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运行标准化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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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运行标准化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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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HN-1-0000。
08。
050—2015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
(试行)
PracticeGuideOnPowerEquipmentOperationStandardizationManagement
2015–12—30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
Q/HN-1-0000.08.050—2015
目次
前言 I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职责 3
6运行交接班 3
6。
1总体要求 3
6.2流程 3
6。
3过程控制 3
7运行监视操作 5
7.1总体要求 5
7。
2运行监视 5
7.3运行操作 5
8设备巡回检查 7
8。
1总体要求 7
8.2流程 7
8。
3检查人员 7
8.4检查周期 7
8。
5检查路线 8
8。
6过程控制 8
8。
7质量控制 8
8。
8安全管理 8
9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 9
9.1总体要求 9
9。
2流程 9
9.3项目和周期 9
9.4过程控制 9
10运行分析 10
10。
1总体要求 10
10.2分类 10
10。
3班组分析 10
10.4部门(专业)分析 11
10.5月度专题分析会 11
11运行优化 10
11.1总体要求 12
11.2运行优化控制 12
11。
3运行优化管理 14
12运行技术管理 14
12。
1总体要求 14
12.2运行技术管理内容 14
13评价与考核 15
附录A运行交接班管理流程图 17
附录B运行操作管理流程图 18
附录C设备巡回检查管理流程图 19
附录D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管理流程图 20
附录E管理规定 21
E1运行监盘标准化管理规定 21
E2运行参数报表标准化规定 22
E3重大操作生产管理人员到位规定 23
E4热机操作票管理规定 24
附录F文件模板 26
F1班组交接班记录 26
F2操作命令票 27
F3设备试转申请单 28
F4巡回检查路线 29
F5巡回检查项目 32
F6巡回检查记录表 48
F7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表 49
F8班组分析 67
F9部门(专业)分析 69
F10机组启动分析 83
F11机组停运分析 84
F12修前运行分析 85
F13修后运行分析 87
F14不安全情况分析 89
F15专题分析(节能、环保、缺陷等) 91
F15专题分析(节能、环保、缺陷等) 91
F16经济小指标 92
F18运行台帐清单 96
F19典型技术措施 97
F20反事故措施通知单 99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的设备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机组健康水平,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运行,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
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
本导则起草单位:
太仓电厂、珞璜电厂、伊敏电厂、岳阳电厂、上海石洞口二电厂、玉环电厂。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刘本伟、余长开、朱勇、杨钦、黄雄、周波。
本导则主要审核单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福建分公司、华能重庆分公司、玉环电厂、海门电厂、金陵电厂、上海石洞口二电厂、太仓电厂、珞璜电厂、福州电厂、营口电厂、上海电力检修公司、达拉特电厂、伊敏煤电公司、伊敏电厂、日照电厂。
本导则主要审核人:
赵贺、罗发青、杜灿勋、蒋宝平、陈锋、陈江、王利国、杨建华、郑安、马振涛、侯逊、蒋建平、王毓学、苏松龄、胡泽荣、李德永、唐建辉、范洪章、庞烈强、马晋辉、齐冰、贾红金、陈伟武、蔡祖新、郝福虎、刘斌.
本导则批准人:
寇伟。
本导则2015年首次发布。
99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的内容、流程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类型发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导则。
Q/HN—1-0000。
08。
002-201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
Q/HN—1—0000.08。
011—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Q/HN-1-0000.08。
012—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Q/HN-1—0000。
08。
025—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节能监督标准
华能安[2010]285号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能降耗技术导则
华能安[2010]285号华能火力发电机组节电技术导则
华能安[2011]272号华能优秀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试行)
华能企法[2013]252号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两票
工作票、操作票。
3.2 三制
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3.3 值班负责人
值班期间,运行区域的负责人,指值长、副值长(单元长)或运行班长。
3.4 主设备
主设备是指汽轮机、锅炉和发电机。
3.5 主要辅助设备
主要辅助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或在自身和备用设备皆失去作用下,会直接导致主设备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的设备。
3.6 运行监视
运行人员利用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仪表或其它手段掌握设备状态的一种行为。
3.7 运行操作
运行人员为实现特定的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改变设备运行状态的行为。
3.8 事故处理
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状况时,为迅速解救人员、隔离故障设备而调整运行方式的操作过程。
3.9 定期试验
为检验设备的健康状态,按规定周期进行的试验。
3.10 定期切换
按规定周期轮换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的状态。
3.11 重大试验
涉及发电机组主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及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环保指标达标排放的试验.
