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用评价办法》培训资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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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用评价办法》培训资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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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二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培训资料,XXX,目录,CONTENTS,信用评价办法简介日常检查(扣分项)不良行为(扣分项),一二三四五六七,营业线工程质量问题(扣分项)信用评价加分项评价排序信息管理,简介,定义,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总公司组织对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情况的综合评价。
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含代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公司管理的国际项目)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稳定、标准化管理等合同履约情况;营业线抢险、新线抢险、特殊建设项目、应急工程、科技创新和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加分情况;营业线质量问题等扣分情况。
一、信用评价办法简介,评价范围,评价对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级资质及一级资质企业;特级资质企业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对其进行评价,总公司汇总时对该特级资质企业进行评价。
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签订合同的,直接对其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简介,评价分级,分A、B、C三个等级。
评价得分排名前10名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评价得分排名最后3名和存在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评价得分排名为其他名次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
建设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是指从项目基础分中减去项目日常检查扣分和不良行为扣分,加上标准化绩效管理考评得分后,得出的分数。
项目基础分为290分,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得分最高为10分。
评分规则,评价周期,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后的下一个评价期起不再进行评价。
一个评价期内有3个月及以上施工期的,对该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3个月或工程初验后存在不良行为的,只在建设单位和全路范围内对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布,不进行项目信用评价。
一、信用评价办法简介,二、日常检查(扣分项),01,02,1检查范围,对施工企业现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管理行为进行的检查。
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扣分表(附件1)施工管理扣分表(附件2),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自动采集的拌和站、试验室、围岩量测等数据信息,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施的检验检测等。
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自动采集问题扣分表(附件3),二、日常检查(扣分项),01,02,2注意事项,日常检查扣分结果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检查完成后3日内将结果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未使用工程管理平台的,机构驻地张贴公示3日,并书面通知检查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
施工联合体承包的项目存在问题,按扣分标准分别对联合体牵头方和责任方进行扣分。
其中属于联合体牵头方责任的,仅对联合体牵头方扣分;属于联合体参与方责任的,对责任方予以扣分,同时对联合体牵头方按责任方扣分的20%扣分,联合体其他参与方不予扣分。
专业分包工程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要求总承包单位组织整改,并对总承包单位进行扣分。
03,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自动监测、采集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检测的数据等已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扣分的,建设单位不再进行重复扣分,但符合不良行为认定条件的,按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三、不良行为(扣分项),1定义,指参加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违反总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不良行为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
附件5一般不良行为认定及扣分标准附件6较大不良行为认定及扣分标准及公布期限附件7重大不良行为认定及扣分标准及公布期限,三、不良行为(扣分项),2认定程,记录,建设单位记录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在现场记录并摄像或照相,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并由施工企业现场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复查时间。
监理单位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及以上监理员在现场记录并摄像或照相,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经现场的施工企业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认可。
公示,确定,现场记录的不良行为采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的,3日内进行公示;未使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的,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张贴公示,公示情况同时书面通知被公示施工企业;公示期为5日。
依据调查、检测或处理结果记录不良行为的在调查、检测或处理结论明确后3日内进行记录并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满且没有提出申诉的不良行为自动确定。
公示期间,被公示具有不良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建设单位应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
经核实申诉理由不成立的,自动确定为不良行为。
对于确定的不良行为,建设单位应于确定后3日内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三、不良行为(扣分项),3其他,1.联合体承包工程发生一般、较大不良行为时,属于联合体牵头方责任的,仅记录联合体牵头方不良行为并扣分;属于联合体参与方责任的,记录联合体责任方不良行为并扣分,同时对联合体牵头方按责任方扣分的20%扣分,联合体其他参与方不予扣分。
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同时记录责任方和联合体牵头方的不良行为。
2.专业分包单位发生不良行为的,同时记录为总承包单位不良行为。
总承包单位存在“以包代管”行为,或分包工程管理混乱,或故意拖欠分包工程款的,记录为总承包单位不良行为。
三、不良行为(扣分项),3其他,3.建设单位应对认定的不良行为进行闭环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工作;未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工作的,未整改完成部分按新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4.同一施工标段的同一项不良行为不重复记录。
对于同一项目同一施工单位重复出现的同一不良行为,加倍扣分。
四、营业线工程质量问题(扣分项),1,2,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施工企业负有责任的,按事故等级在当期信用评价对施工企业予以扣分或直接列为C级。
因工程质量原因未造成事故但严重影响行车的,经建设、运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确认施工企业负有责任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报铁路局集团公司,并由工务处报总公司工电部备案。
营业线在通过初步验收5年内因工程质量原因,铁路局集团公司将质量问题和影响行车简要情况、调查组调查结论/会议纪要及扣分建议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文件报总公司工电部、建设部、安监局。
总公司安监局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情况对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扣分建议进行审核,工电部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和影响行车情况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影响行车的扣分建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反馈建设部。
