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岗位轮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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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岗位轮岗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和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医学装备科、药剂科、后勤科、总务科等重点科室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三、定义
(一)重点岗位是指管钱、管物、管人等关键岗位,即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医学装备科、药剂科、后勤科、总务科等重点科室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二)轮岗是指对上述岗位担任业务主管或管理工作人员,有计划的调换岗位,一般期限为三年轮岗一次。
四、标准规范
(一)轮岗人员拟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符合新的岗位所要求的必备条件,以利于培养个人业务能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轮岗人员在本科室调换工作的,由本科室自行调整。
若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科室工作的,其轮岗事项由人力资源科提前一个月提请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科办理相关手续,实施轮岗。
(三)轮岗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四)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执行轮岗决定,在接到轮岗书面通知后的一周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工作。
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服从决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决定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医院党群办、审计科对轮岗工作进行监督。
(六)要严把任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关。
在轮岗前,党群办、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廉政测评,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低于80%的,原则上不能轮岗。
轮岗后,每年开展一次廉政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原则上不能继续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或工作人员。
参加投票测评的范围,原则上由院中层以上的干部参加。
廉政测评分为三个档次,即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满意率的计算公式:
[(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0.6)÷测评有效票数]×100%。
测评有效票数:
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不含弃权票数和作废票数。
五、职责
(一)人力资源科职责
1.具体负责重点科室轮岗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清理需要轮岗的人员,并按时上报轮岗人员;
3.具体办理轮岗人员的轮岗手续。
(二)党群办职责
1.具体负责监督轮岗科室执行情况;
2.负责轮岗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对满意率不达标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科职责
1.具体负责对需离岗审计的轮岗人员进行离岗审计,并向院党政联席会提交审计报告;
2.协助党群办对轮岗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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