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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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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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维护培训,安徽BSDZ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8月10日LSW,一、监测背景,随着工业化生产的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环境,净化地球”成了一件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是关系到子孙后代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如何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人类必须关注的首要大事。
污染物种类多排放规律性差,水质污染,违法排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环境污染严重监测设备滞后,环境监管日趋严峻,二、监测数据应用,要实现系统用户管理,用户角色管理,终端管理,系统配置管理,统计等常用系统功能。
工作人员可以在现场,完成运维工作,数据处理、文档管理的日常工作,提高办公效率。
针对水源、大气、噪音、生态、应急信息、保护区等几种范围,或直接针对具体关注企业、流域、或行政区域统计他们的各类环保数据。
执法人员可以远程了解污染源的运营信息、验收信息等各种便于进行行政执法的信息,也可以进行监管检查整改信息流转,还可以查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每个管理对象的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以便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理。
通过各个通讯软件支持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报警系统等监控。
执法人员能够通过移动终端,实现随时随地对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历史违法违章信息、最新监控信息等数据的快速查询。
三、在线监测目标,目录,2,1,污染源自动监控新规范不同点解析,3,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介绍,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与日常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法律法规,4,一、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简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指由实现水污染源流量监测、水污染源水样采集、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控制单元以及相应的建筑设施等,见图1。
1,1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流量计+水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监控平台,流量计,水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水质采样器,1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监测指标:
流量、COD、TOC、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锰、总锌、铅镉铜锌、砷、汞)ph等监测因子;应用对象:
企业污水排放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市管网及污水泵站;,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总体架构,云计算中心,电脑,移动智能终端,大屏幕,厂界监测,设备智能监控,视频监控,废水,废气,污染源监测,水站,气站,环境质量监测,治理设施监控,噪声,传输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从底层向上可分为污染源现场监测站、传输网络、云中心和智能应用4个层次。
污染源现场监测站:
可分为现场仪表、现场通信网络、数据采集传输服务器、无线传输终端等组成;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负责将污染源现场监测站的数据传输到环保局中心站,属于传输介质;云中心:
以云计算、虚拟化和高性能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海量数据、实时处理、深度挖掘和模型分析;智能应用:
包括水质、烟气、噪声等环境在线监测平台,对数据、业务进行集成,形成完整的软件集成系统。
一般企业污水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新标准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新标准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老标准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老标准HJT353-2007),2.认识常规监测设备因子及设备类型,COD在线分析仪,测量国标方法:
重铬酸钾法GB11914-90工作原理:
水样、重铬酸钾、硫酸银、硫酸汞、浓硫酸的混合液在消解池中加热消解。
在此期间铬离子作为氧化剂从VI价被还原成III价而改变了颜色,颜色的改变度与样品中COD的浓度成对应关系,仪器通过比色换算成COD值。
测定数据显示单元,试剂储存单元,测试组合阀门单元,加热消解显色测量单元,计量单元,消解阀门,动力系统注射器,2-1.常规监测设备因子及设备类型,氨氮在线分析仪,纳氏试剂比色法:
水样中的氨氮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淡红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颜色的深浅与氨氮的含量成正比,于波长420nm处测量吸光度。
水杨酸光度法:
在硝普钠存在下,水样中的氨氮与水杨酸盐和次氯酸离子反应生成蓝色化合物,使用分光光度计在697nm处测定。
2-2.常规监测设备因子及设备类型,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GB/T11893-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636-2012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2-3.常规监测设备因子及设备类型,pH在线分析仪,流量计,pH:
玻璃电极法,酸碱度,水温测量流量计:
超声波明渠,管道电磁流量计,2-4.采样器及数据采集处理传输仪类型,采样器及数采仪,自动采样器: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实现采集实时水样及混合水样、超标留样、平行监测留样、比对监测留样的单元,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分析测试,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及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水样、自动润洗及排空混匀桶,以及留样功能。
数采仪:
指实现控制整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内部仪器设备联动,自动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采集、整理、输出及上传至监控中心平台,接受监控中心平台命令控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等功能的单元。
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与日常维护,2-1.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运行单位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明确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有适当的措施和程序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应备有所运行在线监测仪器的备用仪器,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装置。
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
2,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与日常维护,2-2.仪器运行参数管理及设置,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
当实际水样排放浓度超出量程设置要求时应按9.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的要求进行人工监测。
针对模拟量采集时,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采集信号量程设置、转换污染物浓度量程设置与在线监测仪器设置的参数一致。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的设定修改,应设定相应操作权限。
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修改等动作,以及修改前后的具体参数都要通过纸质或电子的方式记录并保存,同时在仪器的运行日志里做相应的不可更改的记录,应至少保存1年。
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并在启用时进行确认,2-3、检查维护要求,日检查维护,2-3、检查维护要求,周检查维护,2-4、检查维护要求,月检查维护,2-5、检查维护要求,季度检查维护,2-6、检查维护要求,其他检查维护,3、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数据实时监测,多种方式查询,超标报警,远程控制,主要功能,系统管理,1.运行技术要求,1.对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按照8.2.1的要求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自动标样核查结果应满足表1要求。
2.对CODCr、TOC、NH3-N、TP、TN、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及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按照8.2.2、8.3及8.4要求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表1的要求,实际水样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见表2。
表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技术指标,4、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1.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1选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0.5倍的标准样品定期进行自动标样核查。
如果自动标样核查结果不满足表1的规定,则应对仪器进行自动校准。
仪器自动校准完后应使用标准溶液进行验证(可使用自动标样核查代替该操作),验证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重新进行一次校准和验证,6h内如仍不符合表1的规定,则应进入人工维护状态。
标样自动核查计算公式如下:
2.在线监测仪器自动校准及验证时间如果超过6h则应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相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h。
3.自动标样核查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24h,校准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168h。
4、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2.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每季度至少用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对现场安装使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1次比对试验(比对前应对便携式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如比对结果不符合表1的要求,应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需再次进行比对,直至合格。
2.除国家颁布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方法外,可按以下方法进行现场比对试验,具体按现场实际情况执行。
3.便携式明渠流量计比对装置:
可采用磁致伸缩液位计加标准流量计算公式的方式进行现场比对。
以月为周期,计算每个周期内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不得小于90%,有效数据的判定参见HJ356的相关规定。
3.有效数据率,4、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4.自动监控数据出现哪些状况时,应视为异常数据,废水监测值出现偶发性超高值、超低值、零值、负值等数据时;废水主要污染物单次监测值连续3次以上相同;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监控平台接收的监控数据误差大于1时;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在校零、校标和质控样实验时的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控设施故障、维修或者其他异常状态时的监控数据;低于监控仪器检出值、不符合采集传输规范值等其他异常数据。
