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风险案例汇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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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风险案例汇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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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银行业风险案例案例1-1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一、案例分析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
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
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在先后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和壮大的。
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
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差。
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图海南发展银行兼并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
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
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
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施实清理清偿计划。
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兑付。
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动。
(参见易纲货币银行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二、原因分析
(一)不良资产比例过大。
可以说,海南发展银行建立本身就是一个吸纳海南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怪胎。
1992年开始海南房地产火爆,1993年5月以后,国家加大金融宏观调控力度,房地产热逐步降温,海南的众多信托投资公司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
在这个背景下,海南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5家已存在严重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为海南发展银行。
据统计,合并时这5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
有关部门认为,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规模经济和制度化管理,使它们的经营好转,信誉度上升,从而摆脱困境。
1997年底,遵循同样的思路、有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
(二)违法违规经营,海南发展银行建立起来以后,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正式开业的。
成立时的股本16.77亿元。
但仅在1995年5月到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绝大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到账后的一个月,入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拿走。
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
这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启示
(一)不良资产比例过大是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风险。
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大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尽管对4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的匡算结果有不同,有的说20%左右,有的说30%左右,不论那一个比例,反正都是高比例,大大超过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7%的最高限界,也大大高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初的泰国(7.9%)、马来西来(6.4%)、印尼(17%)、韩国12%、日本12%、台湾11%,而形成高比例不良资产的原因虽有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但更多的是由于体制因素及由此引起的过多行政干预造成的。
国有商业银行在如此高的不良资产比例下只所以还能正常运转,根本一点在于广大民众相信国有银行不会倒闭,因此不但不挤提,还照样存款。
海南发展银行一开始了就染上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病,长官意志使它一起步就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而由于它不是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国家信用保证,因此,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发生挤兑,引发支付危机而难以为继。
