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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工作总结总结
生态环保工作总结2018
为了确保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进行,确保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强化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生态环保工作总结2018如下,快随风林网络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生态环保工作总结2018
2018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为要务,以郴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率先空气达标示范城市、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和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出台了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两个重要文件,即《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规定》和《贯彻(试行)》,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县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已于2018年8月获省厅验收。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内强素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来,我局将“干部安全、环境安全”融入到“两学一做”学教活动中,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设了“廉洁文化长廊”。
扎实开展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学习教育及“纠四风、治陋习”及“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反弹。
制定学习方案,设立了“宜章环保讲堂”,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轮流讲课,对乡镇环保站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通过开展多种反腐倡廉教育和各类学习活动,积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
(二)多种形式,环保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主要是媒体宣传、活动宣传、资料宣传。
利用“3.15”、安全生产月、应急知识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各种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开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法的宣传活动。
“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局与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了以“保护母亲河、共建美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湖南省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绿色生活生态湖南》等各类宣传环保资料3000余份,此次活动影响沿途的村民、市民2万余人。
坚持开展“法律六进”、“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在县委党校科(青)干班均开设了环保课程。
利用媒体每天在宜章有线电视的14个省、市、县电视频道播放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广告、浮动宣传标语等。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朋友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三)高度重视,做好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改革工作。
按照《湖南省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着力抓好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二上三下的工作对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为905.7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为42.72%。
其中:
一级管控区面积为153.7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7.25%;二级管控区面积为751.98平方公里(剔除二级管控区类型内部重叠和一级管控区重叠部分后),占国土面积比例为35.47%。
该划定结果已经县国土、规划、交通、旅游、林业、莽山自然保护区、溶家洞林场以及骑田林场等部门的审核会商,并收集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后进行了修改调整,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修改调整具体意见。
目前划定结果正在呈报省厅最终审定。
(四)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
为了确保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进行,确保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强化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
出台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由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减排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领导的目标考核中,实行减排“一票否决”。
二是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减排任务。
一方面通过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监察,确保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达要求的一律予以停产治理;
另一方面,我县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通过严格管理,2018年我县共削减氮氧化物954.42吨,化学需氧量768.98吨,氨氮41.77吨,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三是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自2018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全县分配了初始排污权的企业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全方位了解和解读操作规程以及政策规定,使企业主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邀请市排污权交易所所长对全局单位职工进行了培训,建立了总量股牵头,监察大队、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等相关股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
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初始排污权申报、审核及排污许可证换发等程序和规定,有序推进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2018年以来,全县已有56家企业进行了排污权初始申购,共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953136.5元。
排污权交易有序开展,目前,我县已有4家企业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共收缴排污权交易费2913476.8元,两项合计3866613.3元。
(五)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我局紧紧抓住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不放松,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创建全省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示范城市”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加大大气环境污染监管力度,加速推进燃煤锅炉淘汰,2018年以来,我县共淘汰宜章县运来纸厂、宜章县恒盛纸厂4蒸吨锅炉各1台,俊丰纺织印染(郴州)有限公司6蒸吨燃煤锅炉5台,4蒸吨锅炉1台。
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全县各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于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坚决不予新上,从源头上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对各大气污染源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治理措施,明确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我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优良率85%以上。
(六)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今年,我局大力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通过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企业300余家,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运行设施420多(台)套,建立企业环境监察记录200余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96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200条,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工艺污染环境的企业56家,提请断电整治17家,停产整治12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企业10家,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4家,实施行政处罚1家(罚款10万元),环保竣工验收项目30个,依法征收排污费120余万元,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件,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处理5人,调处环境污染纠纷330起。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建设,对全县风险类行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
今年8月对重点污染防控企业弘源化工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实际操作水平。
今年全县有11家企业应急备案验收,有效地防止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
1、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狠抓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一是在全县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印发了《宜章县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将全县19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划分为20个网格,设立20个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3人,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二是开展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
为改善环境质量,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我局严格按照“严查一批、搬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全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
由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印发了《宜章县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政府为清理整治工作主体,并细化工作职责、目标、清理整治范围和时间、分类处理办法等,确保清理整治任务提前完成。
为全面排查摸底,我县成立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监察小组,联合各乡镇环保站,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拉网排查、清理,摸清项目底数,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我县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833家,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按照“整治规范、完善备案、淘汰关闭”的清理措施进行处理,其中:
整顿规范14家,完善备案651家,淘汰关闭34家,共20类企业,经过清理,我县进行了整顿规范建设项目122家,规范整顿需补办环评手续的33家,完善备案219家,淘汰关闭34家,完善豁面管理392家。
在县政府网站上对我县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截止12月7日,我县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800家,清理率为96%。
2、加强联动,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
按照《宜章县黄岑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宜章县黄岑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月14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黄岑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从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办、黄岑水库管理所、玉溪镇人民政府、县广播电视台等12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巡查整治工作组,并决定从7月份开始为每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为固定巡查整治日。
6月18至19日,县政府办组织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12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了为期2天的对黄岑水库资源保护专项巡查整治活动。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库区垂钓、游泳、烧烤、露营等行为进行巡查、劝导、整治;黄岑水库管理所对水面漂浮垃圾及漂浮、散落水面残余物进行打捞清理,保持水库清洁;县环保局对进入黄岑水库的水源地寺山坪水库、张家塘小溪、大庙脚小溪以及黄岑水库大坝、尾水电站前池5个点位进行了采样分析,分析结果表明5个点位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二级标准;玉溪镇政府已安排在学生放假期间对黄岑村小学公厕拆除新建。
整治工作人员现场共劝退烧烤、钓鱼人员40多人次,确保了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安全。
3、创新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湘粤两省武水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精神,与相邻的广东省连州市、乐昌市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深化湘粤两省环保部门协调与合作,共同有效预防和处置跨省界环境污染问题,确保湘粤两省环境安全。
二是组建了保护湘江“绿色卫士”志愿者队伍,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属实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三是建立了公安、环保、检察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环保、检察、公安三个部门采取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络员定期沟通制度以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通报、会商、督办和移送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合力和办案效率。
四是成立了县公安局驻环保局执法联络室,对案件实行移送、移交,确保依法处理。
五是积极处置迎春镇跨省非法处置危化物品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侦破,目前已抓捕5名涉案人员,检察机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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