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的SATWE参数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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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SATWE)的设计参数
总信息
混凝土容重(kN/m3):
Gc = 28.00.....应考虑构件装修重量,建议取28kN/m3。
不同结构构件的表面积与体积比不同,饰面的影响不同,一般按结构类型取值:
框架结构——25.5,框剪结构——26,剪力墙结构——27。
钢材容重(kN/m3):
Gs = 78.00.....一般取78kN/m3(没有计入构件装修重量)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Rad):
一般取0(地震力与风力作用方向,反时针为正);当结构分析所得的[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15度时,宜将其角度输入补充验算。
通常情况下,对结构计算分析,都是将水平地震沿结构X、Y两个方向施加,所以一般情况下水平力与整体坐标角取0度。
由于地震沿着不同的方向作用,结构地震反应的大小一般也不同,结构地震反应是地震作用方向角的函数。
当结构平面复杂(如L形、三角形)或抗侧力结构非正交时,根据抗震规范5.1.1-2规定,当结构存在相交角大于15度的抗侧力构件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但实际上按00、450各算一次即可;当程序给出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时,可按该方向角输入计算,配筋取三者的大值。
改变“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实质上就是填入新的坐标系与原坐标系的夹角。
改变夹角后,必须重新执行“生成SATWE数据文件和数据检查”,以自动生成新坐标系下的模型几何数据和风荷载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
改变此参数时,地震作用和风荷载的方向将同时改变,建议仅需改变风荷载方向时才改此参数。
不改变风荷载方向,而结构主轴方向与新坐标系方向不一致时,宜将结构主轴方向角度作为“斜交抗侧力附加地震方向”填入。
恒活荷载计算信息:
多层取[一次性加载],按一次加荷方式计算竖向力。
高层取[模拟施工加载1],《高规》5.1.9条,采用整体刚度分层加载模型。
高层框剪基础宜取[模拟施工加载2]。
模拟施工加载2接近手算结果,传给基础的荷载更为合理。
专家建议:
在进行上部结构计算时采用“模拟施工方法1”;在基础计算时,用“模拟施工方法2”的计算结果,这样得出的基础结果比较合理。
(高层建筑)
08版推荐使用[模拟施工加载3]。
模拟施工方法3加载和模拟施工加载1一样,是一层一层加载,但是他在加载时不考虑上部的多余刚度,更接近于实际情况。
风荷载计算信息:
计算X,Y两个方向的风荷载....选[计算水平风荷载]。
地震力计算信息:
计算X,Y两个方向的地震力,《抗规》5.1.1条(强条)。
60m以下计算水平地震力,60m以上计算水平和竖向地震力《高规》3.3.14规定9度设防时要考虑竖向地震力作用,以及《高规》3.3.15规定:
水平长悬臂构件、大跨度结构以及结构上部楼层外挑部分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竖向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在8度和9度设防时,可分别取该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
高层建筑还可参看《高规》3.3.2条第3、4款(强条)。
。
特殊荷载计算信息:
不计算............一般情况下不考虑
裙房层数裙房层数仅用作底部加强区高度的判断。
:
高规第4.8.6条规定:
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楼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措施。
10版《抗规》6.1.10条文说明指出:
有裙房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
程序据此在确定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时,将此作为一个条件,如果不需要,将层数填0。
程序不能自动识别裙房层数,需人工指定,因此该数必须给定,应从结构最底层起算(包括地下室)。
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m) 对于尺寸较大的剪力墙,1.0≤DMAX≤5.0m;08、10新版SATWE将默认值设为1.0,用新版读旧版数据时应注意把此值改为1m或更小。
墙元侧向节点信息:
剪力墙少时取[出口],剪力墙多时取[内部]。
[出口]精度高于[内部],参见《手册》
是否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计算位移与层刚度比时选[是],《高规》5.1.5条;计算内力与配筋及其它内容时选[否]。
注意区分两个相关但不等同的概念:
“刚性楼板假定”是由程序自动判断结构的楼板情况,当该房间布置楼板后,且没有对该房间定义为“弹性楼板”,则程序自动按“刚性楼板假定”分析;“强制性刚性楼板”是新规范设计“位移比”的需要,楼层中的房间可能是“刚性板”、“弹性板”、“板厚为0”等这三种情况,这样在计算楼层平均位移时,只有把楼层中的所有房间均按“强制刚性楼板”计算,平均位移才能计算准确,则位移比也能计算合理;“强制刚性楼板”仅用于位移比的计算,构件设计则不选择“强制刚性楼板”。
另外,程序对于地下室楼层总是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时保留弹性板面外刚度由于程序对于地下室楼层总是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而刚性楼板假定是不考虑板面外刚度的,因此对于板柱体系的地下室,将无法考虑板的面外刚度,从而影响柱内力计算。
如果板柱体系的地下室定义了弹性板3或弹性板6,此项打勾时,所有弹性板均按弹性板3计算,不打勾,则按刚性楼板计算。
转换层所在层号《高规》10.2节,应按PMCAD楼层组装中的自然层号填写。
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嵌固端起算,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嵌固端所在层号+1)进行判断,是否为3层或3层以上转换。
嵌固端所在层号《抗规》6.1.3-3条、6.1.10条、6.1.14条,《高规》3.5.2-2条。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时,嵌固端所在层为:
地下室层数+1(程序默认,故修改了地下室层数后,应注意确认嵌固端所在层号是否需相应修改);如在基础顶面嵌固时,嵌固端所在层为1。
风荷载信息
修正后的基本风压(kN/m2):
取值应≥0.3kN/m2,一般取50年一遇(n=50),高层、高耸结构和对风荷载比
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
《荷规》7.1.2(强条),附录D.4。
高于60m的结构按照100年一遇设计。
地面粗糙程度:
(详《荷规》7.2.1条和《高规》3.2.3条)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风最小)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一般选此)
B类指乡村、乡镇、市郊等;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风最大)
结构基本周期(秒):
算风荷载的,跟地震没关系。
经过计算后,把第一个周期代进来。
宜取程序默认值(按《高规》附录B公式B.0.2);规则结构可用近似公式:
框架T1=(0.08-0.10)n,框剪和框架—核心筒结构T1=(0.06-0.08)n,剪力墙结构和筒中筒结构T1=(0.05-0.06)n,n为房屋层数,详见《高规》3.2.6条表3.2.6-1注;《荷规》7.4.1条,附录E。
体形变化分段数:
体形无变化填1
各段最高层号:
按各分段内各层的最高层层号填写
各段体形系数:
USi= 1.30,《荷规》7.3.1表7.3.1
0.8+0.5=1.3.“+”表示压力,“-”表示吸力,两个力方向相同故相加。
;高宽比不大于4的矩形、方形、十字形平面取1.3,圆形平面建筑取0.8,详见《高规》3.2.5条。
地震信息
振型组合方法(CQC耦联;SRSS非耦联) :
《抗规》3.4.3条,5.2.3条;《高规》3.3.1条2款;一般工程选[耦联],规则结构用[非耦联]补充验算
计算振型个数:
《抗规》5.2.2条2款,5.2.3条2款;《高规》5.1.13条2款《高规》5.1.13条2款: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和《高规》第10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进行抗震计算时,结构振型数不应小于15,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
;参见《手册》。
[耦联]取3的倍数,且≤3n,n为层数;[非耦联]取≤层数。
振型数大于结构固有振型总数时,可能会造成地震力计算异常,故参与计算振型的[有效质量系数]≥90%即可。
结构规则性信息:
不规则分为平面不规则、竖向不规则和扭矩不规则。
扭转耦联信息:
对于耦联选项,建议总是采用;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楼层位移比或层间位移比超过1.2时,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设防烈度:
按《地勘报告》选取,《抗规》1.0.4条,1.0.5条,3.2.4条,附录A。
场地类别:
按《地勘报告》选取,《抗规》4.1.6条表4.1.6(强条)。
设计地震分组:
按《抗规》3.2.4条,附录A选取。
设防烈度、场地类别和地震分组这三项直接决定了地震计算所采用的反应谱形状,对水平地震力的大小起到决定性作用。
特征周期:
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抗规》表5.1.4—2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
多遇、罕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抗规》5.1.4条表5.1.4-1(强条)罕遇一般不用填。
框架、剪力墙的抗震等级:
确定抗震等级之前要先确定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如产生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大爆炸等。
(抗震措施和设防烈度均提高一度)
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如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和地震时救灾需要的建筑等(抗震措施提高一度);
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如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等;
丁类建筑应属子抗震次要建筑,如不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建筑等。
(抗震措施降低一度)
,丙类建筑再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查《抗规》6.1.2条表6.1.2(强条)。
活荷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规定取:
按等效均布活荷载计算时,藏书库、档案库、库房取0.8;一般民用建筑取0.5。
雪荷载取0.5,详见《高规》3.3.6条和《抗规》5.1.3条表5.1.3(强条)组合值系数。
调整系数只改变楼层质量,从而改变地震力的大小,但不改变荷载总值,即对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计算无影响。
周期折减系数建模把填充墙的重量折算成线荷载输入梁间荷载中,填充墙可以使结构的刚度变大。
刚度越大,周期越短,刚度跟周期成反比,周期越短,所受的地震力越大,故在此要进行周期的折减。
图见《抗规》5.1.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
框架:
砖填充墙多0.6-0.7,砖填充墙少0.7-0.8;框剪:
砖填充墙多0.7-0.8,砖填充墙少0.8-0.9;剪力墙:
1.0。
《高规》3.3.16条(强条),3.3.17条:
当非承重墙体为填充砖墙时,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折减系数ψT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框架结构可取0.6~0.7;2)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3)剪力墙结构可取0.9~1.0。
结构的阻尼比(%):
砼结构一般取5%;《抗规》5.1.5条1款;《高规》3.3.8条。
除专门规定外,钢结构在多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对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采用3.5,对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采用2;在罕遇地震下的分析,阻尼比可采用5;对于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则根据钢和混凝土对结构整体刚度的贡献率取为2.5~3.5。
