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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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
建设项目
广银采购[2018]74号
招
标
书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第一节广州银行概况 2
第二节项目背景 2
第三节采购目标 2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4
第一节招标方声明 4
第二节投标方基本要求 4
第三节相关费用 5
第四节投标文件 6
第五节关于知识产权 9
第六节关于保密 9
第三部分采购流程 10
第一节投标文件递交 10
第二节答疑 10
第三节POC测试 10
第四节述标 10
第五节评审 11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第一节系统建设目标与原则 12
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 14
第三节技术需求 21
第四节业务需求 31
附件1:
声明函 70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72
附件3:
报价文件 74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78
附件5:
法人代表授权书 79
附件6:
投标方基本信息表 80
附件7:
投标方在建项目一览表 81
附件8:
项目核心成员一览表及简历 82
附件9:
廉洁承诺书 84
附件10:
评分标准 86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第一节广州银行概况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国经济腾飞的大好形势,乘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先后实现资产重组、跨区经营等重大跨越,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截至2018年末,机构总数122家,其中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分行12家,信用卡专营机构1家),支行108家。
第二节项目背景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竞争的加剧,互联网带来的冲击,以及利率市场化导致的经营压力,业务不断的创新并要求核心系统快速响应并支持业务开展,而现有核心业务系统由于历史原因系统架构的扩展性不强,设计理念的局限性,对新业务及新需求的支撑力度不够,响应速度相对缓慢。
鉴于核心系统在银行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系统建设现状,优化、改造甚至重建以核心业务系统为代表的相关应用系统成为科技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因此启动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项目,以客户为中心、业务流程化、产品模型化、渠道多样化、管理信息化、风控体系化等“五化一中心”为建设目标,实现高度的业务规则化、产品参数化、技术组件化、数据标准化的信息系统,以便能够更高效、更敏捷、更安全地响应业务创新发展的要求。
同时,建设企业级大总账系统,实现全行级交易和核算分离。
第三节采购目标
本采购书详细说明了广州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和业务功能框架需求,使投标方可以据此制定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广州银行通过本次采购流程选择最佳的项目实施厂商,来负责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协助制定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主机、数据库、网络安全等方面产品的选型和配置方案,协助生产环境、测试环境的安装和部署,以及提供其它有关的技术支持、培训和服务。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第一节招标方声明
一、投标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新核心业务系统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企业级大总账系统建设,本采购接受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联合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承建厂商投标,须以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作为投标主体,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承建厂商均必须满足招标方对于其资质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允许对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五、投标方在此次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六、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
第二节投标方基本要求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承建厂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2013年(含)以前成立),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含)3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独立新建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的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3、承建厂商在中国境内必须有独立的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实施团队,须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公司所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4、具有核心业务系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5、承建厂商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通过CMMI3(含)以上认证。
6、承建厂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分包、转包。
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承建厂商要求(负责企业级大总账系统建设的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承建厂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2013年(含)以前成立),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独立新建银行企业级大总账项目的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提供用户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备核实)。
