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docx
- 文档编号:3158343
- 上传时间:2022-11-18
- 格式:DOCX
- 页数:35
- 大小:43.20KB
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docx
《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商务执法培训材料
一、商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1.商务行政执法是什么?
商务行政执法是指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整改或停产停业,取消资质等处罚的行政行为。
2.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与宣教相结合,坚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逐步实现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坚持权责统一,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形成执法合力。
3.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用3-5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
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4.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等一系列文件都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5.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整合、归并、充实现有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
充实熟悉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
(三)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渠道。
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形成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为执法提供支撑。
(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关系,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引导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6.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2009年9月,商务部印发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确定了46项考核指标,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场地装备、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工作拓展等九个方面,为考核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7.目前,商务部主要负责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多少件?
由商务部负责主管执行的法律共7件,行政法规30件。
内贸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11件,部门规章37件,外贸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10件,部门规章92件,外资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14件,部门规章24件,反垄断领域2件。
其中涉及具体执行法律措施的有3件法律(内贸1件,外贸1件,外资1件),19件行政法规(内贸5件,外贸8件,外资5件,反垄断1件)。
8.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推动地级以上城市设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设立举报投诉联系点,形成以省级、地级以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主体,以中央技术支撑系统为依托,覆盖全国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9.省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主要有哪些工作职责?
(一)做好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指导处理工作。
(二)指导地级以上城市12312中心处理跨地区的举报投诉。
(三)统计、分析、上报全省(区)举报投诉信息和商务执法数据,并将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商务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四)维护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运行。
(五)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六)商务部门职责范围内适合12312中心承担的其他工作。
10.市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有哪些工作职责?
(一)接收社会公众对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三)采集、上报危害商务行政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国内外贸易中的异常情况以及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四)统计、上报举报投诉信息和商务执法数据。
11.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哪些范围的举报投诉?
主要接收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家电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等行为)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接收的其他举报投诉。
12.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举报投诉的地域范围如何确定?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投诉,对于区域以外的举报投诉,可告知举报投诉人向当地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举报投诉。
对于已接收的本区域外举报投诉,可以转交当地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对于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涉及多个区域的,可向省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举报投诉。
13.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处理举报投诉件的程序有哪些?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接收举报投诉后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并对举报投诉进行筛选甄别,根据举报投诉的类型、性质和地点,转交相应的商务执法机构或移交其他地区的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随举报投诉材料发出举报投诉送达/转交函。
对于不符合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条件和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及时反馈举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14.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与商务主管部门的关系?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是商务主管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交流沟通的桥梁,是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汇集信息,商务主管部门对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15.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有哪些功能?
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包括语音呼叫工作平台、业务处理系统、语音呼叫监管系统、文件传输系统四个子系统,是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重要技术支撑。
系统安装后,可以搭建文件的安全、快速传输渠道,实现举报投诉业务的网上流转,对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进行远程指导,形成上下一体、横向连接的信息化工作网络,提高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16.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举报投诉的方式有哪些?
(一)电话方式,可以拨打相应地区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
(二)网络方式,可以登录(
(三)短信投诉,通过手机发送投诉短信至12312进行举报投诉。
17.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应建立哪些机制?
(一)举报投诉信息分流机制。
确保12312中心接收举报投诉、采集相关信息后,按管辖区域和职能分工及时转交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处(科)室或商务执法机构处理。
(二)协作办理机制。
加强商务部门相关处(科)室、商务执法机构及12312中心间的协作配合,帮助12312中心解答有关咨询,及时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反馈执法数据。
(三)区域间及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
保障跨区域、跨部门举报投诉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办理。
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2.商务主管部门的哪些机构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由其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具体实施。
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将本部门行政处罚工作统一交由一个内设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具体承担。
内设机构应当在所属商务主管部门法定权限内,并以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商务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内设机构和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在什么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进入有关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一)因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查、案件调查等,确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三)有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四)检查内容属于商务行政执法范畴。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经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执法机构负责人事先批准。
情况紧急来不及报批的,应当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4.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一)听取被检查人根据检查内容介绍有关情况;
(二)查验被检查人有关许可证、资格证或备案登记情况;
(三)查阅、复制被检查人有关记录、票据及其他材料;
(四)询问有关人员;
(五)为案件调查而实施现场检查的,依照本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必须对自然人的人身或者住所进行检查的,应当依法提请公安机关执行,商务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执法人员应当为被检查人保守商业秘密。
5.在哪些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依法查封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财物?
(一)发现违禁物品;
(二)需要立即制止违法行为;
(三)防止证据损毁;
(四)防止当事人转移涉嫌违法财物;
(五)防止发生损害或扩大损害后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时应由谁批准?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经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重大案件或者数额较大的财物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7.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如何保管和处理?
对查封的财物,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当事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转移。
对扣押的财物,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
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拍卖或者以市价变卖,依法处理拍卖或变卖所得。
8.符合哪些条件的案件,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危害后果,可能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二)有来源可靠的事实根据;
(三)属于商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立案应当填写《商务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现场检查获取材料、举报投诉材料或案件移送材料等),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确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承办人,负责案件调查、初步审理等工作。
9.在哪些情况下,案件承办人员和其他参与办案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务执法培训材料X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商务 执法 培训 材料 辽宁省 服务业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