如前所述,目前我国的主要商业银行是裹着国家信用大旗掩盖着高额不良资产的病灶,如果不能尽快把不良资产比重降下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深入,就极容易引发类似海南发展银行这样的风波。
(二)合规合法经营是商业稳健运行的基本要求。
海南发展银行只所以短命,原因是它一开业就违规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章第35条、第36条、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而海南发展银行完全违背这些规定,贷款不问用途,贷款不搞抵押,通过贷款的方式抽逃资本金,前门拿进、后门拿出,拿来多少、带走多少,如此违法乱纪经营,岂有不垮之理。
(三)中央银行的救助是防止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化解银行业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1998年上半年海南发展银行出现储户挤兑时,中央银行紧急调动34亿资金予以支持,当发现如此救助不足以制止信用危机发生时,中央银行采取断然措施,立即关闭海南发展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对其实行接管,从而避免了事态的扩大,保护了私人储户的利益。
同时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对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在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偿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总付,以体现投资者(这里为存款者)自我承担风险的原则。
这一案例,充分显示了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和化解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火线的地位。
BACK,案例1-2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一、案例介绍
(一)案惊中外1999年1月10日,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信)在中外债权人面前宣布将申请破产。
1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对外公告,经审查,广信及其全部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凭公司、广信深圳公司等4家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境内外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由法院指定的算清组接管破产企业。
从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广信关闭清算至宣布破产时的初步清算结果是:
广信清产核资后的总资产214.71亿元,负债361.45亿元,资不抵债146.94亿元;其中境外债务高达159亿元,更有境外或有债务147亿元,涉及130多家境外银行和机构,事实上,到1999年4月15日申报债权期届满为止,广信共有540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数额470.25亿元,其中境内债权人365家,146.84亿元,境外债权人175家,323.41元。
估计破产后的清偿率不足5成。
广信是我国第二大信托投资公司,更是多年来在国际资本市场最为活跃的重量级地方金融机构。
它的破产是中国首家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最大的国有企业破产案,同时还是首次涉外债务破产案。
因而立即成为全球财经媒体关注的热点。
香港的主要报纸以及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等西方报纸,都在次日头条位置刊登了这一消息。
1月11日香港银行及红筹股大跌,12日红筹国企股继续大幅跌落,酿成一场小型股灾。
多数驻外中资公司陷入信贷紧缩局面。
(二)“窗口公司”的魔力回首广信的兴衰成败,需要把目光投向中国改革20年中模索建立的一种过渡性对外融资模式“窗口模式”。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王歧山在1999年2月4日与国际基金经理谈话时提出这个概念:
广信的信用既不是主权信用,也不是一般的企业信用,可称为“窗口公司信用”。
在国际投资者看来,“窗口公司”信用的主要支柱在于政府背景与政府信用。
政府加企业的“窗口公司模式”是转型时期的中国所独有。
中国对于“窗口“融资的探索始于80年代前期,当时,刚刚下决心走上对外开放之路的中国,对于出洋借钱还相当陌生。
除了由政府出面获得政府双边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外,中国并不很熟悉获得国际商业性贷款和发债的路数与利弊。
1983年10月,成立已近3年的广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国营金融企业,并拿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同年12月,广信由“广东信托投资公司”改名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并成为国家指定的允许对外借贷和发债的地方级“窗口公司”。
当月,即与日、美、英、法等国12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获得1.36亿美元的信贷额度。
一年后,又与24家欧美日银行签订协议,获信贷额度2.07亿美元。
至1985年,上述协议的签约银行增至38家,信贷额度也增至3亿美元。
期间,广信还为广东的沙角电厂B厂的国际融资提供了担保。
这是亚洲国家最早进行的BOT实验之一。
