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金与区域产业发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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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与引导基金与区域产业区域产业发展发展杨旭才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提示:
提示:
发言中“创业风险投资发言中“创业风险投资”,以以VC(VentureCapital)代表。
代表。
发言提纲1.1.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的定义发言提纲发言提纲2.2.引导基金的由来、运作模式与历史作用引导基金的由来、运作模式与历史作用3.3.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与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与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4.4.可能问题与风险管理可能问题与风险管理5.5.滨海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地区经济发展滨海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地区经济发展1.1.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基金是导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扶持过VC企展,引社金入业发导会资进VC域。
引基金本身不直领导接事从VC。
业务引基金的宗旨是政金的杠杆放大效,增加导发挥财资应VC本的供资,克服通市配置给单纯过场VC本的市失。
特是通鼓资场灵问题别过励VC企投于子期、起步期等早期的企,弥一般业资处种创业业补VC企主要投于成期、成熟期和重建企的不足。
业资长业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VC领域弥补市场失灵,鼓励早期投资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政府间接投资2.2.引导基金的由来、运作模式与历史作用引导基金的由来、运作模式与历史作用2.12.1引导基金的由来引导基金的由来2.22.2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启示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启示2.32.3引导基金的历史作用引导基金的历史作用2.12.1引导基金的由来引导基金的由来VC产业是国家与地区经济发展、创新与技术进步、劳动与就业等方面的重要推动力,但政府直接建立和运作VC基金是不适宜的。
很多国家与地区都纷纷采用各种引导方法,对VC给予直接或间接的支持,以促进VC产业的发展。
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政策和扶持措施在VC起步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经济体政府通过实施具体政策扶持和设立VC引导基金,增加VC资本总量,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风险,增加VC资本的流动性,开放创业板市场,为促进技术转化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
VC对经济增长的贡献VC是GDP增长重要推动力量,它依托技术创新,造就了现代工业化国家的“新经济”。
2006年,美国VC背景公司共雇佣1040万美国工人,创造了2.3万亿美元的总收入。
2006年,VC背景公司总收入占美国GDP的17.6%。
VC背景公司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数据来源:
美国NVCAVC对技术进步与创新的贡献对技术进步与创新的贡献VC通过为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服务,日益成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引擎。
KortumandLerner(2000)研究表明,根据1965-1992数据,从产业层面数据看,VC投资比R&D支出对专利数量更具有正面效应。
虽然1983-1992年VC向R&D的投入不足3%,但是在这一时期VC可能已经占到了8的工业创新。
MasakoUedaandMasayukiHirukawa(2006)研究表明:
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VC仍旧是专利产生的高效推动力。
VC投资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有正面效应。
在VC集中投资的产业,这一正面效应源于存在更多的技术替代,使用更多的能源与材料、更少的劳动投入。
RomainandPottelsberghe(2004),利用国家层面面板数据,VC比R&D投入更能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效率。
KortumandLerner(2000):
具有VC背景公司提供的专利更多的被应用,这表明:
VC背景公司正在从事更重要的创新活动。
HellmannandPuri(2000):
具有VC背景公司比没有VC背景公司更加重视创新战略。
Tykova(2000):
根据德国数据研究表明,VC的投资与专利应用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
VC对劳动与就业的贡献对劳动与就业的贡献鉴于VC对企业的明确具体的影响,VC背景公司比同类其他公司增长更快。
VC背景公司美国总雇佣工人数量占美国私人机构雇佣总人数的背景公司美国总雇佣工人数量占美国私人机构雇佣总人数的9.1%。
雇佣工人数量增长率:
VC背景公司增速为3.6%,全部公司增速仅为1.4%,高出2.2%;销售额:
VC背景公司增速为11.8%,全部公司增速为6.5%,高出5.3%。
复合年度内部增长率(CAGR):
2003-20063.60%11.80%1.40%6.50%0.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雇佣工人数量销售额风险投资背景公司增长率全部公司增长率2.22.2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启示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启示2.2.1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分为两大运作模式)境外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分为两大运作模式)设立“基金的基金”形式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支持,引导民间资金设立VC基金;代表国家与地区:
以色列、英国、新加坡、台湾地区通过融资担保、立法条件支持,引导民间资金设立VC基金;代表国家:
美国2.2.2主要国家、地区引导基金的基本情况一、以“基金的基金”形式设立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支持,引导民间一、以“基金的基金”形式设立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支持,引导民间资金设立资金设立VC基金基金此模式是由政府出资组建“母基金”,即“基金的基金”(FoF)。
它不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而是参与、引导发起VC基金。
此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是政府介入创投领域程度最低的一种模式,有利于VC企业的独立发展。
并且在基金成立时就设计了政府退出的渠道,不但有效推动了VC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引导基金的保值增值。
典型国家与地区:
(一)以色列;
(二)英国;(三)新加坡;(四)台湾地区
(一)以色列
(一)以色列1993年1月,以色列政府拨款1亿美元,正式设立YOZMA基金。
其设立目标是通过引导民间资金设立更多的商业性VC基金,杠杆放大对创业企业的资本支持,并培育VC专门人才。
YOZMA基金的运作方式:
YOZMA基金通过参股支持,引导民间资金共设立了10家商业性VC基金。
YOZMA基金对每家商业性VC基金的参股比例不超过40%,私人投资者占股比例60%以上,对每家商业性VC基金的参股金额均为800万美元。
这10家商业性VC基金均采取有限合伙制,政府作为有限合伙人,在VC基金中没有投资决策权,以确保基金的商业化运作。
商业性商业性VC基金基金政府基金政府基金40%私人投资私人投资60%企业1企业2企业.
