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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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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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精神,按照我市201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协调推进我市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杭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
1、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步骤,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
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切实推进“四农一村”(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2、优势条件。
杭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诸多优势:
一是区位优势明显。
杭州地处东部沿海,是浙江省省会和“长三角”南翼重要中心城市,交通便捷,经济活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综合实力较强。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经济总量名列全国同类城市前茅,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是人文优势突出。
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人文精神,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丰富多样的教育、科技、文化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
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工业对农业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城市化已进入加速期,城市化率达到62.1%,城乡关系更加密切,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日益显现。
五是市场体系较为完善。
市场培育起步较早,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3、现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大力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49100”帮扶、农民素质培训、通达工程等为农民办实事项目,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655元,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加快,农业农村设施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民各项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农业和农村工作成效明显。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有待健全,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障碍依然存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农民增收为重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支农惠农的新举措促进产业新发展,以统筹城乡的新理念建设新村镇,以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构建新机制,以自强有为的新要求培育新农民,以和谐文明的新目标倡导新风尚,大力实施城市带动、农业提升、村庄整治、社会发展、农民保障、基层建设“六项工程”,切实解决“四农一村”问题,让农村更快发展,让农民更多得益,努力把杭州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省的先行区、全国的模范区。
5、基本原则。
——发展为重,惠民为本。
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竞争力。
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产业向农村拓展、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形成城乡融合、工农联动的新格局。
——党政主导,农民主体。
发挥党委、政府在制定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推动政府部门职能向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方向转变。
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在决策、建设、管理、受益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着眼全局与长远,科学制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分步组织实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6、总体目标。
我市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的目标是:
建成经济持续增长、村容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的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到2020年的目标是:
建成繁荣富裕、和谐文明、城乡融合的基本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本规划的目标分2010年、2020年两个时段,以下未标明的均为到2010年的目标)
——农村经济实力持续增强。
深化都市农业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农业的生产、生态、文化、教育等综合功能,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把杭州建设成为全省农产品的研发、加工、出口、物流中心。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超过8000美元。
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15%以下;到2020年下降到10%以下。
——城镇体系布局科学合理。
按照构建网络化大都市的要求,优化村镇布局,老城区到2010年力争完成撤镇建街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撤村建居工作。
继续推进乡镇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和行政村的撤并,全市建设20个左右中心镇和一批中心村,全市城市化率达到70%。
到2020年,基本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服务功能健全的村镇格局。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村庄整治加快推进,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行政村得到有效整治;到2020年,行政村全面得到整治。
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整治力度加大。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
——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绝对值超过1万元,恩格尔系数35%以下;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恩格尔系数30%以下。
建立功能健全、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享受到便利、安全、高效、多样的公共服务。
——农民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认真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以上。
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控制在1∶1.5以内。
——农民综合素质整体上升。
全面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
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市培训农民100万人。
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全市文明乡镇达到75%,“五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均达到60%以上。
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市带动工程,推进城乡融合
7、分层推进以城带乡。
老城区以建设新社区为目标,力争完成撤镇建街工作;除西湖、拱墅区外基本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建设成为城市新社区,努力实现同城同待遇。
萧山、余杭区以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加快推进规划、基础设施和城乡管理一体化。
5县(市)以完善城镇体系为目标,推动人口、资金、产业和劳动力集聚,辐射带动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以构筑网络化大都市为目标,依托交通西进、产业西进,通过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环境共保,实现8城区和5县(市)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8、优化村镇布局。
加快义蓬、瓜沥、临浦、塘栖、余杭和良渚六个组团建设,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创新管理体制,扩大管理权限,使六个组团逐步建成城市新区。
做大做强2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引导产业、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集聚,增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
鼓励农民到县城、中心镇购房落户。
合理撤并一批规模较小的乡镇,全市乡镇数量控制在120个左右。
搞好中心村规划,优化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引导农民到中心村新建住宅,促进居住集中。
9、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强化城镇特色工业功能区建设,加快农村工业集聚,全市建成一批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高,特色明显、功能明晰、基础完善、环境优美的工业功能区。
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劳动密集型来料加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以区域化的产业带和加工企业群为依托的农村特色块状经济。
构建农产品购销、农资和日用品供应服务有机结合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全市所有乡镇和中心村建立连锁超市(便利店),80%的乡镇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网点。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新培育县级以上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园(点)100家和“农家乐”特色旅游专业村100个。
10、推动市域协调发展。
以“交通西进”为先导,以“产业西进”为载体,以“旅游西进”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区的人才、资金、技术、产业向县(市)流动,推进杭州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总结“49100”帮扶工程的成功经验,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果,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
11、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
完善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制度,实现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全覆盖。
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养懂得现代科技、掌握就业技能、接受城市文明的新型农民。
积极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快农民向城镇集聚、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新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
12、努力改善农民工待遇。
在全社会形成善待农民工的共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重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均能入学。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缓解农民工“看病难”问题。
健全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
基本形成多形式、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
把农民工党员纳入企业或社区党组织管理,引导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实施农业提升工程,发展都市农业
13、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在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按照生态高效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城市、平原、山区”三大都市农业圈层,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特色农业块状经济。
大力发展蔬菜、茶叶、花卉苗木、竹业、节粮型畜禽、水产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水果、干果、蚕桑、药材、蜂业五大特色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建设50条都市农业产业带;新建200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累计超过400个。
保持茶叶产业在全国领先地位,为打响“杭为茶都”品牌提供产业支撑。
14、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构建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培育20家年销售亿元以上有品牌、上规模、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超过60家,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新培育以龙头企业带动和专业大户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家,累计超过500家,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推介,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用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改造农业。
发展外向型农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优化配置农业资源。