1986年秋,正当广信积极争取从日本获得债信评级,从而进入武士债券市场时,国务院下发了83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
这个文件确认了广信作为对外融资的全国“十大窗口公司”之一的地位。
就在文件发布后一个月,广信拿到了日本公社债研究所给予的AA-信用评级,并在日本成功发行了200亿日元为期10年的武士债券。
1987年8月又在香港发行5000万美元的亚洲美元债券,至1988年5月又闯入伦敦发行了200亿日元欧洲日元债券。
1993年是广信一个很辉煌的年头。
这年的3月和11月广信先后获得了美国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的债信评级,而且是相当于当时主权债的评级。
这等于在更成熟也更严格的欧洲债券市场拿到了高级别的准入证。
5月,它进入欧洲美元债券市场,发行了1.5亿美元债券,11月再进入美国市场,发行了1.5亿美元扬基债券。
(三)“关系经济”难长久然而,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充满变数。
到90年代中期,中国利用国外商业贷款的整体性战略有所调整,中国政府从1993年开始,每年都一次或多次发行主权债,一些国家政策性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频频涉足于国际金融市场。
“窗口公司模式”继续存在,但“窗口公司”已不再有当年的特殊地位。
1995年以后,国家更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举债,政府也不再为“窗口公司”进行担保,并决定对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
1995年的国务院25号文件,还决定对发债“窗口”实行“定期评审制”。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高,真正需要用汇的项目和企业也不再满足于由“窗口公司”横亘其中的融资方式,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等方式开始起步。
广信这样的“窗口”自身也有了量与质的变化。
作为一家自身发展模式不清的大型信托投资公司,它在80年代还主要是具有相对独立也部分听从广东省政府调度指挥的融资机构,到90年代以后,已经发展成具有集团公司架构的自主权极大的大型金融财团。
1994年5月,广信总裁黄炎田的照片登上了美国商业周刊的封面。
画面上,50多岁的黄炎田舒适地靠在凌志轿车的后排座上,容光焕发,踌躇满志,头上正顶着当期封面大字标题:
“红色资本家”。
此时的广信资产已经可以百亿元计。
整个集团公司迅速膨胀,资产状况极为庞杂,按该公司自己的介绍,广信投资参与了3000多个项目,进入金融、证券、贸易、酒店旅游、投资顾问以及交通能源、通讯,原材料,化工、纺织、电子、医疗、高科技等工业生产的几十个领域。
又特别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倾注巨资,成为广东省最大的地主。
这样的资产状况,以及当时的金融和房地产收宿形势,本应使人担忧,然而由于能够循权力经济之途,靠“关系”办事,黄炎田无需证明公司的盈利能力。
1996年下半年开始,由广州最高的63层的广信大厦包装的广信,表面烈火烹油,繁花似锦,实际上某种败迹开始露头。
这年底,广信下属的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李骥被革职接爱审查,不久又因经济罪嫌转辅,深圳分公司的巨额债务随之曝光(2000年9月深圳中级法院以受贿、违法放贷款罪判处李骥有期徒刑15年)。
1997年中,在广信高层任职10年,担任总裁职务长达7年的黄炎田,也终于离开了自己参与缔造的广信,并在1998年秋被扣留审查。
(四)回天无力从1997年下半年到1998年中,广信仍在海外金融市场奔走,筹划新一轮发债或银团贷款,但主要动机不是为了投资项目而是借新还旧,主要方式是借短还长,借高(息)还低(息)。
与对外借债还债同步的紧急任务另有一桩,就是公司内部专门派员到资产流失严重、坏账成堆的下级公司直接催收债务。
1998年是广信的还债高峰年,(广信发行17次企业债务,其中9次已到期)公司及两家下属金融性公司需偿还外债逾10亿美元。
而因公司长期经营不善之内忧,加上亚洲金融危机持续之外患,巨大的支付压力已使新上任的管理层寝食难安。
进入8月,资金调度会更成为公司最重大、最紧急、也最频繁的一种高层会议。
1998年10月6日,由于清偿能力不足,无力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广信被中国人民银行下令关闭。
关闭之后3个月的清算发现,广信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再也无力回天,逐于1999年1月10日正式宣布申请破产。
(参见今日文摘1999年第5期),二、原因分析
(一)传统的国有体制的弊端。
广信建立于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的20世纪80年代初,自然具有一般国有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弊端,赚钱是国家的,亏本也是国家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在90年代初以前,利用沿海开放地区和特区的特殊政策,利用政府背景和政府信用,广信尚能辉煌一时,随着90年中期改革开放的深入,广信昔日的特殊地位不再,需要凭真本领生存发展时,则显得难以有所作为。
同时由于产权不清晰,所有权约束不力,企业内部人控制,领导权力不受制约,盲目决策、非法经营失去控制,最终产生的恶果还得由国家承担。
(二)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管理极度混乱。
广信发展10年之后资产已经可以百亿元计,1994年广信参与3000多个项目,进入几十个领域,资产多元化和投资组合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当时一位在香港工作的美国银行家就提出怀疑:
“他们有什么能力经营如此复杂的投资组合”?
事实上,广信在追求规模扩张的过程,没有重视资产质量的提高,经营管理极度混乱,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广信门下,图的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或拉大旗作虎皮,打着政府窗口公司属下企业的旗号蒙人,而广信也采取来者不拒、广罗门人的政策。
