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进出口企业监督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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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P195-197,适用范围:
列入法检商品目录的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但不包括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的生产企业。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主管全国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
负责所辖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所辖地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以及日常检验监管工作。
1,分类管理规定,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类。
出口工业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标准应当包含三个要素:
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P347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四类企业四种类别进行分类并实施检验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按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级别进行分级。
一类、四类企业的综合评定结果需经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首次出口生产企业按照三类企业管理。
高风险产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调整。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经评估后,可增加本地区的高风险产品目录,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产品分级有直属检验检疫局确定,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2,检验监管方式,检验监管方式有以下5种:
特别监管方式:
检验检疫机构在监督企业整改的基础上,对企业出口工业产品实施全数检验。
严密监管方式:
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对其出口的工业产品实施逐批检验。
一般监管方式:
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其出口的工业产品实施抽批检验验证监管方式:
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相关证明文件与出口工业产品实施符合性审查,必要时实施抽批检验信用监管方式:
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实施常规的监督检查,3,各类企业检验监管方式,一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
高风险产品:
验证监管或信用监管较高风险产品或一般风险产品:
信用监管二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
高风险产品:
一般监管较高风险产品:
一般监管或者验证监管一般风险产品:
验证监管三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高风险:
严密监管较高风险:
严密监管或一般监管一般风险:
一般监管四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
全部按特别监管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需出具检验检疫证书或者依据检验检疫证书所列重量、数量、品质等计价结汇出口的工业产品,实施逐批检验。
须按照严密监管方式进行检验监管的情况:
列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等的商品及其包装品质波动大或者散装运输的出口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必须实施严密监管的其他产品,4,分类企业管理规定,报检所需提供的单证没有分别,区别主要体现在检验检疫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方式上企业分类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及生产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当产品风险属性及企业分类属性发生变化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对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类别进行重新评估、调整。
企业超过一年未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机构将对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降级企业完成整改后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
5,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195-197,评定标准(大致了解)和评定程序企业分类和产品分级(以上未提到部分)对分类企业的管理(以上未提到部分),6,第二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P197-200,适用范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供港澳食品、边境小额和互市贸易出口制品中国家质检总局另有规定的情况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食品备案工作国家认监委:
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各地检验检疫机构:
具体实施所辖地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管理原则生产出口食品的企业在开展业务前,必须事先取得备案证明。
未经备案企业的出口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报检。
7,审批的程序,企业持所需材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提出备案申请。
授权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8,相关规定,9,企业需要续期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或其授权机构提出换证复查申请。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予以复查,合格的予以换证,不合格的证书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
需要变更备案的情况P199出口食品卫生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报告,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报告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197-200,申请卫生备案所需提交材料被注销的情况生产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受理出口报检的情况被吊销卫生备案的情况卫生备案资格自动失效的情况区分这三种情况:
限期整改企业有过错,但不太严重;吊销卫生备案时企业有较大的过错;注销时企业没有过错,主要因一些客观因素发生变化以至企业不符合卫生备案的要求。
10,第三节进出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P200-203,适用范围主管部门:
基本要求进口食品列入指定目录内的,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获准后,其产品方可进口注册程序推荐评审许可公告一般性了解的内容:
注册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复查换证和变更日常监督管理,11,第四节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P203-205,管理原则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在开展业务前,应先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适用范围企业:
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商品:
详见P203-204主管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备案工作,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的备案工作由质检总局负责,境内收货人的备案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备案程序向主管机构提交所需资料,资料可以说明企业和产品的具体情况主管机构审核资料,为申请企业建立档案相关企业信息将在信息系统里整理和储存,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企业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过备案系统进行修改,出口商或代理商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申请备案。
一般性了解的内容:
备案具体细则监督管理规定,12,第五节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P208-210,适用范围原料种植场种植的原料如果是供生产出口食品使用,而且属于质检总局指定目录里的出口食品原料,在开展种植原料前,须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管理机构质检总局主管备案工作,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具体的备案工作备案申请申请人:
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备案程序:
