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明会宝岛17世纪台湾的蜕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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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明会宝岛17世纪台湾的蜕变汇总
多元文明會寶島:
17世紀臺灣的蛻變
逢甲大學:
文明史,2005.10.21
黃富三
今日臺灣經濟近代化、政治民主化、教育普及化、社會多元化,已經是世界上最進步的地區之一。
然而在不到四百年前,它卻是孤立於文明世界之外的東亞孤兒,與外界少有接觸,因而被認為是一蠻荒世界。
為何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臺灣會進步得如此迅速呢?
英國有名的歷史家湯恩比(ArnoldToynbee)說,文明的興起是由於刺激與反應(stimulationandresponse),也就是說有外來刺激,才會有反應,反應成功就是新文明的開始。
17世紀東亞世界的變化,多元文明匯集臺灣,正是促成臺灣蛻變的主要因素。
在這個小島上,我們看到新興的西方文明入侵,也看到古老的中國文明東傳,會合成一股洪流,使這個沈睡的小姑娘開始甦醒,並迅速成長為迷人的美女。
以下分原住民文化的原貌、西方文化的衝擊、中國文化的東傳做一簡介。
一、17世紀前的臺灣:
原住民文化
在17世紀前,臺灣的原住民是南島民族(Austronesians),但其前也有舊石器時代人類,並產生以新石器時代文化為主的生活方式。
(一)從舊石器到新石器、金石並用文化
目前臺灣已知之考古遺址達一千五、六百處以上,從舊石器到新石器、金石並用文化都有。
最早的是臺東縣長濱鄉八仙洞之長濱文化,遺址中留下許多礫石器,時間約在西元前一萬三千年至西元前三千年,屬於舊石器晚期的文化。
至於新石器文化則散布全島,如大坌坑文化、圓山文化、十三行文化等。
除石器外,有的部落已使用鐵器甚或能冶鐵。
大致言之,他們的生計除狩獵、漁業外,已有初級農業,並能製陶、紡織。
部分學者認為這些先住民的後代是現存的原住民,但迄今未有定論。
(二)原住民社會:
無國家組織﹔自足經濟
17世紀臺灣居民乃現存原住民,屬於南島民族(Austronesian),學界均認為在體質構造與文化特徵方面,與東南亞民族同源。
原住民文化發展基本上仍停留在新石器時代,其特色可從政治、經濟方面觀之。
1.政治方面:
原住民只有部落,而無統一的國家組織。
十六世紀末,明代陳第所撰之「東番記」指證稱:
「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
可見至1624年荷蘭人領臺以前,原住民仍停留在各自為政的部落社會階段。
2.經濟方面:
基本上屬於新石器時代之自足經濟。
狩獵、捕魚是重要生計,農業是燒耕式的,不施肥、不灌溉,生產量不高,無法供養大量人口。
手工業亦不發達,僅有簡單的製陶業、紡織業,亦無較複雜之商業行為,一切只求自足。
十七世紀末,郁永河指出原住民之食、衣、住等經濟物資均自產自用,自給自足,稱:
「番人….寒然後求衣,飢然後求食,不預計也。
….無市肆貿易,有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
……屋必自構,衣需自織,耕田而後食,汲澗而後飲,績麻為網,屈竹為弓,以獵以漁,蓋畢世所需,罔非自為而後用之。
」
不過,部分原住民確實也從事交易活動。
在西部考古遺址中,發現有東臺灣的玉、唐、宋各朝代的銅錢,說明原住民確有貿易行為。
