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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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专项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建设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规划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
院长:
滕晓光(正高级工程师)
分管院长:
赵学军(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邓芳(高级工程师)
审定: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项目编号:
蒙林设—2008—***号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等级甲级
编号工咨甲1032107001
规划编制科室:
科室负责人:
规划编制人员:
旗县参加人员:
梁金龙阿尔山市政府副市长
杨永久阿尔山市政府副市长
赵树才阿尔山市发改委主任
孟占君兴安盟五岔沟林业局副局长
窦东平阿尔山市林业局副局长
巴雅尔阿尔山市发改委副主任
佟大勇阿尔山市林业局科员
制图:
目录
第一章项目提要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主管单位 1
1.3规划依据 1
1.4规划期 1
1.5规划范围 1
1.6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1
1.7投资总规模 1
1.8规划技术线路 2
第二章退耕还林区域基本情况 3
2.1人口、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3
2.2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6
2.3退耕农户生计现状分析 7
2.4退耕农户参与规划的方式和过程 8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9
3.1指导思想和原则 9
3.2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10
3.3规划目标和任务 10
第四章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 12
4.1现状与存在问题 12
4.2基本思路和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 13
4.3规划目标和内容 14
4.4项目实施重点 14
4.5投资估算 14
4.6实施效果分析 18
4.7管理措施 19
第五章农村能源建设规划 20
第六章生态移民规划 20
第七章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20
7.1后续产业发展现状 20
7.2基本思路 22
7.3规划目标和内容 23
7.5投资估算 23
7.6实施效果分析 25
7.7管理措施 26
第八章补植补造规划 27
8.1基本情况 27
8.2项目规划建设原则 28
8.3规划目标和内容 29
8.4项目实施重点 30
8.5投资估算 30
8.6实施效果 31
8.7管理措施 31
第九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2
9.1投资估算 32
9.2资金筹措 33
第十章实施总体效果评价 34
10.1经济效益分析 34
10.2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 35
10.3环境效益分析 37
第十一章实施进度计划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37
11.1实施进度计划 37
11.2分年度度投资 39
第十二章实施保障措施 40
12.1组织机构 40
12.2规章制度建设 42
12.3地方资金落实措施和项目工作经费 44
12.4监督保障措施 44
附表:
附表1—1兴安盟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退耕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1-2兴安盟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退耕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2兴安盟阿尔山市退耕还林户现有耕地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3兴安盟阿尔山市2003年——2006年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表4兴安盟阿尔山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4-1兴安盟阿尔山市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4-2兴安盟阿尔山市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规
附表4-3兴安盟阿尔山市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5兴安盟阿尔山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规划项目统计表
附表6兴安盟阿尔山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7兴安盟阿尔山市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7-1兴安盟阿尔山市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7-2兴安盟阿尔山市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7-3兴安盟阿尔山市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8兴安盟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8-1兴安盟阿尔山市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8-2兴安盟阿尔山市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8-3兴安盟阿尔山市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8-4兴安盟阿尔山市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项目规划统计表
附表9兴安盟阿尔山市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建设规划统计表
附表10兴安盟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国家专项资金补助定额表
附图: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位置图
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布局示意图
46
第一章项目提要
1.1项目名称
阿尔山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1.2项目主管单位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2)《关于抓紧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文件内发改农字[2007]200号);
(3)《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阿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
(4)阿尔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4规划期
