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与土石方工程项目投标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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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与土石方工程项目投标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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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与土石方工程项目投标书模板
长沙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与土石方工程项目投标书
长沙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与土石方工程项目投标书
第一篇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长沙县黄花工业园西一线道路及E区土石方工程由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2本期工程为市政道路及土石方回填工程,施工桩号从K0+000至K0+472.20,位于长沙县黄花工业园内,与长永高速辅道、财富大道相接。
1.3本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9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已基本落实到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西一线道路的路基、稳定层、路面、道路排水、人行道及E区土方回填等。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本合同工程总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
合格。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长沙县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设施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③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1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4.2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招标活动将依据下述时间安排进行。
(1)招标文件发售阶段:
10月9日至10月13日
(2)简略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
10月13日至10月18日
(3)简略资格审查及评选入围投标人阶段:
10月18日
(4)投标项目经理申报确认、详细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
10月19日至10月30日
(5)评审、推荐和确定中标人阶段:
10月31日至11月2日
二、简略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将于10月16日上午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简略投标文件所需的现场情况。
6.2投标人可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如需参加请务必于10月16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前到长沙县黄花工业园管委会集合,过时不候。
7、设计图纸
7.1设计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连同招标文件一起发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注意领取图纸。
7.2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一样,售后不退。
8、疑问及答复
8.1投标人如对招文件、设计图纸及上限值工程量清单有疑问,请于10月16日上午10:
00前采用书面”质疑单”形式递交至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传真至。
8.2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单”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疑问不予答复。
8.3对投标人按上述8.1款和8.2款要求提出的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文字形式予以答复,文字答复将于10月17日上午10:
00起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予以公示。
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免费索取。
8.4(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
8.4.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贰拾万元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交到招标人帐户。
8.4.2(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方式汇至:
收款人名称:
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长沙县黄花信用社
帐号:
8008000033199181012
采用转帐方式缴纳(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直接转入;如果从其它帐户转入或以现金交纳或个人帐户转入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8.4.3经简略投标文件评审未能入围的投标人所交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入围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
未中标的入围投标人所交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
8.4.4中标人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自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正式的施工履约保证金。
8.4.5投标人在递交简略投标文件时应出示(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与招标人的银行收帐通知核对,投标人未能按时(10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
00前)出示(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招标人未收到其(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者,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其简略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当场退还。
(请投标单位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办理好银行转帐手续)。
9、简略投标文件的组成
9.1简略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
②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2以上9.1款所述简略投标文件内容中第①项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件提供的格式,第②项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第5章提供的格式。
10、简略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密封
10.1简略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所述内容和要求编制后,装订成册。
一式四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2简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10.3简略投标文件(一式四份)集中装袋密封,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1、简略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简略投标文件应于10月18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10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
00)送达的简略投标文件,不论原因,招标人将拒收。
11.2简略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代表应在简略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名,以此证明其已递交该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凭投标人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银行转帐回执单接受简略投标文件。
11.3招标人将在简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当众宣布递交简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简略资格审查及评选入围投标人阶段
12、简略资格审查(验证)
12.1为检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将对按时递交了简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简略资格审查(验证),两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下同)未在县招投标办备案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简略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则)。
12.2资格审查将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和县招投标办派人参与监督。
12.3两证已在县招标办备案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将采用核对备案登记情况与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两者是否相符的方式进行。
符合者将视为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者,除非出示两证副本原件来证明其资格合格外,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简略投标文件当场退还。
12.4两证未在县招投标办备案的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0月18日上午9:
30前)递交好上述12.1款所要求证件,证件缺少1个以上(含1个)或经检验1个以上(含1个)证件不符合要求,该投标人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竞标,其简略投标文件当场退还。
12.5招标人将在简略资格审查结束时,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13、开启简略投标文件
13.1简略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简略投标文件将当众开启(开标将按递交简略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检查简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是否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4、评选入围投标人
14.1简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简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其简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不进行算术性复核,其投标报价不纳入算术平均计算标底)。
①一个投标人提交两套以上(含两套)简略投标文件,且两套以上(含两套)简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或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均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该投标人的所有简略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②简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或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③投标函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的,造成实质上违背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④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的;
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单价有一项以上(含1项)超过相应上限单价的。
14.2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算术性复核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下述14.3款所述办法,计算初定标底,然后对投标报价最接近初定标底的5个投标人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
如果经算术性复核后,初定标底变动至五个入围单位中的一个以上(含一个)发生改变时,再对新入围投标人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依此类推。
算术性复核(修正)原则如下:
①当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除非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位置差错,则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④当所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与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不一致时,应以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为准,修正合价。
⑤税金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合价中。
对有算术性修正的工程量清单,须经该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无故不签字的视同默认(同意修正结果),得出该投标人修正的投标价。
14.3投标价格评比,确定入围投标人
以不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有算术性修正者,为修正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99作为标底(最低投标总价≤0.96×次低投标总价时,最低投标总价不纳入算术平均;或当任意投标总价≥1.06×所有的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时,该投标总价不纳入算术平均;或当任意投标总价≤0.92×所有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时,该投标总价不纳入算术平均。
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视为不合理投标报价,该投标人不进入入围阶段的评选,确定最接近标底的5个合理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如果投标报价合理的投标单位少于6家,则取最接近标底的3个合理投标总价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入围投标人名单将在价格评比结束后当众宣布。
四、投标项目经理申报、确认及详细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
15、投标项目经理申报
15.1入围投标人确定后的第一天(10月19日)至第四天(10月20日),入围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申报投标项目经理,至10月20日下午5:
00时尚未申报投标项目经理的入围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取消其入围投标资格。
15.2入围投标人向招标人申报投标项目经理时,必须向招标人出具名为”关于申报我公司×××同志为长沙县黄花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西一线道路及E区土石方工程投标项目经理的报告”,报告中应简要介绍所申报项目经理的个人基本情况(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并介绍其近三年(至)所从事的工程施工经历,报告应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5.3项目经理申报报告一式两份,连同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一同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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