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虚词的用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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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虚词的用法
文言虚词的使用方法
一、“之”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A、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B、揉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C、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2、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之二虫又何知?
(《逍遥游》)
(二)、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1、结构助词,定语或补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或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的”或“得”,有的可不译。
例如:
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
(《阿房宫赋》)
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如: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
(《师说》)
3、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例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师说》)
4、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
例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
5、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寡人之于国也》)
二、“以”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如:
A、乃入见。
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B、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逍遥游》)
C、斧斤以时入山林。
(《寡人之于国也》)
D、请以舞剑。
(《鸿门宴》)
2、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例如: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寡人之于国也》)
3、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如:
A、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
(《谏太宗十思疏》)
B、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4、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5、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周策》)
(二)、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例如: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
(《归去来兮辞》)
2、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引壶觞以自酌.(《归去来兮辞》)
3、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季氏将伐颛臾》)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例如: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烛之武退秦师》)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来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
(三)、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
(《送东阳马生序》)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庖丁解牛》)
三“于”字的主要用法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一)、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例如:
A、得复见将军于此。
(《鸿门宴》)
B、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C、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寡人之于国也》)
D、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赤壁之战》)
(二)、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例如:
A、良曰:
“长于臣。
”(《鸿门宴》)
B、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劝学》)
(三)、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例如:
A、李氏子蟠,……不拘于时。
(《师说》)
B、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属于介宾短语作壮语或补语,可以译为“在这”、“从这".例如: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捕蛇者说》)
(五)、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
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例如:
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勾践灭吴》)
2、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
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例如: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四、“为"字的主要用法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
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
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一)、用作介词。
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译为“向”“对”等。
例如:
此中人语云:
“不足为外人道也。
”(《桃花源记》)
2、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3、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晏子使楚》)
4、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可译为“为了"“为着".如: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触龙说赵太后》)
5、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由于"。
例如:
吾见其难为,秫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
(《庖丁解牛》)
6、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
“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例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鸿门宴》)
(二)、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
”例如:
如今人为刀俎……何辞为?
(《鸿门宴》)
五、“其”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她)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如: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勾践灭吴》)
2、第三人称.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例如: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
3、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写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我(自己)”。
如:
勾践说于国人曰: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
4、指示代词,表远指。
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如:
以故其后名之“宝禅”。
(《游宝禅山记》)
(二)、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如:
A、圣人之所以为圣,……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
B、吾其还也。
(《烛之武退秦师》)
C、其有敢不尽力者乎?
(《勾践灭吴》)
(三)、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如:
A、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
(《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B、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逍遥游》)
(四)、用作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以不译。
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离骚》)
六、“则"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1、表示承接关系。
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如: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劝学》)
2、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如: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捕蛇者说》)
3、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不是表示两词之间)是并列关系。
可译为“就”,或不译。
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师说》)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师说》)
(二)、用作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七、“所”字的主要用法
1、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说》)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如:
若属皆且为所虏。
(《鸿门宴》)
3、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如: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
八、“且”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连词。
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如: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烛之武退秦师》)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鸿门宴》)
(二)、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例如: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石壕吏》)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黔之驴》)
九、“乎”字的主要用法
(一)、用作语气助词
1、表示疑问,可译成“吗"、“呢”。
例如:
几寒乎?
欲食乎?
(《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见客乎?
(《报刘一丈书》)
技盖至此乎?
(《庖丁解牛)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
例如:
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在国乎?
(《鸿门宴》)
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师说》)
然豫州新败之后,安能抗此难乎?
(《赤壁之战》)
3、表示商量或测度语气,可译成“吧.例如:
王之好乐甚,则齐庶几乎。
(《齐桓晋文之事》)
日食饮得无衰乎?
(《触龙说赵太后》)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臣涉世家》)
4、用作感叹句或祈使句。
可译成“啊"、“呀”。
例如:
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捕蛇者说》)
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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