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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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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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附件
中国南方电网
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11年4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化、规范化、指标化总体目标,完善调度自动化专业标准体系,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一体化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
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规定参与起草单位:
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贵州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海南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定首次发布时间:
2010年9月,修订时间:
2011年6月。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规定
(2011年版)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
规范了调度自动化值班管理、维护管理、检验管理、检修管理、信息管理、应用管理、运行分析、缺陷处理、反措管理、设备停退用管理、应急处置、运行协调、运行环境、运行资料、技术支持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与南方电网运行有关的电网调度机构和发电、输电、变电、供电、用电等单位(包括南方电网区域外接入并接受南方电网相应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以及在中国南方电网从事调度自动化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各单位原则上不再编制管理规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编制符合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本规定未涉及的运行内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号令)
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1040电网运行准则
DL/T516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410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
DL/T630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CSG/MS04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Q/CSG2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Q/CSGMS0809-2005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在线分布式建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同步相量测量装置(PMU)配置和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联络线功率与系统频率偏差控制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3总则
3.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的运行工作,加强调度自动化运行的体系化、规范化、指标化管理,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确保电网运行信息及电网调控的准确可靠,制定本规定。
3.2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应遵循一体化的要求,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全网统一协调运行管理体系。
3.3各系统运行部(调度机构)应设置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发电厂、变电站应明确相应的调度自动化运行维护部门(以下简称厂站运行维护单位)。
3.4系统运行部负责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
各系统运行部(调度机构)对调管范围内的下级系统运行部(调度机构)和厂站运行维护单位行使指导、监督和考核职责,并接受上一级系统运行部(调度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4职责
4.1系统运行部(调度机构)职责
4.1.1.1负责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指挥调度自动化系统重大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置。
4.1.1.2组织、参与调度自动化重大异常事件的调查,提出并落实整改要求。
4.1.1.3负责调度自动化运行缺陷管理,制定、发布调度自动化设备反事故措施,组织反措实施。
4.1.1.4负责自动化设备检修管理,审核、批复检修计划和检修方案。
4.1.1.5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统计、评价和信息发布。
4.2厂站自动化运行维护单位职责
4.2.1.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标准、规定和导则,编制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现场运行规程、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4.2.1.2负责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缺陷处理。
4.2.1.3组织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修工作,按要求提出检修申请并负责实施。
4.2.1.4组织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验工作。
4.2.1.5开展厂站运行统计分析,按期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厂站运行情况。
4.2.1.6编制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及应急处置工作。
4.2.1.7参加厂站调度自动化重大事件的调查,执行上级发布的反事故措施。
4.2.1.8组织或参与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新建/扩建/改造的建设验收。
确保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与一次设备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行。
4.2.1.9组织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技术改造工作。
按要求提出方案审查申请并负责实施。
5术语和定义
5.1调度机构
指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在各级电网行使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职能的机构。
5.2运行维护单位
指按照调度自动化系统归属,承担设备日常巡视、检修、改造,以及缺陷和事故的处理、统计和汇报等运行维护工作的单位。
调度自动化主站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一般由调度机构担任。
发电厂、变电站自动化子站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由资产所属的超高压公司各局、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各发电厂,各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企业的自动化运行维护责任部门负责。
5.3建设单位
指承担调度自动化系统新建、扩建、大修、技改等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