3.12 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技术、计划、合同等管理的部门,如生产管理部、策划部、生产部、生技部。
3.13 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建筑物等检修维护的部门,如设备部、检修部、燃料部、燃脱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
3.14 运行部门
负责生产设备、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如运行部、发电部、燃料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
4 总则
4.1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贯穿于基层企业发电设备运行的全过程.
4.2 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包括运行交接班、运行监视操作、设备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运行分析、运行优化、运行技术管理等主要内容。
4.3 基层企业应按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体系,推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
4.4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符合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要求.
4.5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符合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规定》的规定。
4.6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纳入绩效管理系统。
4.7 基层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应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
4.8 基层企业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设备的运行工作原则上不准许外包,输煤、除灰、脱硫等辅助岗位如采用外包管理的模式,必须明确双方职责,基层企业是运行外包管理的责任主体。
5 职责
5.1 集团公司
5.1.1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
5.1.2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1.3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及评价.
5.2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
5.2.1 组织基层企业开展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5.2.2 对基层企业的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进行效果分析与评价。
5.3 基层企业
5.3.1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区域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和相关制度;
5.3.2 根据本实施导则规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5.3.3 对本企业电力设备运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评价与改进,不断提高设备运行水平。
6 运行交接班
6.1 总体要求
6.1.1 运行交接班应适应电力生产连续性的要求,保证设备运行责任人转移过程中电力生产过程的有效延续。
6.1.2 运行交接班应明确运行责任人交接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交接双方职责。
6.1.3 运行交接班应明确接班人员最低标准,保证各运行岗位不缺位。
6.2 流程
交接班流程见附录A。
6.3 过程控制
6.3.1 交接班检查
6.3.1.1 交班检查:
a)交班前一小时,各岗位对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盘面所有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全面检查,对就地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进行检查;
b)交班前30分钟,确认本岗位试验、切换、清洁卫生等工作已完成,运行台帐已整理,确认具备交班条件.
6.3.1.2 接班检查:
a)接班前20分钟到达现场,按岗位进行检查;
b)巡检岗位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跑冒滴漏、异音振动、温度超限等;主值、副值对现场重要设备进行检查;
c)监盘人员查看操作画面,全面检查机组运行方式、参数等;
d)值班负责人全面掌握设备状态、人员状况、管理要求等;
e)检查文明生产,清点工器具、钥匙、通讯用具、打印机、办公计算机等.
6.3.2 岗位对口交底
接班人员查看运行日志、记录、报表及检修交代,进行对口交接,交接内容主要包括:
a)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状态;
b)设备停、复役情况,保护、自动投退情况;
c)工作票办理情况,正在进行的检修作业及其注意事项;
d)操作票执行情况,正在进行的主要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e)当班的工作任务;
f)近期发生的不安全情况;
g)专业技术措施及上级通知;
h)上次交班至本次接班所进行的主要操作和缺陷隐患处理情况;
i)目前存在的主要缺陷、隐患及控制措施等。
6.3.3 班前会
6.3.3.1 对口交底后,值班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
6.3.3.2 各岗位汇报班前检查情况,包括设备系统存在的主要缺陷、参数异常、运行方式、保护投退、接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等。
6.3.3.3 值班负责人布置主要工作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6.3.3.4 进行岗位人员安排和调整。
6.3.3.5 传达专业技术措施及上级通知。
6.3.3.6 值班负责人下令接班.
6.3.4 交接
6.3.4.1 全体接班人员进入岗位,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
6.3.4.2 交班前30分钟和接班后15分钟,原则上不安排重大操作(正在进行的机组启停、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除外)。
6.3.4.3 事故处理或重要操作没有告一阶段时,不应进行交接班.
6.3.4.4 岗位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3.4.5 无特殊情况,交接班应准时进行。
6.3.5 班后会
6.3.5.1 交班后,交班值(班)负责人组织班后会。
6.3.5.2 各岗位人员汇报、总结当班期间主要工作。
6.3.5.3 交班值(班)负责人对当班期间工作进行点评。
6.3.6 接班汇报
接班后15分钟内,各岗位向上一级岗位值班人员汇报.辅助岗位值班负责人,向当班值长(副值长)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运行方式、需进行的主要操作、现存的主要缺陷等。
6.3.7 交接班记录(见附录F1)
7 运行监视操作
7.1 总体要求
7.1.1 运行监视操作的目的是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达标排放,满足电网需要。
7.1.2 运行操作全过程管理包括确定操作条件、填写操作票、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编写重大操作技术措施、召开重大操作风险管控会议、重大操作到位规定、防止误操作、操作中断及恢复、操作安全控制、事故处理、检修维护消缺的操作等内容.
