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下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主要内容与当代价值东方哲学论文哲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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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观下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主要内容与当代价值东方哲学论文哲学论文
义利观下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主要内容与当代价值-东方哲学论文-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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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元明清时期是侠义精神发展的相对成熟期,宋明理学作为该时期的主潮文化,其义利观对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发展影响重大,在推动习武者提升思维理性、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君子人格、成就民族大义的同时,促使传统武术侠义精神形成了重义轻利、以义为本、重诺守信、淡泊名利、匡扶正义、济民救世、忠肝义胆、保家卫国的主要内容。
在当代,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仁义、信义、正义、公义品质,可助力塑造心怀仁义的君子人格,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风尚,成就为国为民的民族大义。
关键词:
传统武术;侠义精神;义利观;宋明理学;
AStudyontheChivalrousSpiritofTraditionalWushufromthePerspectiveofJusticeandBenefitofNeoConfucianisminSongandMingDynasties
LIShoupeiMIXiaoyu
SchoolofWushu,AcademyofChineseSportHistory,ShanghaiUniversityofSport
Abstract:
Thesong,yuan,MingandQingDynastiesisarelativelymatureperiodforthedevelopmentofchivalrousspirit.Asthemaintrendofcultureinthisperiod,NeoConfucianisminsongandMingDynastieshasagreatinfluenceonthedevelopmentoftraditionalWushuchivalrousspirit.WhilepromotingWushuexerciserstoenhancetheirthinkingrationality,strengthentheirmoralcultivation,pursuegentlemanpersonalityandachievenationalrighteousness,itpromotesthetraditionalWushuchivalrousspirittoformaspiritofvaluingjusticeoverprofit,takingjusticeasthefoundation,payingattentiontopromiseandkeeppromise,beingindifferenttofameandwealth,supportingjustice,helpingthepeopleandsavingtheworld,beingloyalandcourageous,anddefendingthecountry.Inthecontemporaryera,thequalitiesofbenevolence,faith,righteousnessandpublicjusticeoftraditionalWushuchivalrousspiritcanhelptoshapethepersonalityofagentlemanwithbenevolenceandjustice,buildasincereandfriendlyinterpersonalrelationship,formafairandjustsocialfashion,andaccomplishthegreatnationaljusticeforthecountryandthepeople.
传统武术侠义精神是习武者行侠仗义的群体共识,由历代习武者在追寻社会正义、追求人生价值的过程中积淀而成,堪称中国武术传承和发展的核心价值[1]。
宋明理学义利观对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将义利问题与理、公私等一体打通,突出伦理价值与道德追求,完善和升华了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内涵与境界,为习武者追求人格的完满和生命境界的提升,提供思想指引和方法指导。
已有研究对此鲜有关注。
本文尝试引入宋明理学义利观的视野,着力发现宋明理学义利观对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积极影响,揭示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主要内容及其当代价值,为不断深化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内涵阐释,助力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当代转化提供参考。
1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研究现状及宋明理学义利观视野的引入
侠义精神是武侠文化的内核。
武侠文化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原始民族成员互助的遗风,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和精神力量。
韩非在《五蠹》等篇章中,首次给出侠的特定术语,有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之说。
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讴歌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的侠义精神。
之后,班固修《汉书》,批评司马迁所为乃退处士而进雄,渐成舆论主流。
东汉以后游侠不再进入正统史家视野[2],对侠义精神的探讨多存于小说、戏剧、诗歌之中。
近代以来,章太炎、梁启超、冯友兰等,从不同角度对侠有过探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武侠文化才成为一种被学界接受的话语概念,侠义精神也因而得到更多关注。
