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农村政策法规》形成性考核(平时作业)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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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农村政策法规》形成性考核(平时作业)参考答案
平时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6分,共30分)
1.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本集体成员集体依法对农村土
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业生产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为基础,主要以自然村或者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
济组织。
4.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本集体成员集体依法对农村土
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50分)
1.农业农村政策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
(1)指导性和指引性;
(2)时效性和针对性;(3)全局性和差异性;(4)
连续性和稳定性;(5)丰富性和灵活性;(6)保障性和配套性。
2.农业农村政策的基本框架有哪些内容?
答:
我国的农业农村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稳定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2)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政策;(3)农业保护政策;(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5)农产品流通政策;(6)农业科技政策;(7)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政策;(8)美丽乡村与人均环境改善政策。
3.《农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我国农业法立法的目的包括三个方面:
(1)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2)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
斗。
4.双层经营体制内涵有哪些新的扩展?
答:
一是“农户分散经营”的经营方式出现了衍生形态,现阶段的“农户分散经营”是一种以土地经营权为依托、以土地配置效率提高为导向的“权利”经
营方式,即农户可以选择自己经营承包的土地,也可以选择保留承包权、出让经
营权;
二是“农户分散经营”的不同方式存在着共存共生关系,双层经营体制既延续了此前的“集体统一经营—农户分散经营”的制度框架,又派生出农户经营新
形态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并存;
三是“集体统一经营”的实现机制出现了重要转化,集体统一经营中的“集体”主要指“村两委”等行政组织,但也包括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经营”
则从土地发包延伸至土地利用监督、产业融合转型、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
四是农村不同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利益结构出现了多元化,不同主体的经济关系突破了“集体—农户”的简单格局,并逐步转向集体组织、土地承包者、
土地实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结构。
5.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业农村领域继家庭承包制后又一次重大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
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要求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赋予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
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
要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
2018年12月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了“三权”分置的法律制度,专节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了具体规定,赋予土地经营
权入股、融资担保的权能。
三、论述题:
(20分)
请结合实际谈谈珍惜和节约粮食的重要意义。
答:
一粒粮食,从春播到夏长,再到秋收,都浸透了农民叔叔的汗水。
为了
尊重农民叔叔的劳动成果,我们必须珍惜食物。
(1)珍惜食物的意义
节约食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不是说,如果你的生活很好,如果你负担得起,你可以浪费它。
浪费是可耻的行为。
只要有节约的意识,其实很简单:
吃饭的时候,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剩菜不要扔掉;在饭店吃饭,要适当点菜,不要铺
张浪费、乱摆架子。
请记住:
节约食物从我做起。
1986年第五次世界粮食调查结果表明,1979-1981年,112个发展中国家(除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外)共有3.35亿至4.49亿人口。
上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宣布,世界粮食生产可以养活60亿人。
但在同一时期,全世界只有约45亿人,但有4.5亿人挨饿。
1995年,世界人口增加到57亿,饥饿人口增加到10亿。
1972年,由于连续两年气候异常和前苏联大量购买粮食而导致世界粮食危机。
1973年和1974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粮食会议,以引起世界特别是第三世界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关注。
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世界粮食形势更加严峻。
根据当时的预测,世界粮食在80年代仍将趋于短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大会关于世界粮食日的决议是在世界
粮食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的背景下作出的。
(2)节约粮食的重大意义
食物对人民来说是最重要的。
只有当他们手中有食物时,他们才能不惊慌。
自然灾害频发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难以避免,但当粮食产量相对稳定时,储蓄就是增收。
近年来,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粮食供求关系都处于“紧平衡”状态。
实行厉行节约,对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这灾难的一年里,节约粮食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粮食历来被视为可耻的行为。
国家需
要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去拯救食物。
目前,其他相关活动也应引起重视。
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薛少先调研后指出,在种子消耗、收获损失、粮食浪费、储运加工、运输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粮食损失。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大米分会最新公布的数据,大米只加工成特种大米,每年损失的大米相当于每年2000多万人的粮食。
人们普遍认为,月饼、元宵节等季节性短期食品明显浪费。
不过,餐厨垃圾到底有多严重,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统计。
为了节约粮食,既要倡导减少粮食浪费,更要加强制度设计,使粮食生产流
通环节堵住粮食流失的漏洞,对节约粮食影响较大。
平时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6分,共30分)
1.广义的农业结构调整——是指以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益为目标,合理确
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它们同与其直接关联的农产
品加工、存储、流通部门之间的关系。
2.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本集体成员集体依法对农村土
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
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
4.“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房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注销原有产权证,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
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50分)
1.农业农村法律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
(1)严谨规范性。
党的农业农村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石。
农业农村法律是党的农业农村政策的具体体现。
为了保障党的农业农村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将长期稳定以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及时上升为农业农村
法律。
农业农村法律与农业农村政策的主要区别,首先体现在其严谨规范性方面。
(2)长期稳定性。
以农业农村政策的时效性和灵活性不同。
尽管农业农村法律也强调要根据实践需要及时修订。
但总体上讲,农业农村法律更强调农村经
济社会关系的稳定性。
(3)可操作性。
突出可操作性,是农业农村法律的基本特点,也是农业农
村立法的基本要求。
(4)可预见性。
法律的可预见性是指,有于法的存在,人们有可能预见到
国家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会持什么态度。
(5)效力层级性。
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效力,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
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均需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背宪法规定。
2.《农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我国农业法立法的目的包括三个方面:
(1)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2)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
斗。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
类。
(1)协商。
协商是指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在自愿基础上,当事
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自行解决纠纷。
(2)调解。
调解是指生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协调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
仲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仲裁是指商事仲裁。
广义的仲裁除商事仲裁外,还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4)诉讼。
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应当遵循《民
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4.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结构有什么要求?
