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线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docx
- 文档编号:3191729
- 上传时间:2022-11-19
- 格式:DOCX
- 页数:37
- 大小:152.94KB
云南省无线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docx
《云南省无线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无线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云南省无线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无线电监测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
第一章概述
1.1背景
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手段,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引入是监测网技术设施建设的根本保障,也是我省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工程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
云南省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是在总结我省无线电监测网三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1.2编制目的
通过该管理规范的制定和部署,规范监测网工程建设的
立项、实施、竣工等工作,按照规范、效率、质量兼顾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个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提高监测网项目建设管理的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1.3编制原则
1、系统、科学:
建立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规范体系;
2、全面、完整:
在准确把握监测网工程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下,全面、完整的制定该规范;
3、简洁、实用:
紧扣监测中心监测网工程建设环境,去繁从简,突出与监测网工程建设相适应部分,讲究实用;
4、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与需求的变化,本规范不定期进行完善、更新和充实。
1.4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全省无线电技术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适用于指导全省无线电监测网建设项目的实施,适用于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监测网工程项目系统实施负责人与各个科室、参与监测网工程项目的实施公司及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各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承担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建设(包括项目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小组。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云南省无线电监测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业主方、专家、监理方、项目承包公司。
项目组织结构如下:
图1项目组织结构图
2.1业主方
2.1.1业主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
图2业主组织机构图
2.1.2业主的职责
无线电监测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无线电监测网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工作;
2、负责云南省无线电监测网技术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3、负责组织按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容进行建设;负责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及检查、建设资金的协调、使用和监督;
4、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5、负责按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任命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6、负责重要事项的决策,重要项目实施采购方案的审查。
规划建设科、项目组职责:
1、负责按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组建项目实施组;
2、负责无线电监测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工作;
3、负责无线电监测网建设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
4、负责联系、协调工程中所涉及的各省级机构、各州、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5、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目承包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软、硬件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7、负责协调监理方对工程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8、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各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9、负责向工程中所涉及的各方提供必须的信息资料。
计划财务科、综合科职责:
1、负责根据项目组要求对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申请建设项目资金、建设资金的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管理、项目竣工决算等;
2、负责综合后勤及项目档案的管理。
2.2专家
专家职责:
1、协助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
2、工程实施工程中有关技术文档的评审;
3、为重大技术方案及变更提供技术咨询;
4、工程项目的验收评审。
2.3监理方
2.3.1监理实施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
图3监理组织结构图
2.3.2监理的职责
1、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
(1)质量控制:
对软硬件设备质量的控制、项目设
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质量评定测试。
(2)进度控制:
特别是对工期的控制。
(3)投资控制:
实施阶段工程计量与付款控制、验
收阶段决算审核。
2、合同、信息管理:
(1)合同管理:
在实施阶段监督合同执行的情况,
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调解合同纠纷以及管理合同违约索赔。
(2)信息管理:
管理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合同、文档
以及工程资料。
3、负责落实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4、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1)各项目每项工作的完工验收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2)各项目每个阶段的支付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5、编制监理计划,并与业主单位协商确认;
6、编制工程阶段监理细则及管理、总结性文档;
7、参与工程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8、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单位提交最终监理档案资料;
9、为业主提供工程咨询,协助业主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2.3.3监理的权利
享有合同赋予监理的所有权利。
2.4项目承包公司
2.4.1项目承包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
图4项目承包公司组织结构图
2.4.2项目承包公司的职责
1、负责落实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2、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的
