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标准及条款内容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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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标准及条款内容对照表
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01对照表
GB/T19001-2008
GB/T24001-2004
GB/T28001-2001
1.1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1:
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预期提供给顾客的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b)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如何预期输出。
注2:
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但它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遵循: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2)请感兴趣的一方(如顾客)予以确认;3)寻求外部组织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注册.
本标准所规定的所有要求,都拟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
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为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f)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1.2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如果进行删减,应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见1.2);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c)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d)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e)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这些过程;f)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注1:
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
注2:
“外包过程”是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由组织选择,并由外部方实施的过程。
注3:
组织确保对外包过程的控制,并不免除其满足所有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
对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可受诸如下列因素影响:
a)外包过程对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潜在影响;b)对外包过程控制的分担程度;c)通过应用7.4实现所需控制的能力。
4.1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确定它是如何实现这些要求的。
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4章描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4.2文件要求
4.4.4 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
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 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b)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
重要的事,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b)质量手册;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d)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注1:
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一个文件可包括对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
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被包含在多个文件中。
注2:
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
a)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b)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c)人员的能力。
注3:
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介。
4.4.4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b)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的描述;c)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d)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e)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大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4.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见1.2);b)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c)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4.4 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
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 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b)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
重要的事,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GB/T19001-2008
GB/T24001-2004
GB/T28001-2001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有关文件;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f)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g)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4.5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
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应按照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便:
a)在文件批准前确认其适宜性;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修订,并重新批准;c)确保对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d)确保有关文件的适当版本发放到所需的岗位;e)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标识明确;f)确保对规划(策划)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g)防止对过期文件的误用。
如出于某种目的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a) 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b) 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c) 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d) 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e) 对出于法规和 (或) 保留信息的需要而保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2.4记录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4记录控制
如有必要,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记录,用来证明它满足环境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包括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并记录对程序的实施及取得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提供可追溯性。
4.5.3 记录和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
应按照适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管理职责
4.4.1 结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 (如:
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 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b) 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b)制定质量方针;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d)进行管理评审;e)确保资源的获得。
4.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内: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c)包括对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的其他要求的承诺;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g)可为公众所获取。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 适合组织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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