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施工方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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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施工方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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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室外工程包括:
室外土建、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煤气、暖通、消防等。
1.室外土建工程
1.1材料要求
1.1.1结构材料
1)混凝土材料:
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本工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不小于C25,垫层(在钢筋结构下)为C15;钢筋混凝土若用在景观道路与铺地上,预制的为C20,现浇的为C30;若用在构筑物、园建小品及水池等上,预制的为C20,现浇的为C30;钢筋采用HPB235,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2)金属件材料:
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本工程所用的圆钢、方钢、钢管、型钢、钢板等均采用Q235--AF钢;不锈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焊接及焊接材料也应符合国标中的有关技术规定,焊缝应满焊并保持焊缝均匀,无裂缝、过烧现象,外露处应挫平、磨光;焊条用E43系列,焊缝高度6mm,钢与不锈钢之间的焊接采用不锈钢焊条;各金属构件表面应光滑平直、无毛刺,安装后不得有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
3)其它结构材料:
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1.1.2饰面材料
(设计涉及到景观造型、色彩、质地、大小、尺寸、性能及安全等方面材料)
1)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本工程所有的自然饰面材料(如花岗岩等),应先提供样品,由业主及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正式认购。
2)铺装面材选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材料,应避免使用大面积釉面和磨光面的面材,且注意面材的宽度与道路广场的模数关系。
3)石材加工要求平直通角、棱角无损而完整,光面达到设计效果的标准要求。
4)景观石采用细滩石,块面、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由业主及设计单位认可方可正式认购。
5)图中所选用木材,如无特别说明,均采用山樟木;若需更换木材种类,须由甲方及设计方审核后方可采用。
木材的阳角均切5X5角。
木板饰面(平台、园路、桥),如无特别说明,木面板均留约5mm缝。
具体安装方法详大样。
木材必须干燥并经防腐、防虫处理,其外饰材料质地及颜色,在图中由设计人员定。
2.1.3其它材料
1)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本工程所用抹灰砂浆均为1:
2.5水泥砂浆,所用水泥标号不低于42.5R号水泥。
2)本说明未注明的材料,具体要求由业主会同设计及施工单位会商决定。
1.2通用做法
1.2.1地面工程
1)铺装面材的标注除特别注明外均含灰缝。
若无特别说明,规则材料均为密缝贴法;所有饰面为弧形的应按弧形切边密缝贴。
2)景观道路应尽量采取自然排水,排水方式详见参考地形排水方向。
3)若景观道路与铺地地基软弱,应进行补强处理,应尽量利用原有的地势地形,路面要平整、抗滑。
4)所有景观道路与铺地的管线检查井,应采用与之相同面材的隐形井盖。
7)凡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层的铺装地面均须留变形缝,变形缝间距(混凝土垫层@≤12m,钢筋混凝土垫层@≤24m),变形缝一定要与铺装面材拼缝对齐,垫层变形缝宽度≤20mm。
1.2.2防护处理
1)对室外各构件的油漆做法,除了图纸中特别注明外,一般按地上建筑做法说明处理:
金属构件:
铁刷除锈,磨去毛刺,湿布擦净,涂防锈漆二道,干透后再扫面漆二道。
调和漆二道或银粉二道,面层色漆颜色详图纸注明,如无特别注明的均为灰黑色漆。
铁件及所有紧固零件均作热镀锌处理。
若无特别说明,所有钢件均为亚光面。
2)台阶踏步与一些特殊铺装地面均要考虑防滑措施。
3)设计有活动平台等场所,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允许的范围,应作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3其它部分
1)凡树木种植在硬质铺装上的,其下应设树穴,并注意排水。
2)图纸中设计的较大乔木树池,为利于植物生长,树池规格应严格按照详图标注尺寸;
若树池外围设凳椅,最低分枝点至凳(椅)底的高度须不小于2米,而且满足树坑浇水的要求。
3)设计水池的进水口、溢水口、排水坑及泵坑应设置在池内较隐蔽的地方,要考虑电源、水源、场地排水位置与之的关系。
4)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所有大样做法均参阅通用做法标准图施工。
5)除图纸中特别注明外,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滴水线。
