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动态管理)工作具体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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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动态管理)工作具体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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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动态管理)工作具体任务表
项目
内 容
具体任务
主 要 指 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主要实施单位
政策发展(总分62分,核心分18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总分19分,核心分5分)
1.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得2分。
(2)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得1分;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得1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得1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得1分。
县府办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2.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2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得0.5分。
(3)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得0.5分。
县发改局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及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县直机关工委、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每次得0.5分。
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得1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总分10分,核心分4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得2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得1分;达90%,得0.5分;90%以下不得分。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得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得2分。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总分12分,核心分6分)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得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该项不得分。
县府办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2.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
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得6分;其他情形酌情扣分。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总分21分,核心分3分)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
县府办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环境支持(总分37分)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总分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40%及以上或覆盖率逐年增加5%以上的,得1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10个或每类每年增加2个,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或数量逐年有增加,每类得1分,满分4分;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总分4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100%,得1分。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得1分。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得2分;30%-50%,得1分;30%以下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总分13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得1分。
(2)设备完好100%,得0.5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1平米,得0.5分。
县文广旅体局
县财政局
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得1分。
(2)有条件的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得0.5分;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得0.5分。
县文广旅体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得1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县总工会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直机关工委、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得1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得1分。
县教育局
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县教育局
5.将体质测试与医疗体检相结合,促进体医融合。
开展体质测试与医疗体检相结合试点工作的,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
县文广旅体局
各乡镇(街道)
县文广旅体局
6.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得3分;35%-40%,得2分。
县文广旅体局
各乡镇(街道)
县文广旅体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总分11分)
1.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得2分;95%-100%,得1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得1分。
各乡镇(街道)
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得2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得1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得1分。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得4分;5年降低5%-10%,2分。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总分20分)
(一)开展专题宣传。
(总分5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得1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得1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得1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得1分。
(3)全年至少6次,得1分。
各乡镇(街道)
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
(二)开展专项活动。
(总分15分)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得1分。
(2)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9克以下或5年下降15%,得1分;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降至36克以下或5年下降15%,得1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得2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得2分。
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得2分。
(4)辖区成人肥胖率低于10%,得1分;辖区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低于8%,得1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得0.5分;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得0.5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体系整合
(总分30分,核心分2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总分15分,核心分2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得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共体、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得4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得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得3分。
(3)成立由疾控机构、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或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得2分。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总分15分)
1.加强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得5分;1次,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1次,得1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1次,得1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1次,得1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1次,得1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1次,得1分。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总分20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总分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得0.5分。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得0.5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学技术局、各乡镇(街道)
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县卫生健康局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得0.5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得0.5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
县教育局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县教育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总分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得5分;60%-70%,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总工会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得4分;20%-25%,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总分5分)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得0.5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得0.5分。
县文广旅体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直机关工委、县文广旅体局、县总工会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队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得3分;40%-50%,得2分;40%以下不得分。
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慢性病全程管理(总分86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总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得1分;80%-90%,得0.5分;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得1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得2分;80%-90%,得1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得3分;40%-50%,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得2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得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得2分;50%-70%,得1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率≥2%,各得0.5分;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规范管理率≥60%,各得0.5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总分36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得1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65%,得2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50%,得2分;40%-50%,得1分。
(2)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得1分。
3.提高人群体重、腰围、血压、血糖和血脂知晓率。
(1)35岁以上体重知晓率≥70%,得1分。
(2)35岁以上腰围知晓率≥70%,得1分。
(3)35岁以上血压知晓率≥70%,得1分。
(4)35岁以上血糖知晓率≥50%,得1分。
(5)35岁以上血脂知晓率≥30%,得1分。
4.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70%,得2分;50%-70%,得1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60%,得2分;40%-60%,得1分。
5.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高血压患者管理率≥50%,得2分;40%-50%,得1分;40%以下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管理率≥40%,得2分;30%-40%,得1分;30%以下不得分。
6.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0%,得2分;60%-70%,得1分。
(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得2分;60%-70%,得1分。
7.提高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60%,得3分;55%-60%,得2分;45%-55%,得1分;45%以下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60%,得3分;50%-60%,得2分;40%-50%,得1分;40%以下不得分。
8.提高重性精神病人检出率和管理率。
(1)重性精神病人报告患病率≥4.5‰,得3分;4‰-4.5‰,得2分;4‰以下不得分。
(2)检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率100%,得2分;90-99%,得1分,90%以下不得分。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总分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得4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得3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得3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得3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得2分。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总分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得2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学技术局
县卫生健康局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得1分。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得1分。
(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得1分。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总分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得1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得1分。
县医疗保障局
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基层医疗机构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得0.5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得0.5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得1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总分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得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得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得2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改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辖区内每个街道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得1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得1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改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监测评估(总分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总分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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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 慢性病 综合 示范区 建设 动态 管理 工作 具体 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