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docx
- 文档编号:3170616
- 上传时间:2022-11-18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38KB
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docx
《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
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试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一、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下设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增值税相关事项。
1、“应交增值税”下设三级明细科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已交税金”、“增值税留抵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和“简易征收”。
其中:
(1)【简易征收】核算企业选择简易方式进行征收的增值税,选择一般征收的企业使用其他科目核算;
(2)【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3)【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4)【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已经计入进项税额,后发生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27条列举的不能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而转出的进项税额;
(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记录企业按规定用土地价款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6)【已交税金】核算企业预售回款预缴的增值税额;
(7)【减免税额】核算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税额以及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增值税;
(8)【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营改增当月企业留抵的进项税额;
(9)【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10)【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11)【待抵扣增值税】核算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设置辅助核算【未认证增值税】和【固定资产待抵扣】
(12)【代扣代缴增值税】核算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费用时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13)【增值税检查调整】记录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直接调整;
2、【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企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下设三级明细科目“一般纳税人”和“简易征收”。
3、增加待摊费用二级科目【待抵减销项税额】,用于核算支付的土地款中未来可用于抵扣销项税的金额;
4、增加预收账款二级科目【销项税额】和【简易征收增值税】,用于分别核算一般纳税人和简易征收下预收账款中的销项税额和增值税额;
5、增值税税率目前共分为8种:
17%、13%、11%、6%、5%、4%、3%,零税率;在核算时,分录里将体现为辅助核算【税率】,其中,
(1)17%税率:
主要包括修理修配劳务(如包装物、备品备件、促销物料等)和购买固定资产;
(2)13%税率: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3)11%税率:
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业等;
(4)6%税率:
主要包括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签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但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5%税率:
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选择简易征收方法的情况;
(6)4%税率:
主要包括销售旧货(使用过的物品,包括2009年1月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交纳增值税;
(7)3%税率:
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零税率:
核算财税[2013]106号规定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以及其他零税率的业务;
二、举例说明
1、进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1)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
在建开发产品/存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如果发生退票退货,做相反分录
(2)商品房开发企业新获取土地时,将可抵扣的土地成本对应可抵减的销项税额转入待摊费用,做如下分录:
借:
待摊费用-待抵减销项税额
商品房开发成本-土地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对于土地款已付的一般征收项目,将可抵扣的土地成本对应可抵减的销项税额一次性转入待摊费用:
借:
待摊费用-待抵减销项税额
贷:
商品房开发成本-土地
当期土地可抵扣金额计算方法见附件1。
企业暂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先全额确认成本费用
借:
成本费用等
贷:
应付账款等
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成本费用中调出,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成本费用等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当月入账,如果增值税发票未通过认证时,做如下分录:
借:
成本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贷:
应付账款等
待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认证时,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4)企业购入可以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6比4的比例分两年进行抵扣,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确认资产原值,按照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已认证待抵扣进项税,做如下分录,
借:
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购入固定资产的的第13个月,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5)进项税额转出相关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27条列举的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如果相关进项税已经认证抵扣,则做如下分录:
借:
成本费用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增值税留抵税额相关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时,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3、销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1)企业在预收房款时,按照实际收款额做如下分录: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预收账款-分产品
-销项税额
(2)如果预收房款后交付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则纳税义务发生(当地国税局明确规定预收款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暂不申报销项税额的除外):
借:
预收账款-销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企业在竣工交付结转确认收入时,做如下分录:
借:
预收账款-房款/银行存款等
贷:
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结转额对应已经开票转入销项税额部分)
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借:
营业成本
贷:
已完工待售产品/存货等科目
(4)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对于开具发票需申报销项税额或结转收入时土地价款可扣除销售额的销项税,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
待摊费用-待抵减销项税额
销售退回,按原分录全部红字冲回。
4、减免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借:
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等
贷:
银行存款
同时,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冲减管理费用,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
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等
5、增值税检查调整的处理
(1)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后,对企业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的:
借:
成本费用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后,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的: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
成本费用等
6、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
(1)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费用需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做如下分录,
借:
成本费用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付账款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2)取得代扣代缴凭证时,作以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成本费用等
7、预缴增值税的处理
企业在月度预缴增值税时,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8、月末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按照如下原则:
A=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借方)
B=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检查调整(贷方)
C=已交税金
(1)如果A-B<0,则说明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进项税额留抵,如果C>0,则将当期已交税金金额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如果0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如果A-B>C,则按照A-B-C的差额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个月实际缴纳时,冲抵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4)月末,将本期应交税费借贷方项目结平,做如下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差额在借方】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差额在贷方】 各科目期末余额情况 (1)【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为0或借方(进项留抵); (2)【销项税额】期末余额为0; (3)【进项税额转出】期末余额为0; (4)【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期末余额为0; (5)【已交税金】期末余额为0; (6)【减免税额】期末余额为0; (7)【增值税留抵税额】期末余额为借方或0; (8)【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 (9)【转出多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 (10)【待抵扣增值税】期末余额应为借方或0,反应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 (11)【代扣代缴增值税】期末余额应为贷方或0,反应企业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12)【增值税检查调整】期末余额为0; (13)【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本期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应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9、简易征收相关账务处理 对于选择简易征收的企业,对应的增值税全部计入“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项下。 (1)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在收到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产品 -简易征收增值税 (2)企业简易征收方式下预缴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贷: 银行存款 (3)如果预收房款后未交付前,但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则纳税义务发生, 借: 预收账款-简易征收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增值税 会计核算 规定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