防止出现泪痕等。
1.3定位与竖向调整
1.施工放线时应根据总放线控制点,定出各区(段)放线控制点及轴线方向,然后进行个体定位。
2.每一区段放线控制点的定位及控制尺寸的确定,必须有业主和施工方参加和确认。
3.定位放线应该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若遇到位置与标高不符时,应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调整。
1.4施工工艺
1.4.1结构基础施工
1.所有景观涉及到其基础(基层)必须落在原土上,基础底面进入持力层埋深不少于500mm。
重要建筑物的基础必须由业主单位验算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
设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20kN/m2.如遇地质较差,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20kN/m2时,需甲方委托专业公司对地基进行处理。
2.本设计图纸中所指的“素土夯实”,如果是老土地基上,采用蛙式打夯机或压路机碾压两遍,若是回填土则须分层压实,每300厚一层,压实系数λC>0.87。
3.基础埋深及垫层做法均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所在地区情况而定,具体见大样图。
一般要求基础底面进入持力层埋深不少于500mm。
如设计基础埋深未达到此要求,应及时通知设计方重新设计基础。
4.景观道路与铺地若采用不配筋混凝土基层,应做切割假缝,缝宽为6~10mm,用沥青麻丝灌缝,间距不大于12m;若图纸中注明设有伸缩缝则按图施工,否则应按上述做法施工。
5.本工程中所有与水接触的任何构造均以不低于二级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防水措施;混凝土水池结构应采用S6抗渗混凝土,其它要求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
6.山石基础表面应低于旁边土面或路面10cm以上。
7.主要的铺地面、重要景观小品等的饰面材料均应先做小块样板,待业主和设计代表确定后再进行施工。
1.4.2施工展开
1.主要干道的人行道面标高及外缘路牙线是极其重要的控制点,应根据图纸中给定的道路中线以此为参照,保证两侧路牙在同一条直线上,同时也保证段与段之间的人行道面在同一顺坡内;至于该控制点标高及路牙线外缘的确定,须业主和设计代表参加,确定后方能按此施工。
2.景观道路与铺地所设的标高,除了有特别的注明外,一般按利于排水在施工时自行放坡。
3.土方工程必须达到永久性土方工程的施工要求,要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密度,工程质量和艺术造型都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中要遵守有关的技术各项要求。
4.土建地基开挖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下管线(特别是电缆、排水暗沟和通讯设施等)不受损坏。
应一探、二试、三挖。
5.土建施工时必须和给排水、电气等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6.所有种植的大乔木的下方均应确保没有地下电缆及暗沟通过,否则树木种植的位置将相应作出调整。
7.本工程中所有基础基层,由于没有相应的地质及水文资料,因此设计时假设当地的土质为良好,且基础不受地下水位的影响,如遇到以下情况时:
(1)土质较差;
(2)与当地设计规范不符;(3)当地设计规范另有要求。
(4)现场发现地下水位超过基础底部时。
则应及时通知设计方重新设计基础。
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加固基层,但应由设计方和甲方审定;
10.所有石材所标注面层处理表示所有外露表面均按此面层处理。
如标注“抛光面”则所有外露表面均应进行抛光处理。
2.室外绿化景观工程
2.1种植土的要求
1、种植土要求质地疏松,透气性好,排水性好,富含有机质;
2、不需地形改造或填土的地块应深翻40cm,去除垃圾、树根、杂草等杂物;
3、以客土为种植土,客土要求疏松易碎,无杂草、草根和杂草种子,无草秆、杂物,不含盐碱成份或其它有毒物质;
4、种植土或种植层加入适量泥炭土或其它土壤调节剂;
5、种植土壤颗粒应细小均匀,土粒直径不大于30mm;
2.2绿化地平整、整理
1、种植地表应在30cm高差以内平整绿化地面至设计坡度要求,同时清除碎石及杂草杂物;平整要顺,地形结合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地形;一般未特殊设计之地形,坡度可定在3%-5%之间以利排水。
2、种植土深要求:
草地大于30cm,花灌木要求大于50cm;乔木则要求在种植土球周有大于80cm的合格土层,若受现场地物条件限制,可依实和监理单位商定。
3、种植层须与地下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以保持土壤毛细管、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
草地要求土深15cm内的土在任何方向上大于1cm的杂物石块应少于3%;花树木要求土深内的土任何方向上大于3cm的杂物石块少于5%。
2.3绿化肥料:
1、土方造型完成后,平均覆盖30cm营养土改良土壤。
2、肥料尽可能选用农家肥,本次基肥设计中使用的有机肥为经加工过的以有机肥为主的并适当添加N、P,K的有机无机复合肥,不指定品牌。
3、乔、灌木种植时,穴施用量应为每株1~4Kg;拌土均匀。
4、草坪色块类种植前应撒施基肥,施肥的量应为10吨/公顷,并结合深翻造型平整与40cm以内土壤拌匀使用。
2.4苗木规格、质量指标:
1、具体苗木品种规格见“工程量清单”。
a、高度:
为苗木种植时高度,乔木类为自然高度,灌木类为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
