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卫生法概述.ppt
- 文档编号:30799333
- 上传时间:2023-10-15
- 格式:PPT
- 页数:32
- 大小:244KB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ppt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卫生法概述.ppt(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卫生法学主讲:
黎东生教授,第一章卫生法学概述,有人说,医学与法学是毫无联系的东西,只要把病看好,管它什么法律不法律。
联系实际,谈谈这个观点的错误之处。
医学与医生,医学辞海中写道:
“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同疾病作斗争的一门科学体系。
属于自然科学范畴”。
医生辞海中写道:
“医生是掌握医药卫生知识,进行疾病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的统称”,医生,世界医学教育会议1988年的爱丁堡宣言与1993年的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都强调,医学教育必须为21世纪重新制订医科学生的培养目标。
制订与修订医科学生的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社会卫生需求、卫生服务模式与医学科技的发展变化。
医生作为促进健康、防病治病与提供初级卫生保健的使者,要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治病。
医生还应该是优秀的卫生工作管理人才,病人与社区的代言人,出色的交际家,有创见的思想家、信息家,掌握社会医学与行为科学知识的开业医师与努力进行终身学习的学者。
什么是医学,观点一认为,医学是研究人的健康与疾病及其相互转化规律的学科。
人学,人文、人道是医学的基本特征。
观点二认为,医学是认识人类生命活动规律、保护和加强人类健康、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科学体系和知识活动。
按其使命来说,医学就是对人从生命到死的全过程的关爱与尊重;从科学理论视觉来说,医学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高度结合的综合学科体系。
重视人文知识、人文精神和人文思想的融合贯通是中西方医学的传统。
第一节卫生法学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一、卫生法学的概念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
卫生法学是生物学、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结合的产物,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叉的新型学科。
什么叫卫生?
卫生是维护和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
卫生就是健康吗?
如何界定是否健康?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卫生和法律的关系,卫生和法律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卫生对法律的影响1、卫生的发展促进卫生立法;2、不断给法律提出新课题,使卫生立法受到一定影响。
二、法律对卫生的影响1、为卫生发展提供保障,规范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保证卫生策略的实施,调整卫生活动中的社会关系;2、控制卫生发展秩序。
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律规范1、卫生法的产生及发展规律、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2、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3、各种具体卫生法律制度;4、如何运用卫生法律制度来解决现代医学发展的新问题等。
第二节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注意:
卫生法学与卫生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保护人体生命健康为目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卫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如何理解卫生法概念,
(1)卫生法的表现形式:
卫生法律其他法律的有关条文()卫生法的目的:
保护公共卫生秩序规范卫生行为保证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正常进行()卫生法的效力:
具有普遍约束力()卫生法的内容:
卫生权利与义务,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关系具体有:
卫生组织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二、卫生法的特征,1、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目的;2、内容广泛与形式多样性;3、社会发展与科学进步的适应性。
特征,三、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卫生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卫生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发生法律效力。
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卫生法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对其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溯及力。
2、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卫生法发生效力的地区范围和领域。
空间效力,3、卫生法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人的效力,一个中国人在外国开诊所行医是否要遵守中国的卫生法?
相反,一个外国人在中国行医又要不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一个民间医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能否行医?
能否行医,第三节卫生法的渊源和作用,一、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渊源即卫生法的表现形式,是指卫生法由哪些法律规范组成及具体表现形式。
渊源,制定机关和效力,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国际卫生公约,卫生规章,卫生地方规章,二、卫生法的作用,(具体内容请自学),作用,第四节卫生法律关系,以下关系中是否属于卫生法律关系1、医患关系;2、医生与医院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3、卫生局对医院的管理关系;4、医生之间的朋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不同主体之间在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和卫生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权利的社会关系。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1、是由特定的医疗、医药和卫生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社会关系;2、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专业性;3、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所有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组成。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国家卫生行政机关;2、医疗卫生单位;3、企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公民。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卫生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
公民的生命与健康权利、行为,物,精神产品。
以下卫生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某医疗机构颁发卫生经营许可证;2、某诊所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罚;3、某病人到医院就诊;4、某医生应聘于某医院。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是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实是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种。
1、法律事件:
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能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在主体间引起权利义务关系的事件。
如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
2、法律行为:
是指主体的某种主观意志支配的能够依法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如到医院看病、考取医师资格证等。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法律事实的存在是否与主体的主观意志有关。
区别,四.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卫生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发生了部分变化。
如:
某病人与A医院之间有医疗纠纷,在纠纷未得到解决之前A医院被B医院兼并,那么原来某病人与A医院的纠纷就变成了与B医院之间的纠纷。
卫生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解除。
如:
某病人在A医院住院,那么病人就与A医院之间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
后来病人出院了或病人死亡了,它们之间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消灭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一章 卫生法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