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服务合同.docx
- 文档编号:30810236
- 上传时间:2024-01-30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30.71KB
校车服务合同.docx
《校车服务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车服务合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车服务合同
甲方(校方):
乙方(服务方):
本项目于年月日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为乙方。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校车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服务概况
1.1乙方负责回购甲方原有服务于公办学校的23辆校车。
1.2乙方具备提供校车服务的资质,为甲方提供校车服务,涉及6个镇(街)的10所公办小学、幼儿园,运行线路17条,依靠站点131个,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
1.3乙方应提供校车、驾驶人员,按照约定的线路提供校车服务。
1.4乙方承诺具备如下资质:
1.4.1乙方系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1.4.2乙方提供校车服务的车辆均为专用校车且已取得校车标牌。
1.4.3乙方提供校车服务的驾驶员均已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1.4.4乙方应具备甲方区内的固定办公场所、专业管理人员、视频监控终端、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等安全管理保障条件。
2.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一年一签。
3.费用与支付
3.1服务费用
一年服务费用(含回购23辆校车费用)为319.508万元(服务费用由学生缴纳的乘车费用、财政补贴、学校属地乡镇街道分摊费用三部分组成)。
其它费用:
如因生源增加或减少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车辆,双方另行约定。
3.2付款方式
3.2.1学生乘车费用在开学后由乙方按标准收缴,甲方督促学校配合乙方收费工作。
乙方收缴学生乘车费用须应收尽收。
3.2.2乙方收缴学生乘车费用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付费用总价的10%,其余款项在一年合同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3服务费用说明
3.3.1.服务过程中,因运行安排调整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服务费用的,则应按双方约定的调整生效日期、调整后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用,视为本合同相应修改。
3.3.2.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中已包含车辆租用费用、燃油费用、车辆维护保养费用、驾驶员服务费用等。
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以双方另外约定为准。
3.3.3.甲方变更车辆运行路线、班次、发车时间等事项,或因交通管制、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乙方营运时间、运营里程或服务成本明显增加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
3.3.4.车辆运行及驾驶所产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由由乙方承担。
3.4乙方收款账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帐号:
3.5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校车运行安排
4.1运行安排确认
4.1.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校车运行路线、班次、发车时间等(下称“运行安排”),乙方应按照已确定的运行安排完成校车运行(停车点按公安交管部门规定执行)。
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原路线运营的,不属于乙方违约。
4.1.2甲方为乙方指定每个站点的上下落客地点,但不得指示校车有违法停靠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且后果由甲方负责。
4.2运行安排变更
4.2.1因接送地点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运行路线的,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处理。
4.2.2在运营里程、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的合理运行路线调整,乙方应配合执行。
4.2.3导致运营里程、成本有明显增加的运行路线调整,双方应协商适当增加费用。
4.2.4因甲方活动等临时需要改变线路的,在不增加乙方运营成本的前提下,乙方应安排乙方人员予以配合。
4.2.5甲方应提供指定位置用于乙方校车的免费日夜停放,但甲方不承担保管义务,校车损毁或失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校车运行异常
5.1校车维修或年审
因校车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合理因素需要原服务校车暂停运行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派出同等标准的校车用于调度,确保每天校车的正常运行。
5.2校车事故或违章
5.2.1学生、随车照管教师上车后,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况的,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为准。
因乙方原因导致学生、随车照管教师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5.2.2因乙方交通违章罚款或出现任何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或校车损失或学生、随车照管教师、驾驶员受到伤害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所有责任。
5.2.3因乙方交通违章罚款或出现任何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学生人身、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及费用,但应配合乙方办理保险理赔。
6.校车要求
6.1乙方使用车辆应为专用校车。
6.2乙方使用车辆应取得校车标牌。
6.3乙方提供的校车是符合国家校车技术标准规定的车辆,具有校车技术标准行驶所需要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证等),并经过了相关的安全性检验检测(证明)。
6.4乙方提供的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校车应当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能正常查看。
7.校车驾驶员
7.1乙方应负责对每位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岗位技能,服务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
7.2乙方提供名单中的校车驾驶员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同时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体健康证明等,且具有三年以上车辆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7.3乙方应提供校车信息及驾驶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准确联系乙方校车驾驶员。
乙方更换校车驾驶员的,须及时告知甲方。
7.4乙方驾驶人员应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5乙方驾驶员每日出车前须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每次接送结束时,配合照管老师严格检查车内每一个角落,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童在车内。
7.6在接送过程中,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或没有带齐有效证件而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的,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7如遇不良天气(下雨、台风等),乙方驾驶员须配合甲方安排,在能让学生安全上下车的落点停靠校车,由甲方组织人员护送学生上下车。
8.校车照管人员
8.1随车照管教师由甲方安排并承担费用。
8.2每辆专用校车配备随车照管教师各1人。
8.3.甲方应要求照管人员配合乙方实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4.甲方应自行保证照管人员符合要求。
9.其他权利义务
9.1双方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年发布实施)所有规定。
甲乙双方在校车运营期间,有责任相互监督和提醒,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9.2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9.2.1.甲方有权查验乙方运营手续。
9.2.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9.2.3甲方有权对乙方校车和驾驶员的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9.2.4甲方应做好乘车学童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9.2.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当月应付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9.2.6学生上车前/后的安全责任由学生监护人或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9.2.7甲方督促随车照管教师履行随车照管职责,加强学生上下车和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要求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在校车运行过程中,适时查看校车视频监控,加强运行过程监管,并做好检查记录。
9.2.8因乙方服务质量导致应该乘车学生人数明显减少的,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原则上按学生乘车费用标准扣除。
9.3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9.3.1乙方应力所能及保障甲方人员及乘车学生在乘车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9.3.2乙方需按照双方约定、服务方案等做好校车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和检测。
9.3.3乙方校车应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当班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9.3.4在提供校车服务期间,乙方应保证校车的正常运营,乙方需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路线及方案,保证校车的安全准点,不得无故停开。
9.3.5乙方按照规划的运行线路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调解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要求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9.3.6乙方安排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在校车运行过程中,适时查看校车视频监控,加强运行过程监管,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沟通联系。
9.3.7乙方对应收尽收的学生乘车费用收缴不足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给予补助。
9.3.8乙方应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满足学生乘车需求。
10.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11.合同变更与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
11.2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扣减服务费用、甲方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费用等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2.3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人员不符合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扣减费用等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2.4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2.4.1解除前乙方已经提供的服务,应正常结算服务费用;
12.4.2按照剩余未履行部分服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3即退还乙方的全部物资、材料(如有)。
12.5乙方违约解除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5.1乙方超过20分钟以上未准时送达学生两次以上的;
12.5.2乙方驾驶员或校车状况引起学生或家长三次以上投诉的;
12.5.3乙方存在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12.5.4乙方提供的车辆未年检的;或车辆不符合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的;
12.5.5乙方提供的车辆保险额度不足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12.5.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已确定的校车或驾驶员达两次以上的;
12.5.7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2.5.8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
(1)对于乙方已经提供并经甲方验收通过且无法退还的服务,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解除前的服务费用;
(2)要求乙方按照剩余未履行部分服务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6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3.其他约定
13.1不可抗力
13.1.1.不可抗力定义:
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1.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3.2无效处理
13.2.1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3.2.2合同中任何内容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年发布实施)规定不一致的,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14.合同联系方式
14.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子邮箱:
14.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4.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4.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4.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15.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起诉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附则
16.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6.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校车 服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