规划期2008—2015年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
1.5规划范围
阿尔山市2003——2006年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的1个乡(镇)和4个林场。
项目覆盖退耕农户474户,占全市退耕还林总农户数的100%。
1.6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移动式喷灌和土壤改良;后续产业建设特色养植基地10个、大棚蔬菜基地6个、育肥牛基地10处、香菇种植基1个和农产品储藏基地1个,就业培训3000人次;补植13580亩。
1.7投资总规模
项目总投资1028.39万元。
按项目分:
基本口粮田建设投资305.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7%;后续产业发展建设投资6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1.1%;补植补造投资9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2%。
项目申请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812万元,占79%,中央预算基本建设资金22.47万元,占2.2%,地方配套149.62万元,占14.5%,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44.31万元,占4.3%
1.8规划技术线路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的文件精神,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本规划工作按照以下技术路线进行。
第一,做好专项规划前期准备工作。
组建专项规划工作班子,布置专项规划任务,进行专项规划技术培训。
第二,组织做好调查工作。
调查以村、林场为单位进行,调查清楚退耕区和退耕户的经济生活现状、资源状况、存在问题,以抽样的方式征求退耕户及其基层组织对存在问题解决意见。
调查清楚地方经济生活发展状况,分析退耕户存在的差距及原因。
第三,实事求是地确定专项规划发展目标。
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及问题程度、资源状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规划目标。
第四,分析、识别重点主要问题和关键问题,根据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分轻重缓急次第解决,首选基本口粮田建设,其次是发展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规划。
第五,对各类规划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并落实资金来源。
第六,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资金计划。
第七,分析项目投资效果,论证目标实现的程度。
第八,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九,编制专项规划报告,上报审批。
第二章退耕还林区域基本情况
2.1人口、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1.1行政区划与人口
全市现辖3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3个村(居)委会。
2006年末阿尔山市共有人口4.6万人。
全市有蒙古族、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9249人,占总人口的19.8%。
全市人口密度6.2人/km2,平均人口密度低。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5‰。
退耕还林工程共涉及全市1个镇(阿尔山村)、四个林场,涉及农户474户、人数1934人,占农业人口的29.2%。
2.1.2资源条件
(1)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
阿尔山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东经119°28′~121°23′、北纬46°39′一47°39′,是全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东邻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和兴安盟扎赉特旗,南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西与蒙古国接壤,北与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旗毗连,全市东西长142krn、南北宽118km,总面积1111.3万亩。
阿尔山市地处大兴安岭南麓,是大兴安岭和蒙古高原的过度地带,境内山川交错丘陵起伏,地势东南高,西南低海拔500-1000米。
属中山地貌。
该市属典型的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具有冬季寒冷而漫长,夏季炎热而短促,春季气温上升急剧,秋季温度下降迅速,春温高于秋温,昼夜温差大等特点。
年均气温-3.2℃,其最低气温-45.7℃≥10的平均积温1376℃,年平均将水量448毫米,无霜期50——80天。
(2)土地资源
全市土地总面积1111.3万亩,其中:
耕地30万亩,占2.69%,农村人均耕地4.52亩。
林业用地1068.8万亩,占96.2%,人均232亩,是一个以林地面积为主的林区城市。
建设用地18345亩,占0.16%。
阿尔山市位于大兴安岭林区,受气候影响、地形特点影响,土壤类型主要有灰色森林土,面积325.6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29.3%;棕色针叶林土,面积为350.29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31.52%;暗棕壤土面积44.71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4.02%;黑钙土、草甸土、沼泽土面积160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14.4%。
其他类型土壤230.67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20.76%。
(3)水资源现状
阿尔山市以大兴安岭主脊为界,岭南地区属嫩江水系,岭北地区属额尔古纳水系。
境内共有河流15条,主要河流有哈拉哈河、洮儿河,发源于大兴安岭。
全市地表水总量7.92亿m。
地表水资源人平16972m。
,耕地亩平水资源2640m。
。
境内地表水资源补给主要依靠天然降水。
阿尔山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18亿立方米,地下水类型主要有基岩裂隙水和沟谷孔潜水两种。
(4)生物资源
阿尔山市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植被属欧亚针叶林区,同时受欧亚草原植物区和东亚阔叶林植物区的影响和渗透,许多植物分布在本区内相互交迭,从而大大丰富了这个地区的区系地理成分。
据调查,全市有植物57科190属269种,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白桦、黑桦、榆树、油松、柳树、山杨、柞树等。
全市有林业用地10687830亩,全市有林地面积为7064400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6.1%,森林覆盖率64%,活立木蓄积3410.6万立方米。
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马铃薯、油菜等。
2.1.3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00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47086万元,比上年增长l.6%,其中第一产业13458万元,较上年下降8.2%,第二产业6663万元,较上年增长3.9%,第三产业26965万元,较上年增长6.6%。
三次产业结构为28.2:
14.2:
57.6,产业结构不太合理。
人均生产总值低,经济比较落后。
