8.00m渐变为6.00m,底坡0.4,后接9.00m长挑流鼻坎,反弧半径为13.00m,挑角为15°,在挑流鼻坎后设置15.0m长护坦。
取水(兼放空)隧洞布置在大坝左岸,采用塔式进水口,施工期先建设导流洞及取水隧洞平洞段用作施工导流,施工后期导流洞进口封堵后,将进水塔及平洞连接,以“龙抬头”形式建设取水隧洞,承担取水及放空任务。
取水隧洞由进口段、进水塔段、洞身段和出口消能段等组成,取水隧洞洞线全长332.90m。
取水隧洞进口底高程1068.50m,平洞段底坡1/40,断面净尺寸为2.50m×3.75m(城门洞型),取水隧洞出口设节制闸,配合总干渠输水灌溉。
(二)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审批情况
2013年4月23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3]495号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2013年6月14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84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报告》。
2013年11月25日,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正式开工。
2、工程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
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局
监理单位:
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方检测单位:
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3、主要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通知
1)《关于古蔺县观文水库一标段取水隧洞洞身段局部伸缩封设计间距调整的说明》(编号:
豫北院观设【2014】02),中明确了取0+060~取0+236段砼衬砌伸缩缝间距由原设计的10m,调整为10.5m;取水隧洞内砼伸缩缝属变形缝,依据GB18173.2-2000、GB/T528-2009等标准要求,橡胶止水带物理性能检测指标应符合标准GB18173.2-2000相关要求。
2)《关于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取水隧洞外延涵洞相关事宜的设计通知》(编号:
古观(设)字Ⅰ标段(2014)004号总004号)。
本通知明确原设计取水隧洞出口段底板被冲毁,基础已经超出原设计开挖线,考虑到隧洞出口的基础承载力和防止洪水再次冲刷,用浆砌石块回填基础。
经现场查看,取水隧洞(导流洞)出口开挖边坡较高,容易塌方,根据业主、监理、施工、设计四方现场协商后,确定外延10.5m长暗涵。
3)《关于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导流洞加强补救措施的设计通知》(编号:
古观(设)字Ⅰ标段(2015)001号总016号)。
本通知明确了,导流洞桩号(取)0+060m~(取)0+246.5m底板不满足设计强度(25Mpa)的处理措施。
权衡利弊,本通知同意对已浇筑导流洞底板做如下处理:
①用风镐将所有底板砼凿除厚10cm(原面层钢筋以下5cm),且清理干净老砼面的浮渣和积水。
②布设δ16mm架立筋焊接在表层钢筋上,外露15cm,间排距1.5m,呈梅花桩型布置;并在表层布设δ12mm钢筋网,间排距20cm,预留5cm厚砼保护层。
③底板与边墙的衔接,采用风镐凿除原左右两侧边墙内侧砼20cm×6mm(高×厚),露出边墙主筋,采用焊接方式将原边墙主筋与底板表层补强钢筋进行焊接,焊接长度单面焊10d,底板砼与边墙砼同仓浇筑。
④对凿除的砼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浇筑砼前应4方(监理、业主、设计、施工)进行仓面验收。
⑤重新浇筑20cm厚C30砼做补强处理,底板高程比原设计加高10cm。
(已按该方案进行整改,且已报告省质量检测中心站备案)
4)《关于取水隧洞出口消力池末端回填大块石等设计通知》(编号:
古观(设)字Ⅰ标段(2016)003号总023号),本通知明确,在汛期为防止消力池底板被冲刷掏空,在消力池末端回填大块石,从消力池末端顺水流向长3m,宽5m;块石粒径D≥30cm;消力池边墙地表水不停冲刷边墙基础,为保护消力池边墙基础不被冲刷,公路地表水采用PVC管顺坡引到明渠,管径为20cm。
2、设计更改通知
1)“古观(更)字Ⅰ标段(2015)002号总002号”文中2.8条明确了《取水洞出口枢纽结构图》
(一)~(三)(图号:
GW-SN-SS-03~05)中底板厚度、齿槽底高程、及剖面尺寸的标注。
2)“古观(更)字Ⅰ标段(2016)01号总008号”文中将取水隧洞出口消力池底板原直径80mmPVC排水孔,改为直径50mm,间距100cm,排距50cm,共7排。
消力池边墙直径100mmPVC排水孔,改为直径50mm,间距2m,高程为底板以上1.0m,共一排。
其余排水管结构不变。
3、变更申请报告
1)《关于施工导流的方案》(编号:
宁工局古观库〔2014〕变更02号)。
该报告建议在导流洞桩号(导)0+000.00m~(导)0+025.00m不进行钢筋砼衬砌。
该建议我部已基本同意。
2)《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部关于建议优化导流洞进口封堵方案的报告》(编号:
宁工局古观库〔2017〕号)。
该报告建议取消导流洞进口闸门(该闸门在导流洞封堵时,起临时挡水作用,后期闸门不拆除),采用在导流洞口设置小围堰内设波纹管(或其它管材)进行临时导流。