(一)以色列
(一)以色列(续续)政府基金所参股的商业性创投基金对以色列创投行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所参股的多数创投基金位居全国前20位;以1亿美元吸引了20亿美元的社会资本,很好的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倍增效应,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促进VC市场的繁荣。
在政府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下,1998年,以色列累计有90家以上的VC基金设立,基金规模达到35亿美元,实际投资规模约30亿美元,极大地推动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鉴于私人部门进行VC的能力已经足够强大,以色列政府从1997年起,通过YOZMA基金所参股基金的私有化,实现了政府退出。
创投基金中的私人投资者在投资5年后可回购基金中的政府投资部分,回购额为成本加5%7%的利率。
2000年YOZMA基金所参股的创投基金全部私有化,政府从VC领域全部退出。
而此时国内注册的VC基金达97家。
通过62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50亿美元的资金。
筹资额占当年GDP的2.7%,在所有国家中都是最高的。
(二)英国
(二)英国英国政府为支持国内地区设立商业性VC子基金,于1998年设立了首期规模为1亿英镑的政府VC基金,用于改善中小企业的市场薄弱环节,提高其融资能力。
英国的政府VC基金不直接投资中小企业,而是通过支持各地区设立商业性VC基金,促进对中小企业的投资。
英国政府VC基金的扶持方式虽然包括参股投资、提供风险补偿、提供管理补贴三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仅采取了参股支持方式。
英国的政府VC基金宗旨是:
(1)增加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股本融资,发挥其增长潜力;
(2)保证英国每个地区都有一家本地区的VC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不高于50万英镑的股本投资;(3)向潜在投资者示范基金投资中小企业股权的巨大收益。
根据英国政府的要求,所有寻求政府VC基金支持的区域性VC基金都必须实行商业化运作,由有丰富经验和监管部门授权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需要募集一定比例的私人投资。
英国通过政府VC基金计划,有效地促进了各地区设立区域性VC基金,并通过政府参股区域性VC基金的示范作用,有效性地促进了民间资金设立VC基金。
目前,英国已在政府VC引导基金的引导下,很快发展成为欧洲VC最发达的国家,其VC规模已占整个欧洲的一半左右。
而且,几乎每个地区的VC都得到了发展。
(三)新加坡(三)新加坡1999年4月,新加坡政府设立规模为10亿美元的技术VC基金(TechnopreneurshipInvestmentFund),以激励国内外VC家在新加坡开展更多的VC活动,加快VC业发展。
该基金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的VC基金(2.5亿美元);二是支持层面更为宽泛,将为新加坡本土和海外的VC公司提供杠杆资金,以吸引这些“精明”的VC资本(5亿美元);三是投资于海外的顶尖级VC基金,以促进与海外VC界的合作(2.5亿美元)。
以上三部分的支持对象虽不同,但都是以参股方式支持设立商业性VC基金。
(四)台湾地区(四)台湾地区我国台湾地区通过政府引导基金,也有效促进了民间资金设立VC子基金。
当局从1984年开始,先后设立四期VC引导基金,规模分别为8亿元、16亿元、20亿元和300亿元新台币。
在引导基金的促进下,VC得以快速发展。
据台湾创投公会统计,1983-2003年,台湾创投机构累计投资1690亿元新台币,有力地推动了岛内创业资本的形成;截至2004年底,全岛境内实际营运的创投机构共有229家,实收资本总额达1845亿新台币。
二、通过融资担保支持,引导民间资金设立二、通过融资担保支持,引导民间资金设立VC基金基金这种模式是在引入补偿基金的情况下,再引入担保机构,并将VC公司作为创业企业的投融资平台。
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全部作为担保公司的补偿基金,而不对VC公司进行投资。
政府通过补偿基金扩大担保公司给VC公司担保的贷款规模,并引导VC公司的投资与创业企业在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决策。
这种运作模式类似美国早期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它减少了政府的初期投资,避免政府对VC公司的直接介入,也有利于VC公司的市场化运营。
由于政府只设立补偿基金而不进行投资,则补偿基金就更能放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从而增加创投企业融资能力,实现政府基金的杠杆作用。
这种模式也是当前政府通过政策性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最常用的做法。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承担的风险较低,政府干预VC公司运作的程度也较低,且易操作。
但对VC公司来说,多出一个新机构,加大了成本开支并减缓了资金的流动速度。
典型国家:
美国美国:
美国:
SBIC与与NMVC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计划美国为了促进VC发展,早在1957年即推出“小企业投资公司促进计划”。
该计划基于美国社会信用体系已经高度完善的前提,主要通过政府拨款为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这种特定意义上的VC基金提供融资担保的方式,提高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能力和财务收益水平,并以此促进民间资金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
在1994年对该计划进行改进后,小企业投资公司资本总规模以平均20%的年增长率增长的同时,其对小企业的投资也实现了显著增加。
尽管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总金额只占VC总金额的小部分,但由于一般性VC公司更多地投资于处于扩张期、过渡期、并购期等创业中后期的中型企业,而小企业投资公司主要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前期的小企业,因此,从投资笔数看,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总笔数占VC总笔数的比例高达62%以上。
从种子期投资的金额分布看,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占所有种子期投资金额的比例更是高达64%。
可见,小企业投资公司已成为种子期投资的主要来源。
经过40多年的运作实践,该计划极大地提高了美国创业资本的可获得性。
截止到2001年末,该计划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完成了近1.4万项投资,向大约9万家小企业提供了超过了4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培育了微软、苹果、Google、Baidu、Yahoo、英特尔、联邦快递和美国在线等一大批世界级的创新企业,创造了超过100万个以上的新就业岗位。
在促进了新的创业企业诞生的同时,还为VC基金管理人展示其管理能力提供了机会。
美国:
美国:
