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燃气管道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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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燃气管道设计
室内燃气管道设计1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2、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GJ08-10-2004
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工程技术规程》DGJ08-74-2004
5、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二、设计内容
1、燃气压力级制:
室内用户最高压力要求
1)国家规范:
表10.2.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燃气用户
最高压力
工业用户
独立、单层建筑
0.8
其他
0.4
商业用户
0.4
居民用户(中压进户)
0.2
居民用户(低压进户)
<0.01
注:
1 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压大于0.14MPa;
2管道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2MPa;
3室内燃气管道压力大于0.8MPa的特殊用户设计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执行。
(技规第6.4.1.3条,不应大于0.8Mpa的说明可按注3执行)
表10.2.2 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表压kPa)
燃气
燃烧器
人工煤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矿井气
天然气、油田伴生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
民用器具
1.0
1.0
2.0
2.8或5.0
2)上海规范:
第5.1.1条
居民生活用燃气应采用低压供应,低压燃气供应的民用燃具额定压力不应低于:
人工煤气0.01MPa天然气0.02MPa
2、管材选择
10.2.4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燃气管道应选用热镀锌钢管(热浸镀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
2)中压和次高压燃气管道宜选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规定;燃气管道的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时,可选用本款第1)项规定的焊接钢管。
2钢管的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符合GB/T3091标准的焊接钢管时,低压宜采用普通管,中压应采用加厚管;
2)选用无缝钢管时,其壁厚不得小于3mm,用于引入管时不得小于3.5mm;
3)在避雷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面上的燃气管道建筑沿外墙架设的燃气管道,采用焊和高层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其管道壁厚均不得小于4mm。
3钢管螺纹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低压燃气管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部位除外)、室外压力小于或等于0.2MPa的燃气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管道公称直径大于DN100时不宜选用螺纹连接。
2)管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公称压力PN≤0.01MPa时,可选用可锻铸铁螺纹管件;
管道公称压力PN≤0.2MPa时,应选用钢或铜合金螺纹管件。
3)管道公称压力PN≤O.2MPa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55。
密封螺纹第2部分:
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T7306.2规定的螺纹(锥/锥)连接。
4)密封填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尼龙密封绳等性能良好的填料。
4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可用于中低压燃气管道(阀门、仪表处除外),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5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铜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的规定。
2铜管道应采用硬钎焊连接,宜采用不低于1.8%的银(铜一磷基)焊料(低银铜磷钎料)。
铜管接头和焊接工艺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铜管接头》GB/T11618的规定执行。
铜管道不得采用对焊、螺纹或软钎焊(熔点小于500℃)连接。
3埋入建筑物地板和墙中的铜管应是覆塑铜管或带有专用涂层的铜管,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燃气中硫化氢含量小于或等于7mg/m3时,中低压燃气管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中表3-1规定的A型管或B型管。
5燃气中硫化氢含量大于7mg/m3而小于20mg/m3时,中压燃气管道应选用带耐腐蚀内衬的铜管;无耐腐蚀内衬的铜管只允许在室内的低压燃气管道中采用;铜管类型可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
6铜管必须有防外部损坏的保护措施。
10.2.6室内燃气管道选用不锈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薄壁不锈钢管:
1)薄壁不锈钢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6mm(DN15及以上),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的规定;
2)薄壁不锈钢管的连接方式,应采用承插氩弧焊式管件连接或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并宜优先选用承插氩弧焊式管件连接。
承插氩弧焊式管件和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不锈钢波纹管:
1)不锈钢波纹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2mm,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197的规定;
2)不锈钢波纹管应采用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薄壁不锈钢管和不锈钢波纹管必须有防外部损坏的保护措施。
10.2.7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铝塑复合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塑复合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塑复合压力管第1部分:
铝管搭接焊式铝塑管》GB/T18997.1或《铝塑复合压力管第2部分:
铝管对接焊式铝塑管》GB/T18997.2的规定。
2铝塑复合管应采用卡套式管件或承插式管件机械连接,承插式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插式管接头》CJ/T110的规定,卡套式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卡套式管接头》CJ/T111和《铝塑复合管用卡压式管件》CJ/T190的规定。
3铝塑复合管安装时必须对铝塑复合管材进行防机械损伤、防紫外线(UV)伤害及防热保护。
1)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2)工作压力应小于10kPa;
3)在户内的计量装置(燃气表)后安装。
3、室内管道敷设
3.1管径选用:
1)国家规范:
生活用气量见第10.2.9条,燃具同时工作系数见附录F。
A、居民生活用燃气计算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h——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k——燃具同时工作系数,居民生活用燃具可按附录F确定;
N——同种燃具或成组燃具的数目;
Qn——燃具的额定流量(m3/h)。
B、商业用和工业企业生产用燃气计算流量应按所有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并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附加压头见第10.2.13条
计算低压燃气管道阻力损失时,对地形高差大或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因高程差而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
燃气的附加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10.2.13)
式中△H——燃气的附加压力(Pa);
ρk——空气的密度(kg/m3);
ρm——燃气的密度(kg/m3);
h——燃气管道终、起点的高程差(m)。
2)上海规范见10.2.5条(P57)
当管道高程有变化时产生的附加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2.5)
式中Pf——附加压力(Pa);
ρk——空气的密度(kg/m3);
ρR——燃气的密度(kg/m3);
H——管道计算末端和始端的高程差(m)。
3.2进户(引入)管最小管径:
1)国家规范:
见第10.2.18条(P142)
10.2.18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2)上海规范:
见第5.1.7条(P142)
燃气立管上预留安装燃气计量表接口的管径不应小于:
人工煤气DN32
天然气DN20
高度宜离室内地坪2.20m,燃气计量表底离室内地坪高度为
,户外燃气计量表应安装在铁箱内。
3.3地下室、半地下室
1)国家规范:
见第10.2.21条(P142)强条及注
见第10.2.22、10.2.23条(P143)
1O.2.21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宜小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
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
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
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O.2.23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
均应焊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
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上海规范:
见第4.4.9、4.4.10条(P27)
4.4.9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无窗的地下室,当确需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加厚无缝钢管并防腐,加厚钢管规格见表4.4.9
表4.4.9加厚无缝钢管规格(mm)
常用钢管
16x3.2
20x3.5
25x4.0
32x4.0
40x4.5
加厚钢管
16x4.0
20x4.5
25x5.0
32x5.0
40x5.5
常用钢管
50x4.5
80x5.0
100x5.0
150x5.5
加厚钢管
50x5.5
80x6.0
100x6.0
150x6.5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在地下室的适当位置设置性能可靠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报警器应能满足当燃气泄漏浓度达到爆炸下限25%时能报警的要求,并在报警持续一分钟后,能使紧急切断阀切断气源。
4紧急切断阀应采用自动关闭、现场人工开启型,并设置在地面层专用小间内,不设旁通。
当有多个用气房间时,应设分区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自动切断阀应有两路控制,一路由报警器控制,另一路与排风机联锁,排风机应防爆,排风机停机时,应能自动切断气源。
报警器报警持续一分钟后紧急切断阀应自动切断气源。
5燃气管道的末端应设安全泄压阀放散管,其管口应接到地面安全处,高出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
6人工煤气管道,在管道的最低处应设置可拆卸的集水装置。
7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等用实体墙隔开。
8。
9消防控制中心或监视室应有显示各点报警,各点浓度、故障信号和紧急切断阀启、源闭状态的装置。
应有备用电
4.4.10燃气管道敷设在半地下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自然通风时,应有与室外相通常开的通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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