申请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审核资料必要时现场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备案的决定告知申请人监督管理2年内未种植或提供出口食品原料的取消备案资格一般性了解的内容:
备案种植场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备案要提交的资料变更其重新申请备案的情况监督检查的内容需要限期整改的情况被取消备案的情况,13,第六节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备案P210-212,适用范围:
出境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简称种植基地)及出口生产企业出境植物源性食品原料:
蔬菜(马铃薯、木薯、甜玉米除外)、食用菌、粮食及豆类(大麦、小麦、黑麦、玉米、大豆除外)、油籽油料类(油菜籽除外)、干坚果、籽仁类、茶叶、可可咖啡原料类、植物源性调料、可兼做食品的植物源性中药材(如枸杞、人参、西洋参、菊花)一般而言,种植基地都会有对基地产出的作物进行加工和包装的生产企业,本节介绍检验检疫机构对种植基地和为基地产出进行加工包装的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
种植企业或出口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14,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对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国家对出境植物源性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出口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基地检验检疫备案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应重新申请备案。
生产企业每年应向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备案基地年度审核申请,年审合格检验检疫资格方可继续有效。
生产企业应当在备案基地资格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换证复查申请。
检验检疫机构对获得蔬菜基地备案资格的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监督、年审和换证复查三种形式。
备案资格被取消的种植基地,1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15,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10-212,申请对基地备案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备案的蔬菜种植基地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蔬菜基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取消备案登记资格的情况备案登记资格自动失效的情况,16,第七节进出口动植物中转、隔离等场所注册登记与许可P212-222,适用范围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内地供港澳活牛育肥、中转、运输、贸易的企业供港澳活羊中转场:
供港澳活羊从饲养单位输往港澳途中暂时存放的场所,包括在启运地和出境口岸的中转场。
供港澳活猪饲养场:
内地供港澳的用于屠宰食用的大猪、中猪和乳猪饲养场供港澳活禽饲养场:
内地供港澳用于屠宰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鹧鸪和其他饲养的禽类的饲养场。
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
专用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的场所。
包括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的和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
注意区分水生动物和水产品:
水生动物是报检的时候是活的,水产品是已经死掉,但合适供人食用的。
17,主管机构,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的主管机构为: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
国家质检总局,使用国家隔离场要经质检总局批准,使用指定隔离场,要经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批准内地供港澳活牛育肥、中转、运输、贸易的企业,供港澳活羊中转场,供港澳活猪饲养场,供港澳活禽饲养场: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检验检疫工作,各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中转、隔离等场所的注册、监督管理、疫情监测、启运地检验检疫和出证管理。
18,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除隔离场之外的其他进出口动物养殖、育肥、中转等场所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进出口动物中转、隔离等场所的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续期的,须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
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的许可只允许用于一批动物隔离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对除隔离场之外的其他进出口动物养殖、育肥、中转等场所实施年度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取消不出口动物而被注册登记的时限:
水生动物:
1年活牛、活羊:
2年关于进境动物隔离场进境种用大中动物优先考虑要国家指定的隔离场,其他动物可以用国家指定的隔离场或者指定的隔离场隔离场使用证有效期为6个月,使用一次有效。
同一隔离场再次申请使用,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两次使用间隔期不得少于30天隔离期:
种用大中动物45天,其他动物30天,如需变化须经质检总局批准需要重新办理隔离场使用证明或撤回隔离场使用证明的情况P219-220,19,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12-222,出境动物中转、养殖场等场所所注册登记条件申请注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注册登记审批程序变更、注销、吊销注册登记的情况进境动物隔离场申请程序、使用规定、隔离检疫、使用完后的处理、法律责任其他监督管理规定,20,第八节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P222-224,适用范围管理对象范围:
生产水果用于出口的果园包装出口水果的包装厂以上果园和水果包装厂都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不管输入国的法律法规是否有要求,也不管我国是否与输入国签有双边协定或协议书。
来自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或水果包装厂的水果、来源不清的水果,不许出口。
主管部门受理机构:
拟出口水果的果园及其加工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审批机构:
直属检验检疫局,21,管理规定与一般性了解的内容,管理规定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证。
检验检疫机构在每年水果采收季节前对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进行年度审核。
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22-224果园或包装厂的定义申请注册登记果园和包装厂的条件果园和包装厂申请注册登记所需资料注册登记程序需要办理变更申请的情况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登记的情况取消注册登记的情况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况,22,第九节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P224-226,适用范围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同一管理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直属检验检疫局:
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受理、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审。
23,管理规定,国家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至2008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草制品应来自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审核工作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考核符合要求的企业,直属检验检疫机构颁发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申请注册审批不合格,需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
企业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取消注册登记资格的,须1年后才能重新申请注册登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获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
24,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24-226,注册登记企业需符合的条件申请注册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注册登记程序需办理变更或换证的情况企业被责令整改的情况企业被取消注册登记资格的情况,25,第十节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P226-227,适用范围: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全国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各地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所辖地区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来自未实施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企业的种苗花卉,不准出口。