考虑偶然偏心:
单向地震力计算时选[是],多层规则结构可不考虑,《高规》3.3.3条;参见《手册》;验算结构位移比时,总是考虑偶然偏心。
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一般工程选[是],此时可不考虑上条[偶然偏心];《抗规》5.1.1条3款(强条);《高规》3.3.2条2款(强条)
1)位移比超过1.2时,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不考虑偶然偏心;
2)位移比不超过1.2时,则考虑偶然偏心,不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附加地震数 ,相应角度:
可允许最多5组多方向地震,故附加地震数在0—5之间取值。
相应角度是指与X正方向的夹角,逆时针方向为正。
“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附加地震角度”与“水平与整体坐标夹角”计算结果有区别: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不仅改变地震力而且改变风荷载的作用方向,而斜交抗侧力构件附加地震角度仅改变地震力方向。
无斜交构件时取0;对于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斜交角度>15应考虑。
《高规》3.3.2条1款(强条);《抗规》5.1.1条2款(强条)。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活荷载信息
柱、墙活荷载是否折减 PM不折减时,宜选[折减],《荷规》4.1.2条(强条)
传到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 PM不折减时,宜选[折减],《荷规》4.1.2条(强条)
说明:
1)《荷规》4.1.2条文说明:
作用在楼面上的活荷载,不可能以标准值的大小同时布满在所有的楼面上,因此在设计梁、墙、柱和基础时,还要考虑实际荷载沿楼面分布的变异情况,也即在确定梁、墙、柱和基础的荷载标准值时,还应按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乘以折减系数后。
‘不折减更安全’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尤其是多层结构,一般是大偏心受压,这种情况下,柱子受到的轴力越大,可能配筋越小。
2)计算楼面梁时,荷载折减系数的设置在“PMCAD→荷载输入→恒荷设置→考虑活荷载折减”的选项中。
梁活荷载折减是根据梁的受荷面积而确定的,这样就会造成比较复杂的折减方式,且可能每根梁不同。
PMCAD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了折减楼面荷载的方式。
建议在选择梁活荷载折减时,应慎重考虑。
在使用PKPM系列软件中,活荷载折减最好不要重复使用,如在PM中考虑了梁的活荷载折减,则在SATWE、TAT、PMSAP中最好不要选择“柱墙活荷载折减”,以避免活荷载折减过多。
反之亦然。
柱,墙,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荷规》4.1.2条表4.1.2(强条)
墙、柱、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1
2~3
4~5
6~8
9~20
>20
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0.90)
0.85
0.70
0.65
0.60
0.55
注:
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楼面梁的从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间距的范围内的实际面积确定。
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
梁活荷不利布置 多层应取全部楼层;高层宜取全部楼层。
《高规》5.1.8条:
高层建筑结构内力计算中,当楼面活荷载大于4kN/m2时,应考虑楼面活荷载不利布置引起的梁弯矩的增大。
在恒荷载与活荷载分开算的前提下,若将此参数填0,表示不考虑梁活荷不利布置作用;若填n,则表示1至n层都考虑梁活荷载的不利布置,而在n+1层及以上各层不考虑活荷不利布置作用。
该选项与“调整信息”中的“梁设计弯矩放大系数”不能同时采用,梁弯矩放大系数起源于梁的活荷载不利布置。
当不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时,梁活荷载弯矩偏小,程序试图通过梁弯矩放大系数来调整梁的弯矩。
在程序处理时,最终弯矩放大系数是乘在组合设计弯矩上(弯矩包络图上)的,这样组合中的恒、地震、
调整信息
中梁刚度增大系数经验值:
梁高小于800时取2.0;梁高大于800时,取1.6左右。
:
《高规》5.2.2条;装配式楼板取1.0;现浇楼板取值1.3-2.0,一般取2.0。
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
主梁端弯矩调幅,一般支座处梁弯矩是跨中弯矩的1.5~2.0倍,防止梁端弯矩过大造成梁端配筋过大。
《高规》5.2.3条:
现浇框架梁0.8-0.9,装配整体式框架梁0.7-0.8。
梁设计弯矩增大系数:
放大梁跨中弯矩,取值1.0-1.3;如果已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宜取1.0
连梁刚度折减系数:
一般工程取0.7,位移由风载控制时取≥0.8;《抗规》6.2.13条2款,《高规》5.2.1条。
梁扭矩折减系数:
现浇楼板(刚性假定)取值0.4-1.0,一般取0.4;现浇楼板(弹性楼板)取1.0;《高规》5.2.4条:
高层建筑结构楼面梁受扭计算中应考虑楼盖对梁的约束作用梁板是一起浇筑的,当梁受到扭矩时,板会抵消部分扭矩,故在此对梁扭矩进行一个折减。
。
当计算中未考虑楼盖对梁扭转的约束作用时,可对梁的计算扭矩乘以折减系数予以折减。
梁扭矩折减系数应根据梁周围楼盖的情况确定。
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
用于调整抗震安全度,取值0.85-1.50,一般取1.0
0.2Qo调整起始层号:
用于框剪(抗震设计时),纯框填0;参见《手册》;《抗规》6.2.13条1款;《高规》8.1.4条
0.2Qo调整终止层号:
用于框剪(抗震设计时),纯框填0;参见《手册》;《抗规》6.2.13条1款;《高规》8.1.4条
顶塔楼内力放大起算层号:
按突出屋面部分最低层号填写,无顶塔楼填0
顶塔楼内力放大系数:
计算振型数为9-15及以上时,宜取1.0(不调整);计算振型数为3时,取1.5
实配钢筋超配系数按默认取1.1,《抗规》6.2.4条
按抗震规范5.2.5调整楼层地震力:
用于调整剪重比,《抗规》5.2.5条(强条)。
