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8附件 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火电部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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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附件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火电部分试行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办法(火电部分)
(试行)
1目的
为落实集团公司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火力发电企业的设备质量管理和运营管理,促进发电机组达设计标准状态,有效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发电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全面提升发电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特制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的火力发电企业。
3名词释义
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是指符合外部标准(法律、法规或其它相关规则)和内部标准(包括企业所倡导的文化理念)为基础的管理体系。
发电机组标准状态:
是指通过标准化管理,使发电机组的运行参数及经济、技术、可靠性、能耗等指标达到对应工况下的设计值或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污染排放达标。
4职责
4.1集团公司
4.1.1安全生产运营部
4.1.1.1安运部是集团公司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4.1.1.3组织对集团系统内重点发电企业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工作。
4.1.1.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发电企业设备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工作。
4.1.2科技环保信息部
4.1.2.1是集团公司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工作的协作管理部门。
4.1.2.2参与发电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4.2二级单位
4.2.1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发电企业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4.2.2制定本单位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考核评价细则与年度考评计划。
4.2.3组织对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进行考核、评价、复查等工作。
4.2.4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评价计划和所属发电企业的复查报告,提出重点发电企业的评价申请。
4.2.5对所属发电企业开展设备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协调解决所属企业考核评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3发电企业
4.3.1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制定的关于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3.2负责制定本单位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4.3.3负责组织召开定期例会、专项检查、符合性检查等方式,检查落实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具体情况,及时整改解决各种问题。
4.3.4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考核评价必备条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开展考核评价自查工作。
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二级单位,向二级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4.4.5负责对本企业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考核评价的迎检工作,接受二级单位、集团公司的过程检查、复查和验收评价,并负责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5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5.1考核项目共七个方面,总标准分为1000分。
5.1.1安全管理,标准分150分。
5.1.2设备管理,标准分200分。
5.1.3运行管理,标准分150分。
5.1.4节能管理,标准分150分。
5.1.5技术监督,标准分150分。
5.1.6环境保护,标准分150分。
5.1.7现代化管理,标准分50分。
5.2评分原则
5.2.1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
对各考核项目中的子项不设扣分限额,直至该子项的标准分扣完为止。
5.2.2已量化的考核指标,自查时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界定的条件和规定的量纲进行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价资格。
5.2.3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计量单位和相关说明等进行。
5.2.4考核评分结果按分项得分率和总得分率统计。
5.2.5考核评价的引用标准与制度见附件二。
其中国家和行业发布的标准、规范、规定,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6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的必备条件
6.1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不发生火电厂灰坝垮坝事故。
不发生重大水灾事故。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2完成年度能耗、环保考核指标。
6.2.1能耗指标
供电煤耗:
性能试验考核值达到设计值;实际完成值≤年度核定值。
发电厂用电率:
性能试验考核值达到设计值;实际完成值≤
年度核定值。
补给水率:
300MW及以上机组<1.5%;300MW以下机组<2.0%。
6.3.2环保指标(地方标准高于国家的执行地方标准)
烟尘排放浓度:
≤50mg/N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400mg/Nm3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650mg/Nm3
6.3大修后(A/B级)机组连续运行达100天以上。
6.4企业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领导班子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考核年度内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7考核评价程序
7.1在考核年度内由发电企业先完成自查评价,并将自评报告上报二级单位。
7.2二级单位对发电企业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查,满足考评条件的组织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不满足考评条件的组织整改。
