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义-企业纳税风险及纳税筹划.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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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义-企业纳税风险及纳税筹划.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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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风险及纳税筹划,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庞金伟,当前的税收环境,04年税收收入2.57万亿,年增长14%左右税务对企业的影响日益显著纳税痛苦指数160,排名第2税收风险的日益加大税务监管的力度日益严厉,纳税筹划的准备,明白面临的税收风险熟知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了解税收和会计的差异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术,听我一天筹划课少纳15%-20%的税款?
企业所面临的纳税风险,征收管理方面会计核算方面税务机关的裁量权税法的特殊规定,征收管理方面的风险,征收管理方面的处罚规定偷税、骗税、抗税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发票方面的处罚,一、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六、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八、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十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十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涉税会计核算方面的风险,税法优先于会计法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制度的备案制度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亏损的认定,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风险,“其他”是否征税的确定税务管理、检查的规定税法优先权的规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责,最新税收法规的内容,税制调整期每年修订、出台1000多个规章税收管理体制的变化最近的税收政策,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一、流转税调整1、国税函200554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3、国税函2005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4、国税函200583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5、国税函2005256号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二、所得税调整1、国税发20059号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2、国税函200559号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税200529号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4、国税发200521号制药企业按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5、国税发200550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6、财税200535号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7、国税函2005318号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2005年税收政策调整,三、其他方面1、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按l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国税发200511号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3、财税200545号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4、国税函2005190号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5、国税函2005142号关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6、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应税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投资方面的差异,正常收入的差异,会计收入的确认4个标准:
实质重于形式,并奉行谨慎性原则。
计税收入的确认2个标准:
相对而言,形式重于实质重“索款凭据”重“合同”重“结算手续”重“货物的移动”,三、视同销售,会计核算:
因此类交易中未产生可准确计量的经济利益流入,且为了扼制会计操纵盈余,故一般不确认收入。
税法规定:
从全社会的利益考虑,从反避税的角度考虑,要求按交易中商品的公允价值或市场价格确认应税收入。
税法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增值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消费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营业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中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会计核算中关于视同销售的处理,一般不确认收入;特殊的作收入确认的项目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代销业务;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时,销售的商品按照一般商品销售的原则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分配给股东。
原则性差异高度的权责发生制与适度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
高度的权责发生制。
税前扣除:
适度引入收付实现制。
例如:
工资性支出的税前扣除(计税工资、工效挂钩;广告费的税前扣除。
原则性差异配比原则及配比方法的不同,会计核算:
直接配比、间接配比、期间配比。
税前扣除:
在会计配比的基础上又独树一帜,表现在:
简化配比方法;以相关性为基础;强调对等性;,限额制度与审批制度的差异,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所依据的限额制度和审批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的契约安排,是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税前扣除:
对许多税前扣除项目详细规定其扣除标准,对部分税前扣除项目要求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不同)。
这是:
组织税收收入的需要;防止纳税人转移利润、进行不当避税的需要;是维护税基的刚性、避免纳税人自由裁量应税所得的需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公平税负的需要。
会计凭证与税前扣除凭证的异同,会计凭证:
相关法规中只规定其基本类别和应具备的要素,并不要求其具体形式。
税前扣除凭证:
从税收征管需要出发,不但规定了具体种类和形式,而且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诸如对租金发票、广告费发票、捐赠收据、差旅费及会议费证明材料的具体规定。
凡已计入会计损益的成本费用未取得法定的税前扣除凭证和证明材料的,一律应作纳税调整。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及其税前扣除的分析:
开始资本化、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停止资本化。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会计核算中分别修理费、改良支出及装修费作不同处理;税前扣除则设置了形式上的条件要求作相应处理。
关于投资收益的分类,会计核算:
将所有投资收益均集中于“投资收益”账户反映。
税法规定:
将投资收益分为境内投资收益与境外投资收益;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持有收益与转让收益,并分别给予其不同的税收待遇。
外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时,对从境内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按规定可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票或股权的收益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损失出可在当期税前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对应纳税所得额均不得产生影响。
内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持有收益:
会计准则中规定,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税法中则规定应将其作为持有收益。
转让收益:
两者计算结果不等。
内资企业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会计核算:
本着实质重于形式之原则,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而计税时不采纳权益法的结果。
税法规定:
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被投资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成本法下的差异权益法下的差异对股票股利的不同处理,内资企业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益,会计收益:
转让收入减去“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借方余额应税收益:
转让收入减去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内资企业的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收益,国债利息:
免税与应税问题,纳税人的权利,申请延期纳税权;最长3个月申请减免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纳税人可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筹划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要求税务机关保密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知情权监督权,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目的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额降低税收负担率延缓纳税实现企业利益或股东权益最大化,纳税筹划的原因,客观原因:
加入WTO后税收法规提供了可能大陆法系的弱点为筹划提供了空间一国国内在税制结构、税率、税收优惠、地区、行业等方面的税负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国际税收管辖权存在的税负差异。
主观原因:
税收是企业主要的社会费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收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纳税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要考虑税负的整体性;要与企业现有各种条件相结合;必须以税法为直接依据;要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以企业利益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为目标;要熟悉宏观的政治、经济政策,纳税筹划的形式,纳税人自行筹划:
由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筹划。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筹划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税收筹划是多数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形式纳税人聘请税收顾问筹划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聘请中介组织的税务专家、税务行政部门退休人员、高校和税务研究机构的专家等为其进行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的内容,筹划税率,比例、累进、其他税率筹划税基(计税依据)筹划税收优惠,减免税的筹划,出口退税、投资再退税等其他优惠的筹划筹划纳税人筹划不同经济业务的税负结构筹划国际税收管辖权,筹划避免双重征税、筹划跨国纳税人筹划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状况筹划避免税收违法行为,避免违法纳税法掌握和理解各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防止因认定的错误而受到处罚。
掌握和理解各税有关计税依据的规定,防止因计税依据确认的错误而受处罚。
掌握和理解各税以及税收征管法有关反避税的规定,防止被税务行政调查而造成的损失。
掌握和理解各税以及税收征管法有关纳税申报的规定,防止因申报错误而受到的处罚。
掌握和理解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因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而受到的处罚。
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一、政策利用法税种的新旧更替时的合理筹划利用国家的行业政策筹划利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矛盾进行筹划利用国家某些社会政策的筹划其他因素的运用,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二、纳税人的财务筹划法税基递延法:
计税收入的确认加速折旧法折旧年限孰短法存货成本转出孰高法合并纳税法,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税基即期实现法税基均衡法税基最小法收入最小法税前费用扣除最大化其它税基最小法注意:
税法中特殊规定,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财务安排法应当考虑的非税因素价格变动;时间价值;资金成本;其他非税损益因素,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三、纳税人经营的筹划方法购进环节的筹划采购发票,减少违规发票的流入供货单位的选择,购进设备的筹划,资金来源方式购置的时机设备的类型国产设备、进口设备新设备、旧设备,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抵偿债务方式的比较财产出租与自用、投资纳税方案的比较让利促销纳税方案的选择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比较自产和委托加工的选择,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四、企业投资的筹划投资的资金来源投资的企业类型投资的方式投资的项目投资分配的形式,股份公司的筹划:
深圳某股份限公司是一个由企业员工出资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股份额为1000万股(原始股)。
一年以后企业取得税后利润200万元。
如果采取1元金额配股方式全部发给股东个人,那么股票持有者为新增股票每股支付0.2元()的税,发放股息、红利也如此。
如果现在企业改按四、六开配股,60为集体股,40为个人股,虽然个人股每股仍缴0.2元的税收,但:
1集体股可以享受免税24万元(2006020)的优惠;2相当于从国家手中取得24万元的投资;3可节税16万元(200202006020);,利用银行借款的筹划辽宁某钢厂利用10年积累起500万元,用这5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10年,每年平均盈利100万元,该钢厂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则:
该企业每年平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3333万元;10年累计应纳企业所得税330万元。
若企业用银行贷款的办法,贷款500万元,利息年支付额为5万元,则10年后企业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3310313.5万元,那么10年减少税负16.5万元。
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五、销售的筹划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企业内部结算收入与外部结算收入的划分,纳税销售形式的选择,单一销售混合销售兼营单独核算不单独核算,销售价格的确定,市场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国家定价预约定价,销售机构的选择,设立办事处;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回总机构缴纳税收;累计超过180天后就地办理税务登记常设分支机构;流转税就地缴纳,所得税汇总缴纳。
独立核算机构:
所有税收就地缴纳,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六、企业设立的筹划企业类型的选择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股份公司的选择李某打算成立公司,预计年获利12万元,请问以何种方式组建公司可有最大税后收益?
方案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1233%=3.96万元;个人所得税=(12-3.96)20%=1.608万元税后收益=123.961.608=6.432万元方案2: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1235%0.675=3.525万元税后收益=123.525=8.475万元应选择方案2,企业类型的选择,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投资方向的选择应充分利用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新办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对利用“三废”产品税收优惠等。
“邮箱”公司注册地点的选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扶持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西部地区等,企业类型的选择,3、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选择获利年度的计算2免3减优惠购进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抵扣增值税所得税扣除上的宽松,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七、企业合并分立的筹划1、企业合并与纳税筹划;2、企业分立与纳税筹划有混合销售的企业,应尽量考虑分立经营;分立便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如福利企业、高科技企业、软件生产企业等;有免税项目企业,可计算分析考虑分立分立有利于获得低所得税税率,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3、企业股权重组与纳税筹划股权转让;对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增资扩股:
不涉及税收问题。
4、资本结构的选择,集团公司的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缩小税基、降低税率、延迟纳税、选择优惠成立核心控股公司1.核心控股公司设在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有较大的主动性享受税收优惠和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2.兼并收购亏损企业。
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产业重组,而且也可以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
3.分立或组建企业。
集团在分立或组建新企业时,对其组织形式的选择拥有决策权,为了降低分立或组建公司的风险,对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应进行税负测算。
4.利用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整体对外筹资,然后层层分贷,解决集团内部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
成立财务公司,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利用国际税收双边协定的筹划2001年底与72个国家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61个已经生效执行我国已有5000家,协议金额100亿美元,有160个国家争取在协议谈签中列入合理、有利条文通过税务总局了解各国的税制通过税务总局利用磋商程序调解企业的税收纠纷,跨国经营的筹划,存在的问题投资区域集中,区域特色不够明显规模有限,方式单一,融资渠道较少没有明确的跨国战略投资目标管理水平有限,服务较差筹划的空间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等)避税港的存在税收协定的扩大经营的全球化,方式、方法选择投资地点选择投资组织形式选择合理的资本结构和投资对象设立投资、金融、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的利用(转让定价)避免成为长设机构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制度,021-69768000-1041021-69768250Jwpangsnai.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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