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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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调动经理层成员个人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参照本方案同向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契约化管理原则。
通过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合同等方式,明确经理层成员的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并严格规范考核,确保经理层契约化管理的刚性约束。
二、战略导向原则。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集团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并确定经理层成员的考核目标,通过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和自下而上的绩效承诺,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有效实现。
三、差异化考核原则。
根据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及分工,建立和完善不同经理层成员差异化的考核分配机制。
落实经理层成员的管理职责及业绩要求。
四、短中长期考核原则。
公司经理层实行年度和任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明确不同周期的考核定位和目标要求,建立和完善经理层成员与企业短期经营目标及长期战略规划相适应的考核分配机制。
第四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党委会
公司党委会对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进行前置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主要职责为审核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董事会下设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董事会统筹协调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对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重大事项作出指导部署。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绩效与考核考评管理工作。
四、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群人事部。
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日常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的设计、考核实施、薪酬核算等相关具体工作。
第二章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
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期,根据与公司董事会签订的《个人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分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经理层成员个人考核,其中: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集团对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经理层成员个人考核包括经营成果、分管业务等多个考核维度,具体根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分工,在下达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中差异
化设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和指标。
其中:
一、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占60%) :
与集团年度下达企业经营业绩指标直接挂钩。
二、经理层成员个人考核工作指标(权重占40%) :
个人年度工作指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分管工作设计下达,包括经营成果、分管工作等个性化指标,以及民主测评、特殊奖励事项和否决项。
计算公式为:
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成绩X60%+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成绩X40%。
二、个性化指标的设计与计分规则
(一)总经理年度考核个性化指标与计分规则
1.经营成果指标(占个人考核部分权重50%,下同),可从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投资额等指标,结合集团下达公司年度经济指标选取,在年度制订《个人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时具体确定考核指标内容、权重、目标值(达标值和挑战值)。
每项指标的设计可参考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1)营业收入
a.指标定义:
结合集团下达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指标下达。
b.目标值:
达标值为集团下达的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挑战值为达标值的基础上,上浮20%。
c.计分规则:
基本分30分,完成值低于达标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X完成值/达标值;完成值高于达标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实际完成值-达标值)/|达标值|]X基本分,最高得基本分的120%。
(2)净利润
a.指标定义:
结合集团下达公司的年度净利润指标下达。
b.目标值:
达标值为集团下达的公司年度净利润考核目标值,挑战值为达标值的基础.上上浮20%。
c.计分规则:
基本分20分,完成值低于达标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X完成值/达标值;完成值高于达标值低于挑战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实际完成值-达标值)/|达标值|]X基本分,最高得基本分的120%。
2.安全生产指标(权重20%)
a.指标定义:
集团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及质量工作要求。
b.计分规则:
分值20分。
参照集团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考核规定等进行考核分值计算。
3.分管工作指标(权重20%)
根据公司年度专项工作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分解由总经理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分管工作情况进行设定。
(二)副总经理年度考核个性化指标与计分规则.
1.经营成果指标(权重50%或权重30%)
a.指标制定规则:
依据集团下达公司的年度经济指标和副总经理分工,在年度制订《个人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时具体确定考核指标内容、权重、目标值(达标值和挑战值)。
b.指标定义:
个人分管业务与集团下达公司年度经济指标所对应的关键指标完成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资金归集率、投资额、土地储备规模、房地产销售规模、融资规模、管理费用控制指标等。
c.计分规则:
此项基本分合计50分(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理层成员,此项基本分合计30分)。
完成值低于达标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X完成值/达标值;完成值高于达标值低于挑战值:
考核得分=基本分+[(实际完成值-达标值)/|达标值|]X基本分,最高得基本分的120%。
2.安全生产指标(权重20%)
a.指标定义:
该项指标为集团下达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及质量工作要求,暂仅对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经理层成员下达。
b.计分规则:
分值20分。
参照集团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考核规定等进行考核分值计算。
3.分管工作指标(权重40%)
a.指标定义:
根据公司年度专项工作及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分解由副总经理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分管工作进行设定。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划分为党建人事、投资经营、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板块,各分管业务板块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①党建人事板块:
组织落实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薪酬管理、职工福利等各项相关工作;
②投资经营板块:
指导落实项目投资拓展计划,指导监督新增项目投资预算完成情况,做好日常投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资、产权、资本运营管理体系等;
③生产管理板块:
指导完善与健全公司合同管理、预结算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监督做好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完善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④财务管理板块:
指导做好全面预算管理、管理费用成本控制、资金本回收管理、融资管理等相关工作。
b.计分规则:
分值40分,在年度制订《个人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时具体确定考核指标内容及各项权重。
三、民主测评(占个人考核部分权重10%)
分值10分。
从工作成效、组织协调、经营决策、团队领导、开拓创新、安全生产、党风廉政七个维度对经理层成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评价。
由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组织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对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特殊激励事项
特殊激励事项为经理层成员个人考核部分的加分项,最高分值为10分,但不占个人考核部分权重。
实行一事一议,由董事会进行审定。
加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管工作受到上级主管单位(集团、省国资委等)表彰,每次给予加1-3分奖励。
(二)在商业模式、投资拓展、资本运营、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对公司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可申请加分奖励,具体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
五、否决项指标
经理层成员个人在考核期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重大工作疏漏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当年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称职”。
第七条年度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价,年度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
各等级对应考核分数分别为:
1.考核分数≥9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80分≤考核分数<9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良;