3、承建厂商在中国境内必须有独立的银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开发、实施团队,须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公司所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4、具有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它软件产品实施权利证明。
5、承建厂商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通过CMMI3(含)以上认证。
6、承建厂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分包、转包。
三、对于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以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作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第三节相关费用
一、本采购邀请书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投标方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过程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收取采购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三、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保证金的投标方,其参与采购项目的资格无效。
四、交款方式:
投标方如需以转帐的方式交纳本次采购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汇入:
帐号:
328800161241
户名: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投标方凭我行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投标方介绍信无息退还保证金。
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已承诺参与,但在采购评审前又退出。
2、成交后,中标方不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成交。
3、在采购期间用不正当的手段影响成交结果。
七、中标方的采购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
中标方如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规定范围内工作,中途退出,我行有权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节投标文件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做出明确的、实质性的响应,其参与采购项目的资格将被拒绝。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委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如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则填写,否则,不用填写)
(三)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3);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方要对技术规范需求和业务需求的每一个功能点要求做点对点应答,不能满足或采取其他变通或间接满足的,需明确表示,招标方有对于这种变通或间接方案是否接受的最终决定权,不能采用方案的视作不能满足。
(五)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方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
3、投标方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填写),最近一年的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经有资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最近三年(2015-2017)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和获奖记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企业资质认证、CMMI、主要开发人员的资质证书等;
4、自有产品和平台相应的软件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者保证书、其它软件产品实施权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业务系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其他软件产品实施权利证明;
5、最近三年(2016-2018)核心业务系统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项目案例及用户名单,要求提供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周期和用户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实施内容复印件作为证明;(格式见附件7,核心业务系统案例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案例分开填写);
(六)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所列内容提供功能支持或满足清单,并附上系统功能截图,包括但不限于:
1、核心业务系统客户中心功能清单、核心业务系统及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支持的报表清单;
2、核心业务系统产品工厂的参数、组件的设计方案和清单列表、产品定制数据流程图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清单,产品快速定制和扩展性支持设计方案;
3、核心业务系统定价中心所支持的定价策略和参数清单、定价灵活性和策略扩展性功能支持清单;
4、参数平台所支持的功能列表和参数清单;
5、新建核心业务系统实施方案、新建企业级大总账系统实施方案;
6、新建核心业务系统、新建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数据迁移方案、数据治理方案和兜底方案(包括数据清理与补录);
7、新建核心业务系统、新建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部署方案(集中式和分布式)、负载均衡方案、灾备方案、监控策略、审计(日志)策略;
8、新建核心业务系统、新建企业级大总账系统二次开发相关的测试方案和投产方案。
(七)项目实施人员简历、管理措施,需要提供负责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主要人员的详细资历介绍、相关项目经验、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质证书(格式见附件8,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填写),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公司所在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八)核心业务系统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售后维护方案、培训计划;