據十七世紀初期文獻,北部的原住民與外界有較為頻繁的交易往來,大多是與外來客進行零星交易,主要為以物易物,如以硫磺、鹿皮、黃金等,交換鹽、布、鐵等。
目前原住民共分十一族,多為山地居民,計為:
泰雅、賽夏、布農、鄒、排灣、魯凱、卑南、阿美、達悟(雅美)、邵、噶瑪蘭,總人口約四十萬人。
另有平埔族八族,計為:
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宰、拍瀑拉、巴布薩、洪雅(學者對此族名稱仍有歧見)」、西拉雅、馬卡道,散布於平原地區,但目前大多已經與漢人同化,難以區分。
(三)與外界接觸少:
漁民、商人、海盜之據點
十五世紀後,東亞商路日益興盛,形成一貿易圈,臺灣位於航路必經之地,因此外界對它的了解日增。
十六世紀下半葉明朝開海禁後,福建商人活躍於東亞各港口;接著在十六世紀末,日本亦鼓勵海外貿易,日商積極參與東亞貿易;加上歐洲商人東來後亦全力拓展國際貿易,因此中國、日本、南洋間商業往來極為頻繁。
由於臺灣是東亞航路必經之地,逐漸為外人所知,而漁民、海盜、商人亦逐利其間。
1.漁民採捕地:
臺灣四面環海,寒、暖流交會,漁產極為豐富,尤其是澎湖。
其中以烏魚最重要,稱為「烏金」,因其卵所製成之烏魚子,乃華人桌上珍品,價格昂貴。
早期來臺之華人的確大多為漁民,十六世紀,明代史書均稱有極多漁民至臺灣(北港、東番)捕魚,從北部雞籠、淡水至南部,都有他們的蹤跡。
張燮《東西洋考》:
「淡水、雞籠溪在鼓湖嶼之東北,故名北港,又名東番。
……嘉靖末,遭倭焚掠,稍稍避居山後。
忽中國漁者從魍港至,遂往來以為常。
」
2.商人之「自由港」:
由於臺灣無一主權政府,形同自由港,各國商人逐漸在此貿易。
其中以琉球、中國、日本商人最活躍。
十五世紀,琉球商人以低姿態對明朝進行朝貢貿易,因而崛起於東亞海域,東亞形成一小型的貿易圈。
十六世紀下半葉(1570),明朝有限度開放通商,華商取而代之。
明人稱臺灣為「小東島」、東番、北港、大員等。
大體上,漢人至臺灣北部者大多為開採硫磺、購買鹿皮,與原住民進行以物易物(barter)之交易,至南部者則多為捕魚。
自十六世紀末年後日商也相當活躍。
1592年,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拓展海外貿易,日商活躍於東亞各商港,包括暹邏、馬來半島、菲律賓、臺灣。
其中大員(今安平)因位於中、日、菲通路上,已發展為中外商人自由貿易之地,而日商在北線尾(在今臺南)建有一日人聚落,長期從事絲綢等華貨之交易。
此外,由於臺灣北部產金,亦有日人前來採金。
因此臺灣形同東亞自由港,貿易日盛。
3.海盜根據地:
隨著東亞貿易之興起,海盜亦產生,以分嚐一杯羹。
首先是倭寇,常入侵盤據,做為劫掠海上之據點。
在十五世紀半至十六世紀,其活動舞臺為中國沿岸、東南亞方面,成員以中國人及朝鮮人為主,稱為「假倭」。
倭寇數度入據臺灣,如1564年,佔領雞籠;1602年,以臺灣為巢穴,騷擾海上,因此明將沈有容來臺征剿。
直至1636年日本鎖國後,倭寇方漸絕跡。
此外,中國海盜亦一大禍害。
海盜據臺始自1564年後有林道乾、林鳳等。
不過,與臺灣關係最密切的海盜(或盜商集團),莫過於顏思齊與鄭芝龍。
1624年,顏思齊與鄭芝龍等二十八人在日本長崎結一幫派,密謀推翻幕府,事敗後逃至臺灣。
1625年,顏思齊去世,鄭芝龍繼起領導,聲勢更大。
他屢次打敗官軍,官府無奈,乃於1628年加以招撫,任命為海防遊擊。
至1639年,累升至總兵,因此得以壟斷中國貿易。
由上可知,16世紀後,臺灣因為於東亞航路要衝,逐漸為外人所知。
然而,漁商盜僅以臺灣為短暫據點,並未建立政府,進行開發,對臺灣無何貢獻。
二、西洋文文明之傳入
(一):
荷蘭
