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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警示教育“质量月”活动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事故1凤凰沱江大桥重大坍塌事故一、事故概况:
堤溪沱江大桥是湖南省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为双向二车道设计。
大桥总投资1200万元,桥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
此桥属于大型桥梁,于2003年动工兴建,计划2007年8月底竣工。
2007年8月13日下午4点45分,大桥正进入最后的拆除脚手架阶段,突然,大桥的四个桥拱横向次第倒塌。
经过123小时的现场清理和搜救工作,到8月18日晚,现场清理工作结束,152名涉险人员中88人生还,其中22人受伤,64人遇难。
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事故清理现场事故救助现场二、事故原因:
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未见位移发生,导致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材料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
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三、技术分析:
1、主拱圈砌筑材料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主拱圈从其设计和规范要求来说,
(1)来按照“60号块石,形状大致方正”的设计要求控制拱石规格,实际施工时多采用重50200kg、且未经加工的毛石,坍塌残留拱圈断面呈现较多片石。
(2)主拱圈砌体未完全按“20号小石子混凝土砌筑60号块石”的要求施工,部分砌体采用了水泥砂浆。
主拱圈大部分砌体小石子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规范要求值,其中1号孔12号横墙之间主拱圈砌体小石子混凝土的实测抗压强度尤低。
特别是在0号台拱脚处小石子混凝土平均强度不足5MPa,与设计指定20号小石子混凝土强度相差甚远。
(3)机制砂含泥量较高,最大值达16.8%,远远超过不大于5%的要求。
碎石含泥量为2.6%,超过不大于2%的标准。
四是采用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级32.5)不合格,烧失量在5.22%5.98%之间,不能满足不大于5%的标准要求。
2.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
(1)设计要求主拱圈砌筑程序为“二环、二三带、六段”(小编注:
砌筑拱圈时,应根据拱圈跨径、矢高、厚度及拱架的情况,设计拱圈砌筑程序。
对于跨径25m的拱圈,一般采用分段砌筑或分环、分带、分段相结合的方法砌筑),而实际施工更改为“三环、五带、六段”,按“田”字形或分割为更多条块的方式无序砌筑,导致砌体整体性差。
2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连续施工,并在主拱圈未完全达到设计强度即进行落架施工作业,造成砌体缺乏最低要求的养护期,拱圈提前承受拱上荷载,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3拱圈砌体强度尚在发展中,弹性模量较低,腹拱侧墙及填科等加载不均衡、不对称,导致拱圈变形及受力不匀。
4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拢,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削弱了拱圈强度。
3.拱圈砌筑质量差砌缝宽度极不均匀,最大处超过10cm(设计要求不大于5cm)。
部分砌筑不密实,未进行分层振捣。
砌体存在空洞(大的空洞直径超过15cm),下雨或洒水养护时桥下漏水现象较普遍。
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达13项,其中0号台拱脚处大约4m多宽范围内的砌体质量最差。
四、责任追究:
经过详细的事故调查,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5日公布事故调查结果:
24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受纪律处分;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因该事故等问题被省纪委立案。
五、经验教训:
建设单位应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杜绝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为。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选择施工队伍时,不仅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更要考察施工企业的施工经历和实际能力。
建设单位不得违规指挥,不得超越职权代行监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任意变更。
要加强施工技术管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职责,加强对原材料质量、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执行勘察设计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加强设计后续服务,提高设计对施工的指导性。