5.4并网发电厂
指接入南方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各类型电厂)。
5.5大型用电企业
指建有自备发电厂或承担用户变电站运行维护职责的用电企业。
5.6调度自动化系统重大事件
指调度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导致调度运行人员无法监视和控制电网,或发生误调误控电网运行设备的事件。
5.7作业指导书
指为保证过程受控而制定的现场作业标准程序,是规定生产作业活动的途径、要求与方法的最细化和具体的操作性文件。
5.8应用专业
指电网调度、方式、水调、保护、通信、技术经济、调度安监、综合管理等部门。
5.9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员
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员(以下简称自动化值班员)指负责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运行监视,并负责调管范围内调度自动化运行指挥的值班人员。
5.10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
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指直接影响电网安全和调度管理,必须保持可靠运行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
调度自动化关键系统包括但不局限于:
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能量管理系统(EMS)、广域相量测量系统(WAMS)、相量测量装置(PMU)、DMIS系统和厂站监控系统以及远动装置等。
5.11调度自动化关键业务
调度自动化关键业务指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监控和调度管理,在调度自动化系统中必须保持可靠运行的关键功能。
调度自动化关键业务包括但不局限于:
前置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电网调节和控制(遥控、AGC、AVC)、历史数据存储、计算机通信、电网在线分析应用(PAS)、在线分布式模型拼接和DMIS的报表、检修管理、调度日志等功能。
5.12调度自动化系统关键节点
调度自动化系统关键节点指为确保调度自动化关键业务可靠稳定运行的关键设备。
5.12.1EMS系统关键节点包括但不局限于:
前置采集服务器、前置采集设备(终端服务器及modem)、卫星时钟及本地频率采集装置、计算机通信服务器、SCADA服务器、AGC/AVC应用服务器、PAS服务器、在线分布式建模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及相关的专用设备、前置网络以及骨干网络交换机、数据采集与通信路由器。
5.12.2DMIS系统关键节点包括但不局限于:
DMIS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及相关的专用设备、骨干网络交换机、通信路由器。
5.12.3厂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关键节点包括但不局限于:
关键测控装置、关键PMU装置、卫星时钟及对时系统、监控系统关键网络交换机、通信路由器、远动通信工作站(RTU)。
5.13运行缺陷
指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中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导致电网运行信息中断或错误,调度自动化系统可靠性、稳定性下降,设备性能、响应时间、调节速度和数据精度不满足设计或使用要求等。
运行缺陷按其影响的程度依次分为三类:
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5.13.1紧急缺陷
紧急缺陷指直接威胁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运行,随时可能造成电网/设备事故、电网/设备障碍或误调、误控电网运行设备,需立即处理的异常或隐患。
5.13.2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指严重威胁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但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电网/设备事故、电网/设备障碍或误调、误控电网运行设备的异常或隐患。
5.13.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指对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运行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短期内不会劣化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的异常或隐患。
6运行管理界面划分
6.1调度自动化专业与通信专业的维护管理界面划分原则
6.1.1通信专业应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直接采集的调度对象(调度机构和厂站)的数据传输通道具备不同路由的调度数据网和专线通道(含网络专线或四线音频专线通道)。
6.1.2通过音频配线架(V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用户侧出线的第一个音频配线架。
音频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音频配线架、公共音频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音频配线架至其他专业的专用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相应专业部门维护。
6.1.3通过数字配线架(D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用户侧出线的第一个数字配线架。
数字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数字配线架、公共数字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数字配线架至其他专业的专用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相应专业部门维护
6.1.4通过光纤配线架(O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用户侧出线的第一个光纤配线架。
光纤配线架至传输光缆(含光纤配线架、公共光纤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光纤配线架至其他专业的专用光缆、转换设备等由相应专业部门维护。
6.1.5不经过通信配线架,直接由通信设备连接至用户设备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出入口。
6.1.6通过网络配线架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用户侧出线的第一个网络配线架。
网络配线架至数据网络侧(含网络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网络配线架至其他专业的专用光缆、转换设备等由相应专业部门维护。
6.1.7不经过网络配线架,直接由数据网设备连接至用户设备的,分界点为数据网设备出入口。
6.2调度自动化专业与厂站二次专业的维护管理界面划分原则
一般情况下,厂站远动设备、变送器盘、测控装置与二次回路的分界点为测控屏的端子排。
端子排至远动设备、变送器盘、测控装置的电缆,由调度自动化维护人员负责维护管理;端子排至二次回路的电缆(含端子排),由二次设备维护人员负责维护管理。
7值班管理
7.1值班方式
7.1.1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运行应安排专人值班。
7.1.2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宜实行24小时现场值班。
经本调度机构负责人批准,系统可靠性高,且具备完善故障报警功能的主站系统可实行部分时段的非现场值班(候班)。
7.1.3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应设置固定的值班电话,并配置专用值班手机,自动化值班员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7.1.4厂站可不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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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网 调度 自动化 运行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