废水监测系统现场检查导图,5、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24h内报告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其维修全部完成并通过校准和比对试验。
若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确保其性能指标满足本规范内表1的要求。
维修和更换的仪器,可由第三方或运行单位自行出具比对检测报告。
数据采集传输仪发生故障,应在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并能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运行单位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
6、运行档案记录表格,巡检维护记录表,校准记录,检修记录表,易耗品更换记录,水样比对试验结果表,三、污染源自动监控新规范不同点解析,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2020年3月24日实施,2020年3月24日实施新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规范,3-1:
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HJ/T353-2007: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HJ353-2019: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建设,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TP)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PH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要求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和数据控制单元,解决采集和分析的水样不具备代表性的问题。
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
(1)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及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水样、自动润洗及排空混匀桶,以及留样功能。
(2)PH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温度计应原位测量或测量瞬时水样。
(3)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测量混合水样。
(4)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构造应保证将水样不变质地输送到各水质分析仪,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
(5)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应设置混合水样的人工比对采样口。
(6)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路宜设置为明管,并标注水流方向。
(7)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材应采用优质的聚氯乙烯(PVC)、三丙聚丙烯(PPR)等不影响分析结果的硬管。
(8)采用明渠流量计测量流量时,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采水口应设置在堰槽前方,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并尽量设在流量监测单元标准化计量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口朝向与水流的方向一致,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
采水装置宜设置成可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
(9)采样泵应根据采样流量、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水头损失及水位差合理选择。
应使用寿命长、易维护的,并且对水质参数没有影响的采样泵,安装位置应便于采样泵的维护。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要求,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
(1)数据控制单元可协调统一运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采集、储存、显示监测数据及运行日志,向监控中心平台上传污染源监测数据。
(2)数据控制单元可控制水质自动采样单元采样、送样及留样等操作。
(3)数据控制单元触发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测量、标液核查和校准等操作。
(4)数据控制单元读取各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测量数据,并实现实时数据、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等项目的查询与显示,并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传至监控中心平台。
(5)数据控制单元记录并上传的污染源监测数据,上报数据应带有时间和数据状态标识。
(6)数据控制单元可生成、显示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监测数据的日统计表、月统计表和年统计表。
数据控制单元要求,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符合2019版本技术规范的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监测频次不同,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如:
每15min采一次样,1h内采集4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内采集样品量满足使用),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
间歇排放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依据现场实际排放量设置,确保在排放时可采集到水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
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
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运行维护标准不同,2019版技术规范体系与2007版对比,数据上报要求不同,数据控制单元记录并上传的污染源监测数据,上报数据应带有时间和数据状态标识。
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在线监测仪器与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完成后开始采集分析仪的输出信号,并在10min内将数据上报平台,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涉及在线监测部分法律法规,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法律法规,4,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法律法规,4,监测数据真实合法有效24小时实时传输,违法行为迅速反应立即查处,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难以保证,超标数据结合现场调查进行处罚,生态环境部门人少事多、电子技术业务能力仍待加强,数据超标直接处罚,自动监控:
电子警察?
前沿哨兵?
现实,理想,探索中.,1.背景介绍,2.造假环节,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关键参数,碧水环保我们的服务,第四十二条第三、四款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B,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B,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C,第四条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四)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五)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八)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九)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十一)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十三)擅自修改数据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D,第五条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五)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监测数据的;第十三条监测仪器设备应当具备防止修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监测仪器设备生产及销售单位配合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通报公示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名录,并上报环境保护部,将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对安装在企业的设备不予验收、联网。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D,安徽省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三个全覆盖,一、重点污染源包括工业园区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
二、重点污染源要安装自动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联网。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已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控设备的运维情况进行监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三个全覆盖,2019年,三个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应落实哪些监管要求?
三个全覆盖,(九)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
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环境保护部负责)(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
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
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
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牵头,质检总局参与),三个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应落实哪些监管要求?
企业违法行为将如何处理?
三个全覆盖,四、依法依规查处。
各市应加大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问题的整改力度,同时依法依规处理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信息未公开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形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后,存在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各市应结合有关证据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量值溯源,继续委托专业运维监管服务单位定期服务重点排污单位,全面梳理排查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排污单位予以改正。
同时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深度发现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继续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监管工作,委托资质计量单位,采取“全省铺开,分步实施”原则,计划年内对全省约1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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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源 在线 监测 系统 2020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