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对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应作出详细说明,并进行技术交底。
事故2深圳市光明新区特大滑坡事故一、事故概况:
红坳渣土受纳场(以下简称红坳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南侧的大眼山北坡。
2015年12月20日6时许,红坳受纳场顶部作业平台出现裂缝,宽约40厘米,长几十米,第3级台阶与第4级台阶之间也出现鼓胀开裂变形。
11时28分,渣土开始滑动,自第3级台阶和第4级台阶之间、“凹坑”北面坝形凸起基岩处(滑出口)滑出后,呈扇形状继续向前滑移,滑移700多米后停止并形成堆积。
滑坡体停止滑动的时间约为11时41分。
滑坡体推倒并掩埋了其途经的红坳村柳溪、德吉程工业园内33栋建筑物,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81亿元。
渣土场的截、排水系统设计布局不合理,仅在堆填体的第3到第4台阶铺设了盲沟排水设施,但未起作用。
在雨水和土体中的水的共同作用下,土体材料已经达到饱和。
红坳渣土场所处位置原为采石场,经多年开采形成凹坑并存有积水约9万m3。
渣土场四周出露的岩石和北面凸起的基岩既有强、中风化花岗岩,也有微风化花岗岩。
堆体基础底部积水未抽排干净,形成软弱滑动带,加之渣场堆体高差达103m,总量达583万m3,严重超高、超量堆放。
滑坡事故发生前,盲目对裂缝采取充填干土,加大滑坡体荷载、加剧滑塌。
二、事故原因:
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导致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技术分析:
1、堆填体含水情况。
调查发现,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仅在渣土堆填体第3至第4级台阶铺设了盲沟排水设施,但没有起到作用,未建设场外坡顶截洪沟;未将基底原采石坑约9万立方米积水排出就堆填渣土,加之持续流入场内的地表水流、裂隙水、雨水和堆填渣土中的水分,导致堆填的渣土内部含水过饱和,在底部形成软弱滑动带。
2、堆填数量和高度情况。
根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红坳受纳场规划库容400万立方米,封场标高95米。
经查,事故发生时实际堆填量已达583万立方米,堆填体后缘实际标高已达160米,严重超库容、超高堆填。
3、事发前险情处置情况。
12月20日6时许,现场作业人员发现受纳场渣土堆填体多处出现裂缝、鼓胀开裂变形后,错误采用顶部填土方式进行处理,使已经开始失稳的堆填体后缘增加了下滑推力;9时许,裂缝越来越大,遂停止填土;11时20分许,渣土堆填体第4级台阶发生鼓包且鼓包不断移动,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受纳场作业平台。
在此过程中,事故企业人员始终没有发出事故警示、未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贻误了下游工业园区和社区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的时机。
四、责任追究:
司法机关已对5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公安机关对34名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19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经验教训:
1、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执行到位。
3、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以更大力度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和漏洞。
4、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形成有效管用的安全风险监管体系。
5、要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事故3甘肃平凉9.1架桥机较大事故一、事故概况平定高速公路是甘肃省第一条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公路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兰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故发生在东段LD17合同段长庆大桥建设工地(位于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泾明乡境内),大桥长度为956.68m。
二、事故发生过程2009年9月1日上午7时许,甘肃路桥第二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庆桥项目现场施工队开始将前一天下午处于第13墩台和第14墩台之间桥孔悬挂状态的T型边梁吊装作业。
即从桥面纵向中心线3号位置向桥面南侧2号位置移动,并准备最终将T型边梁停放并定位在桥面南侧最边缘1号位置。
由于受桥面支撑的限制,架桥机无法一次将T型边梁吊装就位,工人先将T型边梁停放在靠近南侧边缘2号支承垫石位置外的墩台泄水坡上,站在2号支承垫石位置的工人对墩台面的流水坡和高低相错之处用枕木对T型梁进行了固定,并在东西方对T型梁南侧进行了斜支撑。
随后站在墩台上的工人到T型梁面上,将连接主横梁纵移天车钢丝绳滑轮组与吊运的T型梁的横梁销轴分开后,架桥机操作员向北开动大车将南侧导梁中心线对准桥孔T型梁中心线。
接着有2人分别爬上南侧导梁东西两侧,开始将南侧东西两组主横梁纵移天车钢丝绳滑轮组从架桥机导梁北侧吊起移到南侧,准备分别重新将钢丝绳滑轮组与南北两侧吊运的T型梁的横梁销轴固定,另有6人分两组分别登上T型梁面开始对东西两组主横梁纵移天车钢丝绳滑轮组与吊运的T型梁的横梁进行销轴固定。
