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流程及要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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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流程及要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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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流程及要件
附件
房屋登记流程及要件
一、房屋登记
序号
服务内容
应提交材料
流程
备注
1
单位、开发企业新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面图;
6、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验收合格证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8、经测绘审核归档的面积测量报告;
9、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10、派出所地址证明;
11、不属并联审批的涉外建设项目,须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12、经济适用房须提交省(市、区)房改部门的批文或军队房改办的批文;
13、联建项目须提交联建协议及平面图,图上须明确双方分配情况并加盖联建各方签章,明确分配情况;
14、青白江、温江、龙泉驿、新都区单位、开发企业新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应出具白蚁防治实施证明;
15、其他必要材料[如:
(1)改扩建的需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拆除新建的需办理被拆房屋注销登记;
(2)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申请登记,另需提交办理到业主名下的申请,并加盖公章]。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实地查看)——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涉外项目是指建设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已实行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五城区(含高新区)单位、开发企业新建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应出具白蚁防治实施证明,不能出具的,登记部门告知白蚁防治机构。
2
个人新建房屋初始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文件;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5、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明;
6、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7、派出所地址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实地查看)——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3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房屋确权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农房证及转征后的国土使用权证;
4、关于申办登记房屋是否属转征范围的证明(原乡政府、现街道办事处、征地单位出具);
5、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实地查看)——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4
变更登记
自然人姓名变更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记载申请人曾用名的户口簿,若户口簿未记载申请人曾用名,无法核实是否属更名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关于申请人名称变更的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权属信息未载入登记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非自然人名称变更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更名通知书,涉及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的,须提交工商更名查档资料,机关及事业单位须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属改制更名的,需增加复审环节。
房屋坐落、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派出所地址变更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权属信息未载入登记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5
房屋分割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其他必要材料[如:
(1)有必要的提交房屋分割平面图及面积测绘报告;
(2)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派出所地址证明;(3)房屋布局发生变化的,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平面图、消防意见书]。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实地查看)——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权属信息未载入登记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6
购买商品房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如: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
(2)买方若涉外,需出具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7
赠与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赠与、受赠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权属信息未载入登记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2、房改房及经济适用房赠与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
拆迁安置房分户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被拆迁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所有权证(由拆迁单位提交);
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9
法院判决过户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提交,可由法院在裁判中宣布原所有权证书作废);
4、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如:
必要的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平面图,如为非住宅转移,需提交整层平面图]。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0
继承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应一并提交);
5、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1
非自然人出售、互换、拍卖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买卖、互换合同,拍卖的需提供委托拍卖合同(可提交拍卖公司盖章的复印件)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如:
如为部分转移,需提供整层平面图(标明房屋位置、界址点及面积)及经测绘审核归档的面积测量报告]。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2
非自然人房产划拨、移交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移交协议(属军队移交地方的须提交总后勤部批准文件);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3
非自然人合并(兼并)、分立(分离)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合并、兼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及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原企业的证明;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4
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或包含财产分割内容的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
5、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原件;
6、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由税务部门在相关资料上盖免税章;
7、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原件遗失的,到民政局(或法院)查档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加盖法院公章);
2、协议离婚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场。
15
房改购买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改办监章的房改购房合同及房屋平面图;
5、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6
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安居房)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地方经济适用房须由省(市、区)房改办在备注栏盖章);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安居房)购房合同及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7
房改完善产权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改办监章的产权转换合同;
5、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8
房改退房登记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退房申请(格式申请,须由产权人及配偶签字);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19
换证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载入登记簿——发证
权属信息未载入登记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及配偶需持结婚证原件共同到场申请。
20
补证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刊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有必要时实地查看)——载入登记簿——发证
1、登报声明需明确补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详细地址及产权证监证号;
2、需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整张报纸;
3、开发企业办理大产权补证的,如该大产权证已有房屋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则需提交剩余房源的清册及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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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 登记 流程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