所有片植的乔灌木严格按设计要求修剪后总高差不大于40cm,且枝下分枝高度高差小于30cm力求列植后,整齐划一。
b、胸径:
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1.2m处的平均直径,清单中只有一个规格的该规格为下限,苗木胸径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规格,最大不能超过3cm;表中规定为上限和下限的,种植时最小不能低于表列下限,最大不能超过上限3cm(主景树可达5cm)。
c、地径:
为所种植苗木离地面0.3m处的平均直径,清单中只有一个规格的该规格为下限,苗木地径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规格。
d、蓬径:
为种植时树木经常规处理后、交叉垂直二个方向上的平均枝冠直径。
在保证树木能移植成活和满足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花树木原有冠幅,以利于绿化尽快见效。
e、灌木的蓬径或高度,均为修剪后的净球蓬径或高度。
2、花、草、树木质量:
a、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cm~2.5cm。
b、所有花草树木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
c、所有苗木的冠形应生长茂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体现个体的自然景观美。
开花乔木及主景树在种植时必须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生长冠形。
d、严格按设计规格选苗,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乔木尽量使用经过移植3~5年的苗,应保证移植根系完好,带好土球,包装结实牢靠。
具主轴的应有主干,主枝3个~5个,主枝分布均匀,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胸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主体景观树种和主要景点树种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苗源地实地考察认可起、调使用。
e、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
正常截口应用蜡或漆封盖。
顶端优势强的乔木应保留顶端生长点。
f、植物材料不管是本市还是外地都需有苗木检疫证明。
2.5放线定位:
1、规则式种植,按设计规定的株行距进行放线,要求整齐划一,植株高度分枝点基本一致;
2、自然式片林种植,应按设计要求轮廓线放线定区,各乔木和花灌木区内苗木种植要求严格按照清单中标明的株行距放线,保证横平竖直,并由甲方会同监理设计现场验定;
3、自然式乔灌木点植,按设计要求放线,如现场与图纸位置不符处,放线时应结合实际,并由甲方会同监理设计现场验定;
4、地被、色块放样后应由监理、会同设计人员现场认定,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种植密度进行种植。
5、按施工平面图所标具体尺寸定点放线;图中未标明尺寸的种植,按图比例依实放线定点。
要求定点放线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2.6挖穴:
按设计的土球规格,挖坑时应根据植株土球的大小进行。
坑的大小为植株土球大小的1.5倍,深度为土球的高度加20cm;挖坑过程中,如出现坑底有大石块,影响植物的生长,要进行换土工作;挖坑完毕,应用少量细土填到坑中,坑壁应保持垂直。
2.7种植:
1、乔、灌木的栽植
a、应在各类植物的最适当季节及日期进行种植,当气候及土壤条件不适合或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种植。
若工程需要反季节种植,必须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b、种植前应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植物来源的有关资料以备检查;运输时应注意保护植物的根系及树冠;到场地的植物应附标签,对植物的来源、规格、数量等逐一明确;对于当天不能及时种植的植物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保护。
c、移栽与挖穴:
为保证树木的成活和生长势旺盛,树木移植时应带土球,土球大小按实际乔灌木冠幅,土球还要用稻草或其它适当材料加以保护,以保持土球湿润,防止植物根系干燥。
在种植时,按设计树种规格进行挖穴定植。
先在坑穴底填15cm厚的松表土并加入15~20%的有机基肥。
带土球苗木种植时,外包扎物不能作为肥料,需清除。
干径D>15cm以上的乔木还需埋设透气管,增强土壤的透性,确保树木成活。
d、夯实:
将树苗放入坑穴中填土后,尽量将填土分层夯实,以使定植后树木新根与土壤结合良好,不致受外因动摇而影响成活。
e、浇水:
树木栽下后应立即浇足定根水,以满足树木生长的水份需求,加快树木与土壤的结合过程。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5cm~20cm的灌水围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f、扶正、培土:
灌溉后,如发现土壤不实使部分树土歪倒时,应进行扶正并培土砸实。
2、草坪、地被的种植
a、在混合表土与基肥前,应先平整场地并进行彻底地人工或化学除草,对土进行必要的耕耙。
并结合整地将基肥和土混拌均匀。
b、切边:
凡草皮与树坛、花坛相接处必须切边,其切边线条须清晰流畅,草皮边切下去的斜边为45º。
2.8修剪整形与支撑:
修剪:
花草树木种植时,应考虑植物造景以及植物基本形态重新进行修剪造型,去掉枯枝、病残枝,并根据树木的生长特性,对影响树冠形状及枝条过密处进行合理修剪,以减少水分蒸发并使花草树木种植后的初始冠形既能体现初期效果,又有利于将来形成优美冠形。
