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学校标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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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学校标准要求
规范化学校标准要求
一、《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
标准分为4项A级指标:
A1办学条件;A2学校管理;
A3素质教育实施;A4办学特色。
高中18项B级指标,61项C级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项B级指标,59项C级指标;
A1-A3(总分1000分),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增加的办学特色指标。
旨在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增强学校发展的后劲。
办学条件的评估完全按照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
但“班班通”、电子阅览室等由选配改为必配。
规定了12条一票否决项:
主要包括:
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违规办学行为的、存在危房的、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等方面内容。
二、A1办学条件标准及评估要点
A1办学条件满分400分,评估验收最少得分不低于380分。
指标包括:
B1学校规划70分B2校舍120分B3运动场地及设施50分B4教学设施设备130分B5教育经费30分
(一)评估验收中把握的几个问题:
1.办学条件中一票否决指标:
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
近3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办学条件中运动场地、理科(小学科学)实验仪器、教师及学生用计算机和高中数字式探究实验仪器、通用技术器材、初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器材严重不足以及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者,应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能降低要求通过。
3.中心城区小学运动场地环形跑道不小于150米、初中不小于200米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需详细记录有关场地、绿化面积、建筑面积等情况,中心城区低于此要求和非中心城区运动场地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原则上不予评估。
城市中心区非新建小学,确因周边环境因素无法扩建,又不宜搬迁,导致生均占地面积和运动场地小,在具备基本运动场地(田径场环形跑道不低于150米)和功能教室基本达标情况下,生均占地面积、绿化面积可适当放宽(需详细记录有关指标,供汇总时比较),但此类学校需全省统一研究、平衡,确定是否通过。
•
(一)B1学校规划。
•1、标准(C1-C3)
•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
•计分办法:
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2-5分。
•C2、学校规模适宜。
•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
•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高中独立设置,学校规模适宜(24-48个班),班额不大于50人。
•计分办法:
•高中:
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
平均班额超56人,每超一人扣2分,最多扣10分;规模超过60个班,每超过一个班扣1分,最多扣10分。
高中未独立设置(以各种形式附设初中)本项不得分。
•初中小学:
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
平均班额超规定,每超一人扣1分,最多扣10分;学校规模超过规定的,每超过一个班扣1分,最多扣10分;不完全小学本项不得分。
•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计分办法:
无独立校园扣1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分,最多扣10分;未按要求硬化酌扣1-3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最多扣10分。
有两个以上校区且不相邻的,均须达到条件。
•2.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原则:
满足需要,节约用地。
•注意:
•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寄宿制或有寄宿生的学校在规划建筑用地面积时应将这部分加入,合并计算。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征地时应予注意。
•
(二)B2校舍。
•1、标准(C4-C7):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计分办法: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生均使用面积=生均建筑面积×0.6)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计分办法:
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存在危房的,本项不得分。
•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的设置、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计分办法:
高中:
•1、普通教室10分,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数量不足〔应配教室数=(学生总数/标准班额)+2〕,每少一间扣一分,最多扣5分。
•2、公共教学用房20分,无体育活动室扣10分,体育活动室面积每少100㎡扣1分;其他公共教学用房面积每少50㎡扣1分;最多扣15分。
•3、教学专用教室30分(含实验室、微机室及各学科专用教室等),每学科专用教室数量,比标准少1/2及以上的,每少一间扣2分;缺少不到1/2的,每少一间扣1分,缺少不足10%的暂不扣分;无物理、生化探究实验室的分别各扣2分;通用技术实验室至少有两个满足必修模块实验室,一个选修模块;微机室具备电子书库,能实现阅览功能的,相应的电子阅览室不扣分。
•各类教学用房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仪器室、药品室、器材室等辅助用房在满足需要前提下,其数量、面积与标准不完全相符的,可不予扣分,不能满足需要的酌扣1-5分;以上最多扣20分。
•4、办公生活用房10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扣1-5分。
5、办公、生活室内固定设施10分,不符合要求,酌扣1-5分。
