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与销售订单的区别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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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与销售订单的区别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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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与销售订单的区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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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与销售订单的区别
篇一:
销售订单与销售合同
篇一:
销售订单合同
销售订单
注:
1、此销售订单一式三份,客户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2、此单另二份回销售部与财务部各留一份。
3、客户提车交回此单。
供货方:
订货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篇二:
销售合同模板
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销售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乙方(采购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甲方、乙方各称“一方”,合称“双方”)
为拓展市场,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合同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前提条件
1.1双方向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之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正本及副本;
(2)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件;(3)其他证书(如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在每年工商年检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其最新上述文件)。
1.2本合同若非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则双方签约的授权代表应向对方提供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其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合同产品及价格甲方向乙方提供之商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品名、规格、产地、价格、数量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订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为准。
除合
同产品不符合前述约定外,乙方不能随意退货和扣除甲方货款。
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如下:
3.双方的权利义务3.13.23.33.43.5
甲方保证供应的合同产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如合同产品为进口商品,提供进口批件等相关证件,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销售流向数据或文件年度目标采购总额:
乙方承诺在【-】年度内向甲方采购合同产品总金额不低于【-】万元(含税)。
【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甲方将结合乙方本年度目标采购总额的完成情况及货款支付情况,并按照乙方【(实际/目标)】采购总额【(含税/无税)】的【-】%让利给乙方。
如因医保控量等客观政策原因造成年度目标采购总额未能完成,返利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合同产品的运输、交付
4.1甲方自收到乙方订单传真件的【10】个工作日及时将合同产品送到乙方。
4.2乙方订单传真件需经乙方指定联络人员【】签署,并从指定传真号码【】发出,
若前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7】工作日以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通知形式告知甲方。
乙方订单中须列明所需合同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要求、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收货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双方确认合同产品的交付地点为【】。
4.3指定签署收货单的收货人【】(预留印鉴格式见附件一),联系电话【】。
若乙方
对前述信息进行变更,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通知方式交4.4
由甲方备案,或在乙方根据上述4.1条规定所发订单传真件中列明前述信息。
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产品的交付时,即视为甲方已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合同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合同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
a乙方或乙方承运人于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完成合同产品的交接;b甲方或甲方承运人于乙方指定地点与乙方完成合同产品的交接;
c甲方应乙方要求为乙方代办托运的,甲方将合同产品交于承运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产品包装须符合国家及药品行业的有关包装规定和储运要求。
4.54.6
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若在有效期内,除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存、使用不当等)外,皆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产品的验收
5.1乙方应当自合同产品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产品的数量、包装进
行验收,如发现合同产品存在数量不足、包装破损等非质量问题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知并将相关证据作为附件。
5.2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后,如认为乙方所提出的数量不足、包装破损或其他非
质量问题属实,由甲方对不足予以补充或进行调换。
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通知的,视为甲方向乙方交付之合同产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乙方的要求,乙方不得就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提出任何异议和权力主张。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非合同产品质量原因乙方不得退货,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相关第三方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乙方应履行义务
6.1双方确认按以下步骤结算货款:
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6.2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以电汇方式将上述款项按时支付至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
户。
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止。
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商品销售、采购以传真确认的订单为准,不再单独签订购销合同。
8.合同的解除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守约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送达至违约方时,本合同立即解除。
8.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产品的交付义务,且经乙方在合理期限(【-】个工作日)内催告,甲方仍不交付合同产品的;
8.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产品的付款义务,且经甲方在合理期限(【-】个工8.3作日)内催告,乙方仍不付款的;
一方处于破产、解散、被托管的状态,或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实质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它根据法律、法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8.48.5
9.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11.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的补充或变
更,应经双方具有权限的签约代表书面确认后另行签署补充合
同。
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补充事项:
正常使用情况下,整机保修壹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XX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XX年2月25日附件一:
本页无正文,仅为依据【】与【】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约定,指定【】作为【】收货人的预留印鉴,以供【】根据合同约定送货时验证:
指定的收货人:
签字:
指定方(盖章):
20XX年2月25日篇三:
销售合同管理流程
销售合同管理流程操作要点:
1、销售类型(按照产品项)分为五种:
车体改装销售
机加产品销售多媒体商品销售材料销售系统集成销售
重点提示:
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销售类型,从以上五种分类中进行选择。
2、销售业务类型(按照结算情况界定)为三种:
?
普通销售业务:
无论赊销、现销,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当月结算完毕(含多次结算)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普通销售业务。
具体操作见普通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
分期收款业务:
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需分次、跨月进行结算、开发票,分批结转收入成本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
分期收款。
具体操作见分期收款业务处理流程。
?
直运销售:
销售的商品不经过公司库房,直接将商品从供应商处发送到客户方的销售
业务(例如:
商品代购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
直运销售。
具体操作见直运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重点提示:
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从以上三种分类中进行选择。
因为三种业务的核算处理方式不同,所以在增加销售订单时一定要区分清楚。
篇二:
订单和定单的区别
订单和定单的区别
定单的定义:
书面供货单。
订单的定义:
企业采购部门向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等的供应者发出的定货单。
二者基本可以通用。
但是,物流术语里把这两个词语定义一下。
大多数情况下,订单是指预期数,向供货商发出采购要约,拟向供货商提出订货数量和技术要求的一种书面文件。
而定单是指买卖双方对订货数量达成一致协议后,确定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实际应交货数量的一种书面的文件。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有区别的。
建议使用订单,减少使用定单,避免风险
定金和订金,押金的区别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
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
销售合同与销售订单的区别)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
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
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押金是保证金,不一定是买卖
定金和订金都是买卖的名词
订金能退
定金不能退
押金比较自由,一般都是交的时候双方协议达成的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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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 合同 订单 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