四、营业线工程质量问题(扣分项),处理标准,1处限速点:
直接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当期初步汇总得分中予以扣分(扣分标准见附件13)在确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治继续限速的,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按上述标准上报扣分建议,在下期信用评价中继续扣分。
对于限速点完成整治取消限速后,因整治不到位再次出现限速的,对施工企业按扣分标准加倍扣分。
同一施工企业在同一评价期内对出现的3处限速点(不含之前评价期已扣分处理,并在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治的)负有责任的,当期评价结果不能评为A级;对出现的4处及以上限速点负有责任的,当期评价结果直接列为C级。
限速点同时被认定为铁路交通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不对施工企业进行重复扣分,扣分值取限速点和事故扣分的最高值。
四、营业线工程质量问题(扣分项),二认定程序,铁路局集团公司会同铁路公司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形成会议纪要。
铁路局集团公司将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限速点影响行车情况、会议纪要以及扣分建议等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文函报总公司建设部、工电部、工管中心和工程监督局。
工管中心、工电部和工程监督局对扣分建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反馈建设部。
对属于偷工减料等性质恶劣行为、需要总公司对施工企业作进一步处理的,由工程监督局提出建议送建设部,建设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后报总公司处理。
五、评价加分项,加分对象对积极参与营业线抢险救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施工企业,营业线抢险加分,申请时间抢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铁路局集团公司防洪办或有关处室根据抢险施工单位申请,申请资料抢险过程、调度命令等抢险简要情况,批准流程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出建议加分值报总公司建设部,6月或12月份实施抢险救灾的应于7月10日或次年1月10日前将加分申请报送总公司建设部。
附件9:
信用评价抢险加分标准;附件10:
信用评价抢险加分申请汇总表,五、评价加分项,加分对象对积极参与新线抢险救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施工企业,新线抢险加分,申请时间抢险结束后1个月内,申请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单位报送总公司建设部和工管中心,批准流程总公司工管中心对加分申请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建设部。
五、评价加分项,加分对象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的特殊建设项目,特殊建设项目加分,申请时间建设项目已经竣工的不得再提出作为特殊建设项目申请,申请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加分不超过2分。
报送单位报送总公司工管中心,批准流程总公司工管中心对加分申请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建设部。
五、评价加分项,加分对象承担应急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总公司安排的应急工程加分,申请时间工程按期完成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加分0.52分。
报送单位报送总公司建设部和工管中心,批准流程总公司工管中心对加分申请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建设部。
五、评价加分项,科技创新加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铁道学会铁道科技奖获奖,新工艺工法加分,结果公布后,由工管中心依据获奖文件和加分标准(见附件11),提出对施工企业的加分建议送科信部审核,科信部于每年1月10日或7月10日前送建设部。
解决了现场实际问题,保障了工程质量安全,经总公司组织现场观摩或发文在全路推广应用的,建设单位可以提请总公司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路汇总得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每项加1分。
建设单位将加分建议报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管中心审核,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送建设部,六、评价排序,出现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C级,不再参加本建设项目、本建设单位和总公司计分及排名。
在本建设单位的其他项目和其他建设单位仍进行正常计分及排名。
铁路局集团公司和铁路公司应根据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计算得分,不得出现满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划分出档次。
确定A级时,存在得分相同情况的,以建设单位排名第1次数多的排名在前;排名第1次数相同的,以建设单位排名第2次数多的排名在前,依次类推。
B、C级排名时,得分相同的,评价期内参评项目数量多的施工企业排名在前;参评项目数量相同的,评价期内参评的高速铁路数量多的施工企业排名在前。
1,2,3,六、评价排序,1,2,3Mi为该施工企业在参评建设单位的赋值;x为该施工企业参评的建设单位数。
最终得分:
HiGi+加分-扣分。
建设项目计分:
a为评价期内所有日常检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扣分。
b为评价期内日常检查现场施工管理问题扣分c为评价期内所有不良行为扣分d为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自动监测采集的所有扣分e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的所有扣分f为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得分。
由建设单位确定,可采用取平均值、或参考全路计分采用赋值计算、或采用其他办法。
七、信息管理,一般、较大不良行为由建设单位按程序确定后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进行公布,重大不良行为由工程监督局审核后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进行公布。
对因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企业,按照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或在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再次发生较大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直接清出铁路建设项目,并在公布期限内不得在总公司管理的任何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
1,专业分包单位被清出铁路建设市场或发生不良行为的,由建设单位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同时公布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信息。
2,3,建设项目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企业拟进场主要人员进行查询,发现有在其他建设项目任职或处在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的,应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或否决其投标。
4,建设单位在审核专业分包单位时,发现专业分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在限制进入总公司铁路建设市场期限内的,应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予以更换。
重点注意,1,2,增加日常检查扣分,日常检查的内容共分四大类,分别有70项目、17项、21项、29项,共计137项,扣分几率大大增加,部分单项扣分分值很高;建设单位的检查频率高;总公司工程监督机构的检查分量重;铁路工程管理平台自动采集生成的拌和站、实验室、围岩量测数据信息隐蔽性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施的检验检测影响大。
质量安全十条红线的大部分纳入到较大不良行为,扣分分值6-10分,也成为信用评价红线,决不可触碰。
日常检查结果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几乎没有挽回的余地。
联合体牵头方责任增强,扣分增加。
不良行为认定做了修改,细化了联合体不良行为责任规定。
增加了专业分包不良行为的责任划分。
严惩重复出现不良行为。
重点注意,3,4,新增应急工程、科技创新、鲁班奖和詹天佑奖加分,增加了应急工程加分。
增加了科技创新加分。
增加了鲁班奖和詹天佑奖加分。
将质量原因形成的限速点纳入信用评价,正式将高铁限速问题纳入信用评价,体现了对高铁质量的重视。
重点注意,5,6,路局、铁路公司评价结果计算公式做了重大调整,赋值的优点是以排名为依据,避免了不同路局、铁路公司之间因把握的打分尺度不同造成的不公平现象,同时拉开了打分差距,避免施工单位得分过分集中;缺点是打分固定在9个分值,最终相同分数的概率增加,参评家数在6家以内的铁路公司打分主观随意性增加,增强了不公正发生的可能性。
项目在路局、铁路公司的排名成为关键因素。
增加了信息管理各项制度,施工企业主要人员录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
建立“参建施工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
建立专业分包黑名单。
查询投标单位拟进场人员、审核专业分包单位。
延长不良行为公布期。
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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