3.70分≤考核分数<8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4.60分≤考核分数<7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5.考核分数<60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八条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公司董事会要求,按照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及分工,由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解,拟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就初拟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沟通,对指标内容、指标权重、计分方式等达成一-致。
三、公司党委会对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研究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四、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五、因公司发展战略或年度经营计划更改、岗位分工调整等非个人主观可控原因,经理层成员可申请调整变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递交书面材料重新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确定。
六、考核期末,依照权责分工,公司下发年度述职通知,经理层成员对照自身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七、公司年度审计结束后,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按照计分规则计算定量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个人定量指标得分;同时,组织开展经理层述职评审会,被考评者进行年度述职;评估主体根据经理层成员述职情况针对定性指标进行民主测评,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八、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汇总定量考核指标结果得分及各评估主体的民主测评情况,计算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得分,并按规定流程审议。
九、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报集团审批。
第三章.任期考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
对任期内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包括任期内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和经理层个人任期工作指标考核。
一、任期内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权重占60%):
任期内三年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二、个人任期工作指标考核(权重占40%):
任期指标主要根据集团下达给企业的任期目标制定。
结合个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设计下达,个人任期指标包括完成经营成果(量化的指标)、个人分管工作业绩评价。
计算公式为:
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任期内三年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平均值X60%+经理层成员个人任期工作指标考核成绩x40%。
二、个人任期工作考核指标的设计与计分规则
(一)经营成果指标(占个人考核部分权重的50%,下同)
1.指标定义:
任期内个人分管业务中与集团下达公司任期目标所对应的关键指标完成情况。
2.计分规则:
基本分为50分,考核得分=完成值/目标值X基本分,得分最高为基本分。
完成值低于100%,任期考核得分为0。
(二)个人分管工作业绩评价(权重50%)
1.指标定义:
任期内个人分管工作业绩评价,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根据任期内经理层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分管板块工作,结合集团下达公司任期目标进行设定。
2.计分规则:
基本分为50分。
具体定性、定量考核指标、指标权重和计分方式等在制订任期考核指标时确定。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任期考核结果评价,任期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
各等级对应考核分数分别为:
1.考核分数≥90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2.80分≤考核分数<90分,任期考核结果为良;
3.70分≤考核分数<80分,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
4.60分≤考核分数<70分,任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5.考核分数<60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评价程序
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董事会要求,由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就初拟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沟通,对指标内容、指标权重、计分方式等达成一致。
三、公司党委会对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研究讨论,公司董事会审议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四、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五、因公司战略规划等非个人主观可控原因,经理层成员可申请调整变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递交书面材料重新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确定。
六、原则上被考评者在任期最后一个年度审计结束前30个工作日,公司下发考评通知,布置和准备任期考评工作。
七、经理层成员对照自身任期内个人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任期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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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组织召开经理层成员任期述职考核评价会,被考评者进行任期述职。
九、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收集被评估人任期内各项指标的相关信息,汇总计算其任期考核结果得分,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核确定后,报集团审批。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经理层薪酬结构
根据集团有关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规定,公司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
一、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标准由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省人社厅公布的省属企业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以及集团职工年度平均工资的水平进行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二、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结束后经任期考核、集团审核后兑现。
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个人任期内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总水平的20%以内确定,即任期激励收入=任期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X20%X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比例。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
年度考核结果与经理层成员全年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分配相挂钩,对等关系如下: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年薪,且不计提当年任期激励。
二、任期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兑现
集团对公司董事长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达到“低”及以上为前提,依据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其中:
(一)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等级的,全额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即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比例为100%;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发放比例为60%;考核为不称职的,以及因投资经营失误、管理不善、因非政策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连续三年新增亏损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即发放比例为0。
(二)经理层成员中途离职和岗位调整的薪酬发放。
在任期年度内,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或损害集团利益或严重违规违纪而被辞退的,当年任期激励收入不予发放。
因工作需要集团内部调整.岗位或组织批准调离集团的,当年度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按在本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和考核结果发放。
三、企业应当于每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理层成员考核年度的薪酬兑付方案报集团审批。
内容包括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以及其他所有货币性收入。
未经集团审核批准的经理层成员薪酬不得兑付。
企业应当于每个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激励收入兑付方案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经理层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集团党委研究认定为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中止任期、免去现职、及时解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完成率低于70%)的。
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
3.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4.因其他原因,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或公司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第五章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述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反馈
在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申述
被考评的经理层成员如对考评程序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获知考核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裁决,并及时将裁决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与《XX公司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配套使用。
第十九条如与集团等.上级主管单位新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附表:
XX公司企业经理层成员综合评价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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