•初中小学:
•1、普通教室10分,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数量不足(应配教室数=学生总数/标准班额),每少一间扣一分;机动教室今年暂不扣分。
•2、公共教学用房20分,无体育活动室初中(30班及以上)扣5分,体育活动室面积每少100㎡扣1分;其他公共教学用房面积每少50㎡扣1分,,本项最多扣15分。
•3、教学专用教室30分(含实验室、微机室及各学科专用教室等),每学科专用教室数量,比标准少1/2及以上的,每少一间扣2分;缺少不到1/2的,每少一间扣1分,缺少不足10%的暂不扣分;初中无数字式探究实验室的,物理、生化室分别扣1分;
•其他与高中相同。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备;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宿舍食堂设施完备。
•计分办法:
学校无取暖、学生饮水设施分别扣3分、2分;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1分,最多扣5分;设施不完备扣1-5分;寄宿制学校无浴室扣2分。
以上最多扣15分。
•2、有关问题解读:
•关于各类校舍用房设置的说明
A、各类教学用房的设置,与以前相比标准有所提高,功能室有所增加。
例如:
增加了探究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网络中心、生物园地等功能室要求;
B、为满足高中新课改中对于开设选修课程的需要,高中普通教室均按N+2设置;
C、为满足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对音乐、美术、体育用房及一些学科专用教室提高了要求,如:
增加了器乐排练室、舞蹈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心理咨询室、生物(自然)科学园地等,对规模较大的中学把体育活动室(体育馆)纳入了基本配备项目等。
D、为适应教育现代化手段不断发展的实际,增加了网络中心、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微机教室更名为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阶梯教室更名为综合电教室,使要求更加明确;
E、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及教师办公室均提出了明确的人均面积标准,便于学校在规划设计时参考。
F、为使校舍规划设计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各功能室生均面积均采用国家最新规划建议标准,新建学校均需执行此标准,即:
不小于1.92㎡/生,(对于本《标准》颁布前建成的学校,可仍按不小于1.80㎡/生的基本要求);普通教室生均面积统一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的1.34㎡/生执行
⑶各类用房的设置及要求
①教学及其辅助用房室内主要设施配置要求
设置原则:
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固定设施,按《山东省初级中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鲁教基字〔2006〕14号)要求配备。
注意:
实验室、综合电教室(多功能教室)、音乐美术教室、史地教室等应至少每学科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
教学、办公楼内应有归集垃圾的位置,垃圾宜分类收集和处理。
•综合布线系统。
教学、办公楼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或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位置及贯通的管线井道。
ⅰ、普通教室。
室内前部应设置书写板、演示讲台、电源系统、“班班通”多媒体终端及网络接口、学生桌凳;后墙宜设置展示板。
有条件的宜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洁柜、贮物柜和音箱等。
•ⅱ专用教室
•①实验室:
•常规实验室(其中小学为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
书写板、演示讲台、电源系统、学生实验桌(水电到桌,物理只设一套水嘴及水槽)、凳、教师座椅。
光学实验室配备遮光窗帘。
化学实验室应有排风设施;生物实验台应配备近光灯源。
•探究实验室(高中为必配项目,至少应配备物理、生化探究实验室各一个,初中探究实验室虽为选配,但省规规范化学校要求配备,验收要计分):
书写板、演示讲台、传感器及数据采集器、多媒体计算机及网络、水嘴及水槽、学生操作台(8-16)、学生凳、实验工具、陈列柜、资料柜。
•化学药品室与危险化学品室可以合并,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生物培养室为选配项目,可根据情况配备。
•实验员室与准备室可以合用。
但化学准备室不宜合用。
主要设施:
•1、物理准备室(实验员室):
实验准备台、水嘴及水槽、电源、仪器小车
(2)、储物柜、办公桌椅、管理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口
(2)、常用维修工具、维修工作台、资料柜。
•2、化学准备室(实验员室):
实验准备台、水嘴及水槽、电源、仪器小车
(2)、烘干箱、通风柜、抽排气系统、储物柜、办公桌椅、管理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口
(2)、常用维修工具、维修工作台、资料柜。
•3、生物准备室(实验员室):
实验准备台、水嘴及水槽电源、仪器小车
(2)、药品柜、恒温箱、电冰箱、储物柜、办公桌椅、管理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口
(2)、常用维修工具、维修工作台、饲养设备、资料柜。
•4、小学科学准备室(实验员室):
仪器小车
(2)、准备台、办公桌椅、管理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口
(2)、电源、常用维修工具、维修工作台、水嘴及水槽、资料柜。
•②计算机类用房
•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
讲台、服务器、教师用多媒体计算机、学生用多媒体计算机、交换机、稳压电源、网络信息口、学生计算机台、学生凳、教师座椅、UPS电源、无尘白板、灭火设施。
•计算机辅房主要用于缓冲间、办公及存放随时应用的资料、备件、备用机等。
•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主要用于存放计算机软件、资料、维修备件、工具等,维修维护计算机用。
•网络中心是全校校园网的核心,主要配置路由、交换、服务器等设备。
•③艺术类教学用房:
•音乐室:
五线谱示教板或五线谱黑板、钢琴、节拍器、多媒体设备、音响系统、教师座椅、学生座椅、合唱台、器具柜。
•器乐排练室:
乐器、座椅、谱架、指挥台、器具柜。
•舞蹈室:
钢琴、节拍器、音响系统、显示设备、灯光照明系统、把杆、照身镜、衣柜、鞋柜
•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室可以分设,也可合用):
书写板、演示讲台、多媒体设备、教师座椅、教具柜、遮光窗帘、水嘴及水槽。
静物台,写生架、写生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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