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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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
2018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
82018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进行传达,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会议主要精神
5月28日上午,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会议由省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贵主持。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扶贫部门负责同志;省扶贫办领导及各处(室、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叶韬同志就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叶韬同志的讲话中。
(一)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通报了近期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在对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的专项督查情况。
关于精准识别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档立卡工作程序不规范。
二是建档立卡资料不完整、不统一、不规范。
三是贫困户识别属性不精准。
关于精准帮扶存在的问题。
一是帮扶责任不够明晰。
二是干部结对帮扶形式简单。
三是帮扶措施不够精准。
四是基层干部对“五主”“五包”认识不到位。
关于精准退出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数字脱贫现象。
二是继续帮扶观念淡薄。
关于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四到县”后,县乡责任主体缺少提前谋划意识,项目库规划设计缺乏针对性,习惯于“等米下锅、看菜吃饭”。
二是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理解有差距。
三是扶贫资金没有实行专账专户管理。
四是产业化扶贫项目覆盖贫困户偏低。
关于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乡、村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效果相对较差,走访遍访不扎实,入户核查流于形式;部分地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上热下冷”、“上快下慢”和“上实下虚”的现象;基层干部作风漂浮,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不扎实,一些地方明白卡和政策汇编至今未宣传到户,政策落不到实处等等。
(二)正确把握脱贫攻坚重大政策的精神实质
会议对脱贫合、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对“错、漏、缺”人员进行分类处理。
1.关于贫困人口规模控制
政策释疑:
一是规模控制是中发[2018]25号文件国家规定的原则。
二是国家认定2018年底我省贫困人口规模为623万人,按此规模分解落实到各地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即为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规模。
三是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的原则,各县可以通过“回头看”,对辖区内各乡(镇)的贫困人口进行调剂,确保识真贫、真识贫。
2.关于贫困人口识别
政策释疑:
一是贫困人口的识别,必须以户为单位。
二是对贫困户的识别必须采取定量相结合,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完成识别工作。
三是对优亲厚友、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而错识别的人员,要坚决清理。
其中,对“四有人员”(有车、有商品房、有国家公职人员、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对确实贫困的家庭,各地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定量和定性结合并按规定完成识别程序后,可以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对漏识别的人员,要及时纳入;对因身份证、户口等问题而未整户纳入一般贫困户或未整户纳入的一般保障户中的缺识别的人员,要及时纳入。
四是贫困人口识别误差率不得高于2%。
3.关于贫困退出
政策释疑:
一是贫困人口的退出,必须以户为单位。
二是贫困县、乡(镇)、村、户的贫困退出,原则上按照省的贫困退出年度计划执行,确保稳定完成贫困退出任务。
三是年度拟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年初要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标识,要认真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对贫困人口通过帮扶实现脱贫后,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标注,但不销号,实行痕迹管理。
四是贫困退出,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4.关于贫困人口帮扶
政策释疑:
一是按照“五主”“五包”的要求,每一户贫困户都要有具体的帮扶责任人,必须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帮扶措施要因户施策,避免千篇一律。
民政兜底人员也应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工作重点是监测其生活状况。
二是以县为单位,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建档立卡,实行台账管理,贫困户搬离现居住地区或帮扶责任人离开本地区的,应及时落实新的帮扶责任人。
三是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乡(镇)党委、政府逐级向上申请落实帮扶措施。
四是原则上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在退出当年应当享受扶贫政策扶持。
五是2018年起退出的贫困户,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可继续享受一般扶贫政策的期限为贫困户退出后两年。
5.关于动态管理
政策释疑:
一是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进退功能每半年开放一次(每年2月1日起15个工作日、每年8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其余功能全年开放。
二是除错识别人员外,新进或退出的人员都必须以户为单位严格执行识别和退出程序后方可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三是贫困村、贫困户得到扶持后,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时将帮扶信息录入建档立卡系统并打印到贫困农户登记卡上。
乡(镇)扶贫工作站负责督促相关工作。
第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
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对搬迁补助对象、搬迁规模、补助标准和建设规模等政策认识不清,导致宣传、执行政策有误差。
二是民政部门有的未按户施保,提供扶贫部门的低保户人员未能整户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易地扶贫搬迁以户为单位,导致实际搬迁人数与建档立卡登记人数有差距。
三是一些地方片面依赖户口簿登记,导致该纳入搬迁补助对象的未被纳入。
政策释疑:
一是搬迁对象和规模:
重点确保完成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认定并已分解到各地的1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同时完成整村(寨)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32.5万人搬迁任务。
二是补助和奖励标准:
第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第二,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
三是搬迁户的旧房原则上要拆除,并兑现奖励,不愿拆除的不能迁回,可作他用。
四是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五是安置房建设或购置标准: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和移民新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城镇和农村房的建设成本原则上每平方米分别控制在1500元和1200元左右。
六是在攻坚期内已退出但属于国家认定的130万贫困人口搬迁对象且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可以继续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七是建立贴息审核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逐笔审核、实行台账管理制度,每笔搬迁贷款和贴息可复核、可追溯。
第三,关于教育资助
政策释疑:
一是适用范围:
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国家贫困退出政策适用于“9+3”义务教育和我省对教育资助所界定的对象。
二是补助对象:
对2018年底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和2018年起退出的贫困户子女,在攻坚期内未完成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学业的,在学期阶段内持续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直到2020年。
三是发放程序:
省外的由规定的银行“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省内就读的学生,补助资金由所读学校负责发放。
第四,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政策释疑:
一是必须按户施保,杜绝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做法。
二是兜底的158万人以民政提供的名单为准。
三是鉴于全省2018年低保标准(3182元)已高过扶贫标准(3146元),实际贫困人口数低于规模控制数的地方,可以以县为单位,按照规模控制原则,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采用以支定收等方式,将民政一般保障户中较为困难的农户,优先按定性、定量标准,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后,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系统。
同时,省标人口也可以转入国标管理。
第五,关于医疗救助
存在问题:
宣传工作不到位,政策没有用足,贫困户患病后报账额度不高、比例较低。
政策释疑:
一是关于政策方面:
第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第二,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第三,实行医疗救助扶助。
第四,建立即时结报服务制度。
二是有关要求:
第一,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
第二,对享受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后,个人负担很重的贫困户,应该通过县级财政、社会帮扶、对口帮扶等其他资源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改革创新
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不到位、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政策释疑:
一是谁审批项目、谁使用资金,就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过程及结果负责。
二是关于“33112”的安排使用。
“33”的投向要严格按省的要求执行,用于产业发展、“三变”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该实行县级竞争的资金,各县组织所辖乡(镇)开展竞争;“112”的比例各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不能生搬硬套硬性,更不能没有目标、简单地将资金按比例分配到乡(镇)。
资金和“特惠贷”资金入股到扶贫企业和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作好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防控。
加快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
超过规定时限未使用的资金,要按级次收回另作安排,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扎实抓好当前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
会议明确了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编制实施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第二,建好精准脱贫“456”指挥体系。
一是建立“4本账”。
建立脱贫计划、帮扶措施、脱贫成效、工作台账。
二是绘制“5张图”。
绘制县乡村户贫困现状分布图,“五个一批”“十项行动”脱贫路径任务图,“五主”“五包”帮扶主体责任图,项目资金监管图,县乡村户脱贫退出销号图。
三是建立“6个平台”。
搭建基础数据支撑平台、脱贫指挥调度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精准扶贫工作巡检平台、资金项目整合平台、绩效评估工作平台,实现工作绩效评估、任务督查考核、信息服务共享、互动交流参与的大数据云平台。
第三,改革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第四,配合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
国务院扶贫办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于5月下旬起对中西部22个省(区、市)2018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我省4个市州6个县被列为本次接受评估的县。
省里决定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在其他5个市州各选择1个区县作为省级第三方评估县。
第五,强化责任监督。
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
近期全省将开好三个会议,分别是全省中药材推进会、“6.18”大扶贫推进大会和以构树产业为重点的产业扶贫推进会。
二、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5月31日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对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好汇报。
二是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融入《遵义市脱贫攻坚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指导脱贫攻坚示范点的创建。
三是针对省委督查室、省政府在对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脱贫攻坚进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四是近期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业务会,就加快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建好精准脱贫“456”指挥体系,改革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配合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强化责任监督,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等六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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