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届国家磐石奖卓越中小企业选拔表扬申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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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届国家磐石奖卓越中小企业选拔表扬申请须知
第15屆國家磐石獎-卓越中小企業-選拔表揚申請須知
一、依據:
本須知係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實施之「國家磐石獎—卓越中小企業—選拔表揚指導要點」訂定。
二、目的:
中小企業為國家經濟磐石,為激勵中小企業升級及發展,選拔經營穩健殷實,在各方面均表現卓越,並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中小企業給予公開表揚。
三、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四、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五、參選資格:
(一)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符合下述任一標準之事業:
1.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計算基準:
94年5月至95年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
2.農林漁牧業、水電燃氣業、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50人者。
(計算基準:
94年5月至95年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
3.商業、工商服務業、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等,可採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6條,視同中小企業之規模,相關規定如下:
(擇一即可)
(1)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後,其規模超過前2項所定標準者,自擴充之日起,2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2)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後,其規模超過前2項所定標準者,自合併之日起,3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3)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關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其中部分企業超過前2項所定標準者,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併同輔導之必要時,在集中輔導期間內,視同中小企業。
(二)成立時間在5年(含)以上。
(民國90年5月30日前成立者)
(三)最近3年(94、93、92)其中2年稅前稅後均獲利,且最近1年無累積虧損者。
(四)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註)曾獲本獎項者於5年內不得參選。
六、表揚名額:
表揚以12家企業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由評審委員會議決。
七、參選方式:
參選者必須由工商及社會團體、金融及學術研究機構、中小企業輔導機構、政府機關或國家磐石獎得獎企業聯誼會推荐,自行參選者不予受理。
八、報名應繳資料:
(一)推薦書。
(附表1-1、1-2)
(二)公司簡歷表。
(附表2-1、2-2、2-3)
(三)企業經營績效說明書。
(附表3)
(四)其他事蹟證明相關文件影印本(如品質認證證明書、獎項紀錄等)
(五)國稅局核發之無違章欠稅證明。
(六)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營利事業登記證(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註))、公司負責人身份證、董監事名冊。
(七)最近12個月(94年5月至95年4月)勞保局核發之保險費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八)公司最近3年(94、93、92)之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變動表暨損益表影印本),其中94年需完整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報表。
(註)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廠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且廠房面積未達50平方公尺且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未達2.25千瓦之小型製造業者免附。
以上資料請檢送1.
(一)~(八)項資料書面正本1份(以A4規格裝訂整齊)
2.
(一)~(六)項資料之電子檔光碟18份
3.第(八)項資料之影本17份
參選資料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統一銷毀。
地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6樓
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電話:
02-23660812#166傳真:
23687425
(國家磐石獎評審委員會)
九、推薦時間:
即日起至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截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評審:
(一)評審程序:
評審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初審:
由具專業素養和代表性之學者專家擔任初審委員,同時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以計算出企業經營績效評估得分(佔70﹪),及財務狀況評估得分(佔30﹪),決定入圍複審企業。
複審:
由中小企業相關輔導單位之學者專家擔任複審委員,並從中推選數位委員代表就入圍複審企業進行實地訪審評核,依據入圍企業之書面資料及實地訪審結果,決定入圍決審企業。
決審:
由政府首長及工商企業領袖擔任決審委員,依據入圍決審企業之書面資料進行評審,並決定得獎企業。
(二)評審標準:
1.企業經營績效評估:
佔總分70﹪。
評估指標及內容:
項目
權重
內容說明
整體管理制度
25%
.經營理念、願景與行動計劃
.組織架構及管理職能之運作說明
.全面品質文化塑造與推動情形
.會計制度與內部控制制度
.流程(過程)管理
.資訊策略規劃、應用與管理
.供應商管理及策略聯盟運用情形
.海外發展之效益、適法性
創新策略
20%
.創新績效(創新商品/服務、創新行銷模式、創新經營模式…)
.核心競爭力分析
.研發制度的運作與成效
.產品(服務)、技術、事業開發之短、中、長期策略
行銷策略
20%
.市場行銷策略(含內外銷)
.顧客關係管理(含消費者保護)
.自有品牌運用情形
人力發展
20%
.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策略(包含人事制度、勞資關係、教育訓練、員工福利、知識管理)
.經營團隊的運作情形
社會責任
15%
.公司治理、根留台灣理念與作法
.企業對社會之貢獻
.企業形象
.環保與工(公)安衛制度
2.財務狀況:
佔總分30﹪。
評估指標及內容:
項目
內容說明
自有資本率、流動比率、營業利益率、稅後純益率、應收款項週轉率、淨值報酬率、總資產週轉率、營收成長率等8項
財務評估係依據企業提供之最近3年度財務報表資料,就安定力、收益力、活動力及成長力等相關領域計算各項財務比率,並與其各別同業標準相較後,綜合彙計評分
十一、頒獎表揚:
(1)頒獎典禮預計於本(95)年10月份舉行,恭請政府高階首長頒獎,頒發國家磐石獎座及當選證書。
(二)拜會政府首長以肯定當選企業之經營成就和政府對中小企業之重視。
(三)出版當選企業專輯。
(四)舉辦當選企業成功經驗發表會及實地觀摩,詳實介紹得獎企業成長、奮鬥歷程及經
驗,以擴散企業成功模式。
十二、得獎企業之義務:
(一)得獎企業有配合提供印刷專輯、錄影專輯所需題材、發表企業經營成功經驗、參加得獎企業聯誼會、參與相關獎項廣宣等相關活動之義務。
(二)得獎企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未來辦理中小企業相關工作之需要,提供參觀或參與相關會議之義務。
(三)得獎企業若經查證有違反本辦法或不實陳述者,其獎座及當選證書應繳回主辦單位。
(附表1-1)
茲推薦
參加第15屆「國家磐石獎」選拔之甄選
此致
國家磐石獎評審委員會
中華民國95年月日
推薦機構
機構名稱
推薦人簽章
推薦人
服務單位
職稱
推薦機構
用印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附表1-2)
推薦理由及事蹟說明
推薦理由:
1.經營穩健,深具成長潛力2.企業形象優良
3.表現卓越並對社會經濟具示範效果4.熱心公益並對社會有具體貢獻
5.其他(請舉例說明)
事蹟說明:
(附表1-2)
推薦理由及事蹟說明
公司簡歷表(附表2-1)
企業名稱
負責人
創立日期年月日
資本額萬元
營業淨額(94年度)萬元
員工人數(請以當年度平均之勞保人數計算)
92年:
人/月
93年:
人/月
94年:
人/月
聯絡人
通
訊
地
址
公司
電話()
傳真()
e-mail:
工廠
電話()
傳真()
產業別
營業項目
產品名稱
(附表2-2)
公司沿革簡介(200字以內;請條列說明)
企業經營績效說明書(附表3)
附註:
請就貴公司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創新策略、行銷策略、人力發展、社會責任與未
來展望予以具體說明(請參考P3企業經營績效評估指標之項目逐項撰寫)。
表格若不
敷使用,敬請自行影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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