16世紀,西方人侵入東亞,17世紀佔領臺灣,多元文明乃交會於此,臺灣方邁開前進的腳步。
首先認識臺灣的西方人是葡萄牙人。
1540年代,葡萄牙水手北上琉球、日本,驚嘆臺灣之美,“IlhaFormosa”,意思是美麗之島。
自此,西方人稱臺灣為Formosa,存有浪漫的遐想。
但葡萄牙人對臺灣的興趣不高,真正佔領、開發臺灣的是荷蘭人,而他們的確是推動臺灣進入文明進步的最早與最重要的功臣。
1624年荷蘭人佔領南臺灣,從此臺灣搭上文明列車,由史前時代直接躍入大航海時代後的近代初期世界,並以飛快的速度進步,成為東亞最進步的地區之一。
(一)臺灣重商傳統之啟動:
重商主義
一五九八(萬曆二十六)年,荷人出現於遠東,建商館於印尼萬丹(Bantam)。
一六○○(萬曆二十八)年,荷船首航日本要求通商。
一六○二(萬曆三十)年,建立東印度公司(EastIndianCompany),其後轉往巴達維亞(今雅加達),以此為總部,經營東亞貿易。
東印度公司為拓展與中之國貿易,一六○四(萬曆三十二)年,派提督韋麻郎(WijbrandvanWaerwijck)率軍占領澎湖,但為明將沈有容諭退,未能達成使命。
一六○九(萬曆三十一)年,在平戶設商館,開始對日通商。
由於中國地大物博,乃利之所在,荷人更是急欲通商。
然而,遭遇極大阻礙。
第一,葡萄牙人佔領澳門,壟斷中國的沿海貿易。
第二,當時菲律賓已為西班牙統治,華人多前往馬尼拉貿易,荷蘭人根據地在印尼,航線被切斷。
為對抗商敵,荷蘭人必須取得較近中國的商業據點。
一六二二(天啟二)年,派提督賴耶爾孫(CornelisReijerszoon)率軍攻澳門,但為葡人所敗,乃再占領澎湖,以求通商。
但明朝不允許,一六二四(天啟四)年,總兵俞咨皋率兵攻澎湖。
最後雙方協議,荷人退出澎湖,遷往臺灣,而明朝則允許華人前往貿易。
於是,荷蘭首任臺灣長官宋克(MaartenSonk)入據大員,即今日臺南安平,此後即開始荷蘭治臺時代。
荷蘭人來臺之目的是以臺灣為據點,進行國際轉口貿易,其施政乃以當時盛行的重商主義(Mercantilism)為核心,因而啟動了臺灣的重商傳統。
其後為增加收益,進一步發展產業,更引導臺灣走向經濟成長之路。
在轉口貿易方面,因當時東亞最具價值的商品是中國的絲、日本的銀、南洋的香料,臺灣位於三地之中央,荷蘭人乃以它為轉口貿易的據點。
為了經營貿易,一六二四年入臺時,荷蘭人即在臺南安平設立商館,築奧倫治(Orange)城,一六二七年改名熱蘭遮(Zeelandia)。
中日商人均至此貿易,主要商品為中國絲、黃金、瓷器;日本銀;南洋香料;臺灣鹿皮等。
荷蘭人利用季風,以帆船進行南北貨物之運銷。
夏季南風盛行時,運南洋貨北上,約四、五月間,自巴達維亞經暹邏、柬埔寨至臺灣卸貨,再分銷中國、日本。
冬季則利用北風南航,將中、日商品運至巴達維亞,再運荷蘭、波斯、歐洲等地。
華商是荷蘭人的主要貿易夥伴與競爭對手,因中國貨最重要而不易取得,通常要透過他們取得。
李旦、許心素、鄭芝龍等乃重要商業伙伴與商敵,尤其是鄭芝龍。
一六三五年前後,因明朝海禁更為開放,航行安全,雙方合作愉快,大員貿易大盛,荷蘭人獲利率極高,達百分之一百以上;至一六四○年,達高峰。
但一六四一年後,因中國戰亂連綿,絲品供貨不穩定,而且鄭芝龍在日本市場也與荷蘭人競爭,轉口逐漸衰落。
不過,荷蘭人轉為出口糖、茶等至波斯、日本,並向漢人多徵稅收。
無論如何,荷人之經營相當成功,獲益甚佳,在一六四○至一六五三年間,純益由一萬三千盾(gulden,荷蘭幣)猛增至三十三萬八千盾。
在亞洲商館中,其獲利亦僅次於日本商館。
(二)先進農業之發展:
米、糖
荷蘭人來臺後,發現臺灣地形、氣候適合種植甘蔗製糖,而糖乃當時具有國際市場的商品,因此也發展農業。
然而原住民無種蔗製糖技能,荷蘭人如何開創此一新產業呢?