该方案我部已基本同意,施工单位应在后期封堵时,向监理报导流洞快速封堵专项方案。
4、泄流能力复核计算
根据施工期导(截)流的实际情况,整个导流期间,导流洞均敞开泄流,且均为明流(无压流)。
导流洞泄流能力复核按明流公式计算,明流的泄流能力按下式计算:
式中:
Q—导流洞泄流量,m³/s;
m—流量系数,m=0.362;
σs—淹没系数,自由出流时σs=1;
b—隧洞过水断面的宽度,2.5m;
H0—隧洞进口水深,m。
根据泄流能力计算,已实施的导流洞基本满足5年一遇洪水过流。
4、当前工程施工主要形象进度(截至2017年6月)
1)取水隧洞工程
自2013年12月25日开工,2014年5月27日通水,2017年3月10日完工。
2)溢洪道工程
溢洪道单位工程全长194.00m,自2014年11月23日开工,截止2017年6月底完成混凝土浇筑118m,占土建工程总量59.5%。
3)大坝工程
大坝单位工程于2013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先后完成大坝基础开挖,坝基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沥青混凝土防渗心墙浇筑,坝体堆石料、过渡料、反滤料填筑,2017年6月底大坝已填筑至1092.45m高程。
2017年3月2日开始进行上游预制砼护坡,目前上游坝面护坡已铺设至1083m高程,大坝观测设施隐蔽部分已全完成。
4)围堰
围堰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2月15日,2014年4月10日完成施工,枯期上游堰顶宽度4.00m,堰高约4.40m,围堰上下游坡比为1:
1.50,迎水面采用粘土斜墙和粘土水平铺盖防渗,堰体采用土石混合料。
在导流洞进口段采用编织袋护坡,长度10.00m,高度至1063.38m。
围堰下游高出上游河床1.00m以下范围用1:
30的坡度回填块石,以保证下游坡的稳定。
5、本阶段验收涉及到工程
本阶段涉及的工程为:
取水隧洞工程(3)的导流隧洞(3-02)、洞身段(灌浆工程、出口消能及尾水段)(3-03)2个分部工程以及△进水口及进水塔(土建)(3-01)、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3-04)分部工程水下部分。
二、质量监督工作
2014年1月,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省水利质监中心站”)与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见附件2),确定了质量监督关系,并同意项目法人委托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作为抽检单位对枢纽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
(一)质量监督机构
1、监督机构和人员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省水利质监中心站对古蔺县观文水库枢纽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政府监督职责,2014年3月16日,省水利质监中心站以《关于成立观文水库枢纽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通知》(川水质监〔2014〕9号)(附件3)成立了古蔺县观文水库枢纽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以下简称“项目站”),承担枢纽工程质量监督具体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机制。
项目站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等的规定,采取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质量体系,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等。
2014年3月,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到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现场,正式组织开展工程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1月,因工作原因,省水利质监中心站以《关于调整古蔺县观文水库枢纽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人员的通知》(川水质监〔2014〕161号)(附件4)文件将县级质量监督员进行了调整。
项目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按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针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要求,适时安排相关专业监督人员到工程现场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古观质监〔2014〕2号,附件6)。
项目站监督人员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备注
1
隆文非
站长
省水利质监中心站
2
王洪秋
副站长
省水利质监中心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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