阿尔山市地处内蒙古东北,境内交通主要依靠公路运输,302省道贯穿其间,省、县、乡级公路总里程301km。
所辖乡、镇全部通车。
由于地理位置偏辟,市境内没有高速公路,不发达的交通运输,严重制约了阿尔山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全市现有各类学校12所其中:
普通中学4所、普通小学5所、幼儿园3所。
在校学生3869人。
全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有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节目3套,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为93%,市级电视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8%。
医疗卫生保健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拥有卫生机构40个,卫生技术人员198人,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380张。
全市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2006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90元,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026元,同比增长5.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382元,比上年增长5.7%。
(2)阿尔山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
--经济发展。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16%以上,力争达到11亿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达到0.9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36%以上。
--社会进步。
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社会保障综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5%、85%;形成较为完善的就业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61‰以下,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79‰以下,总人口控制在6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5%。
--环境保护与建设。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天数大于300天/年;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三废”处理率力争达到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小于50分贝,电磁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的涨落范围;建设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矿泉湿地监测体系和建设人工影响大气系统。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达到10,8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达到4,212元,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农牧民住宅砖混结构比重达到90%。
2.2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2.2.1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阿尔山市2003年被列入了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市,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全市从2003—2006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6.0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45万亩、荒山造林1.6万亩、封山育林(以封代造)3万亩。
退耕地中生态林1.45万亩,占退耕还林地的100%。
2.2.2国家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到2007年,国家累计投入阿尔山市补助资金1078.5万元,其中种苗资金302.5万元、现金补贴97万元、粮食补贴资金679万元(截至2006年末数据)。
2.2.3退耕还林工程效益分析
(1)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退耕还林工程对全市森林资源的增加做出了较大贡献。
全市森林面积增长6.05万亩。
(2)防风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日益改善。
退耕还林的实施最直接、最明显的生态效益是风沙侵害下降,大大减少了蒙古国风沙对阿尔山市的侵蚀,,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生态。
(3)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和发展,森林景观日渐丰富。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全市人民生态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阿尔山市森林景观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基础,将有力促进阿尔山市的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
(4)农民收入增加,稳定边境、巩固民族团结。
退耕还林的实施,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繁荣边疆经济,社会团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4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受干旱、冰冻、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部分工程造林成活率低。
经调查,退耕还林地造林中需要补植的面积13580亩。
(2)由于退耕工程面积分散,牵涉面广,而且幼林受野生兔子和狍子的啃食,加大了管护工作的难度。
2.3退耕农户生计现状分析
2.3.1基本情况
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涉及1个镇、4个林场,474户农户、1934人,人平耕地5.1亩,人均粮食产量210公斤,人平纯收入2106元。
退耕户生计不存在问题的农户199户,占退耕还林总户数的42%,涉及人口851人,占退耕还林人口的44%,年人均收入3670元。
生计存在一定问题的农户246户,占退耕还林总户数的52%,涉及人口948人,占退耕还林人口的49%,年人均收入2950元。
生计存在严重问题的农户29户,占退耕还林总户数的6%,涉及人口135人,占退耕还林人口的7%,年人均收入1200元。
详见表2-3-1。
退耕农户生计情况调查统计表
表2-3-1 单位:
户、人、公斤、亩
项目
合计
不存在问题的农户
存在一定问题的农户
存在严重问题的农户涉及户数
涉及户数
474
199
246
29
涉及人数
1928
851
942
135
缺粮人数
271
158
48
65
2.3.2退耕农户生计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退耕农户的收入构成不合理。
调查中发现退耕户生计存在一定问题的退耕农户,平均退耕还林补助收入占其收入的14.24%,有的甚至更高。