之后逐步形成系列着作,如《中国武侠史》(陈山,1992)、《侠的人格与世界》(汪涌豪等,2005)、《武侠文化通论续编》(王立,2011)等,虽极少专篇阐论侠义精神,但其诸多成果,如对侠客形象、游侠人格历史变迁的梳理,对中国侠文化基因传递与变迁线索的发现,对武侠文学文化史关照及外来参照的探讨等,均可视为于不同侧面对侠义精神的刻画。
相关论文多以侠义精神为视角,展开对小说、影视、戏剧、绘画、人物的探讨,如《生活的温度与侠义精神的重建海飞小说创作论》(詹玲,2018)、《武侠电影的审美偏差与侠义精神的失落从张艺谋的〈影〉说开去》(傅守祥,等,2019)、《晚清侠义精神的分化与拓展〈施公案〉系列戏研究》(周华斌,等,2019)等。
这类研究的根本落脚点不在侠义精神,且小说、影视、戏剧等研究对象多为虚构,反映的是历史上人们基于当时社会现实对侠义精神的想象,与历史的真实有一定距离,但可为我们理解侠义精神提供比较学意义上的参照。
专题探讨侠义精神的高质量论文较少,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不足10篇。
其中,较多关注春秋战国和近代两个时期,前者如《墨子侠义精神及其现代价值审视》(刘丽琴,2017)、《战国侠义精神》(张彦修,2010),后者如《近代中国报人的侠义精神》(朱蓉,2016)、《试论近代中国的侠义精神》(刘保刚,2013)。
聚焦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研究更少,代表性研究是陆小黑等对中国武术侠义精神历史变迁的探讨[3],部分研究如《侠文化与中国武术内在关系探究》(周建新,2013)、《武侠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新时代发展》(郭玉成,2019)等也偶有涉及。
从先秦子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等不同时期的主潮文化着手,深层探讨其与侠义精神尤其传统武术侠义精神互动的研究尚未见到。
总体来看,侠义精神作为武侠文化的核心内容,已有研究并未给予足够关注,尤其在聚焦小说、影视、戏剧的同时,严重忽视了武术及习武者的存在,也就极少展开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相关研究。
须知,相较于小说、影视、戏剧的虚构,武术及习武者才是历史的真实。
习武者是侠义精神的重要载体,武术则是习武者行侠的重要手段。
侠义精神的氤氲流传,一直是武术传承、传播的重要动因,同时也丰富着习武者的生存状态,明确着习武者的社会责任,点缀着习武者的精神境界[4]。
另外,基于时代特征、历史渊源的考量,已有研究较多关注春秋战国和近代的侠义精神,但若从侠义精神的历史形成来看,宋元明清时期才是其发展的相对成熟期,从宋明理学这一该时期的主潮文化着眼,当可对侠义精神形成新的深入认知和理解。
宋明理学,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为主,与汉代经学重名物训诂不同,故有此称。
它以儒学为根本,对于佛、道思想的融摄,将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推上历史新高度,使传统儒学由道德信条式的理论体系升华为以哲学形而上学做基础的细致、完备的哲学理论体系,是中国传统儒学在宋元明清时期的主要表现形态,堪称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巅峰。
宋明理学对传统社会各领域产生了全面且深刻的影响。
这种影响从时间上自宋元明清直至当代,从空间上波及东亚诸国。
义利问题尤受宋明理学关注,如理学奠基人程颢认为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二程遗书》卷十一),朱熹强调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与延平李先生书》)。
宋明理学义利观着力解决的是理想价值追求与现实利益需求之间的关系[5],其思想主要通过科举制完善和私人讲学之风兴盛所带来的民间私塾普及,以活字印刷术发明为契机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更新[6],逐步渗透到大众文化中,植入人们意识深处,主导着社会伦理的形成与发展。
于是,宋明理学义利观不仅发展为宋明理学的代表性思想,还对包括习武者在内的人们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产生了深刻影响。
传统武术侠义精神在宋明理学义利观的观念渗透与价值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整体境界得以拔高,从先秦时期主要突出的快意恩仇[3],到宋元明清时期重点强调的为国为民,充分展现出侠义精神作为主潮文化的对立与补充,对于中华文化的多元发展、中国社会的良性运转、民族品格的不断健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与意义。
另外,传统武术侠义精神与宋明理学义利观的长期互动,还在不断推动习武者提升思维理性、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君子人格、成就民族大义的同时,持续精研与之相适应的武术技术,并于各得其适中发展出具有不同侠义追求、道德指向、技术体系的拳种流派。
因此,回归到宋明理学这一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时代中,尤其在宋明理学义利观的视野下,有可能对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研究形成突破性推进。
2宋明理学义利观对传统武术侠义精神的积极影响
2.1纳义入三纲五常,促进习武者提升思维理性
宋明理学义利观纳义入三纲五常,以义规范人们之间的关系,强调关系的应当性,视事事合义为最高精神追求。
所谓义即宜也,也就是一个事物应有的样子[7]。
在此意义上,仁与义常被放在一起阐述,如朱熹说:
仁莫大于父子,义莫大于君臣,是为三纲之要,五常之本,人伦天理之至。
(《朱文公文集》卷十三)为了对人们形成警示作用,更好提升人们的思维理性,理学家明确将义与利对立起来,以义为伦理道德的评价尺度,强调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二程遗书》卷十一)。
他们认为合宜之义是得利的前提,凡事处制得合宜,利便随之(《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宋之前,习武者行侠仗义较少受社会道德因素制约,多以个人心中对义的理解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标准,使传统武术侠义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略显狭隘。
如豫让为报赵襄子杀智襄子之仇,进入宫中化为太监。
首次刺杀被擒,因其义士品格而被释放。
豫让矢志不渝,漆身若癞,吞炭为哑,灭须去眉,行乞于市,纵使其妻也难以辨认。
但刺杀再度失败,豫让要求赵襄子在自己之前成全他死命之义,于是拔剑三跃,猛击赵襄子衣服,仰天大呼:
吾可以下报智伯矣!
伏剑自杀[6]。
豫让为实现个人心中狭隘的义,伤残自身、抛弃一切,甚至舍弃生命。
看似义感天地的报恩之举,实则忽略了侠义行为的合理性,严重缺乏理性思考。
因此,宋以前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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