所以在实施关闭时,其下辖多少子公司、孙公司、重孙公司,分布在何处,法人代表系何人,连管理层自己也搞不清楚。
以往正式介绍,年投上有案可查的公司是36家。
关闭之初,二级公司领导自查后上报统计的数字是105家,而经3个月调查,落实广信在海内外枝枝桠桠的子公司竟多达240家。
广信的资产负债也是一笔糊涂账。
关闭之初,公司管理层根据账面掌握情况,称公司净资产为17.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比例是95%,似乎资不抵债仅因流动性不足。
但经清算组3个月清查并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发现该公司资不抵债147亿元,资产负债比例高达168%。
在所欠的几十亿美元债务中,半数为违规借贷,其中还有4笔为违规公开发售的有价证券,共计4.19亿美元,这还不包括广信在港两家公司借入的近10亿美元债务。
(三)“关系经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广信迅速崛起,一跃成为一家享誉世界的金融财团,除利用“窗口公司”招牌之外,靠的就是政治背景和人情网络。
“关系贷款”、“关系额度”、“关系审批”,由于“关系”可靠使得中外利益圈中人趋之若鹜。
广信关闭之后,一位西方银行家谈及此事之时说,他相信在中国办事关键是靠关系,而广信背景庞大,手眼通天,有的是“关系”。
仅凭黄炎田取得特许经营执照的那种超常速度,仅从广信拿到海外融资额度的特殊便利,就足以使人在惊叹之余领会其特别魔力,从而消除对这家企业还债能力的怀疑。
事实上不少向广信放贷的债权人并不要求广信提供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全部资料,也不进行资信调查。
他们的信心或是来自与领导人握手,或是凭借没有法律效力的“安慰信”。
“关系经济”或如西方所说的亚洲“裙带资本主义”,可以使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人顷刻一无所有,正象1997年金融风暴来临,亚洲的“裙带资本主义”立即土崩瓦解一样。
广信靠“关系经济”发家,“关系经济”也把广信拖入了万丈深渊。
三、启示
(一)广信事件实际上反映了中国金融体系潜伏着巨大风险。
类似广信这样的资不抵债的案件绝非仅仅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个别问题。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已经清理惩处了多家金融机构,包括1996年以注资方式解决湖北信托问题,以接管方式处理中国银行信托问题,以债转股方式解决光大信托问题,之后又以关闭方式处理中农信、中创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
客观上看,以广信为代表的这些事件,实际上反映了中国金融体系已经潜伏巨大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转化为现实的金融风暴。
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牵连的韩国和日本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韩国由于没有对韩宝集团的偿债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导致了韩国金融危机的爆发。
日本由于长期拖延处理其金融体系的大量呆坏账,造成了日本长时期金融困境,引起金融机构一连串倒闭事件。
前车之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二)广信事件向国内外传递了中国政府不再对国有金融机构及“窗口公司”所欠外债承担无限责任的信息,也显示了中国政府改革和整顿金融系统的决心。
广信关闭之初,外国债权人心存侥幸,认为登记的外债必得全数归还,而违规借入的未登记外债也将得到“照顾”,大部分偿还。
当1999年1月10宣布,依中国的破产法和国际惯例,在偿还债务时,所有的债权人将一视同仁,对外国人并无特别照顾,这时,外国债权人的侥幸被戳破,一时间,国内外传言不绝于耳,有人担心,这会动摇外国银行和投资者对中国的信用,影响中国引进外资。
中国政府充分估计了广信破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完全相信自己有足够的防范外部冲击能力。
至于对外国投资者信心的影响,应该是积极的,因为中国能够果断处理广信,对于投资者而言,本身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表明中国开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法律和国际惯例,正在对有麻烦的金融机构进行系统的处理,显示了中国政府整顿金融体系,清除金融风险隐患的决心,其他过度扩张的有麻烦的金融机构也可能会随广信之后进行全面整顿。
对于那些真正看好中国长远发展而来的外国投资者而言,这无疑会更加坚定他们的信心。
而对那些短期投机资本无疑是一次警告。
广信事件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规范化发展也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信托投资机构数量过多,业务和管理混乱,必须进一步整顿提高。
从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信托部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诞生至1998年底全国已有信托投资公司243家,资产达4600多亿元。
信托业的迅速发展,对于弥补我国传统银行信用的不足,筹集外资,调动社会闲散资金、拓宽社会公众投资渠道,扩大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出现了经营困难,不良资产比重高,没有稳定的负债支撑和高风险等诸多问题。
虽经过1982年,1985年、1993年和1995年的多次整顿,但仍未能根本改善信托公司经营上的困难处境,目前多数信托投资公司举步维艰,究其根本原因,经营体制未理顺,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内部控制不严是主要因素。
因此,需要通过调整业务范围,撤并和精减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监管等方面的改革,使信托业按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注重引资质量。