7.2 运行监视
7.2.1 运行监视包括操作画面监视(监盘)和设备现场巡视。
7.2.2 监盘应满足附录E1《运行监盘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
7.2.3 设备现场监视按照设备巡回检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执行。
7.2.4 运行参数报表抄录是运行监视的重要手段,要按照附录E2《运行参数报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运行参数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
7.2.5 为提高监盘反应速度,及早发现设备异常,应根据设备重要程度配置齐全的声光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试验.
7.3 运行操作
7.3.1 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见附录B.
7.3.2 操作分类
7.3.2.1 操作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操作、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三类。
7.3.2.2 重大操作指机组启停、电气6kV及以上系统(包括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等)停送电或倒母线操作、3个及以上电源的复杂0.4kVPC母线停送电操作、机组重大试验、机组运行中主要辅机的停复役操作等。
7.3.3 一般操作、重大操作过程控制
7.3.3.1 操作条件:
a)涉及电网设备的操作,向电网调控中心提出申请,按调控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b)涉及环保排放设施的操作,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备案;
c)供热系统的投切提前告知热用户;
d)其它操作按运行规程执行。
7.3.3.2 操作票及命令票
a)重大操作、复杂的一般操作应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填写操作票;
b)操作票分为电气和热机操作票;
c)电气操作票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
d)电气单一操作使用操作命令票,参见附录F2;
e)主控和外围岗位联系停送电操作应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f)热机操作票应按照附录E4《热机操作票管理规定》执行,热机操作票应包括启动、停用、系统隔离、系统复役、定期切换、试验等类别。
7.3.3.3 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a)所有操作均需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分析操作过程中的风险,采取预控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b)危险点分析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人员风险、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风险、设备及工艺介质风险等;
c)使用标准操作票的操作必须同时使用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卡。
7.3.3.4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a)危及运行机组安全的重大操作,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
b)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保障操作过程安全的措施和保障机组、公用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操作目的、操作任务、组织措施、安全措施(风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事故预想)、技术措施等.
7.3.3.5 运行风险管控会议
a)重大操作前应由值班负责人主持召开运行风险管控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值班负责人、操作人、监护人及相关运行人员,以及按附录E3《重大操作生产管理人员到位规定》参加操作旁站的管理人员。
b)运行风险管控会议的流程:
值班负责人发布操作任务;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预控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值班负责人和重大操作到位管理人员提出要求.
7.3.3.6 重大操作到位规定
基层企业应按《重大操作生产管理人员到位规定》要求,编制本企业生产系统各级管理人员重大操作到位规定,并按照要求履行到位职责,指导和监督重大操作。
7.3.3.7 防止误操作
a)基层企业应制定防误操作措施,并严格执行;
b)基层企业应制定配电装置解锁钥匙管理规定。
7.3.3.8 操作中断和恢复
a)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或疑问,要及时汇报并根据情况处理;
b)设备问题应联系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c)异常情况处理好后,由发令人发令继续操作;
d)操作中断需在操作票备注栏中注明并记入运行日志.
7.3.3.9 操作安全控制
a)操作人应具备相应资格;
b)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c)核对设备运行方式;
d)按规定使用操作票;
e)按规定进行模拟操作;
f)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
g)操作过程中应按规定执行监护复诵制;
h)操作后,检查相关参数正常,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7.3.4 事故处理
7.3.4.1 事故处理由值长统一指挥。
7.3.4.2 事故处理应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7.3.4.3 事故处理结束,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对整个事故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提高运行人员的事故处理能力。
7.3.5 配合检修维护消缺的操作
7.3.5.1 配合检修维护消缺的操作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执行,紧急情况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7.3.5.2 维护消缺设备试转操作应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D8《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管理程序》中单体设备试转的要求,填报《设备试转申请单》(参见附录F3),开展试转工作。
8 设备巡回检查
8.1 总体要求
8.1.1 巡回检查的目的是检查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查设备隐患,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达标排放。
8.1.2 基层企业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的内容包括:
流程、人员、周期、路线、过程控制、安全管理、质量评价等。
8.2 流程
巡回检查流程见附录C.