(九)核心业务系统承建厂商和企业级大总账系统承建厂商在广州本地分支机构信息及本地服务能力说明。
(十)投标方认为必须说明的其它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方准备投标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报价文件;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封面标明单位名称和“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报价文件”字样。
其中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其他文件不得出现报价有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二、投标方应在采购书指定日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书制定地点。
招标方拒收在本采购邀请函明确的采购时间后送达的采购投标文件。
以上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一旦递交,将由招标方留存,不论贵投标方最终是否入围,均不予退回。
三、报价
一、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为包含增值税额的含税价。
投标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应包含投标方履行本文件所列所有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
1、核心业务系统以及企业级大总账系统运行、开发、客户化实施服务,管理平台和工具软件费用;
2、针对本采购文件所列目标、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非现场实施的费用;
3、维保费用:
一年(含免费维护期)应用软件维保费,及12个人月(一月22人日)新增工作量的费用;
4、培训费用,包括为招标方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支持人员全部培训费用;
5、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招标方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第五节关于知识产权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本行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投标方需要在响应书中明确本项目开发所形成的系统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的提供情况(不提供、部分提供(注明哪些可提供)、全部提供)和修改权。
原则上要求投标方提供全部源代码,对于无法提供全部源代码的投标方,投标方须提供保障系统上线后系统运行维护、自主研发的解决方案。
第六节关于保密
未经招标方许可,投标方不得将采购文件中关于招标方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部分采购流程
第一节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采购。
二、投标方应按照前面的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提交单独封装的投标文件(内有1份正本、5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报价文件),并分别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不得与其他文件装订在一起。
除报价文件外,其他文件不得出现与价格有关的信息。
报价表格未单独密封的视为无效。
三、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三)投标文件内应附的证明材料或资质证明材料不全;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五)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六)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审者的行为;
(七)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同。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可以修改,亦不可以撤回。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招标方将在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核。
第二节答疑
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20-22055209。
第三节POC测试
本项目安排POC测试环节,相关事项请电话咨询020-22055209。
第四节述标
一、招标方将组织相关业务及技术人员听取投标方关于项目建设和实施方案的讲解、系统演示。
二、投标方需自备手提电脑并准备相关材料参加讲标并回答评委提问。
三、投标方现场讲解内容应包括
(一)投标方资质和履约能力
(二)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扩展性和前瞻性以及对需求的满足程度
(三)投标方的集成和应用开发能力,简单介绍平台架构以及二次开发平台
(四)项目实施的时间计划、安排及人员情况
(五)售后服务等。
四、述标时间为90分钟,答疑时间为30分钟,原则上不允许超时。
请合理安排讲解、演示与答疑时间。
第五节评审
一、招标方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必要时,可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方进行询问,投标方要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答复。
二、招标方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审原则,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综合分析投标方的各项指标择优选择,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方,亦不承诺最低价格方为成交方。
三、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参与采购项目以及成交的资格无效:
1、不完全具备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未全部实质响应投标文件提出的需求的;
2、不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保证金的;
3、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自行放弃资格或不接受招标方确定的成交价格的;
4、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的材料或向招标方的陈述和说明含有虚假内容的;
5、与其他投标方串通、围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
6、贿赂招标方评审委员或其他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
7、有违背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的。
