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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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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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施工方案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作业,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02起重机械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位器、起重量限位器、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03钢丝绳与地锚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强度、规格等应符合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
吊钩、卷筒、滑轮损达到报废标准。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的,严禁继续使用。
吊钩、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损坏、扭结、弯折和乱绳。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04作业人员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起重机司机无证操作或操作证与操作机型不符。
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丝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
严禁非起重机械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
未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
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
05起重吊装作业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采用双机台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
多台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量总和的75%,单机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
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有人停留或吊运重物从人的正上方通过。
严禁在已经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起吊时应匀速,不得突然制动。
起重机吊具载运人员。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械载运人员。
起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进行安全交底,现场检查,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起重机吊运人员。
进行安全交底,检查。
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
执行专项方案或技术规范,安全交底,检查。
作业前未经试吊。
作业前按规定进行试吊,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06警戒监护隐患
隐患点
整改措施
未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
吊装作业区域四周应设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夜间不宜作业,当确需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
警戒区必须设专人监护。
起重伤害事故防范措施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安拆、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起重机械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起重机械安装所采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及端部固接方式、滑轮、卷筒、吊钩、索具、卡环、绳环和地锚、缆风绳等,所有索具设备和零部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各种行程限位开关以及滑轮和卷筒的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防脱钩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前应先进行试吊。
高空吊装预制梁、屋架等大型构件时,应在构件两端设溜绳,作业人员不得直接推拉被吊运物。
双机抬吊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两机位应协同起吊和就位,起吊速度应平稳缓慢。
门式起重机、架桥机、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等轨道行走类起重机械应设置夹轨器和轨道限位器。
轨道的基础承载力、宽度、平整度、坡度、轨距、曲线半径等应满足说明书和设计要求。
吊装作业区域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人内。
构件起吊时,所有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械起吊的构件上不应有人、浮置物、悬挂物件,吊运易散落物件或吊运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起重机严禁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吊运作业时,吊运材料应绑扎牢固,细长物件不得单点起吊。
吊运散料时应使用料斗,严禁使用钢丝绳绑扎吊运。
被吊重物应确保在起重臂的正下方,严禁斜拉、斜吊,严禁吊装起吊重量不明、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暂停作业时,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完成永久固定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在风速达到9m/s:
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在风速达到12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后进行吊装时,应清理积水、积雪,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前应先试吊。
为了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工地的措施安全,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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