SBIC与与NMVC(续)(续)美国新型市场美国新型市场VC促进(促进(NMVC)计划)计划美国低收入地区实现可持续增长的主要障碍在于他们不能吸引到足够的股权投资和技术辅助以创立和扩张企业。
2000年12月,为了弥补低收入地区股权资本的不足,NMVC由国会通过并由克林顿签署成为实施法律,推进美国新兴市场VC促进(NMVC)计划。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填补传统的股权投资该项目主要是为了填补传统的股权投资在中低收入地区失灵的空缺。
在中低收入地区失灵的空缺。
该计划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具体加以推进。
SBA为NMVC公司提供发行长期债券的担保,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补助金。
NMVC公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
(1)小的规模:
投资在5万美元到30万美元;
(2)中等的投资回报率:
8-9%;(3)定位于最低收入地区:
特殊的农村和内地城市地区;(4)任务驱动:
主要集中于工作岗位的产生和刺激社区经济的增长;(5)积极的参与发展中小企业的增长:
在日常的运作和决策中提供关键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NMVC公司至少80%必须投资于位于低收入地区(贫困率超过20%)的小企业,且必须是股权投资形式。
通过对处于中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给予股权融资和密集的操作援助,NMVC项目为中低收入地区的小企业提供了优良的创新环境,并未当地居民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从而大大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2.32.3境外政府引导基金的有益启示境外政府引导基金的有益启示2.3.1引导基金是引导民间资金从事引导基金是引导民间资金从事VC的有力杠杆;的有力杠杆;从境外VC引导基金的运作效果看,它们都起到了作为“引导基金”的双重引导作用:
一是有效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各类商业性VC子基金,从而促进创业资本形成;二是引导所扶持的VC子基金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前期的创业企业,弥补一般VC基金主要投资处于成长期、成熟期企业的不足。
当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支持民间资金设立商业性VC子基金时,引导基金可直接将其从子基金所应得的收益让渡给民间股东,因而显著提高民间股东的收益率。
如果引导基金只收取固定股息,固定股息以外的超额收益都让渡给民间股东,则子基金越是投资于处于创业前期因而成长性越好的企业,子基金的超额收益率就越高,民间股东可望分享的超额收益也越多。
当引导基金以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商业性VC基金进行债权融资时,一是通过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引导中小投资者和银行的债权性资金通过VC基金平台,进入VC领域。
二是由于债权人只收取较低的固定利息收入,因而能够较大提高VC基金的财务收益率。
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不仅有利于提高民间投资者投资设立VC基金的积极性,而且激励引导基金所扶持的商业性子基金将投资阶段向创业前期推移。
2.3.2引导基金与商业性引导基金与商业性VC母基金的不同母基金的不同与商业性与商业性VC母基金相比,引导基金有以下三点区别:
母基金相比,引导基金有以下三点区别:
第一,商业性VC母基金的宗旨是为投资者谋取最大收益,并最大限度地控制运作风险;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各类商业性子基金,不仅不以营利为目的,反而要让利于民。
第二,商业性VC母基金与子基金的关系是纯粹产权关系,母基金按出资份额享受投资人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引导基金与子基金的关系则还含有公共政策内容,一方面母基金在不干预子基金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需要对子基金的投资方向进行引导,另一方面子基金在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时必须承担政策性义务。
第三,商业性VC母基金为适应市场化运作需要,必须由专业GP负责运作管理;引导基金为避免自身的营利倾向,通常由非营利机构负责运作管理。
2.3.32.3.3各国引导基金的共同特征各国引导基金的共同特征五个特性:
五个特性:
一、引导性:
政府参与不控制二、启动性:
VC产业起步阶段特征三、公益性:
不以营利为目的四、阶段性:
适时退出五、特定性:
政策取向是扶持早期投资、新经济和VC产业发展一个作用:
一个作用:
杠杆效应3.3.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与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与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3.1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3.23.2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3.1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中国的VC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发展至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现实发展状况与VC较为发达的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以色列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因为:
一是VC资金来源渠道窄,投资主体单一;二是资本有效供给不足,VC规模偏小;三是筹资难度大,所能筹到的资金总量较小。
一方面,民间资本参与创业VC的动力和热情不足;另一方面,个人投资者中经济实力类似美国富裕家庭和个人的仍然是极少数,机构投资者受各种各样的限制,参与VC的力度还很不够。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的政策措施在VC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国政府都是通过实施具体政策扶持和设立VC引导基金,增加VC资本总量,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风险,增加VC资本的流动性,开放创业板市场,为促进技术转化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
3.1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续)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政策(续)中国政府日益重视科技创新与VC发展的内在联系,致力于改善VC发展的政策环境。