a、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等只能疏枝,不得短截,栾树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b、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
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3、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c、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修剪量原则不超过1/3,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cm,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对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并根据季节可适当的进行抹芽摘叶处理,保证成活。
2、植物色块、地被种植密度以修剪后不见裸土为宜;不同品种的板块或地被之间应留有15-20cm的沟槽。
3、支撑:
胸径5公分以上的乔木及树冠较大的灌木在栽植后应设支撑固定,支撑高度为植株高度的1/3~1/2处(详见清单说明),严禁打穿土球或损伤根盘。
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避免因风等外力斜倒、生长不正。
2.9绿化养护工程施工说明
绿化养护管理时间按业主要求,即从所有绿化种植全部完成、进行初检合格后算起。
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并能按设计意图,和植物生态特性(喜阳、喜阴、耐旱、耐湿等)进行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
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其中:
1、追肥:
主要追施进口复合肥。
花木和乔灌木最好施用复合肥,养护期内每年不少于二次,100Kg/亩,具体每次用量、时间可待养护过程中依实确定。
2、抹不定芽及保主枝:
在设计枝下高以下将全部不定芽抹掉,在枝下高以上选生长健壮、长势良好、有利于形成均匀冠幅的新芽保留。
其余乔灌木根据造景需要适当抹去新芽,以利于形成优美树形为准,紫薇花后必须及时修剪造型。
3、修剪:
主要指小灌木、球类和草坪的养护修剪,灌木色块的修剪高度原则上严格按原设计高度控制,如中分带的灌木高度必须保证安全视线,个别品种根据景观效果需按监理要求适当提高修剪高度,球类造型必须成圆球形,草坪要求勤修剪,修剪高度始终控制在离地小于2cm,冬前的修剪必须适当降低,保证明火不能点燃,否则由次造成烧火死亡的苗木一律不予赔偿。
2.10施工注意事项及施工图与实不符处的施工处理
1、绿化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挖穴时注意地下管线走向,遇地下异物时做到“一探、二试、三挖”,保证不挖坏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同时,遇有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工程主管单位反映,以使绿化施工符合现场实际。
2、种植高大乔木,遇空中有高压线时应及时反映,高压线下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一般不宜种植高大乔木。
具体参照有关规范标准。
3、如遇绿化施工图有与现场不符处,应及时反映给工程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以便及时处理。
4、点植的大树应放在相对地形高处,并征得同意后可适当堆栽,确保成活率。
所有苗木规格要求以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为准,苗木表中的苗木数量与现场不符时,以现场实际放样的数量为准。
3.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
3.1.给水系统:
(1)水源:
采用二路市政给水网进水,拟从规化道路各引一根市政管网,接口管径DN2500,要求市政水压不小于0.25Mpa,在红线内环状布置。
(2)用水量:
生活用水估计总高用水量为1209.6m3/d,室外消防用水量25L/d。
(3)消火栓系统:
小区设室外消火栓,间距为120米,室外消火栓管径为DN200环状布置。
(4)管径:
室内给水管采用PP-R管粘接,室外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
3.1.2排水系统:
(1)室内排污采用废、污合流制,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2)室外污水排至小区规化道路的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取,接入小区北侧城镇管网,管径估计D400。
(4)管材:
室内污水管采用PVC-U管粘接,室外雨污管采用大口径塑料排水管,管径为D400。
3.2.强电设计:
小区内总用电负荷约为6268KVA,建两座配电室4*8000,其中一个做为开关站。
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两路10KV电源,采用YJV-10KV电力电缆直埋至配电站。
各配电房电站以电缆直埋式向各建筑物及室外电缆分支箱提供交流三箱四线380/220V电源,具体方式由当地电业部门确定。
(1)配电系统
照明种类:
根据各地场所的不同使用要求设置正常照明。
住宅照明:
在每户内设置用户配电箱。
起居室、双人卧及主卧室设单相两极和三极组合插座三只,单相三极壁挂式空调插座一只。