考其成功之秘訣,在於與漢人分工,互補不足。
其方式是:
荷人為漢人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如派遣船隻載運移民、提供土地與資金、興修水利、武裝保護漢人拓墾之安全等;而漢人則提供勞力、技術,甚至資金,從事實際開墾與製糖工作。
在雙方各盡其力、各取所需的分工體制下,農業發展相當順利,首先是蔗糖業,其後是稻米業。
荷人原先自華南輸糖至臺,再轉銷日本、中東、歐洲,一六三○年後,荷人開始派出船隻赴大陸載運移民,漢人墾民大增,蔗糖業迅速發展。
臺南附近之砂糖產量由一六三六年之1,244擔激增至一六五八年之17,300擔,產量超過爪哇,並取代鹿皮成為主要出口貨,臺灣商館之獲利亦有賴糖之出口。
在米方面,原本臺灣糧產不足,依賴日本、暹羅(泰國)接濟,但由於漢人移民之種植,糧產漸增而能自給。
一六四二年,產量約達四千擔,至遲在一六五六年已有餘米可出口。
此後以米、糖為重心之農業決定了往後三百餘年之臺灣經濟性格,直至一九六○年代。
總之,由於荷蘭人的政治力與漢人的經濟力之分工與結合,臺灣經濟發展之列車開始啟動,此後貿易導向成為臺灣的傳統,米糖也長期成為臺灣經濟之骨幹。
(三)荷人之政教:
基督教與新港文
荷人來臺之目的主要是商業利益,因此政治方面實施精兵簡政之策以減少開支。
其駐臺兵員僅有一千人左右,而所雇用之行政人員亦極為有限。
荷人在熱蘭遮(Zeelandia,安平)設商館,置一長官與評議會,為臺灣最高行政機構,以管理統治下之臣民。
至於對原住民的統治,則成立四個地方會議區,即南部、北部、淡水(北臺地區)、卑南(東部),由原住民各社頭目選出長老,受長官之命,執行其政策。
此乃歐洲封建制度的變型,亦為一種地方自治組織,大大減少行政人力之需求。
如此少量之官與兵如何有效統治呢?
除上述之自治組織外,其秘訣是藉助傳教士。
荷人常以傳教士兼理行政事務,一者以其有傳教熱忱,忠於職守;二者以其通土語,有助溝通意思;三者可減輕行政費開支。
同時,重視並資助傳教士之教化工作,即傳教與教育合一,以感化原住民。
著名的傳教士有Candidius、RobertusJunius等人,自一六二七年後先後來臺傳教。
他們以南部平埔族為主要對象,尤其是新港社,以拉丁字母創出新港文,用以譯祈禱文、十誡、教義問答、新約等。
至一六三○年,西部海岸平原各地已建有基督教教堂、學校,傳教士以原住民為助手,進行基督教教育。
一六四一年,Junius偕同臺灣商館館長視察各社,眼見土著儼然已成基督徒,出入教會作禮拜,且尊敬荷人,頗驚愕其成果;估計全島受洗者達四、五千人。
可見傳教相當成功。
而新港文在荷蘭人退出後仍使用至十九世紀之清嘉慶年間,用以與漢人訂立契約,此即臺灣史上有名的「新港文書」、「番仔契」。
如荷蘭人繼續統治,台灣可能基督教化,原住民可能以新港文創新文化。
三、西洋文化之傳入
(二):
西班牙
西班牙早在一五七一年即攻占呂宋,建造馬尼拉城塞,漢商應召來此貿易,甚至形成一華人社區(parian,澗內),而且日商亦聚集,馬尼拉乃日益興盛。
然而,荷蘭人入據大員後,從中切斷菲律賓與中、日之貿易線,對西班牙形成威脅。
於是在一六二六年,西人派兵占雞籠(SantísimaTrinidad),築一城堡為據點,名為聖撒爾瓦多(SanSalvador)。
一六二八至一六二九年,又占淡水,築聖多明哥(SantoDonmingo)城。
因次形成荷、西南北對峙之局。
西班牙亦招華商前來貿易,並推動傳教工作。
然而,成果不佳。
一六二五年後,西班牙與日本之貿易中斷,而淡水開港後,中國來船亦有限,商館入不敷出。