我国从1985年即开始探索运用财政资金扶持发展VC,但过去20年的主要做法是通过财政出资设立国有VC公司直接从事VC,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难以建立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以及无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的问题。
为创新财政资金支持VC发展的方式,2005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VC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VC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VC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
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VC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VC企业,引导VC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
2008年10月18日,为了促进VC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与运作,扶持VC企业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发布关于VC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
关于VC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VC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VC领域。
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VC业务。
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VC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VC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
特别是通过鼓励VC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VC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
支持VC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引导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
(一)参股。
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VC企业。
(二)融资担保。
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VC企业,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三)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
产业导向或区域导向较强的引导基金,可探索通过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VC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
其中,跟进投资仅限于当VC企业投资创业早期企业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时,引导基金可以按适当股权比例向该创业企业投资,但不得以“跟进投资”之名,直接从事VC运作业务,而应发挥商业性VC企业发现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项目和实施投资管理的作用。
3.23.2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国家有关引导基金的政策出台,是中国经济转型期的重大利。
,但由于引导基金指导意见是在中国基金产业刚刚起步,外围环境的构建尚不十分完善的条件下出台的,运作起来比较复杂,由于认识上的问题也产生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如有人认为:
引导基金是公益性的,不应市场化运作;引导基金应商业化运作,不应采用非赢利办法运营。
3.23.2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中国特色引导基金的构建中国引导基金事业是我国VC产业发展起步阶段的必然产物。
前人没有做过,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能在实践中寻找有中国特色的引导基金之路。
中国特色的引导基金行业发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特色的引导基金行业发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起步阶段发挥政府强大推动作用;2.通过一定的过程逐步培育出一批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如全国社保基金、国银股权投资基金等;3.通过政府引导启动VC产业,并在形成商业化运作的母基金(FOF)行业后适时退出;4.引导基金必须注重本土管理人团队的培养,没有这个队伍,引导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对创业企业而言,引导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其对整个VC产业的引导是第一位的,通过引导推动VC产业的发展,才能最终实现推动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这是国家创新、经济转型的制度性动力。
5.核心问题:
比资金更重要的是环境建设和制度创新。
否则引导的成果就会核心问题:
比资金更重要的是环境建设和制度创新。
否则引导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大打折扣好消息不断:
税收抵扣刚刚落实;创业板属即开型;有限合伙监管部门审批有望;剩下的问题:
大量国有VC机构仍处于体制机制落后陈旧、竞争力低下的状况。
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基金产业成为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3.23.2基金产业的要素构成:
基金产业的要素构成:
大型出资人(大型出资人(LP)母基金(母基金(FoF)直接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基金母基金管理人母基金管理人(GP_FoF)母基金管理人母基金管理人(GP_FoF)直接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GP)直接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GP)其他机构投资人其他机构投资人(LP)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管理引导基金管理人(事业法人人(事业法人或受托管理)或受托管理)引导基金管理引导基金管理人(事业法人人(事业法人或受托管理)或受托管理)创业企业创业企业早期投资早期投资4.4.可能问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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