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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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社系统窗口单位
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题库目录
一、就业创业……………………………………………(2~125)
二、社会保障…………………………………………(125~296)
三、公共人才服务……………………………………(297~380)
四、职业能力建设……………………………………(381~493)
五、人事考试…………………………………………(493~567)
六、调解仲裁…………………………………………(568~647)
七、劳动监察…………………………………………(648~751)
八、12333电话咨询…………………………………(752~934)
九、劳动关系综合政策………………………………(934~992)
十、通用法律法规知识……………………………(993~1075)
十一、人社窗口服务规范……………………………(1076~1096)
四川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题库就业创业部分
一、判断题(80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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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由用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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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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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投资基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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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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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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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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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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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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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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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可以适当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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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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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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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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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指导企业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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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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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两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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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家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
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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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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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民法院应当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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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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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和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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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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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但可以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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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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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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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岗位必须是有特殊技能要求、国内暂无适当人选的岗位,并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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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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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并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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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在城市内实现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就业培训信息共享和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与劳动工资信息、社会保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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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只能向劳动者收取基本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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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组成部分,负责为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并经民政部门委托,承担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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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为特定对象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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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国家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鼓励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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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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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创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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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就业见习制度,组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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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用人单位吸纳劳动者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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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的,都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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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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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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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不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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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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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创业促进法制及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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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就业促进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在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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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为了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就业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较高的,可以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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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统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就业、失业调查统计、登记时,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提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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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鼓励用人单位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报告空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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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规划和建设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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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者个人骗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追回所骗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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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只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
52.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个月以上且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统筹地区,可以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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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长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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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必须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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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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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5人以上(或者达到本单位现有职工总数的5%及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深度贫困地区的事业单位,其单位职工不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57.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一定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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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的,可以不进行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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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见习人员参加见习期间可以购买社保()
60.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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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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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不需要带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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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王芳和单位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判定王芳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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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李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他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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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职工个人能自行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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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缴费基数无上限和无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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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国家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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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不能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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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根据我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非毕业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可分别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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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送培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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