8.3 检查人员
a)运行部门管理人员
b)运行人员
8.4 检查周期
8.4.1 运行部门管理人员:
部门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2次,专工每周至少3次。
8.4.2 运行人员:
值长、副值长每周至少1次,主值班员、副值班员每班至少1次,巡检每班至少2次.
8.4.3 特殊情况下,值班负责人应安排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a)设备存在重大缺陷;
b)设备检修后投入运行;
c)新设备刚投入运行;
d)特殊运行方式;
e)运行条件恶劣(如:
潮湿、大风、大雨、高温、严寒等)。
8.5 检查路线
巡回检查路线要实现全覆盖,参见附录F4.
8.6 过程控制
8.6.1 接受巡检任务。
巡检人员开始巡检前,应向值班负责人或主值班员汇报,明确巡视重点,做好个人防护,携带巡检工器具。
8.6.2 发现缺陷的处理。
8.6.2.1 发现设备缺陷,应做好记录。
8.6.2.2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应立即汇报,按相关规定处理,做好事故预想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a)加强设备监视;
b)转移部分负荷;
c)将设备转备用或检修;
d)采取其它临时措施。
8.6.3 巡回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巡检结果,发现的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做好记录。
8.7 质量控制
8.7.1 参见附录F5编制巡回检查项目和内容。
8.7.2 巡回检查时,除按巡回检查项目和内容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a)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b)常设安全措施、临时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c)管道介质流向、色环和设备标牌;
d)设备缺陷现状;
e)因季节、气候等原因而采取的措施执行情况.
8.7.3 值长、副值长、主值应根据机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和季节气候特点等进行重点巡视。
8.7.4 巡检点宜进行定置管理,明确重要记录点和观察点的标识,记录点应标明上、下限值。
8.7.5 基层企业宜采用计算机管理的巡回检查系统.未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应参见附录F6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8.8 安全管理
8.8.1 巡回检查人员按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8.8.2 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应及时纠正或制止.
8.8.3 巡回检查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
9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
9.1 总体要求
9.1.1 基层企业应制定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表,内容包括项目、周期、执行人、监护人等。
9.1.2 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前应做好安全措施、风险分析预控和事故预想。
9.1.3 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应专业管理人员调整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周期。
9.2 流程
定期试验与切换流程见附录D。
9.3 项目和周期
参见附录F7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表编制项目和周期,应充分考虑:
a)技术监督项目要求;
b)反事故措施整改要求;
c)设备的实际状况;
d)气候环境等.
9.4 过程控制
9.4.1 定期试验与切换准备
9.4.1.1 运行人员接班后,确认当班需要进行的定期试验与切换任务。
9.4.1.2 对需要改变机组负荷、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的定期切换与试验工作,需经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9.4.1.3 重要的定期试验与切换,值班负责人按要求通知相关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9.4.1.4 定期试验与切换工作前,运行人员要开展危险点分析并做好事故预想.
9.4.2 定期试验与切换执行
9.4.2.1 运行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与切换操作。
9.4.2.2 设备定期试验过程中,发现参数异常应立即汇报值长,停止试验,做好记录并联系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9.4.2.3 设备定期切换过程中,启动的设备存在缺陷或参数异常,根据情况恢复原运行方式。
9.4.3 定期试验与切换延期
遇特殊情况,定期试验与切换项目不能按期进行,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值长同意可推迟进行,但应在运行日志上写明原因.
9.4.4 定期试验与切换取消
定期试验与切换时,备用设备存在缺陷,消缺时间超过一个周期,值班负责人有权决定临时取消该项目,履行审批程序,并汇报相关运行部门专工,记入运行日志。
9.4.5 定期试验与切换闭环
延期执行或临时取消的定期试验与切换项目,在具备执行条件后,由值班负责人安排执行。
9.4.6 定期试验与切换结果评价
定期试验与切换结果与前次差异较大时,应查明原因,汇报值班负责人、相关运行专业,专业负责人员应制定针对性措施。
9.4.7 安全控制
9.4.7.1 重要的定期切换与试验应使用操作票。
9.4.7.2 热力试验应编写试验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办理工作票手续。
9.4.8 定期切换与试验记录
定期试验与切换完成后,运行人员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内容、试验结果、试验数据和切换情况等,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在交接班过程中重点交代。
10 运行分析
10.1 总体要求
10.1.1 运行分析是电厂不断提高设备管理、运行技术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收集当前和历史的设备状态与运行参数,比较不同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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