单人卧室设单相两极和三级组合插座二只,单相三极挂式空调插座一只,厨房设单相两极和三级组合插座及单相三极带开关插座各一只,并在排油烟机高度附近设单相三极插座一只,卫生间设防溅型单相两极和三级带开关插座一只。
所有插座均为防护型。
起居室、卧室、餐厅及阳台处预留软线吊灯头,卫生间及厨房预留矮脚瓷灯座。
应急照明:
在会所等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设应急照明。
(2)动力配电系统
所有动力用电设备,按负荷性质分系统,分别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混合式配电。
应急照明系统利用蓄电池为备用电源,消防用电等重要负荷采用由变电站不同变压器低压母线段各引一路出线,末端自动切换。
(3)保安措施
该工程的低压故障保护采用TIV-C-S系统。
电源进户处做重复接地,三相四线制配电,转设PE线。
(4)防雷措施
该小区内的多层建筑的防雷等级均为三类。
各建筑单体在屋面及女儿墙上安装不小于10镀锌圆钢镀锌避雷带;利用柱内主筋作为引下线,下端与接地体可靠焊接连通。
屋面所有外露金属物体均应与避雷带焊接连通。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等均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通。
3.3.弱电设计:
(1)电话及网络综合布线系统
由地区电信网引入通信光缆至小区电信总机房,经光一电转换设备至总配电线架,然后采用电话电缆敷设至各建筑单体的电信分线箱。
再至各用户信息配线箱,住宅每户设2门直线电话,分别设置于客厅及主卧室。
{信息插座设在次卧室)
(2)CATV系统
由地区电视网引电视电缆至小区电视总机房。
系统信号传输采用分配分支方式。
每户
住户的客厅、主卧室均设置有线电视终端。
传输网络采用领频传输网络系统。
或由当地有线电视部门确定。
(3)电子对讲系统
在住壬底层入口裝设门口机,每户内设置对讲终端。
对讲干线采用对绞线穿管暗敷设,支线采用对绞线穿管暗敷。
(4)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在会所内设置消防控制中心,采用控制中心系统,设置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5)外部管线敷设
为便于维护及美化小区。
外部管线采用穿管暗敷设。
弱电管线埋深0.7米。
各种弱电管线在当地有关部门的许可下共用手孔井。
3.4.消防设计:
(1)消防水源:
室外消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从用地西侧的给水管与北侧的给水管各接一根直径DN200的给水管,在红线内构成消防环状管网。
(2)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单位用水量为25L/S,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
(3)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消火栓采用西侧城市自来水,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
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系统,设有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其间距不超过120m,消防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距离路道边不应大于2.0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0m。
(4)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给水系统,由城市自来水直接供水,发生火灾时,由城市消防车从现场室外消火栓取水加压进行灭火。
(5)电气消防:
在会所内设置消防控制中心,采用控制中心系统,设置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第二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建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体系有效的控制和运行,利用定期检查、持续改进等方法,实现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安全生产目标:
力争零事故;杜绝重大设备和消防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死亡事故为零;年度生产安全事故伤害严重率低于150。
1.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争创淮安市“绿色安全文于明工地”。
1.3.环境保护目标:
达标排放、维护环境。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依据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我公司三体系一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建立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图地方安全主管部门
项目经理
HSE部
专职安全员
各施工负责人
相关部门
各施工方
各专业分包
安全经理
总工程师
公司安全部门
安全监督人员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政策依循
3.1.1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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