自一六三五年後,西班牙人對臺政策轉趨消極。
在傳教方面,據稱一六三○年有信教者三百餘人,一六三四年有三百二十人;Esquivel神父亦以拉丁字母編「臺灣島淡水語辭彙」、「臺灣島淡水語基督教理書」等書,以為傳教之助。
但雖有某種程度成果,終究不如預期。
此外,一六三三年日本禁教後,以臺灣為跳板對日傳教之願亦幻滅。
收支嚴重不平衡是一大問題,商館不但未獲利,反而必須仰賴馬尼拉當局補給方能維持。
一六三八年撤退淡水守軍,僅留雞籠,以減少兵力與開支。
荷人對西班牙之占臺原本即不安,乃伺機進攻,一六四二年派軍北上,攻陷淡水、雞籠,逐走西班牙人。
荷人並在淡水舊城堡近鄰重建新城,此即今日紅毛城(TheDutchFort)之原型,亦設一商館。
然而,情況不理想,貿易重心仍在南部。
綜上所述,荷蘭、西班牙治臺時間雖不長,但在臺灣史上具有開創性意義。
在政治上,結束無國家時代,開啟外來殖民統治之端;在經濟上,打破孤立,逐漸加入世界市場,建立影響後世之重商傳統;在社會上,開始漢人大量移民,伏下取代原住民而成為主體民族之機。
從此,臺灣由封閉性轉為開放性,由東亞孤島蛻變為世界島,由內陸文化走向海洋文化。
四、西洋文化(三):
英國之軍火貿易
1661-6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建立鄭氏王朝,基本上仍延續重商主義政策。
1670,鄭經派團至印尼萬丹(Bantam),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台貿易。
英人派二船來台,並訂立商約,主要為軍火與台灣商品的交易。
1672,英國人在台設立商館。
1674,鄭經打回福建,1675,英國東印度公司進一步至廈門建立商館,控制中國貿易。
但1680鄭經敗退後,亦隨之衰退。
英國對台灣的貢獻是提供西洋優良槍砲與火藥等西方軍火,大大增強鄭家對抗滿清優勢人力的能力。
此提供一教訓,即海島需要優勢火力與海軍,方能確保安全。
五、中國文化之傳入:
荷蘭時代移民與鄭氏王朝
荷蘭人治台期間,與漢人間有一種相生相剋的關係。
荷蘭人仰賴漢人發展農業、漁業、獵業以及商業,漢人亦因荷蘭人之協助方能大量移民臺灣,解決生活問題,彼此有互利關係。
然而,二者間亦有緊張關係。
原因是漢人文化較高,有其民族尊嚴,而人口日增,至一六五○年代多達三萬人以上,遠超過僅一千多之荷蘭人,自不甘久居人下。
因此,伏下漢人取代荷蘭人與原住民之根源。
一六五二年之郭懷一事件乃其引爆點,1661-62年,鄭成功進一步結束荷蘭在臺統治。
一六六一年四月,鄭成功自金門領軍二萬五千人,先攻占澎湖,三十日黎明自鹿耳門攻入臺灣。
先占領漢人占多數之普羅文遮(Provintia)城(今赤崁樓一帶),再包圍熱蘭遮(Zeelandia)城。
經九個月之苦戰,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荷蘭人終於被迫投降,離開統治多年的臺灣。
鄭氏王朝在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
第一是首建漢人政權,第二是奠定農商並重經濟體制。
(一)首建漢人政權,樹立典章制度
鄭成功在一六四八年已奉永曆正朔,但一六六一年永曆帝遇難後,在臺仍用其年以為政治號召,其子鄭經、孫鄭克塽繼承之,直至一六八三年投降滿清。
在此期間,鄭氏以獨立王國自居,並以一主權國家身分對內對外行使統治權,可說是第一個以臺灣為主體的獨立政府。
一六六一年鄭成功自克復赤嵌城、圍困荷人於熱蘭遮城後,即著手立國工作。
