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docx
- 文档编号:30792358
- 上传时间:2023-10-06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49.21KB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docx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
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
2.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4.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5.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2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
组员: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
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三、工作对象
我校残疾儿童xxx,肢体等残疾,长期在家,不能到校。
四、主要措施:
1、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
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
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精神,我校已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吕飞实施“送教上门”。
在“送教上门”活动中,吕飞同学还是有一些进步的。
依据吕飞同学的实际情况,本学年“送教上门”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服务对象:
吕飞,男,10周岁。
是一个肢体残疾和发音障碍的孩子,从未上过学,胆子特别小;有暴燥情绪。
只能说“妈妈、朒朒”简单的单词,家长没有对她进行过学习方面的辅导。
唯一优势就是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
二、服务原则;
遵循家长自愿,免费教育,定期入户的原则。
三、服务目标:
1、从实际出发教她懂礼貌,不打人。
2、引导他与其他小朋友友好相处。
3、能从触觉、听觉方面进行锻炼,对简单的知识进行认知和记忆。
4、教学过程不求快,只求他有进步。
四、服务时间:
每月“送教上门”最少一次。
五、要求及措施:
每次送教前都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
送教前针对学生的情况写好辅导计划。
鼓励家长不放弃教育孩子的信心,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完善“送教上门”的各项资料。
六、工作计划:
十月:
与吕飞家长交流沟通,了解罗燕同学在家的表现情况。
多与她交流,与他熟悉起来并建立感情。
制定相应的教育计划。
十一月:
对她进行语言方面的训练,反复演示,手把手识数,初步建立0-10的数学和多少的概念。
尽量引导她听懂老师在说什么数字,会认数字0、1、2、3、4、5、6、7、8、9、10。
十二月:
辨别颜色,可以准备一些有颜色的卡片,教会他认识不同的颜色,尽量教会他将不同的颜色进行归类整理。
元月:
进行简单的语言训练,能听懂别人要表达的意思。
规范行为习惯,尽量少出现暴燥情绪,不乱扔东西。
肢残又是语言障碍的儿童,认知和接受能力都不是很理想,他的进步会很缓慢。
所以,在送教时,只要他取得点滴进步,我们都会及时的给予鼓励,多对她说“你真好!
”“你真行!
”“你真棒!
”等鼓励性的语言,有助于我们的沟通和建立他的信心。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闽教基〔2010〕3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培育和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逐步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服务对象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到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康复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送教送康上门”对象。
三、服务原则
“送教送康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原则;现场教学和线上指导咨询相结合原则。
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送教送康内容
包括残疾儿少身体、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1.教学内容:
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3.保健指导:
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时间安排
1.个别送教的对象教学时间由送教教师与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备案。
原则上每周1次(包括寒暑假),每次教学时间为不少于60分钟(包括学生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两部分)。
2.社区送教时间由学校与社区相关负责人商定,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为60分钟。
六、师资及经费保障
由承担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送康上门”工作。
送教送康上门学生的学籍统一建在特殊教育学校。
县教育局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送教生数足额下拨,主要用于“送教送康上门”服务教师的劳务费等补贴,购置相关教育教学设备费、教材费等。
县残联根据残少儿童康复救助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康复补助。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开展“送教送康上门”服务,不仅能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少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还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亦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根据工作推进需要,成立送教送康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部署工作及业务理论指导。
送教送康上门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陈朝晖
副组长:
张尚禛康晓玲
成员:
庄锦山刘洋冰王建龙
2.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
各中小学根据惠安县残联提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人口基本数据,于每年8月25日-9月10日组织人员对本乡镇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确定“送教送上门”服务对象,填写《惠安县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与承担学校花名册》(附件1),建立健全送教档案,并将送教对象上报县特殊教育学校,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3.明确服务队伍,实施精准送教。
县卫健局负责选派医务人员承担医疗康复指导工作。
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兼职特教教研员负责组织送教业务的指导培训,特殊教育学校选派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指导“送教上门”个别化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负责螺城地面的.送教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方式由各乡镇学校所属中小学进行送教,各镇普通中小学根据送教服务对象人数选派2-3名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强的资源教师参加送教上门工作,保证送教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工作经验,确保送教实效。
各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的经验,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县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八、落实措施
1.将“送教送康上门”的残疾儿少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下拨送教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
2.对承担“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
各校要将“送教送康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承担“送教送康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教育康复需求,安排“送教上门”服务时间。
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个课时(60分钟),每学年不少于60个课时。
“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
4.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送康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教研科研成果认定。
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教师(医生)提供工作补助(每课时劳务费60元)及交通、伙食费(按照县域内补助标准),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5.定期开展全县随班就读、融合教育、送教送康上门工作的业务培训。
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及教学观摩活动。
6.细化方案,常态管理。
各校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制定“一校一策”。
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送康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同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同时,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7.加强监督和指导,由惠安特殊教育“送教送康上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5
为了保障重度智障、脑瘫等儿童因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真正体现“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城区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青秀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青政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真正把“送教上门”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城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城区残联发证(登记)并居住在青秀区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6—15岁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
让中、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
(一)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原则;
(二)“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
(三)送教方式遵循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
(四)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五)“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六)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努力提高中、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康复能力。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
医生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教育、财政、卫计、残联、民政、镇、街道、开发区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
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三)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
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
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白天时间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
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实施方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
成立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李永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区长
杨华龙城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
覃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清玲城区教育局局长
彭冬初城区残联理事长
成员:
黄巍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申晛城区卫计局副局长
白以刚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曾慧文城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韦华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云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庆春长塘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振梅伶俐镇党委宣传委员
韦璐南阳镇纪委书记
黄琛刘圩镇党委宣传委员
覃燕青新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倩婷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崔国民建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意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兴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贵梨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教育局,主任由赖清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慧文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基教股、各小学校长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城区中小学特教工作,联系电话:
xxxxxxx。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1.城区残联每年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和登记工作,摸清情况后,由青秀区残联区分类型整理汇总,填写《青秀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城区教育局。
2.城区卫计局要协同医疗机构,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参加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做好干预康复治疗。
3.城区财政局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时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城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让中、重度残疾儿童能正确安全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对生活困难的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给予资助。
5.城区教育局根据城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组织中、重残少儿所在服务地段的学校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6.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辖区内中、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设立分教点服务提供场地,协同教育部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
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城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三)保证“送教上门”时间,原则上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周1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
(四)多形式开展服务。
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
利用部分学校和单位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中、重残子女到学校(社区)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
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中、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3.设立分教点服务。
中、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4.协同教育服务。
学校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培训机构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残疾儿童 上门 工作方案 范文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