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310150
- 上传时间:2022-10-08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54.18KB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调转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外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2.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主要教育内容是党的安全作业方针、政策;安全作业法律、法规,安全作业制度、安全作业须知、单位安全作业概况和历年来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3.直属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分管领导和安全员负责。
主要教育内容是本单位安全作业概况、安全作业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技术培训,重点是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的教育;4.基层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实质是职工的岗位教育。
其主要内容是本岗位的安全情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相关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5.凡是新职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必须100%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率为100%;6.新职工安全教育逐级考核,填写职工安全教育登记簿。
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由指定部门存查;实习、代培等人员分级存放试卷;7.从业人员中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能上岗作业;8.各类人员教育期间,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新职工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单,劳动部门不予分配工作,无安全教育档案直属单位不31得接受其报到。
实习、代培人员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书,基层单位不得接受其实习、代培。
从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合格通知书不得进行从业;9.单位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返回岗位者要履行直属单位、班组级安全教育;10.在新设备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
操作规程对岗位上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
对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会同干部、人事、教育等部门实施。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日常安全教育
1.要长期地、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日常专题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情况要及时填入职工安全教育登记簿。
2.通过安全活动(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32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4、利用讲座、考核等形式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5.培训部门、宣传部门协助搞好安全培训工作。
(四)组织管理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
理,并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单位应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各种档卡。
3、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4、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作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一、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
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作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一、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公司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研究决定建立安全会议管理制度,请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
一、参加公司安全会议的人员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二、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本公司总经理,主管部门为安检部,主管负责人应通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职责:
安全资格证书》。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职责》
(一)事故分类
1、劳动卫生事故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2、火灾事故分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
3、道路交通事故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重大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
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
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
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
结合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教育 培训 机构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