他把赤嵌地方稱為東都明京,改熱蘭遮為安平鎮,紀念出生地安平;中央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至於地方政府,在赤嵌城Provintia設承天府,統轄臺灣,其下設二縣,北為天興縣,南為萬年縣;澎湖則設一安撫司。
斯乃一套完整的中央與地方政治制度的國家體制,當時已有人批評鄭成功「多僭帝制」;其子鄭經、孫鄭克塽亦延續其制。
事實上,鄭氏亦一直以獨立國身分與日本、荷蘭、西班牙、英國等國進行外交往來、締結條約,是以外人史書皆稱KingdomofTaiwan。
因此,台灣漢化日深。
(二)奠立農商並重經濟
鄭成功除了延續重商主義外,全力發展農業,進一步奠立農商並重經濟,為後世所仿效行。
1.建立商船隊,拓展貿易
鄭家一向活躍於遠東海洋,具雄厚商業勢力。
鄭成功亦承其傳統,甚至以政治、軍事力量光大之。
攻取臺灣後,雖暫獲立足點,然當時臺地富源尚未開發,開墾之效亦非能立竿見影,故須同時發展貿易,對抗滿清之經濟封鎖。
他設立山路五商與海路五商,經營貿易。
山五商為金、木、水、火、土五行,設于杭州及其附近各地,收購各地絲綢等中國特產,輸往廈門。
海五商為仁、義、禮、智、信五行,設於廈門及其附近,將大陸物資運銷外洋。
子鄭經亦步亦趨,甚至招攬外商來臺貿易,如英國東印度公司,因而財政富裕。
2.發展農業
鄭氏王朝一方面繼續荷蘭人的重商政策,拓展貿易,一方面加強拓墾,發展農業,奠定農商並重經濟之基礎。
鄭成功特重以糧食為主的農業。
第一、數萬來臺軍民需糧孔急;第二、當時臺灣適合農業發展,且曠土甚多。
事實上,為對抗滿清之經濟封鎖,足食乃基本要件。
然而,臺灣缺乏足夠而有高技術的勞力,因此他充分利用他所掌控的人力。
第一是運用兵力,行屯田。
他在一六六一年圍攻荷蘭人時,即已分兵屯墾;第二是鼓勵文武官員、百姓開墾。
他諭勸百官墾荒,手續是「報明甲數,而後開墾」;第三是吸引大陸勞力;第四是改進生產技術。
由於土人生產工具、技術極原始,生產力極低,鄭氏乃引進較進步之大陸農耕技術,如牛耕、鐮刀。
鄭氏王朝之開發以南臺灣為重心,由今日臺南市、臺南縣,向外擴展至高雄、嘉義。
其他中、北部地區,僅有個別的點狀式的開發。
北臺主要為罪犯與投降兵將之流放地,拓墾有限,有事時方派重兵駐防。
在鄭氏王朝統治下,漢人人口增至十二萬人,且因為掌握政權,文化較高,逐漸可與原住民分庭抗禮,甚至取得平原地區的局部優勢,原可長治久安。
然而,因採取錯誤的對清政策—西征大陸,自耗國力而步上衰亡之路。
清朝康熙22年(1683),明鄭降清。
清廷消極治臺,但漢化更加快。
結論
1624年以前,台灣是個孤島,居民是原住民,基本上仍停留在新石器時代。
17世紀,東亞航路大通,西方人東來,台灣位於航路要衝,乃為荷蘭人、西班牙人所佔領,臺灣開始蛻變。
第1,荷蘭人、西班牙人傳入海洋文明,採行重商主義,啟動台灣的商業傳統,以迄於今。
第2,荷蘭人吸引漢人移民,啟動移民傳統,三百多年來,移民始終未曾間斷,因而形成多民族、多元文明的社會。
第3,漢人人口大增,漢式文化東傳並生根,奠定臺灣底層社會之基本性格
其後,台灣以漢人社會為基盤,以海洋文明之胸襟吸收外來文明,加速進步,短短不到四百年,已經發展為世界最進步的地區之一。
考其根源,應歸功於17世紀多元文明之匯集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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