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中首届“十大杰出”学星评选方案-(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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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中首届“十大杰出”学星评选方案-(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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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中首届“十大杰出学星”评选方案(试行)
为继承五·四传统,弘扬民族精神,为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刻苦学习、奉献社会的高尚品质,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平台。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高二全体学生中展开“班级学星”、“优秀学星”、“十大杰出学星”的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将利用典型带路、榜样激励、正面引导,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教育的水平。
评选活动由学校教育处牵头,高二年级部、各班班主任配合,学生会、团委具体参与实施。
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爱国、爱校、爱班,品质高尚,思想进步。
2、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遵纪守法,行为文明;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态度端正,目标高远,方法得当,勤于思考,善于合作,勇于竞争,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课外小组、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水平、创新和实践水平,有健康的体魄。
6、有创新意识,工作水平强,思想健康,心胸开阔。
二、评选的目的、重点及原则
1、评选的目的:
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积极向上、追星学模、争先创优的热情,从而使学生成为修身立德、刻苦学习、成人成才、报效祖国的先行者。
2、评选的重点:
评选过程,事迹展示。
3、评选的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
三、相关说明及名额分配
(一)相关说明
为调动学生参与“学星”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更多地为优秀学生搭建展示品格与才华的平台,多层面树立典型,扩大榜样影响力。
评选实行分级评选,即班级组织“班级学星”评选,年级组织“优秀学星”评选和“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的评选与推荐;学校组织“十大杰出学星”的评选。
(二)名额分配
1、“班级学星”名额:
每班5名,班级组织评选,向年级上报材料,成为年级“优秀学星”候选人。
2、“优秀学星”名额:
60名。
3、“十大杰出学星”年级候选人推荐名额:
16名
四、评选的主要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班级竞选、年级“优秀学星”候选人事迹展示、年级竞选、“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事迹公展开示,最后公开竞选确定。
五、评选产生办法
1、“班级学星”的评选产生,由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在班内组织竞选,班内学生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确定出“班级学星”及年级“优秀学星”候选人。
2、“优秀学星”的评选产生,由年级参照本文制定的标准,结合本年级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细则。
“优秀学星”名额既考虑系列的班级数量,又照顾到系列的特点(文科班与理科班、实验班与普通班),力求做到名额分配、评选办法科学、公平、合理。
3、年级组织竞选,确定出“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
4、13名(从年级报上来的16名学生中,通过三次学校试讲淘汰3名)“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竞选产生“十大杰出学星”。
具体办法:
召开竞选大会,各竞选人之间要实行“事迹、演讲艺术、语言表达、精神风貌”等多方面的展示与角逐。
最后由评委投票表决确定10名,为本届“十大杰出学星”。
未能评为“十大杰出学星”者,为本届“优秀学星”。
六、评选步骤即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1月——4月)
1、公布学校评选方案。
2、教育处、团委要利用橱窗、广播对活动展开的意义、目的实行广泛宣传。
3、各班要利用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方案精神,掌握与领会其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发动。
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本人自愿写出参与竞评的申请。
4、年级根据本方案精神及要求,制订出本年级具体的评选办法和综合量化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
“班级学星”评选阶段(4月10日——4月17日)
1、班主任在班内组织学星竞选,并确定“优秀学星”候选人。
2、各班级在4月11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报相对应分部。
3、对本班的“优秀学星”候选人,实行事迹宣传(班级负责),可与第三阶段同时实行。
第三阶段:
“优秀学星”竞选暨“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竞选阶段(4月17日——4月24日)
1、每位“优秀学星”候选人要写出800字以内的演讲竞选材料,做到内容真实、特点突出、掌握熟练、演讲自如。
2、由年级部、年级学生会组织举行竞选大会,评委很多于50人。
3、在竞选大会上,各竞选人实行事迹演讲,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委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表决“优秀学星”,其中表现突出的,作为“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
4、4月23日上午11:
00前,年级部将评出的“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名单报教育处。
5、对“优秀学星”实行表彰、宣传(年级部负责)。
第四阶段:
“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事迹宣传展示阶段(4月24—4月30日)
1、年级评定的“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均要写出800字以内的典型事迹材料和1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交年级部。
2、年级部要利用展牌、橱窗、校园广播大力宣传本年级参加“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3、团委也要通过广播宣传候选人的事迹和亮点。
4、年级部要认真负责地把好参加“十大杰出学星”候选人演讲材料、演讲质量的关口。
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指导,精益求精,切实做到演讲质量好、水平高、感染人。
5、教育处在年级把关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对竞选人的演讲进行三次以上的演练、指导,确保演讲质量和演讲效果。
(4月24日、4月28日、5月3日)
第五阶段:
“十大杰出学星”竞选确定阶段(4月24日——5月11日)
1、教育处、校级学生会联合组织举行“十大杰出学星”演讲竞选大会。
高二年级指定班级学生及班主任参加,届时学校还将邀请部分学生家长、特邀监督员莅临大会。
2、教育处、学生会将组织和邀请学生代表(70人),教师代表(30人)组成评委会,负责划票表决。
其中学生评委得分占50%,教师评委得分占50%。
3、选票由教育处负责提供。
4、在竞选大会上,候选人分别演讲个人事迹,时间不超过5分钟。
每个候选人事迹演讲结束后,由评委进行划票。
5、教育处要制定填涂选票要求和评选标准,杜绝废票、无效票。
6、根据候选人得票的多少,按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出名次,前10名当选为济宁一中首届“十大杰出学星”;其他竞选人为“优秀学星”。
7、监票、计票工作由校级学生会派专人负责,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表彰及奖励
1、“十大杰出学星”评选结果产生后,由学校领导当场为获得本届“十大杰出学星”荣誉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同时也对获得“优秀学星”称号的同学进行颁奖和表彰。
2、教育处要利用橱窗、展板,团委要利用广播做好“十大杰出学星”先进事迹的宣传。
3、凡当选的“优秀学星”、“十大杰出学星”均为本学期校级三好学生;在今后的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优秀学星”、“十大杰出学星”都要优先考虑。
八、相关要求
1、“优秀学星”既要有先进性,又要有代表性,要照顾到各个系列都有一定的数额;“十大杰出学星”必须是品学兼优,必须是学生公认的楷模、榜样。
评选时不考虑班级、年级平衡。
2、年级部、各分部、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抓好评选、推荐工作。
3、充分利用这次评选,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使“班级学星”、“优秀学星”、“十大杰出学星”在广大学生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
4、增强时间观念,保证活动质量,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名单、事迹材料等。
5、如果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规定以外的情况,请及时上报教育处、校学生会,由组委会决定具体处理办法。
九、评选领导机构
本活动将聘请学校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顾问,由教育处、团委、高二级部、校学生会、各年级学生会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负责“优秀学星”、“十大杰出学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发动及审定工作。
教育处
2014年12月3日
附:
选手要求
1、选手要有代表性,不仅仅是学习之星,而且在各方面要有一定的影响力。
2、选手要有一定的演讲能力,能把自己的事迹表述出来,现场要有好的效果。
3、要有题目,事例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4、内容要展现选手的理想、抱负。
5、要有具体的事例,不要空洞的口号,事例不能仅仅是学习方面。
6、稿子要有理论的高度,切实能激发学生的斗志,起到引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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