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络系统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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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络系统施工
网络系统施工施工技术交底
1.技术交底范围:
xxx工程网络系统施工施工技术交底。
2.设计情况
根据设计系统图对本工程网络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结合现场情况调整网络系统综合布线径路。
根据设计文件对网络系统设备配置进行熟悉,方便与厂家对接设备配置情况。
3.施工准备
3.1作业准备
3.1.1准备材料:
根据设计文件准备光缆和网线、钢管(或彩锌管)、水泥管块、金属线槽及其附件、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配线设备,交换设备、金属桥架、各种模块设备、暗线箱、塑料线槽及其附件等。
3.1.2准备工机具:
根据设计文件及现场需求准备所需工机具。
3.1.3调查施工现场的外部条件,如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安全防火措施等。
3.2材料要求
3.2.1核对图纸资料进行材料计划,光缆和网线的型号、规格、尺寸、形状数量是否一致。
3.2.2说明施工所需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详细的尺寸、技术参数。
3.2.3说明绑扎或焊接、机械连接所用其它辅助材料的要求,如绑扎铁丝、垫块、焊条、焊剂、扎带等。
3.3人员配置
施工人员应结合施工方案。
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一般情况下一个作业工点配置现场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材料员1人;其他通信工和普工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3.4机具准备
施工仪表:
切割机、弯管器、角磨机、无线对讲机、网线压接钳、升降梯、电焊机、液压开孔器等加工机具
测试仪表:
光时域反射仪、光源、光功率计、网络测试仪、光纤熔接机、网线对号器、数字万用表、兆欧表、地线测试仪等测试仪表
3.5技术准备:
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熟悉设备技术资料。
明确设计意图,根据技术资料,核对线缆种类和数量。
就审核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与设计共同确认并落实具体解决方案,或作设计变更。
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4.施工工艺和方法
4.1施工工艺流程
4.2施工方法
4.2.1器材检验
施工前应对所用器材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型号现格、数量、标志、标签、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有关器材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使用功能及有关特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光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其它材料性能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4.2.2管路敷设
(1)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暗敷设要求:
1、暗配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管内径直为15~25mm。
直线布管30m处应设置拉线盒或接线箱。
2、暗配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
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15m处,应设置暗拉线盒或接线箱。
3、暗配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l0倍。
(2)金属线槽地面暗敷设要求:
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根据其尺寸不同,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6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拉线盒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4、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
4.2.3格形楼板下暗敷设格形线棚和沟槽
(1)格形线槽与沟槽构成。
(2)沟槽和格形线槽必须沟通。
(3)沟槽盖板可开启并与地面平齐,盖板和信息插座出口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4)沟槽的宽度宜小于600mm。
4.2.4桥架敷设
(1)桥架水平敷设时,吊(支)架间距一般为1.5m~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2)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3)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4)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5)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6)吊(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平整,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无歪斜现象。
(7)金属桥架及槽道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4.2.5盒、箱稳注
(1)信息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
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平齐。
(2)信息插座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尺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交接箱宜暗设在墙体内,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宜为500~1000mm。
4.2.6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
如无厂家规定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2)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
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3)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设计图的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4)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
(5)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6)如采用下走线方式、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7)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8)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9)模块设备应完整无损,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10)安装螺丝应拧牢固,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11)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保护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压接处牢固可靠。
4.2.7缆线敷设
(1)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
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
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满足8倍。
(7)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8)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9)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l.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10)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11)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
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12)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
如果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13)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s。
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4.2.8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管道内应无阻挡,管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3)敷设暗管直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塑料管。
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4)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4.2.9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
(1)电缆桥架直高出地面2.2m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300mm。
桥架宽度不宜小于100m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2)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直线部分间隔距离在3~5m处设固定点。
在缆线的距离首端、尾端、转弯中心点处300~500mm处设置固定点。
(3)电缆线槽直高出地面2.2m。
在吊顶内设置时、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出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处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5)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6)顶棚内敷设缆线时,应考虑防火要求缆线敷设应单独设置吊架,不得布放在顶棚吊架上,宜放置在金属线槽内布线。
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截面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缆线,并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要求。
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8)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设电缆、光缆施工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2.10缆线终端安装
(1)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2)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4)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5)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6)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7)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8)对绞线在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
(9)对绞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卡接。
(10)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11)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端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8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0mm。
(12)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
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13)光纤融接或机械连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14)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15)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16)各类跳线缆线和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17)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
4.2.11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包括缆线、信息插座及接线模块的测试。
各项测试应有详细记录,以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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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 系统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