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内力 一般不调整,《高规》10.2.7条:
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框支柱承受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每层框支柱的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当框支层为1~2层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基底剪力的2%;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基底剪力的3%;
2)每层框支柱的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当框支层为1~2层时,每层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应取基底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每层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应取基底剪力的30%。
注:
框支柱剪力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框支柱的弯矩及柱端梁(不包括转换梁)的剪力、弯矩,框支柱轴力可不调整。
剪力墙加强区起算层号 《抗规》6.1.10条;《高规》7.1.9条和10.2.4条。
《抗规》6.1.10条:
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落地抗震墙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
其他结构的抗震墙,房屋高度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
3)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高规》10.2.4条: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度的1/8二者的较大值。
指定的薄弱层个数、各薄弱层层号 强制指定时选用,否则填0,《抗规》5.5.2条,《高规》4.6.4条
配筋信息
梁、柱、墙主筋和箍筋以及墙分布筋强度(N/mm2):
10版《砼规》4.2.1条,4.2.3条表4.2.3-1(强条)。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梁箍筋最大间距(mm):
《砼规》10.2.10条表10.2.10,新10版《砼规》9.2.9条表9.2.9;可取100-400,抗震设计时取加密区间距,一般取100,详见《抗规》6.3.3条3款(强条)。
注:
1、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
2、箍筋直径大于12mm、数量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
3、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
柱箍筋最大间距(mm):
《砼规》10.3.2条第2款,新10版《砼规》9.3.2条第2款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可取100-400,抗震设计时取加密区间距,一般取100,详见《抗规》6.3.7条第2款(强条)。
注:
1、d为柱纵筋最小直径;
2、柱根指底层柱下端箍筋加密区;
3、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4、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墙水平分布筋最大间距(mm):
《砼规》10.5.10条,新10版《砼规》9.4.4条《砼规》9.4.4条: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
;可取100-300。
墙竖向筋分布最小配筋率(%):
《砼规》10.5.9条,新10版《砼规》9.4.4条;可取0.2-1.2;抗震设计时应≥0.25,《抗规》6.4.3条1款(强条)《抗规》6.4.3条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注:
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
2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设计信息
结构重要性系数:
《荷规》3.2.2条;《砼规》3.2.1条(强条)、3.2.2条;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7.0.3条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
1)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及以上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
2)对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
3)对安全等级为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
安全等级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表1.0.8或《砼规》02版3.2.1条。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建筑物
二级
严重
一般的建筑物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建筑物
钢柱计算长度系数按有侧移计算:
一般按[有侧移],用于钢结构
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
一般不简化,《高规》5.3.4条,参见《手册》
是否考虑P-Delt效应:
即重力二阶效应;《砼规》5.2.2条3款,7.3.12条;《抗规》3.6.3条;《高规》5.4.1条表达的主要意思是:
满足刚重比时可不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
,5.4.2条。
程序自动验算是否需要考虑重力二阶效应,其结果在WMASS.OUT中,如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则点取该项,重新进行计算。
注:
1)根据有关分析结果,7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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