7.3集团公司根据二级单位上报的复查报告,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评价验收的发电企业由集团公司授予“×××发电公司(或发电厂)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称号,并由二级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未通过评价验收的发电企业由二级单位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进入下年度内的考核申报。
8验收标准
8.1考核评价既注重过程,更注重结果。
8.2各项平均得分率达85%及以上,且单项得分率不低于80%。
9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
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
发电机组实现标准状态运行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火电部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规定
扣分
实得分
备注
1
安全管理
150
1.1
年度无人身重伤事故或设备一般事故。
10
(1)发生人身重伤,扣5分/人次。
(2)发生设备一般事故,扣3分/次。
1.2
各部门各级岗位人员安全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障、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健全。
10
(1)职责不明,扣3分。
(2)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扣5分。
(3)无独立安全监督机构,扣5分。
(4)安全保障、监督体系不全,扣3分。
(5)发电部(运行)、检修(维护)、燃料部未设专职安全员,扣3分。
1.3
每年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细则制定整改措施,并注重实效。
10
(1)未开展年度安全性评价,扣10分。
(2)安全性评价实效性差,扣3~5分。
(3)未根据评价制定整改措施,扣5分。
(4)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事故,扣10分。
1.4
坚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隐患应有专项措施。
5
(1)未开展、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机制,扣10分。
(2)查出的隐患整改和预防措施无计划、无落实、无检查、无反馈,扣3分/项。
(3)重大隐患无专项措施,扣3分/项。
1.5
反习惯性违章:
10
(1)装置性违章年度整改未完成,扣10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规定
扣分
实得分
备注
(1)坚持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杜绝装置性违章。
(2)对习惯性违章有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考核严格、有检查记录;
(3)定期对本单位习惯性违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有针对性治理。
分。
(2)现场抽查有违章作业,扣2分/次。
(3)现场抽查存在装置性违章,扣5分/项。
(4)考核不严格,流于形式,成效差,扣3分。
(5)未进行综合分析和有针对性治理,扣5分。
1.6
开展春检、秋检、迎峰度夏、迎峰过冬、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项目内容、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完成时间等,并要取得实效。
10
(1)重大问题漏查,扣3分/项。
(2)整改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扣2分/项。
(3)出现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事故,本项不得分。
1.7
重大危险源:
(1)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5
(1)未建档,扣10分。
(2)未备案,扣5分。
(3)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扣5分。
(4)未制定应急预案,扣2分/项。
1.8
应急预案:
(1)制定齐全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对演练中发生的问题,应逐步修改完善,并限期完成。
10
(1)预案不全,扣5分。
(2)应急预案未演练,扣3分/项。
(3)未定期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扣2分。
1.9
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内容充实,有实效。
5
抽查,活动未开展或不合格,扣1分/次。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规定
扣分
实得分
备注
1.10
严格制定“两措”计划并下发实施,“两措”计划应全面,可执行性强,并按时完成。
10
(1)无计划,扣10分。
(2)“两措”计划未完成,扣1分/项。
1.11
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2)根据各级安监部门下发事故通报内容,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整改、防范措施,并有效执行。
10
(1)不进行事故调查,扣10分/次。
(2)“四不放过”原则差一项扣2分。
(3)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每项扣2分。
(4)如年度内发生与通报内容类似事件时,本项不得分。
1.12
安规:
(1)现场安全规程齐全;
(2)定期组织安规学习和考试。
5
(1)现场安全规程不全,扣2分/项。
(2)抽查生产人员,年度内未参加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扣1分/人次。
1.13
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完整;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1)未登记或未检验,扣1分/项。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扣2分/人次。
1.14
危化品管理:
(1)防爆及危化品现场管理到位,警示清楚;
(2)危险品的使用及储存符合规定,独立管理,并配备防护用品。
5
(1)管理不到位、警示不清楚,扣3分/项。
(2)未配置防护用品,扣2分/项。
。
1.15
消防管理:
(1)消防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2)重点防火区域(氢、油、煤粉、电缆)措施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规程要求。
10
(1)消防组织不健全,扣2分。
(2)消防管理制度不全,扣2分。
(3)重点区域未落实防火措施,扣5分。
(4)消防通道不畅通,扣1分/处。
(5)消防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扣1分/处。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规定
扣分
实得分
备注
1.16
安全设施
30
1.16.1
(1)厂区内安全标示、警告牌、警戒线等齐全,符合规定;
(2)主要生产区的遮栏、护栏、栏杆、平台完整符合规范。
(1)标示不全,扣0.5分/处。
(2)遮栏、护栏、栏杆、平台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扣0.5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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