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XXXX0411-14.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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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XXXX0411-14.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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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023,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0/9/2023,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平等主体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例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9/2023,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不平等主体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同税务机关在征税行为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
(1)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产纠纷;
(2)行政复议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3)诉讼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
10/9/2023,二、仲裁,1.仲裁的适用范围(非常重要)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经济仲裁,区别于后面的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
(不平等主体)【解释】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1】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解释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10/9/2023,二、仲裁,【例题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答案】C【解析】
(1)选项A:
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
(2)选项B:
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3)选项D:
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
10/9/2023,二、仲裁,2.仲裁的基本原则(听一下,要有印象)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9/2023,二、仲裁,3.仲裁委员会P15
(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10/9/2023,二、仲裁,4.仲裁协议(16页)
(1)仲裁协议的无效(协议本身无效,自始无效,根本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10/9/2023,二、仲裁,【例题单选题】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答案】D【解析】
(1)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A;
(2)如果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应选D。
10/9/2023,二、仲裁,(3)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回顾:
四项原则的独立性、仲裁机构的独立性。
10/9/2023,二、仲裁,5.仲裁裁决
(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009年判断题)
(2)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0/9/2023,二、仲裁,(3)仲裁员的回避(听一遍)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10/9/2023,二、仲裁,(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要诀:
“开庭不公开,协议除外”,10/9/2023,二、仲裁,(6)当事人的和解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的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0/9/2023,二、仲裁,(8)仲裁裁决的作出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9)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9/2023,二、仲裁,(10)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解释】考生应当准确区分两种情况:
(1)对裁决不服时: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方不履行裁决时: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0/9/2023,二、仲裁,【例题1单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答案】A【解析】
(1)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形成三种不同意见):
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10/9/2023,二、仲裁,【例题2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B.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C.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答案】C【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9/2023,二、仲裁,【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审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1年)A.除当事人协议外,仲裁开庭进行B.仲裁员不实行回避制度C.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D.仲裁庭可以进行调解,【答案】ACD【解析】
(1)选项A: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选项B:
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中均规定了回避制度;(3)选项C: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4)选项D: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10/9/2023,三、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包括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2011年)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答案】ABD【解析】
(1)选项C: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选项D:
劳动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
10/9/2023,三、民事诉讼,2.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相关链接】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2)回避制度【解释】仲裁法也规定了回避制度。
10/9/2023,三、民事诉讼,(3)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9/2023,三、民事诉讼,10/9/2023,三、民事诉讼,3.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1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
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
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
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B.长沙C.上海D.厦门,【答案】BD【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2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到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2010年)A.甲住所地法院B.乙住所地法院C.M地法院D.N地法院,【答案】ACD【解析】乙可以选择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权结果发生地)、N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10/9/2023,三、民事诉讼,(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9/2023,三、民事诉讼,4.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0/9/2023,三、民事诉讼,
(2)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A.买卖合同争议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答案】C【解析】选项ABD:
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10/9/2023,三、民事诉讼,(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12年单选题),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单选题】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应为()。
A.1990年2月8日B.2008年2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答案】B【解析】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10/9/2023,三、民事诉讼,(4)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解释】其他障碍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或者非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产管理人不明确,使继承人不能行使其继承权。
10/9/2023,三、民事诉讼,(5)诉讼时效的中断(2010年多选题)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1单选题】甲于2009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
3月22日,该包裹被盗。
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10年3月22日B.2010年3月27日C.2011年3月22日D.2011年3月27日,【答案】B【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3月28日2010年3月27日。
10/9/2023,三、民事诉讼,【例题2单选题】2010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
2011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0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5日B.自2010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25日C.自2010年5月6日至2012年5月5日D.自2010年5月6日至2012年5月25日,【答案】B【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0年5月6日2011年5月5日);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0天,至2011年5月25日。
10/9/2023,三、民事诉讼,5.判决和执行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3)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链接】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9/2023,三、民事诉讼,6.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9/2023,四、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范围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共11条,见教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0/9/2023,四、行政复议,【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张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B.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C.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D.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答案】B【解析】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0/9/2023,四、行政复议,2.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解释】仅限于各种“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
10/9/2023,四、行政复议,3.行政复议申请
(1)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单选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相关链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0/9/2023,四、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解释】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解释】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
(4)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解释】在民事诉讼中,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
10/9/2023,四、行政复议,4.行政复议机关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解释】
(1)甲公司对县地税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2)甲公司对县国税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只能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10/9/2023,四、行政复议,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2012年判断题):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6.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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