条款;
3、负责落实工程合同中明确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4、遵守、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与督导;
5、遵守、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6、负责工程预定目标的实现:
(1)针对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调动各项目实施工
程师进行配合。
(2)依据业主、监理和项目承包公司共同确认的计
划和计划变更,协调各项目实施工程师的执行计划。
7、制定项目总体技术方案与实施计划,并对项目技术方案进行测试验证,完成工作:
(1)对各项目承包公司提交的开发方案、实施方案、
测试方案、培训方案和相应计划进行完善、优化,并据此制定总体技术方案与实施计划,经业主、监理审定确认后实施;
(2)依据业主确认后的总体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开
展工程建设工作;
(3)若出现某项目本身未按进度完成或未达到设计
要求而影响项目进度或质量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监理和业主,并与业主协商解决;
(4)随着工程的进展,实时对原项目方案、实施计
划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报监理和业主确认;
(5)在各项目实施完成后对实施后的集成方案进行
测试。
8、定期按工程进展和计划向监理和业主提交工程文档;
定期向监理提交周报、工作报告,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或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提交所需专题报告。
9、配合监理工作;
定期向监理和业主提交工作报告,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实
际情况或业主、监理的要求提交所需专题报告。
10、确保工程质量;
与业主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2.4.3项目承包公司的权利
享有合同赋予项目承包公司的所有权利。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3.1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发展的时间顺序从初期的规划、立项到项目中期的实施、试运行再到项目的竣工验收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编制规划(产物:
建设规划);
2、依据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内容、组织考察、调研、评审,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评审报告;
3、确定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组;(产物:
项目组)
4、项目立项;(产物:
立项审批文件)
5、组织招标;(产物:
招标文件)
6、签订项目合同;(产物:
项目合同)
7、成立项目实施组;(产物:
项目实施组)
8、项目实施组编制“项目实施计划”(产物:
项目实施计划,对应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内容);
9、进行项目开工前的准备;
10、项目实施期间按“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管理;
11、项目实施期间的计划变更;
12、项目试运行;
13、项目竣工验收;
14、竣工结算、资料及物品移交,项目实施组解散;
15、项目成果内部交接,项目组解散。
图5项目管理流程
3.2工程会议制度
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会议是实现各建设方和项目建设参与单位工作交流、协调,各方信息交流处理的重要手段。
会议主要分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两种方式。
3.2.1工程例会的工作目标和内容
3.2.1.1工程例会的工作目标
按照工程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程工作会议,通过对项目承建方的项目实施过程、目标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准确地掌握工程进展信息,将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建设实际状况进行对比,对偏离计划和标准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协调各项目承建方的关系,合作处理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具体目标如下:
1、检查、核实、纠正各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检查、核实、纠正各项目质量执行情况;
3、检查、核实、纠正各项目风险执行情况;
4、检查、核实、纠正各项目投资执行情况。
3.2.1.2工程例会的内容
1、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工程实施质量情况;
2、检查工程风险情况;
3、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
4、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3.2.1.3会议召开频率
除特殊情况外,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2.1.4参加者的范围和规定
会议参加者:
项目业主代表(建设方)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方)
项目经理(承建方)
项目涉及事项的相关人员
3.2.1.5会议规程
会议主持:
项目负责人
会议地点:
待定
内容:
1、承建方工作报告;2、监理工作报告;3、讨论;4、业主讲话;5、主持人总结;6、审定会议纪要。
3.2.1.6会议纪要的产生、分发、调阅和归档
会议纪要由项目实施组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在例会结束的当天及时整理打印,经业主及参会各方审阅后签字确认,并以文本和电子邮件式样分发给与会各方各自存档。
3.2.1.7会议参加者的例外情况的申请和审批
如有意外情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工程例会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方递交请假报告,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免于参加。
3.2.1.8会议安排的例外情况的申请和审批
凡遇特别紧急事务时,可向监理或项目负责人申请召开临时工程会议。
经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认可后,由监理召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临时会议。
会议纪要遵照本规范执行。
3.2.2专题会议制度
3.2.2.1专题会议的工作目标和范围
3.2.2.1.1专题会议的工作目标和发起形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发现、解决、协调各类问题,需要召集相关单位以正式的开会形式进行协商,之后分析解决问题。
会议的发起可以由业主(建设方)、监理、承建方根据情况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也可由承建方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负责人请求召开会议,项目负责人、监理、批复后,原则上技术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度和管理问题由监理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召开会议;也可视具体问题由业主(建设方)决定会议主持单位然后召开相关会议。
3.2.2.1.2专题会议的内容
重要技术方案的评审;
重要技术问题的协商;
实施方案的细化或修订;
实施计划的细化或修订;
重要工作环节的协商、协调;
重要时间计划安排协调;
重要的设备、人员、费用变更;
突发事件;
其他。
3.2.2.2会议召开频率
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
3.2.2.3参加者的范围和规定
会议参加者:
项目业主代表(建设方);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承建方项目经理或相关专业负责人;
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专家;
其他部门和单位。
3.2.2.4会议规程
会议主持:
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
会议地点:
待定
内容:
1、主持人介绍情况提出问题;2、各方讨论;3、提出解决方案;4、主持人总结;5、形成结论或处理意见;6、无法形成结论的提交相关报告,再根据相应流程处理。
3.2.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无线电 工程 建设 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