15、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加快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引进吸收、集成利用和转化推广,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发挥省会城市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种子种苗、安全农产品生产与标准化技术以及农产品保鲜、贮运、精深加工等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健全多元化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组织实施100项农业共性关键技术、300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
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00万亩,累计达到200万亩以上;培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100个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农产品名牌和驰名(著名)商标。
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控人畜共患疫病和外来有害物种。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挥“杭州龙网”和“农技110”的作用,基本实现行政村农业信息服务点全覆盖,农民信箱注册12万户以上。
16、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依法严格保护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累计建设标准农田160万亩,新改造中低产田25万亩。
推广农机新技术,扩大设施栽培面积。
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完成30条重点小流域治理、160座小
(二)型水库和300座山塘除险加固任务;新建、改建农村渠系1600公里。
实施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建立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7、创新农业经营机制。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
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引导家庭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方向发展,鼓励农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
(三)实施村庄整治工程,改变农村面貌
18、全面推进村庄建设。
按照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保护特色村的思路和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要求,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新建100个示范村,完成20个以上整乡(镇)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建设一批整洁优美的农村新社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升村庄整治的成果。
19、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9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建立“村集、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实现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全覆盖。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累计达到1.2万公里,通村公路等级率和硬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5%以上。
行政村光纤宽带全覆盖。
20、加快老城区村庄综合整治。
以城市新社区为目标,加快40个试点村的城中村改造步伐,建设农转居多层公寓400万平方米。
以环境美化、卫生洁化、设施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为目标,加大撤村建居村整治力度。
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要求,对城郊村进行综合整治。
21、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力度。
发展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00万亩,控制肥药对环境的污染。
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森林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左右,巩固提高850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成果,60%以上的乡镇建成生态乡镇,累计建成园林绿化村200个。
(四)实施社会发展工程,促进农村进步
22、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使85%以上的农村初中、小学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
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农村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23、健全农村卫生体系。
改革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每个乡镇确保有一所公立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个中心村设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农民体检专项资金。
加快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
24、繁荣农村文体事业。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区、县(市)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发掘和保护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项目,发展农村优秀民俗文化。
实现农村有线电视、广播全覆盖。
深入实施农民小康健身工程。
25、树立农村文明风尚。
切实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双建设、双整治”和“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引导农民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的乡风习俗。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生育文明。
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五)实施农民保障工程,提高生活水平
26、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按照个人负担、集体补贴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健全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
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双低”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以上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实行生活补助政策。
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
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困难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出资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提高参保农民医疗费报销比例和额度,不断扩大受益面。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政府负责提供每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体检率达到85%以上。
28、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
进一步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完善分级救助机制和分类救助办法。
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农村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
巩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提高供养水平。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进行救助。
(六)实施基层建设工程,落实管理民主
29、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入实施以“五个好”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切实抓好“领头雁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党建带团建,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等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市培训基层党员干部10万人。
通过培养和选拔农村优秀分子、鼓励大学生到农村、机关干部下派等途径,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
30、推进农村民主管理。
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探索民主选举新方式,完善村民委员会直选制度。
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强化农村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31、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通过集体资产经营、标准厂房出租、发展二三产业和加大政策扶持等途径,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落实好10%留用地政策,引导撤村建居村发展物业经济。
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切实加强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水平和使用效益。
32、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实行党政交叉任职,精简乡镇领导职数。
按照“财力向下倾斜、权责基本统一”的原则,深化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努力化解乡村债务,确保村级组织运转。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四、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33、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工作力量,安排专项经费,落实各项工作。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履行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政策制定、力量组织等重要职责;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全市新农村建设具体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等职责。
各区、县(市)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上。
党政各部门要主动把本职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转变职能,落实举措,自觉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各区、县(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修编城镇体系建设、村庄布局与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等规划,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
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新农村建设典型。
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今明两年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党政和村“两委”主要领导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
加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和农口部门机关干部的培训,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4、加大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稳定增长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
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6〕2号)精神,不断细化、延伸各项支农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4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
落实“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的要求,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支农资金要高于地方财政实际增长幅度。
各区、县(市)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制定土地出让收益部分用于农村的具体政策。
整合各部门的支农资金,实行“渠道不变、捆绑使用、各司其职”的运作模式,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35、突出主体地位。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和直接受益者。
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组织农民群众通过投资、投劳、投物等方式,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政府引导、互利共赢”的原则,实行市县联动、四力合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参与新农村建设。
36、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市里每年对区、县(市)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成员单位的绩效挂钩。
市委、市政府每年表彰一批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各区、县(市)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考核体系,并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挂钩。
从2006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每年表彰和奖励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和“标兵村”。
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督查,建立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制度,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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