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结构做了明
确规定,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1)农民成员的数量要符合法定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体现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农业人口户口薄,无农业人口户口薄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2)如果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以法人身份加入合作社,法人成员的比例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
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是如何对农村“三块地”的改革进行决定的?
答:
该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三个方面。
这被称为农村的“三块地”改革,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该“决定”要求。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该“决定”指出,“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该“决定”规定。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
三、论述题:
(20分)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使用宅基地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那么,
农民使用宅基地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宅基地使用管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的违法行为处罚。
(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6)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农民使用宅基地需要遵守哪些规定的内容,希望您在使用宅基地的过程中,
能够主动遵守有关的规定,避免导致有关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平时作业三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6分,共30分)
1.农产品——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
物及其产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
2.农产品市场准入——是指对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经现场检测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指标要求的农产品,准予进入市场经营销
售,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经营销售的管理制度。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性产品,植物性产品与食用菌产品及他们的加工制品,整个生产过程与终端产品经严格检验,各项技术指标与卫生指标符合
国家或有关部门的标准。
4.耕地——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5.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指国家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对森林和
林木进行限制采伐的最大控制指标,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年度森林采伐消耗的最大
限量。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5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
些?
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有哪些?
答:
(1)危害直接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2)危害隐蔽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仅凭感观难以辨别,需通过仪器设备检测,甚至还需进行人体或动物实验。
由于受科技发展水平等条件的制约,部分参数或指标的检测难度大、检测时间长,质量安全状况难以及时判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3)危害累积性。
不安全的农产品对人体危害往往通过较长时间的积累。
如部分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导致疾病的发生。
(4)危害多环节性。
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
费等各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管理复杂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多环节、多部门,控制技术复杂,面对生产规模小、分散程度高、素质低下的千家万户农民,
管理难度极大。
3.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答:
民法典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我国对耕地采取的是特殊保护,严格遵守耕地红线原则。
若发生将耕地转为
建设用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匿名提供线索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
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4.应当划定为公益林的有哪些?
答:
应当划定为公益林的有以下几类:
(1)水源涵养林:
位于山地、丘陵、
高原等地带,具有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作用的林地。
(2)防风固沙林:
分布在海岸、滩涂、荒漠、半干旱地区的林地,起着防风固沙、改善气候和增加土壤肥力的作用。
(3)生物多样性保护林:
分布在珍稀濒危植物和动物栖息地的林地。
(4)生态公益林:
分布在山区、河谷、湿地等自然环境脆弱的地带,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和景观美化作用。
(5)重点水源涵养区林地:
位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重点水源涵养地带的林地,为保障国家重要水源提供支撑。
(6)历史文化名胜林:
分布于历史文化名胜保护区的林地,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和艺术价值。
5.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五种耕地有哪些?
答:
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五种耕地如下:
(1)经国务院或县政府批准确定的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论述题:
(20分)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
(1)规模小、组织弱:
我国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运营模式,难以发挥集体效应,限制了其发展空
间和发展质量。
(2)资金不足:
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大量资金,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和保障机制,导致很多农民合作社资金紧张,难以获得融资支持,限制了其业
务拓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人才短缺:
农民合作社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经营能力,但是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培训和人才引进机制,导致很多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水平
较低,限制了其发展空间和竞争力。
(4)缺乏标准化管理:
很多农民合作社缺乏标准化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农民合作社存在管理混乱、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限制了其
发展和社会认可度。
(5)服务内容和水平不足:
一些农民合作社服务内容和水平有限,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限制了其发展和影响力。
为了促进农民合作社的更好发展,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措施,以
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
平时作业四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6分,共3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
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
2.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
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3.农产品标识——是指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相关说明表达农产品的生产信息、质量安全信息和消费信息。
4.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5.村民自治——指农村村民以村为自治单位,对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自我管理和自主决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的制度。
它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民主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50分)
1.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的含义及要求。
答:
(1)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指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自己的宅基地,集体或者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制度。
(2)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宅基地有偿退出标准或转让宅基地。
(3)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的重点是自愿、有偿,必须是农民自愿退出,且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宅基地有偿退出的适用对象是进城落户
的农民。
退出的宅基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2.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治理的含义及意义。
答:
(1)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治理,指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再局限于依靠政府的主导监管职能,而是要重点突出社会监督力量的多元化参与。
除政府以外,企业和第三方力量都可作为社会监督主体,并有义务和责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
进行全程监管。
(2)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治理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众多,解决方法复杂,加上监管资源匮乏,难以
全面覆盖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此,继续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
已无法满足解决日益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能有效缓解一员监管体制下,政府监管的压力,调动市场、社会组织、消费者、媒体和种植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自律和监督弥补政府监管的局限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消费
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3.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答:
第一、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第二、以公众为本提供服务;第三、严格
遵守和执行法律;第四、勇于承担公共责任;第五、高尚的敬业精神;
4.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进本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就是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真正把村民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民主决策就是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事项和村中的重大问题,都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民主管理就是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民主监督就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干部,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
5.农村共公共事务管理法制化,除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精神外,还有
哪些具体要求?
答:
(1)完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政治法律体系。
村民自治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践,是作为我国农村长期坚持并实行的政治原
则和政治制度。
(2)完善以保护村民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农村经济法律体系。
经济是基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保护村民合法权益,是《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立法宗旨之一。
(3)加强村民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
村民的法治观念是自治活动实现的思想基础,也是农村法制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强化村民的法治观念,是加强农村法制化建设、实行法治的必备思想条件和社会心理条件,也是依法推进农村公
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4)严格执法,树立法律权威。
必须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村政村务的管
理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表率作用影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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