准予注册登记的企业,检验检疫机构颁发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26,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26-227,种植基地的要求加工包装厂及储存库要求注册登记申请程序其他监督管理规定,27,第十一节进口棉花国外供货商备案登记P227-228,管理模式概述适用范围:
输入中国大陆的境外棉花供货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供货企业)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管理模式:
备案登记管理管理规定关于审批:
境外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请后,国家质检总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证书有效期:
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需要续期的,须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换证复查。
再次提出申请的期限:
申请备案登记审核不合格的,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货物检验检疫规定:
产自已经备案登记企业的棉花,入境报检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供货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到货时可在目的地实施检验。
进口未经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的棉花:
收货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装运前检验条款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入境报检时应提供境外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出具的货物合格声明到货时,应在第一到货口岸实施现场开包检验,28,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27-228,供货企业登记应当符合的条件供货企业申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时限和内容关于备案登记的变更和撤销关于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出境货物的小结:
进境棉花和涂料需实施备案,不同的是,涂料是对产品备案,棉花是对供货企业备案。
未经备案的棉花和涂料都可进口。
但办理报检的手续和已经备案的有所不同(简单回顾)进出口电池和进境旧机电产品都需就产品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不许进出口。
29,第十二节进境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及国内收货人登记P228-235,适用范围进口废物原料(废船舶除外)的境外供货企业,即向中国出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企业。
从事废物原料进口的国内收货人主管机构国外供货企业:
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登记工作的管理、受理、评审、批准和后续监督管理。
其中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机构负责。
国内收货人: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收货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各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获得登记的收货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废物原料的境外供货企业需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注册登记申请,境内收货人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批准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30,监管规定,管理模式: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供货企业和境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未获得注册的境外企业的废物原料,不允许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报检。
注册登记管理的内容包括:
注册登记的受理、评审、批准、变更、延续、日常监督管理审核: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登记审核方式为书面评审,对境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审核过程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两部分。
两部分都通过了方颁发注册登记证书。
有效期:
境外供货企业:
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须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续延申请。
境内收货人: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须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续延申请。
31,监管规定
(二),关于境外供货企业和境内收货注册登记的变更:
国外供货商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均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国内收货人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内收货人应及时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变更说明。
国内收货人的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内容P229-230对国外供货商实施现场检查、验证、追踪货物环保质量状况等形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外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量情况,动态评价其诚信水平,对其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A、B、C三类预警管理:
A类预警:
撤销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废物原料进口,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受理其相关报检申请B类预警:
检验检疫机构对其输出的废物原料实施为期90天的全数检验,实施B类预警的情况:
一年内货证不符或环保项目不合格累积3批以上(含3批)检疫不合格并具有较大疫情风险被撤销注册登记后重新获得注册登记的。
32,一般性了解的内容教材P228-233,关于境外供货企业境外供货企业申请注册登记须具备的条件。
境外供货企业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境外供货企业登记注册的情况被取消注册登记资格的情况检验检疫机构评审和批准的工作时限关于境内收货人境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须具备的条件。
境内收货人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境内收货人登记注册的情况日常监督管理的内容加严检验检疫,以集装箱装运的实施全数掏箱检验的情况。
被注销、撤销、变更注册登记资格的情况检验检疫机构评审和批准的工作时限,33,第十三节出口危险品生产企业登记P233-235,适用范围:
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的生产企业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全国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的生产企业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所辖地区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的检验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34,申请程序,35,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申请符合,复核仍不合格的,半年后才可重新申请。
一般性了解的内容P233-235,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的生产企业登记的条件,36,第十四节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资格申请P235,适用范围: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包括国家隔离检疫圃、专业隔离检疫圃和地方隔离检疫圃。
主管机构国家圃或专业圃:
受理机构为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机构为国家质检总局地方圃:
受理及审核机构均为直属检验检疫局关于申请和审批审核机构为直属检验检疫局的,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审核机构为国家质检总局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一般性了解内容(教材P235)隔离检疫圃资格申请许可条件申请程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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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 进出口 企业 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