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在引进外资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已经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引进间接投资规模也很大,至1999年底外债总额已达1520亿美元。
广信事件说明,我国在外资引进中,重视数量扩张,而不注重质量提高,很多外资引进项目效益差,流向不合理,风险大。
例如,广信在证券和房地产部门的投资就很大。
90年代,墨西哥,泰国等国就是因为大量短期外资流向证券和房地产部门,成为制造“泡沫”和产生坏账并最终引发金融危机的一个导火线。
我们不能重蹈他们的复辙。
必须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转变,在引资方面从外延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体现,就是在继续扩大引进外资规模的同时,重视引资质量的提高,把外资效益、外资技术合量、外资投向、外资项环境标准放在引资决策的首位。
(五)必须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广信事件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说,与广信内部控制不严和外部监管滞后有关。
在现代金融领域,金融监管的作用日益重要。
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一套完整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是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旧金融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新兴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不断涌现,原有的金融体系没有被完全打破,新的金融体系又没有完全确立,各种金融主体正积极进行着自我调整和改革,金融业已面临着历史大重组的关键时刻。
在这个时刻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十分重要。
如果金融监管体系健全,并且能够保证监管的科学性、持续性、超前性和预警性,那么金融机构的个别问题就不会恶化到一定程度,类似于广信的事件就可以避免发生。
BACK,案例1-3企业为逃银行债务两次破产一、案例介绍四川省安岳县燃料建材公司早在1996年7月22日因资不抵债就宣告破产,当地法院做了企业破产仲裁裁定,这样该企业欠工商银行债务230多万元,只需要偿还12万元就可以了结,工商局也据此向其出具了企业注销通知。
但该企业在工商局注销后仍持照经营。
据该公司原法人代表龙光奎说;“1997年8月,主管局通知我们开会,由财办主任传达了政府意见,在法院的具体布置下实行封闭式办公。
”他解释说,所谓“封闭式办公”,就是指不在公司原址办公,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开展经营活动,这样做的目的是“以不公开破产的方式甩掉工商银行的债务”。
事实上,该公司已通过法院做了破产终结的“完备手续”,应是公开破产了。
但荒唐的是,还是同一家法院,又在1998年1月6再次裁定这家已破产一年多的企业“破产”。
在该公司的内部会议纪要上有如下表述:
“第一次破产是甩工商银行债务,这一次破产主要是丢掉煤矿债务”(无疑是国有煤矿)。
(参见2000年3月15日广州日报),二、原因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出面,协同法院、工商等部门弄虚作假,帮助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事件。
通过破产手段来逃掉国家银行债务的事很多地方都有发生,安岳县燃料建材公司的特殊在于它两次破产逃债。
本来企业破产法对企业破产的条件、法律程序、债务处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吃国有银行资金大锅饭的政策裂缝,因此,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不惜利用手中权力,指使一些部门和企业,上演假破产真逃债的双簧,帮助企业解困,以便减少失业和维持地方经济发展,达到树立政绩的目的。
三、启示债权银行特别国有债权银行在对待企业破产问题上必须按照法律和政策积极主动介入,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
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根除吃国家资金大锅饭和地方主义思想是银行能否采取上述行动的条件。
BACK,案例1-4企业破产甩贷款引发的教训一、案例介绍某区电线电缆厂于1986年8月筹建成立,主要生产铜、铝、塑料、电线和钢芯铝胶线等产品。
从该厂建厂之日起先后数次向区农业银行支行营业部借款,到1993年12月20日总借款为五笔,金额571.6万元,将该厂的固定资产126.7万元,主要含房产、土地及部分设备抵押给银行。
不足抵押的贷款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林工商总公司担保和该企业五位职工的私房抵押。
在该厂的贷款中除12万元为设备贷款外,其余均为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期限为当年借当年还。
1995年5月该厂因严重资不抵债依法申请破产,至破产之日止,共欠银行贷款本金571.6万元,利息141.5万元,本利合计为713.1万元。
1995年10月4日经某区人民法院裁定该厂可供分配资产271.5万元,在优先扣除破产费用、原职工工资和职工安置费后,实际可供分配资产27.4万元。
同时认定区农业支行营业部与该厂的抵押合同有效,优先受偿27.4万元资产,并用该厂的六户难以收回的应收款抵受偿额,由区农业支行营业部收回。
农业支行营业部不服裁决,于1995年10月10日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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