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详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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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讲解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政策之一。
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简称办法),并于20212021年11月11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2011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前言22目录CCOONNTTEENNTTSS单击填加文字内容1单击填加文字内容2单击填加文字内容3单击填加文字内容422中小企业的认定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11中小企业的认定PartPart344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2011300300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5一、中小企业的认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货物采购项目工程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享受扶持政策代理商制造商66讨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大型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是否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提供服务的人员属离退休人员返聘,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是否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中小企业的认定?
77一、中小企业的认定非单一货物采购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8一、中小企业的认定联合体形式办法第四条第三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99一、中小企业的认定证明材料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之外”,包括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两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1010一、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u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符合政策要求,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u大型企业或者非企业主体(视同中小企业的除外)不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u预留采购份额:
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审证明文件。
1111一、中小企业的认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入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企业名称”: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联合体)。
11“相关企业”的信息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相关企业”的信息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与本“声明函(货物)”内容相协调。
1212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符合预留份额,以及(价格/加分)评审优惠规定的: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小企业)、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1,应当符合“声明函”中关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规定。
特別规定11“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不是法律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才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313一、中小企业的认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入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1“相关企业”的信息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行业(十六类)。
”企业名称“: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414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符合预留份额,以及(价格/加分)评审优惠规定的: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小企业)、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1,应当符合“声明函”中关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规定。
特别规定1515一、中小企业的认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11农、林、牧、渔业,22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建筑业,44批发业,55零售业,66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77仓储业,88邮政业,99住宿业,1010餐饮业,1111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2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14物业管理,15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16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十六个1616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弄虚作假1717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办法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规模类型争议的认定为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1818一、中小企业的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例外22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PartP2020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政策制定主体及执行措施】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首购订购、预留采购份额、制定采购需求标准、评审优惠、优先采购、鼓励分包等执行措施,实现政府采购政策目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2121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价格/加分)评审优惠其他支持措施预留采购份额(资格条件)小额适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额以上适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联合体形式、分包)联合体形式、分包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价格/加分)评审优惠2222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小额采购项目小额以上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中小企业预留小微企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11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2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1111“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非预留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面向,联合体形式,分包2323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2424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小额适宜采购项目小额以上适宜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2525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小额适宜采购项目?
办法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626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小额以上适宜采购项目?
办法第八条超过200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60%。
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一定比例“?
采购文件应当明确。
2727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价格/加分)评审优惠联合体、分包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
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对小微企业,或者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给予(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2828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6%10%10%(工程项目为3%3%5%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3%5%5%作为其价格分。
2929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联合体、分包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30%以上的: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2%-3%(工程项目为1%1%2%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1%2%2%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030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其他3131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728号)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60日。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资金支付3232二、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办法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信用担保合同融资33采购人的主体责任PartP3434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办法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主体责任3535
(一)预算绩效目标对采购项目的服务目标或产品功能的要求,以及对经济成本的约束;
(二)采购项目应当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三)同类采购项目的历史成交信息;(四)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包括现有产品技术和工艺水平、技术路线,兼容性、安全要求、相关标准或规范,以及未来发展趋勢等;(五)相关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包括该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构成、竞争程度,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交付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等;(六)采购项目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以及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处置等方面的规定;(七)采购项目完成后涉及的后续运营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采购需求;(八)国家有关行业资质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九)可能与采购项目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方及其利益诉求,可能损害供应商权益的机构、人员利益冲突等情形;(十)其他与采购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
编制采购需求应当考虑的因素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3636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卫生、技术规格、物理特性、包装等要求;(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等要求;(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六)采购标的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要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八)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需求的内容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3737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办法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3838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办法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管理3939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办法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2)。
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4040三、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办法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44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PartP4242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采购文件应当明确的内容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4343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采购文件应当明确的内容(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444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2011300300号)(十六个行业)。
u所属行业4545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财办库202020205050号)?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4646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评审优惠?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6%10%10%(工程项目为3%3%5%5%)的扣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3%5%5%作为其价格分。
4747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评审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30%以上的:
?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2%-3%(工程项目为1%1%2%2%)的扣除;?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1%2%2%作为其价格分。
4848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文件编制的禁止性规定4949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办法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预留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终止采购的救济5050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办法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中小企业声明函5151四、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办法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合同的标注525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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