存在严重问题的农户平均退耕还林补助收入占其收入的20%多,收入结构不合理,对退耕还林补助依赖程度较高。
(2)退耕农户生活条件太差。
根据调查发现退耕户生计存在一定问题和存在严重问题的退耕农户大多生活在偏远、落后、交通不便,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的林区,自然条件差,实施退耕还林前生活本身非常困难,目前难以脱贫致富,需要采取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多种措施进行扶助。
(3)大部分退耕农户以薪柴为主要能源,年消耗薪柴量大,能源结构不合理,部分退耕农户烧柴短缺,对森林资源和退耕地生态林存在着潜在的威胁。
(4)缺乏发展农业产业资金。
实施退耕还林后,部分退耕户农民由山上向山下转移,由于退耕区人平收入只有2106元,缺乏资金,加之这部分退耕户文化基础薄弱,自身素质差,市场意识不强,不能通过劳务输出或建设农林特色产品基地等其它途径解决经济困难问题,造成生计困难。
2.4退耕农户参与规划的方式和过程
退耕农户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的主体,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农户全过程参与了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决策。
由阿尔山市发改委、林业局、农牧业局、水务局、财政局、扶贫办、所在镇和林场及规划设计院等部门22名技术人员组成的5个规划组深入镇和林场进行调查研究,与退耕区广大退耕农户一起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具体方法步骤是:
一是全市召开各乡(镇)党委书记、林场召开职工会议,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落实国务院2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方案》(2007年8月31日、)文件精神。
明确工程的性质、要求、目标及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意义。
二是以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深入现场踏查,主要了解退耕农户生活困难,掌握农户需求反映农户意愿。
广泛收集乡村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现状、社会经济状况、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成效情况、农户退耕还林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调查了解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方面的需要等。
三是在广大农户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精神,对乡、村管理人员和村民的意见及翔实的调查资料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分析群众生产和生活面临的突出矛盾,探讨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初步确定各乡、村建设项目、地点、工程量、工程投资规模,然后由职
能部门和规划设计院组织技术人员论证,编制供讨论的规划原则方案。
四是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立足阿尔山实际,集思广益,与规划设计单位共同研讨规划原则方案,明确基本口粮田、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
再由规划设计院编写完成规划方案,通过自治区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进一步修定后上报。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3.1指导思想和原则
3.1.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为指导,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巩固成果、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1.2规划原则
(1)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中央制定统一的基本政策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资源,注重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
(5)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追求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6)坚持产业化发展与科技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与扶贫开发、以工代赈、西部开发、特色农林产品基地和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8)坚持与地方社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
3.2规划期和规划范围
3.2.1规划期
规划期2008~2015年,共8年,2006年为规划基准年。
3.2.2规划范围
阿尔山市2003~2006年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的1个镇、4个林场即天池镇、杜拉尔林场、五岔沟林场、西口林场场、明水林场。
3.3规划目标和任务
3.3.1规划目标
(1)搞好退耕地补植补造,加强幼林抚育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改善林分质量,确保阿尔山市2003~2006年完成的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杜绝毁林复耕现象发生,实现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目标。
(2)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建设高产稳产口粮田6412亩;积极开发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特色养殖和农产品基地。
(3)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退耕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到2015年后基本上解决退耕还林补助到期后退耕农户的吃饭、烧柴、增收问题,切实做到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实现全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目的。
3.3.2规划任务
(1)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
以一定规模的项目区为基本单元(如一个镇或林场连片),以配套灌溉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6412亩。
(2)农村能源建设规划
阿尔山市地处大兴安岭西南麓,是属典型的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具有冬季寒冷而漫长,昼夜温差大,年均气温-3.2C°,最低气温达-45.7C°。
无霜期50—80天。
农户分散,人稀地广,林区取暖是重大的问题,而且目前阿尔山市尚未有农村节能项目成功的先例(除高端科技节能),不适合发展太阳能和一池三改项目。
从实际出发,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利用率,所以未做能源规划项目。
⑶生态移民规划
阿尔山市地处大兴安岭西南麓,是我国重点林区之内的城市之一,而且我市退耕农户数量不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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