当北侧东西两组主横梁纵移天车钢丝绳滑轮组与吊运的T型梁的横梁销轴固定完成后,为使销轴固定后的东侧北面主横梁纵移天车钢丝绳滑轮组向上绷紧,站在T型梁面的指挥人员向架桥机操作人员下达向上提升的指令,操作人员将东部北侧横梁天车向上提升一会后,站在西侧南面固定销轴的人员突然发现T型梁面变化,并听到支撑梁断裂声,于是迅速跳到西侧已经架好梁的桥面上。
紧接着T型梁开始由北向南倾倒,由于T型梁设计抗弯力矩主要在T型梁纵向方向,横向方向抗弯力矩较小。
受自身重力产生的弯曲力矩的作用,T型梁的翼板从中间开始断裂,继而东西两段相继坠落地面。
受T型梁下坠重力的作用,相连的捆梁钢丝绳向上滑脱后,强大的惯性力通过滑轮组钢丝绳将两组主横梁纵移天车的支撑连接剪断,并随后从架桥机南北导梁之间坠落地面;站在T型梁上的其他5名工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时现场位置示意图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调查人证表明,在实施T型桥梁起吊时,4个吊点仅有1个单吊点连续启动,其他吊点没有同时启动,导致T型梁重心失去平衡发生倾翻、坠落,并引发两部小车推离轨道坠落。
现场查看得知,在桥面承台上无明显撞击痕迹,T型梁从中部断裂,东侧先于西侧落地,而且南侧翼板砸入地面;西侧天车及轨道落在东侧天车及轨道上面,而且明显看到固定销轴的横梁南侧东西两端销轴及孔完好,表明当时尚未完成换销工作。
同时桥面施工人员东侧地面可见3人滑落坠落地点,西侧2人滑落坠落地面,与桥面上当时站立的人员相符,也说明T型梁是在翻转滑落过程中断裂坠落的。
由此证明,由于当时调整T型梁就位过程中,提升吊点钢丝绳的误操作,继而导致T型梁翻转、断裂、坠落,是事故直接原因。
横梁南侧东西两端销轴及孔完好,证明事故发生时尚未完成换销。
架桥机横向轨道端部未安装止挡器事故4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垮塌事故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在浇筑过程中垮塌,发生事故的施工作业面职员约41人,共计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
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正在用生命探测仪寻找被困人员事故5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一、项目概况发生事故的是临港产业基地汽车零部件物流中心(LOC)新建项目(以下简称“LOC项目”)主体仓库,位于上海临港产业园区重装北区,层林路西侧,发动机车间南侧,占地面积18293.5m2,总建筑面积17060.5m2,主要建筑物为零部件物流中心及室外总体工程,其中主体仓库为单层钢结构仓库(立柱为钢筋混凝土柱)。
项目在依次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规划许可、报建、招投标程序后,于2013年4月23日获得施工许可证,并于4月24日正式开工。
事故6临港基地物流仓库较大坍塌事故二、事故概况
(一)事故伤亡情况该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截至2013年7月26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80.9万元。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在屋面梁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的抗倾覆措施,是导致屋面梁失稳、倾倒的直接原因。
1.水平系杆和屋面梁的连接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焊接,仅靠一根水平系杆的M12安装螺栓进行连接。
屋面檩条未按施工专项方案要求同步安装,造成屋面梁在安装过程中侧向支撑刚度不足。
2.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防止屋面梁倾倒的有效措施,也未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屋面梁与柱顶预埋件焊接。
3.除第16轴的屋面梁外,未对其它屋面梁垂直度和直线度进行测量、校正,仅靠梁间水平系杆安装进行控制,安装误差未得到有效控制。
4.在施工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屋面梁、水平系杆、螺栓、预埋件等初始偏差和气候变化对结构稳定性的影响。
(二)间接原因1.项目施工管理混乱。
总包、分包、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履职;总包、分包单位委派的现场实际负责人不具备相关资格,对施工现场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分包单位临时召用外来人员,在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2.承发包行为违法违规。
该项目中存在着违法分包工程、超越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允许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等诸多违法违规现象。
3.安全责任制未得到落实。
总包、专业分包、监理、监管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未及时制止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或督促整改落实不彻底。
4.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尽到安全职责,对本单位出现的违规现象不能及时发现,或放任不管;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失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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