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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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六月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我省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进行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制定实施各级旅游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规划期限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与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建旅游业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海峡旅游”主题,加大发展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旅游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家旅游局编制《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确立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发展战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福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旅游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接待境内外游客4.6亿人次,其中国内游客4.45亿人次,入境游客1472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08%、109%和70%;旅游总收入累计达529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4474亿元,旅游外汇收入116亿美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22%、129%和118%。
旅游景区建设取得成效。
福建土楼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泰宁丹霞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宁德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我省世界遗产数居全国前列。
大力开发旅游精品,十大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
全省A级景区达87家,比2005年增加59家。
全省有1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个国家森林公园、8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24个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旅游交通条件持续改善。
温福、福厦高速铁路建成通车,多条高速公路建成并投入使用;民航航线航班不断增加,厦门建成邮轮中心,开通邮轮航线。
现代化的综合交通网络极大改善了福建旅游可进入条件。
闽台旅游交流不断深化。
积极争取两岸旅游政策先行先试,福建成为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首批省份,福州、厦门成为两岸直航点,福建口岸成为省外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重要通道,海峡旅游博览会成功举办六届,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区域。
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
2009年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4.4%,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
加强诚信旅游建设,旅游企业素质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
全省有各类旅行社746家,11家营业额超亿元,5家进入全国百强;综合性旅游集团达4家。
二、机遇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逐渐减缓,世界经济有望恢复增长,旅游消费预期进入上升通道,有利于拓展境外客源市场。
从国内看,旅游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旅游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旅游需求更加旺盛,有利于发展国内旅游、拓展省外客源市场。
ECFA的全面实施,开启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阶段,为深化闽台旅游交流合作迎来新机遇。
从我省看,发展海峡旅游上升为国家决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为旅游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旅游产品的供给和品质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旅游产业发展层次还不高,发展旅游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海峡旅游元素有待挖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旅游企业综合竞争力亟需增强。
总之,我省旅游业发展处于难得的历史时期,必须抢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勇于先行先试,敢于改革创新,努力开创福建旅游业的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福建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四、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以游客满意为标准,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坚持安全第一,让旅游发展惠及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扩大旅游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坚持改革开放。
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旅游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层次。
坚持先行先试。
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深化闽台旅游合作,探索闽台旅游合作发展的新空间,先行先试,在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中走在前列。
坚持特色发展。
充分发挥山海优势,深入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的深刻内涵,打造富有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坚持节能环保。
积极发展低碳旅游、生态旅游、环保旅游、绿色旅游,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旅游资源,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发展目标
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保环境的基础上,旅游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
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2亿人次,年均增长14%,其中过夜人数达1.37亿人次,年均增长16%,国内旅游收入23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2%;接待入境旅游者力争达到6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3%,旅游创汇50亿美元,年均增长10.9%;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26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比2010年翻一番。
海峡旅游品牌影响明显扩大。
“海峡旅游”品牌内涵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国著名旅游品牌,境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海峡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
目的地体系更加完善。
创建一批中国优秀城市旅游目的地、世界遗产地、著名景区和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体系和功能更加完善,初步构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精品旅游景区全覆盖。
到2015年,A级景区数量达到200家,其中5A级景区5家以上,4A级景区100家以上,全省主要旅游县实现4A级景区全覆盖。
企业实力更加壮大。
到2015年,力争新增星级饭店200家,总数达600家,其中四、五星级饭店达210家;争取20家旅行社年营业收入超亿元,10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行列。
专栏一:
“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与“十二五”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十一五”末
完成情况
年均
增长%
“十二五”末
发展目标
年均
增长%
接待总人数(万人次)
11785
14.9
22600
14
入境旅游人数
368
13.3
600
10.3
国内旅游人数
11417
15
22000
14
其中过夜人数
6500
10.8
13700
16
旅游总收入(亿元)
1337
14.3
2680
15
外汇收入(亿美元)
29.78
17.9
50
10.9
国内旅游收入
1135
14.5
2300
15.2
总收入相当于GDP百分比
9.7
10.7
星级酒店数(家)
417
600
四、五星级
125
210
旅行社(家)
746
以提升质量为目标
年营业收入超亿元数
11
20
百强社(家)
5
10
A级景区(家)
87
200
4A级以上(含4A级)
46
105
直接从业人员(万人)
32
50
第二章 优化发展布局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拓展世界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效应,加强精品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形成山海联动、优势互补的“两带、四群、五重点”的全省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一、拓展两大旅游产业带
依托高速公路网和高速铁路干线,整合沿线旅游资源,突显各自特色,持续发展蓝色滨海旅游带和绿色生态旅游带。
蓝色滨海旅游带
以厦门为龙头,包括宁德、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依托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以及温福、福厦、厦深高速铁路,以海滨度假、都市观光、商务会展、宗教朝圣、温泉休闲等为主导功能,加强区域合作和资源整合,形成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蓝色滨海旅游带。
绿色生态旅游带
以武夷山为龙头,包括南平、三明、龙岩以及宁德、福州、莆田、泉州等地的部分县市。
加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以及景区公路建设,改善可进入条件,完善接待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发挥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不断提升大武夷旅游区,着力培育戴云山脉旅游区,促进山地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发展;围绕古田会址,以原中央苏区县为重点,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二、构建四大旅游产业集群
依托福州、厦门、武夷山等旅游中心城市,构建海峡西岸东北翼、南翼、西北翼、西南翼四大旅游产业集群,形成旅游要素集聚、特色鲜明、合作密切的旅游发展区域。
海峡西岸东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福州市为中心,涵盖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
充分发挥福州省会中心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作用,围绕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三坊七巷、船政文化、温泉之都、莆田妈祖文化、屏南白水洋、福鼎太姥山、平潭旅游区等重点,积极发展滨海旅游和文化旅游。
实施西联大武夷、南通厦漳泉、北拓长三角的战略,对接雁荡山等浙南旅游景区,带动我省东北翼旅游业发展,提升其在福建旅游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打造海峡西岸东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厦门市为中心,涵盖漳州、泉州地区。
围绕厦门鼓浪屿、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漳州滨海火山、东山岛等重点旅游资源,加快完善都市休闲、购物、商贸、会展等功能,积极开发滨海度假、海洋生态、主题公园、邮轮游艇、文化创意、高尔夫度假等复合型高新旅游产品。
突出对台优势,深化闽南文化与台湾文化的对接,加快闽台旅游产业深度对接,加强两岸客源互送、信息互通,共同打造旅游品牌,构建闽台旅游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对接潮州历史文化名城等粤东旅游景区,打造海峡西岸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西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武夷山市为中心,涵盖南平、三明地区。
发挥武夷山世界双遗产和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的世界级品牌优势,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内涵,深化闽台“两山两水”合作,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
依托日臻完善的高速公路和铁路网络,对接三清山、龙虎山和江郎山等浙赣旅游景区,构建品牌统一、产品互补、营销联动的海峡西岸西北翼旅游产业集群。
海峡西岸西南翼旅游产业集群
以龙岩市为中心。
依托福建土楼、古田会址、冠豸山等品牌建设,挖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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