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市看守所拘留所用房翻建项目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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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市看守所拘留所用房翻建项目修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SL市看守所拘留所用房翻建项目
1.1.2项目承建单位:
SL市公安局
1.1.3建设地点:
SL市辽西街长通公路495公里加100米处南侧(看守所原址)
1.1.4建设规模与目标:
本项目看守所建设设计羁押量为250人,按关押容量分类应为中型看守所。
本次翻建房屋建筑主要有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附属用房三项,翻建SL市看守所场区占地面积11160平方米。
在押人员用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民警用房建筑面积为2085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为5085平方米。
本项目拘留所建设设计拘押人数为80人,按拘留人数分类应为中型拘留所。
本次翻建房屋建筑主要有拘室、教育、文体、医疗、生活、劳动及家属会见等用房。
本次翻建拘留所场区占地面积4840平方米,拘留所用房为单层建筑,建筑物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为相应国家各级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人性化管理的更高要求,SL市看守所、拘留所在力求改善管理系统的同时,也准备把内部环境这一硬件加以提高。
监所管理中,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注重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用理性、平和、文明的手段去感化、矫治在押人员的心灵,使在押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以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
在环境上,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坚固安全,管理方便,功能齐全,美观庄严。
基本满足公安部主编、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看守所的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1.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共计16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5万元,地方配套投资805万元。
1.2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1.2.1单位名称:
SL市公安局
1.2.2项目负责人:
***
1.2.3单位简介:
SL市公安局始建于建国初期,位于SL市辽西街辽河路南段,现有干警380人,SL市公安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纪检委、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法制室、财务装备科,并下设有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和十九个乡镇街派出所。
近年来,SL市公安局在SL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SL市看守所建成于2000年,是一所原设计羁押量为80人的小型看守所,现有建筑面积共2810平方米。
其中监室用房面积1650平方米,二层建筑。
办公楼建筑面积780平方米,三层建筑。
附属用房380平方米,单层建筑。
SL市看守所是SL市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是教育在押人员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顺利进行的重要阵地。
SL市拘留所始建于2000年,是一所原设计日均拘留量24人的小型拘留所。
拘留所所有功能均在一个单体建筑中,其建筑面积为680平方米的单层建筑物。
其中,拘室及其它功能用房面积380平方米,行政管理面积300平方米。
SL市拘留所是SL市公安机关惩治违法人员的场所,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责任。
对整个地方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1.3项目提出的背景及投资的必要性
1.3.1项目提出的背景
1.3.1.1政策背景
看守所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是教育在押人员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顺利进行的重要阵地。
随着形式的发展变化以及SL市建设进程的加快,SL市看守所在设计和建设方面已远远适应不了实际应用的需求。
另外各级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的人性化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看守所的正规化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看守所建设标准》。
对照《标准》,看守所现有的监区结构、监室面积和民警用房等已远远达不到要求。
由于建设年限较早,现有条件已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
纵观各个安全及使用要求,在如此密集的人员场所,现有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市公安局经过全面、细致、慎重的调查研究和考察论证,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建标(2000)165号文《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SL市公安局计划在原址上拟建设新的看守所,以满足看守所的人性化管理,实现有效地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以及SL市羁押量的需求。
拘留所是公安机关惩治违法人员的场所,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责任。
对整个地方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SL市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各种基础设施条件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使全局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更加规范,功能更加齐全,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SL市公安局牢牢抓住“三基”工程建设这一机遇,紧扣上级政府“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发展思路,根据公安部的相关文件要求,SL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项目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规划对SL市看守所拘留所进行改建。
1.3.2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SL市看守所设计羁押人数为80人,现最多羁押人数已达到234人,由于受当时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看守所的建筑布局和结构设计不合理,使用面积狭窄,由于建筑布局的不合理,监视死角较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目前,看守所的硬件设施、建设规模、工作环境均不符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看守所建设标准》、《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如在押人员人均监室面积仅为1.8平方米,距达标人均7.3平米还有很大差距。
且现有一楼监室处于半地下,小布局的“回”字型结构,阴暗潮湿,通风、采光均不良,监室内无封闭卫生间。
监区无谈话室、图书室、医务室等功能用房,放风场狭小,监区主通道净宽小于《看守所建设标准》中型看守所3.5米的净宽要求。
狱政管理工作难以正常有效的开展。
现有办公楼636平方米,距《看守所建设标准》要求250x8.34=2085(看守所建设标准第二十条)平方米相差甚远。
看守所目前建设状况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看守所工作的需要。
为此,翻建看守所已成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为了改善现有办公、羁押条件,提出看守所改建项目,按照公安部主编、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拟改建现有的办公用房和监区用房。
SL市拘留所始建于2000年,是一所原设计日均拘留量为24人的小型拘留所。
建筑面积仅680平方米。
拘留所拘室仅4个,床位24张,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拘室人均面积为7.08平方米。
与《拘留所建设标准》中型拘留所要求的人均面积8.73平方米还有一定差距。
拘留所缺少文体、医疗及教室、图书阅览室、电话教育室等教育用房。
其中办公区面积不足300平米,办公环境先对拥挤。
1.4编制依据和原则
⑴编制依据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
——《拘留所建设标准》(建标102-2008)
----SL市公安局看守所用房改建项目《可研报告委托书》
——SL市国土资源局[2010]62号文件
----SL市环保局关于该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SL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
——SL市公安局项目申请预算内投资的请示
——本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SL市财政局关于SL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SL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证办理证明
——SL市发改委固定资产项目节能登记表
——SL市发改委关于SL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用房翻建项目节能登记表予以备案的通知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及与之有关的资料
⑵基础材料
——SL市公安局提供的项目简介
——SL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证办理证明
⑶编制原则
——本项目看守所按照公安部主编、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的要求进行设计。
——本项目拘留所按公安部主编、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拘留所建设标准》(建标102-2008)的要求进行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年版)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057-1994-2000)
——《城市电力设计规范》(GB50293-199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GJJ34-200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DB22/T436-2007)
1.5可行性研究简要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对SL市公安局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人性化管理为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加强看守所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服务。
项目可行。
1.5.1本项目符合“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
1.5.2在押人员、监管民警的居住和工作条件大为改善,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了条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
1.5.3本项目建设期,对环境无影响,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规范的要求,环境效益良好。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建设规模
平方米
5085
1.1
看守所
1.1.1
在押人员用房
平方米
2500
1.1.2
民警用房
平方米
2085
1.1.3
附属用房
平方米
500
1.2
拘留所
1.2.1
拘留所用房
平方米
2000
2
总投资
万元
1610
2.1
建设投资
万元
1610
3
资金筹措
万元
1610
3.1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万元
805
3.2
地方配套投资
万元
805
1.7问题与建议
本本项目主要涉及资金筹措问题。
建议建设单位抓紧本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做好资金筹集,使得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2.1需求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完善,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羁押任务越加繁重,给看守和拘留工作增加了难度。
在这种环境下,如何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人性化管理为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加强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服务。
随着SL市规模的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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