投标方有前款第4至6项情形的,不予退还保证金并终止日后参与招标方采购项目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系统建设目标与原则
本次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产品、企业级大总账系统软件产品以及集成实施(以下统称为“核心系统”)。
新一代核心系统应满足广州银行战略规划需要、适应广州银行IT规划需求,使招标人能够从容面对同业竞争,满足我行未来十年以上的业务发展需求,并在未来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占据主动。
核心系统应以“客户为中心”的设计原则构建全行级客户中心,构建完备的参数体系,丰富差异化定价,全面提升金融产品创新和业务定制能力,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及业务功能前瞻性。
实现交易与核算分离,建设独立的全行级大总账服务,为未来实现集中作业提供有效技术和业务支撑,为管理系统提供丰富有效的数据支持,满足业务需求不断变化、产品快速创新、业务流程自动高效简洁、风险防控水平与经营管理水平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技术要求和业务需求。
核心系统建设关键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如下:
1、本次核心系统建设采购内容包括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产品、企业级大总账系统软件产品以及上述两个系统的集成实施;
2、新一代核心系统应能够适应全行业务发展规划,具备充分的业务前瞻性、先进性和可扩展性,能够支持广州银行未来10年的业务发展需求;
3、符合SOA架构要求,数据模型设计合理充分并具备前瞻性,满足广州银行数据治理要求,业务组件规划合理粒度适中并可灵活扩展,能够满足招标方个性化要求,全面支持未来集中作业;
4、支持多法人运营要求,满足未来招标方建设多法人行管理的目标,有效支持自贸区业务;
5、遵循“以客户为中心”的设计原则,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构建全行级客户中心,建立全行完整、统一的关系视图和客户服务;
6、运营参数灵活配置,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构建全行级的参数平台,建立合理、完备、统一的参数服务体系;
7、全面支持利率市场化,支持客户差异化定价,满足未来招标方利率决策引擎的对接要求,有效提供数据支撑招标方流动性及利率风险管理;
8、具有产品工厂的概念,具备统一的产品目录和产品设计及组装机制,产品参数高度灵活配置,易于掌握,能够支持快速的产品创新及时响应市场;
9、客户中心、参数平台、定价中心、产品工厂设计定位明确,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友好交互,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产品创新、定价方案、渠道适配和数据整合等功能支持,使核心系统具备强大自学习和创新能力;
10、支持本外币一体化;
11、实现交易与核算分离,真正实现客户交易的7*24小时服务;
12、梳理、构建并规范内部账户管理体系;
13、建设独立的企业级、交易级大总账系统,面向全行各项业务及系统提供独立、专业、统一的会计核算和总账服务;
14、有效支持管理会计、绩效考核、全面风险管理和新资本协议等各项要求,满足监管合规及风险管理需要,满足招标方对操作风险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15、系统采用开放式架构,采用主流技术平台,支持横向扩展,支持各种关系型数据库、中间件及硬件平台,提供渠道一致的标准金融服务,满足稳定、灵活、可扩展的要求;
16、系统支持多应用服务器架构,满足招标方标准架构要求,满足交易库与查询库的分离,双库运行模式,支持查询交易与更新类交易的分离。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优先采用功能强大的、具有特色先进功能,具有开放式平台、模块化集成、参数化配置等特点的产品,保证系统能符合招标方要求,并满足高效性、高稳定性和可扩展性等项目建设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
1、高效性原则。
系统必须具备在大数据量并发情况下的快速处理能力,系统必须满足招标方的各项性能指标,并要求满足日交易峰值等关键指标方面的同时应具备一定的冗余。
2、可扩展原则。
报送报表和功能模块的结构设计是开放式、可扩展,以便于根据银行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变化,对数据内容、功能实现等进行修改或者添加,并能够适应未来全渠道系统接入的需要,可根据业务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工作。
3、稳定性原则。
系统应具备在业务需求要求的交易时间内连续、无故障的运行能力,系统应具有在定时的备份能力,能支持集群或负载等多种部署方式,并有应急处理、故障恢复功能。
4、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则。
系统运行要稳定,数据集市和各功能模块中数据的访问、传输、下载、分析、应用等过程必须具有加密功能或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
5、可监控原则。
建立系统化的监控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掌握系统运行状况,有效防范风险。
6、易操作原则。
各功能模块应具有通俗、友好的用户界面,操做方法方便、简单、易学易懂;有易用的灵活数据分析工具,保证不具备开发能力的使用人员也可以进行模型建立和数据分析。
同时,投标方需充分考虑核心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数据迁移及数据初始化的复杂性、充分考虑招标方核心系统与外围系统的整合要求,通过新一代核心系统的整体实施建设稳定、高效、先进的银行核心系统,确保新旧系统切换的平稳过渡,全面满足招标方在业务、技术、实施、培训、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第二节项目实施要求
一、实施内容
针对以下实施工作内容,投标方应在投标方案中根据招标方需求提供实施方案、资源计划和时间计划,中标方与招标方签署合同后将具体负责实施:
1、业务需求分析和差异分析
2、系统设计
3、程序开发、本地化或客户化修改
4、外围系统整合
5、数据迁移
6、系统测试
7、应用系统集成
8、技术培训,业务咨询及培训
9、系统上线
10、系统升级维护
本行对中标方的实施工作范围包括:
1、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新核心业务系统和独立企业级大总账系统的建设工作,新核心系统功能范围应覆盖招标方当前核心业务系统功能及招标方拟从其他系统剥离至核心系统的功能;
2、中标方负责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标明里程碑,明确各阶段交付物等,要求中标方制定完善的例会制度,包括周例会、月例会、阶段性评审会等,请投标方阐述本项目的质量、风险管理方法和实施策略;
3、中标方需以总集成商身份,提出其他业务系统的改造建议方案,协助并支持完成改造工作,使得外围系统能够在保持业务连续性的前提下与核心系统实现数据联通;
4、基于采购人给出的新一代核心系统业务需求,完成系统研究与差异化分析工作,确定业务需求分析并提交业务流程调整的分析报告及系统业务需求分析书;
5、整理分析采购人目前行内各系统情况,提交书面完整解决方案;
6、根据其它商业银行的成功实施经验为广州银行提供指导建议;
7、完成本项目整体系统的开发、测试、集成、调试及安装工作,中标方负责新核心业务系统、独立企业级大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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